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日本侵略者在天津的主要罪行
2015-04-22 16:25: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点击:  复制链接

  本文节选自《天津市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

  自九一八事变至抗战胜利,日本侵略者在天津犯下的累累罪行,难以计数。其主要罪行概括如下。

  1.残酷屠杀、蹂躏平民

  日本侵略者早在1936至1937年间,就将被迫为其修建军事工程的数百名华工残酷杀害,沉尸海河,造成震惊一时的“海河浮尸案”。在1937年7月底攻占天津的过程中,日军以飞机、大炮轰炸天津市区及周边地区,并对国民党天津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司令部、火车站、造币厂、电台、南开大学、南开中学、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等地反复轰炸,使大量平民惨遭伤亡,2000余人在轰炸中遇难身亡,10万余难民无家可归。在占领天津后最初两个月的时间里,日军即在市内残杀群众3000余人[1]。沦陷期间,日本侵略者竭力镇压市内抗日力量。一些共产党员、被俘的国民党抗日官兵、不甘附逆的各界爱国群众遭屠杀和迫害,大批平民也惨遭残害、虐杀。日军还对蓟县等天津郊县抗日游击区、根据地频繁进行“扫荡”,烧杀淫掠,制造惨案累计145起,造成平民6474人伤亡。日军还在包括蓟县在内长城沿线制造“无人区”,疯狂推行“集家并村”,建立“人圈”部落,大肆摧毁村庄,毁坏庄稼,焚烧山林,屠杀不肯进入“人圈”的逃亡民众。此外,日军细菌战部队华北(甲)1855部队还在天津设置支所,进行细菌武器的培养和生产。抗战期间日军在天津郊县造成的平民直接伤亡达29128人。

  2.疯狂进行经济掠夺

  日本侵略者把天津作为“兵站基地”,疯狂进行经济统制和掠夺。早在抗战全面爆发前,日本侵略者即通过冀东地区和塘沽、秦皇岛等港口大肆走私,造成走私货物、毒品充斥天津等华北各地,白银大量外流。日本垄断资本还不断加大对天津工商企业、交通运输、外贸金融业的渗透和控制。到1936年初,天津裕元、华新、宝成等纱厂先后被日人吞并,北洋、恒源纱厂也濒于破产。占领天津后,日本侵略者控制了天津的财政税收和海关,强制使用伪政权“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将其作为天津主要流通货币,借以控制天津的金融命脉,并掠走大量黄金和白银。伪联合准备银行还在天津成立了华北工业银行和华北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规定天津各大工矿企业都得在其银行开户,借以争夺储蓄存款,使盐业、金城、中南、大陆等“北四行”及私营银行、钱庄等遭到严重损失[2]。为控制天津工业生产,日本侵略者以“经济开发”“军管理”的名义,侵吞、霸占一些大中型民族企业和非民用产品企业。1938年4月,成立“华北开发股份公司”,下设盐业、电力、交通等子公司。这种开发公司,按其规定,中方出资45%,日方出资55%,中方资金以现金和实物(设备、器材)投入,而日方多以军用票、公司债券或以技术代替,具有明显的掠夺式投资性质。天津的电力供应、铁路、公路、航运,多被开发公司所控制。仅华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掠取天津滨海地区盛产的长芦盐即达400余万吨。日本侵略者对粮食等物资实行“统制”,通过华北垦业公司、米谷统制会、棉业协会等,以高压统治和低价收购等手段大肆掠夺天津稻米、棉花等物资,并将稻米定为军用食粮,严禁市民食用,向市民强制推行“混合面”等“代用食粮”,并以低于市场价30%—40%的价格,从农民手中强行征购棉花。日本还在天津郊县农村,以圈占、低价征购等手段掠夺土地,设立了120多个农场,掠夺土地达92万多亩。1941年至1942年间,日伪当局先后五次发动“治安强化”运动,妄图震慑群众的抗日情绪与活动,其后又成立专门机构,强迫各工商企业和市民群众“献铜”“献铁”“献机(飞机)”“献金(钱币)”,向企业、市民摊派征款。华资工厂的机器被拆毁,商家和市民的铁门、铁窗、铜器,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灯杆、铁栏杆等被强行拆毁,致使生产停顿,工人失业,民不聊生。日本侵略者还公开侵夺、强占商民房屋、土地、财物和往来货物。沦陷时期,天津工商企业饱受日本侵略者盘剥掠夺,处境极其艰难;广大群众惨遭搜刮迫害,困苦不堪。

  3.强征劳工、“慰安妇”

