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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在中国华北的战争犯罪述论
2016-03-02 15:02:09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点击:  复制链接

  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华北地区是一个重灾区。日军在这一地区的战争犯罪更加广泛、残忍、野蛮和疯狂,主要包括:屠杀和平居民、制造“无人区”、实施毒气战与细菌战、奴役与强掳战俘劳工、对和平妇女的性暴行、毁灭性的经济掠夺,以及奴化教育与文化侵略等。

  揭露与研究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的战争犯罪,是中国抗日战争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中日关系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华北作为日本发动大东亚战争的战略基地和中国抗日战争的主战场之一,日军在这里的侵略战争犯罪极其普遍、野蛮、残忍和疯狂,华北人民的战争损失也极其惨重。战后,国民政府和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对日本侵华罪行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也派员来中国对日本战犯的罪行进行了调查、取证。但是,由于日军大量销毁、藏匿其战争犯罪证据,致使日本侵华罪行包括侵略华北罪行的许多重大问题,至今尚未被完全揭露出来。近年来,我们致力于日军侵华罪行的研究,进行了大量的相关调查工作,现依据掌握的资料,将其在华北地区的战争罪行分述如下:

  一、肆意屠杀无辜平民

  日本侵华战争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残暴、最野蛮的侵略战争之一。在这场令世界侧目的侵略战争中,日本军国主义的邪恶本质和法西斯面目完全暴露出来,其野蛮罪行之一就是对中国无辜平民的肆无忌惮的屠戮掠杀。华北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到巨大损失。

  根据国际公法,战争中对无辜平民的伤害是反人道的罪恶之一。由于日本侵华战争的非正义性和种族灭绝性,决定了日军伤害平民犯罪的极其普遍和极其残暴性。华北地处“满洲”与南中国地区的“交接”地带,无论在军事上还是经济上对日军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日本侵略者企图把华北变为日满华高度结合地带及大东亚战争的兵站基地,但遭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人民武装广泛而有力的打击。因而,日本军国主义将华北军民视为心患,以大肆的屠戮行为作为其对付共产党八路军和威慑人民的手段。1941年初,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部曾断称:“对剿灭共产党虽有必胜信念,但它和中央军及杂牌军比,难易有很大差异。共产势力,由于其党、军、政一体化,抓人心之向背,巧妙工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残忍性等,巧妙地暗中活动,尽管我军在军、政方面采取施策,其势力范围仍继续扩大。有鉴于此,如依赖于寻常的一般措施,将有长期成为华北治安之癌的危险。”(1)在日军看来,要消灭共产党军队,“寻常的一般措施”不能奏效,日军必须采取“不同寻常”的手段,其施行的“非常措施”之一就是以凶残手段对付民众,妄图“破坏和摧毁敌之组织力和民众获得力”(2)。显然,“屠杀民众”是摧毁共产党“民众获得力”最直接而有效的途径。

  战争初期,日军为谋求以武力速战速决,每占领一地,都进行野蛮的屠杀,企图以恐怖手段征服华北。一是利用飞机、大炮进行狂轰滥炸,目标多集中在居住区和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据统计,从1937年9月到1938年8月的一年时间内,日军就对华北各地进行了一千一百多次轰炸,造成大量无辜平民伤亡。二是在日军进占某一城镇初期,进行大规模屠城、屠镇、屠村,妄图以此“震慑”人民,使其服从于日军统治。1937年10月23日,日军在河北成安屠城,第一次烧杀七天七夜,11月5日又进行第二次屠杀,共残杀平民五千二百多人。1938年5月16日,山东金乡屠城,连续4天屠杀居民3 347人。这类屠戮事件在战争初期的华北各地极其普遍。

  至华北沦陷,日本侵略者为确保占据地之“安定”,在沦陷区提出“恩威并用”、“收揽民心”,实际上到处烧杀抢掠奸淫,肆无忌惮地伤害平民;在敌后各抗日根据地实施“毁灭战”,即杀光、抢光、烧光的“三光”作战,曾明令“凡是敌人区域内的人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的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其不能运输的,亦—律烧毁,锅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投入毒药”[1](P65)。遂造成亘古未闻之屠杀暴行。

  日本侵略者为了摧毁华北民众的抗战意识,使之放弃对共产党、八路军的支持,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屠杀和平居民。据研究统计,日军在华北各地制造的惨案达一千五百四十余宗,占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制造惨案总数的五分之二以上其中集体屠杀平民100人以上至6 400人的惨案377宗。据1943年2月8日《解放日报》所载统计资料:从1938年1月至1942年11月底近五年中,日军对华北各根据地“扫荡”累计2 430天,平均每两天要对三个根据地进行“扫荡”,也就是说日军每天都在华北烧杀、制造惨案。日军残杀民众的手段有机枪扫射、刀劈、刀剐、踩地雷、铡刀铡、狼狗咬、火烧、放毒、剥皮、挖眼、割耳、剖腹、割生殖器等多达一百四十余种,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由于日军肆意伤害平民的种种犯罪,造成了华北地区人口损失十分严重。根据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1947年编制的《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公私财产损失统计》,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鲁豫、山东五个抗日根据地,原有人口共93 630 306人抗战八年中,仅平民百姓即被敌直接间接杀死2 877306人,伤残3194766人,被敌捕掠2526350人,共计伤亡病残达14038849人,占华北抗日根据地总人口近1/7,还造成灾民达19881905人。

  二、制造“无人区”和“无住禁作地带”

  制造“无人区”,是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又一重大的反人类战争罪行。为了隔断民众与共产党、八路军的联系,日本侵略者在华北疯狂地推行“集家并村”,建立“人圈”部落,设置“无住禁作地带”,制造大片“无人区”。1941年1月,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编制的作战计划规定:“根据‘中国事变处理纲要’制订政治策略方针。在占领区内特别设定对敌隔离区。”[2](P361)同年2月下达“长期战现地政略指导”,要求“努力加强对敌区的封锁,并力求在占领区和敌区之间进行有效而合理的隔断”[3](P247)。这里所谓的“对敌隔离区”,主要是指的“无人区”。

  “百团大战”期间,1940年9月,日本华北方面军即开始制造“无人区”,地点是在晋中地区。据千田谦三郎(3)供称,日军第223联队石黑大队长曾下命令:“为在晋中地区设立‘无人区’,凡在这次作战当中碰见的一切人、马、房屋及物资都要消灭掉及予以掠夺。”根据这一命令,日军相继在晋中地区的襄垣县及黎城县制造了“无人区”(4)。“百团大战”以后,华北日伪开始实施所谓“治安强化运动”,1941年夏日军制定华北“方面军治安肃正三年计划”,把华北划分为“治安区”(即敌占区)、“准治安区”(即敌我争夺的游击区)与“非治安区”(即敌后抗日根据地),而施行不同的政策。对所谓“准治安区”,主要以“蚕食”为主,竭力扩大其占领地,缩小与割裂敌后抗日根据地,其中最毒辣的措施就是制造“无人区”。1941年秋日军在为期两个月的“晋察冀边区肃正作战”中,制造了大块的“无人区”。

  晋察冀边区是侵华日军制造“无人区”的重灾区,主要有:{1}热南“无人区”:包括热河之承德、兴隆、平泉、青龙、滦平、凌源及河北遵化、迁安、密云等九县之大部,东西长七百余里,南北宽60里。{2}热西察南“无人区”:包括热河滦平西部及丰宁县,察南之赤城以东平北密云等县之大部,东西长200里,南北宽40里,东面与热南“无人区”相接连。{3}晋东北“无人区”:包括山西平定之东北部、盂县之东部、五台之东部,河北平山之西部,计南北长二百余里,东西宽五六十里。{4}、灵寿、行唐、曲阳“无人区”:包括行唐、灵寿、曲阳沿沟附近10里以内村庄(5)。

  侵华日军在山东、河南等地也制造了大大小小若干块“无人区”。在制造“无人区”的过程中,日军大规模摧毁村庄,割光庄稼,烧毁山林,屠杀不肯进入“人圈”的逃亡民众。在1941年秋季大扫荡中,在五台县第3区,日军为制造“无人区”,柏兰镇以东明查湾、东峪里、里外河这一带大大小小21个村子全被敌人放火烧光。在平定县,敌人所到之处,处处挂着“此地为无居民之地”的牌子,村村贴着片山旅团的布告。据统计,日军在平定县第3区14个村,屠杀320人,抢走牲口442头,羊一千二百多只,粮食193万斤,拆毁窑洞一千五百多个,烧毁房屋二千九百多间。就这样,日军首脑人物在检查“无人区”时,竟暴跳如雷地训斥其下属:“为什么要留下四堵墙?”(6)