  大肆强征、抓捕、关押、转运和虐待劳工,是日本侵略者在天津的突出罪行。抗战全面爆发前,日本侵略者即以各种方式在天津骗招劳工。占领天津后,日本侵略者更肆无忌惮地强征和武装抓捕劳工。他们把天津作为劳工羁押和转运站,在市内和塘沽设立劳工集中营,把从山东、河北等地及天津本地抓捕的劳工集中起来,然后强行押往东北和日本去做苦工。被抓劳工饱受摧残虐待,很多人未到目的地就被折磨致死。仅1942年上半年由天津押运走的劳工就多达70余万人,生还者极少。日本侵略者还强征大量劳工为其在天津修筑飞机场、工事等军事设施;抓捕大量壮丁、夫役,为其在天津郊县构筑工事、据点。这些劳工,不论是被骗招的,还是强征抓捕的,不论是在天津市内、郊县,还是被输运到伪满洲国、伪蒙疆或日本等地,均在日军的监视下从事最繁重的劳役,失去了人身自由,生活和劳动条件极差,缺衣少食,绝大多数人没有工资,少数给工资者也经过种种克扣所剩无几,稍有不满和反抗,立即遭到日军毒打、侮辱和种种刑罚,甚至当场处决。

  强征“慰安妇”,设置“慰安所”,实施性暴力,蹂躏中国妇女,是日本侵略者在天津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日军在天津的最高领导机关“天津日本防卫司令部”设立了专门机构“防卫司令部安慰所”,亦称“别动队”,搜罗了一批汉奸、恶霸,在天津市内抢劫、绑架年轻妇女,定期“献纳”日本防卫司令部。日军还在日租界神户馆、东站会馆、槐荫里、塘沽、蓟县等处设置了“军人俱乐部”、“慰安所”,通过天津伪政府、警察局强征妓女,充作“慰安妇”。日军还多次把强征的妓女成批送往山东、河南日军驻地。日军还在“扫荡”、“清乡”及其制造的杀戮平民的惨案中,灭绝人性地实施性暴力,奸淫、侮辱妇女。

  4.不择手段地进行精神奴役

  日本侵略者竭力推行各种思想文化统治措施,妄图从精神上奴役和控制天津民众。天津沦陷之初,日本侵略者即通过“新闻管制”取缔20多家报刊、通讯社。此后,颁发了一系列政策,强化对新闻、出版的控制。在教育方面,日本统治者通过颁布“统一校训”、废止原教科书、改用新课本、篡改中国地图、强行开设日语课、向各校派出日籍教官、推行战时教育体制等一系列措施,对青少年进行奴化教育。他们强令青年学生参加“新民青少年团”,接受军事训练,参加“勤劳奉仕”,千方百计地向青少年灌输建设“大东亚共荣圈”,实现“王道乐土”等奴化意识。日本侵略者还操纵“新民会”等汉奸组织,以建立“新民教育馆”、“新民阅览室”等方式,对群众进行奴化教育。

  日本侵略者还放纵毒品泛滥,到处设立鸦片馆与白面儿馆,严重摧残群众的体魄与意志。早在天津沦陷前,天津日租界就是一个制毒、贩毒的基地。天津沦陷后,日本侵略者更把烟毒作为奴役沦陷区人民的特殊武器。日租界内制毒工厂达100余所,日夜赶造海洛因、高根红丸等毒品,由洋行1000余家分销[3]。天津伪政权下设的“土药业公会”、“禁烟局”是贩运、配售鸦片的公开机构。“禁烟局”每月按烟馆不同规模供应90—900两不等的“官土”,并以发放“吸烟证”、实行价格优惠等方式,诱骗市民吸毒。日本侵略者还豢养了一批浪人、汉奸,通过开设“洋行”、“土药店”和制毒工厂,制售大烟、海洛因、吗啡等毒品牟取暴利。由于日本侵略者大肆推行毒化政策,各种名目的大烟馆、土膏店几乎遍布全市,其中最高年份1940年达到237家。烟毒泛滥使数以万计的受害者身心俱损,家破人亡。

                

  注释:

  [1][日]广濑龟松主编、王大川副主编:《津门旧恨——侵华日军在天津市的暴行》,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4页。

  [2]刘续亨:《日伪当局对天津银行业的掠夺》,载[日]广濑龟松主编、王大川副主编:《津门旧恨——侵华日军在天津市的暴行》,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34—36页。

  [3]谢忠厚、张瑞智、田苏苏总主编:《日本侵略华北罪行档案·毒气战》(6),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36页。

责任编辑:石江鹏 最后更新:2015-04-22 16:29:15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日本侵略者在内蒙古的主要罪行

下一篇:日本侵略者在湖北的主要罪行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