  日军制造“无人区”,使社会生产力遭受摧残,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社会经济被全面摧毁。日军在制造“无人区”的过程中大肆屠杀、虐杀,造成“无人区”的人口锐减,劳动力资源严重短缺以至枯竭。据当年的保守估计,日军在热河制造“无人区”的过程中,共屠杀、虐杀十万余人,抓走劳工15万人!(7)同时,日军修“人圈”,挖“封锁沟”,划定“无住禁作地带”,使大批良田被占用或致荒芜,作为农业主要生产资料的种籽、农具、牲畜等被损毁殆尽。据解放区的调查,在热南地区,9个县中有6个县荒芜土地600万亩,减收粮食720万大石(8)。“无人区”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中。

  三、频繁进行毒气战与细菌战

  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同时在战争中使用毒气与细菌两种大规模生化杀伤武器的国家。华北是日本军国主义进行毒气战和细菌战的重点地区之一。八年间,日军在这一地区实施毒气与细菌作战从未中断,毒气作战遍及华北五省(区)二市239个县区,给中国华北军民造成了重大伤亡。

  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7月27日,日本空军在河北省宛平县(今属北京市)芦沟桥投掷了毒气炸弹。同一天,日本大本营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以临参命第65号命令,下达了在侵华日本陆军中设置毒气部队的命令。从此,拉开了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毒气战序幕。

  战争初期,侵华日军把华北作为实验和推广毒气攻击作战的实验场,迅速做出了毒气作战的部署,派驻了大批专业的毒气作战部队,第一、第三实战化学实验部,及毒气生产工厂。到1937年9月,日本大本营派往华北地区参战的毒气部队,已有1个野战瓦斯队本部、2个迫击大队、3个乙种迫击中队、2个迫击小队、2个野战化学试验部和2个野战毒气工厂。日军在华北战场首先使用了催泪性、喷嚏性、窒息性和糜烂性的毒气武器,由第一、第三实战化学实验部相继完成了日军毒气战的实验和中国军队几乎没有毒气战防御能力的调查报告。从1938年下半年起,侵华日军在华北和整个中国战场,特别是武汉会战中,使用毒气攻击作战达到了顶峰。

  日军使用毒气武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毒杀了大量和平居民。为了对八路军和人民群众进行毒气战攻击,日军从师团到联队、大队、中队,乃至小队,不论步兵、炮兵,不仅使用抗日战俘作“活体”实验,还广泛而大量地把和平居民作为毒气战训练的“活靶”。据日军战俘加藤喜久夫、木村初雄、清水永吉、村山隼人等19人的供词,1940年9月至1944年7月,仅在河北、山西、山东、河南,他们亲自参与的瓦斯教育训练中,就使用和平居民当作“活靶”进行训练达18次之多。为摧毁中国人民的抗日意志,日军总是以各种借口和卑劣手段,驱集和平民众,使用毒气进行集体审讯和毒杀。1939年12月4日,河北蠡县日军二百余人,将车里营、王辛庄、林堡、潘营等5村部分民众驱赶到王辛庄,把壮丁八十余人关进3个房间,用窒息性毒气全部毒死(9)。

  从侵华日军1937年7月27日在卢沟桥投下第一颗毒气弹,至1945年10月5日日军在河北省藁城县城最后一次使用毒气弹,日军在华北地区实施毒气战达八年零两个月,毒气作战遍及华北各省市239个县,使用毒气达1000次之多。日军在战场上使用毒气,据其中80次已查明其毒气种类、数量的统计,即有催泪性、喷嚏性毒气14 143筒,窒息性毒气265筒,糜烂性毒气弹1006发及液体630公斤,毒气弹3206发,毒气筒22216个。据其中133次已查明中毒伤亡人数的统计,即致使中国军队中毒伤亡达37000人以上。日军针对民众使用毒气,据107处的不完全统计,致使华北民众中毒伤亡15000人以上。特别严重的是,日军在战败投降时,以隐蔽的方式将大量毒气武器遗弃在中国领土上,使中国人民继续遭受着日本军队毒气武器的无穷祸患。

  华北又是日军细菌战的主要受害地区之一。日本的细菌战部队是披着“卫生防疫”外衣的特种部队,它担负着日军的防疫给水和对敌使用细菌战的双重任务。日本侵略者的华北派遣军防疫给水部,即北支(甲)1855部队,在1937年“七七”事变后即着手建立,它是一个隐蔽的庞大的细菌战基地。北支(甲)1855部队的总部设在北平城内,其分部遍及天津、保定、石家庄、张家口、太原、大同、郑州、开封、济南、青岛、徐州等华北各省16个城市,以就近研制和使用细菌武器。

  日军在研制细菌武器过程中,大肆“以人当作动物来做试验”,进行活杀解剖,其野蛮、残忍,堪称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创举”。从北平的总部,至济南、太原等分部,直到师团、旅团的防疫给水班,以及各地日陆军病院,都曾定期或不定期地使用战俘和平民进行细菌武器效力的活人实验和活杀解剖,甚至使用战俘来培养和制造细菌武器。由于华北地区抗日根据地与日军占据的城镇、据点形成犬牙交错的态势,而细菌武器具有返回传染的作用,因此,日军虽然也有利用飞机大量的散播,但主要是与扫荡作战结合起来使用细菌武器。不仅对军队,也对平民,主要是分散而频繁地使用细菌武器。也有如北平霍乱实验、鲁西霍乱作战那样在华北数十个县大规模地使用细菌武器的情况。由于日军采取十分原始而又极其隐蔽的方式使用细菌武器,往往霍乱、伤寒、鼠疫、疟疾等疫病传染猖獗而广大群众还以为是天灾,其危害之巨大,实难想象。据不完全统计,八年间,日军在华北地区使用细菌武器70次以上,其中有具体死亡数字者25宗,即致使华北军民遭感染而死亡至少达47万人以上。

  日军使用化学生物武器,给华北人民造成了极为深重的灾难。据郑爱芝女士对山西省盂县的调查,1942年至1945年间,因日军投放糜烂性毒气弹和伤寒等细菌武器,全县16万人口中,有95%的人染病,有1.1万人被日军杀害,近3万人染病致死,“在以后的岁月中,因各类癌症、心脏病、肺心病、高血压、半身麻木及肠道疾病而陆续死亡,现活着的人不足当年人口的10%,活着的人中当年患得‘怪病’者在60余年迁延中病情仍在加剧”(10)。

  四、大肆强掳与奴役战俘劳工

  日军侵华期间,曾在华北骗招、强征和抓捕大批中国劳工,在其军事工程和军需工业里进行强制劳动。同时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法,建立战俘劳工集中营,对战争俘虏进行残酷摧残和奴役。给战俘劳工本人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伤害和灾难,不少人亡命异国他乡。

  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后,即开始以种种方式骗招华北劳工赴东北做苦工。随着战争的全面爆发,日本侵略者为解决劳动力缺乏问题,也为了减少八路军的兵源,开始在华北地区由以骗招劳工为主发展为以有计划的强征劳工和以武装抓捕劳工为主,不仅押送到东北,还押送到蒙疆、华中,甚至日本国和东南亚去做苦工。对于俘获的中国战俘,日本侵略者拒不执行任何国际战俘条约的有关规定,对抗日战俘肆意虐待和残杀。但是,由于战争的消耗,日本侵略者不得不补充急需的劳动力,因此越来越多地把抗日战俘变做劳工,押往东北等地和日本国去做苦役。

  为了把抗日战俘和强征、抓捕来的平民变为奴隶劳工,日本侵略者在华北地区建立了二十多个所谓“收容所”,实际上是监狱式的集中营。目前已知的日军在华北设立集中营的地方有:北平的西苑、通州,天津及塘沽,河北的保定、石家庄、井陉、宣化,山西的太原、临汾、运城、高平、大同,山东的济南、青岛、张店、德州,河南的开封、安阳、新乡、洛阳、郑州,江苏的徐州、连云港等地。这些集中营,规模较大者经常关押四五万人,规模较小者也经常关押一二千人左右。每一个集中营,都是日本侵略者对华北抗日战俘和被抓捕的平民进行奴化教育、策反利用、奴役和强制输送劳工的基地,也是虐杀华北抗日军民的人间地狱。在集中营里,抗日战俘和被抓捕的平民过着猪狗不如的牢狱生活,衣不蔽体,饥寒难耐,受尽虐待、侮辱、种种酷刑和沉重劳役之苦,一些人甚至被用做细菌武器的活体实验而遭解剖杀害,在集中营附近就是杀人场、“万人坑”。不知有多少华北抗日军民惨死在日军的集中营里!

  据统计,1934年至1945年,日本侵略者由华北向外输送的劳工约一千万人,其中,向伪“满洲国”输送者七百八十余万人,向伪蒙疆地区输送者三十二万余人,向华中地区输送者约六万人,向日本本土输送者35 778人,向朝鲜输送者1 815人。1937年至1945年,在华北地区奴役劳工约二千万人,其中,在日军统制的工矿等企业中被强制劳动的劳工,依据日伪资料计算,约四百六十五万人。这些华北劳工,不论是在中国国内的还是被掳往日本的,均在日军的监视下从事最繁重的劳役,失去了人身自由,生活和劳动条件极差,缺衣少食,绝大多数人没有工资。在极恶劣的条件下,被强制劳役的华北劳工死亡率甚高,如押送日本的4万劳工,死亡6 830人,占被抓到日本的劳工总数的17.5%,在135个作业场中,死亡率在40%以上的有7个(11)。在军事工程中强制劳动的华北劳工,日军为了保密,往往在完工时将劳工全部处死。

  五、极其普遍和凶残的性暴行犯罪

  伴随着日本侵略者的武力攻取和频繁扫荡,日军对中国广大和平妇女实施了野蛮的性暴行犯罪。由于华北地区的特殊战略地位及其特殊广泛、残酷的战争环境,日本侵略者在华北对妇女的强奸和性奴役犯罪更加普遍,方式多种多样,凶残、野蛮之极。不论是“治安区”,“准治安区”,还是“非治安区”,日军铁蹄所到之处,都有日军的强奸和性奴役犯罪。遭受日军性迫害的,有普通的女性、被俘的抗日女战士、女共产党员、在校女学生,也有伪组织人员的家属。日军驻华北的各部队,没有一个部队没有性暴行犯罪的记录。

  日军在对抗日根据地围攻、讨伐、扫荡之中,肆意对广大妇女进行强奸和残杀。上至七八十岁的老妪,下至几岁的幼女,都难逃日军的侮辱、强奸、轮奸和残杀,甚至强迫群众男女集体性交,父奸其女,子奸其母。1941年5月上旬,日军1万兵力扫荡完县及易县狼牙山时,在大岭谷等村,日军奸污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有的奸后丢到火里去烧死,有的扯着一条大腿把人劈开。有一个老妇竟被奸了六十多次!在狼牙山的险要处,日军将50名避难妇女剥得精光,叫她们送水送弹药,强奸后枪杀。在战时的华北各地,这样的惨剧时刻都在发生着。

  这种有组织的、大规模的、普遍的强奸罪行,并不是日本士兵“个人”的强奸罪,而是日本侵略者的一种反人类罪行,其“特殊目的”也不是一般的“满足”日本士兵的性要求,而是“破坏中国国民的道德观念,叫中国在沦陷区的民众因在伦理关系上忘了羞耻,而逐渐在政治上也忘了羞耻,认贼作父”[4]。

  日军除了对华北城乡广大妇女强奸、轮奸之外,还在各地广泛建立日军慰安所,大肆抓捕中国妇女充当日军的“慰安妇”。在河北省府保定,日军第110师团控制区设有各种慰安所,慰安妇按国籍分开。日军在山东省府济南的慰安所不下几十所,纬六路在整个日寇侵华时期成为有名的“花街”。另据日犯交代,仅在1942年4月到1945年3月,经由日军第59师团高级副官广濑三郎(12)在新泰、泰安、临清、吐系口镇、莱芜、济南、张店、博山、周村、德县、东河等地,指示各大队设置的慰安所即有127所(13)。其他如北平、天津及山西、河南、内蒙古等省区,日军都设置了大量的慰安所。

  在华北广大农村,甚至前线地区,也有日军慰安所的设置。此外,日军还经常以掳掠、抓捕的方式将受害妇女带到其驻扎地、据点、炮楼内,充当日军的临时慰安妇。日军战俘土屋丰治供认:“1942年9月,在山东省淄川县磁村,我以少尉分遣队长身分,命令翻译由博山县博山捉来两名中国妇女(约20岁),组织分遣队员20名轮奸了三天(慰安妇)。”该犯还供认:“1943年7月,在河北省唐山市河南村,我以少尉小队长资格,将村里的两名中国妇女(约18岁),捉到房山县河南村中队本部,为了欺骗中队的勤劳士兵,组织了50名勤劳士兵,把该两名中国妇女轮奸了五天”(14)。像这样强征据点周围妇女的行为在当时非常普遍。

  日军征集慰安妇的手段是以军队有组织、有计划地征集妇女和士兵无组织、自发地抓捕、禁监妇女两种现象并存为特征的,而且肆意抓捕、监禁妇女的性暴力事件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战争期间。慰安妇的来源,除了少数被诱骗的日本妇女和从朝鲜强征的慰安妇之外,广大的中国妇女都是因日军的武力抢夺和各种形式的诱拘拐骗而来。这些被迫沦为日军慰安妇的中国妇女,受到了日军残酷野蛮的性虐待、性侮辱,许多在日军的摧残下被折磨致死,即使侥幸生存下来的,身心也受到了极度摧残,丧失了一生的幸福。

  日军对广大妇女的性暴行,给华北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社会问题。据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1946年4月的统计,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鲁豫等四个解放区,妇女人口中,因遭受日军强奸和性奴役,而身患性病者达620 388人,其中晋绥有28 959名妇女患性病,晋察冀有70 339名妇女患性病,冀热辽有399 000名妇女患性病,晋冀鲁豫有122 090名妇女患性病(15)。就是说,以妇女约占当时人口的一半计算,在华北5大根据地中,平均每50名妇女中,就有因遭受日军奸污而患性病者1名以上;较严重的冀热辽区,每18名妇女中,就有1名以上的妇女因遭受日军奸污而患性病。侵华日军加害华北妇女及其后代之深重,由此可窥一斑。

  六、对经济资源的毁灭性掠夺

  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目的之一是掠夺中国的经济资源。华北物产矿藏都极为丰富,日本侵略者把华北视为“日满华经济圈”的骨干部位,是日本实施经济掠夺的重点地区。由于遇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华北敌后抗日力量的致命的威胁,日本在华北的经济掠夺呈现出极端疯狂甚至是毁灭性的特征。

  日本占领东北后,即以武力为后盾,开始向华北扩张,通过资本输出、商品倾销及大量走私,通过向华北的交通、工矿部门渗透,图谋攫取华北经济利益。日本占领华北后,迅速霸占了华北的金融、工矿、盐业、电力、交通等主要公私企业,建立起殖民经济统制体系,在“开发”、“建设”的旗号下,大力统制和掠夺煤、铁、盐和粮、棉等战略物资。到1941年底,日本几乎完全统制了华北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及财政金融。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特别是从1943年下半年起,日本由于战局恶化,华北在其“日满华经济圈”中更为紧要,急于把华北变成“兵站基地”,对华北的经济统制和掠夺更加疯狂。除继续疯狂地开发和掠夺华北的煤、铁、盐等重化工原料外,为了减轻运输压力,被迫将过去只准华北向日本及伪满等地输出工业原料改变为输出半成品或成品,在华北紧急扩建、新建了一批小型重化工加工业,如小型炼钢、炼铁厂等;将过去准予“自由经营”的轻纺工业,通过大量兼并或削减,全部严密地控制起来;对一切国防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销、输出、输入、配给等,一律实行全面的统制,以保障战争及日军的供给与日侨的需要。

  在财政金融上,日本侵略者通过发行伪钞等手段控制了华北的金融事业。日伪设立的伪华北联合准备银行和伪蒙疆银行,在华北各地都设立了分支机构。伪华北联合准备银行八年战争中共发行伪钞19513809万元。同时大量使用毫无准备金的军用票,并实行殖民地的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以打击和“收兑”法币,破坏抗日根据地的“边币”,进行投资、融资,统制和掠夺物资。

  在工矿业方面,日本侵略者大力开发煤、铁等矿业和制盐等原料生产及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以满足向日本、伪满等地提供工业原料及部分半成品、成品的需要。在日伪华北开发公司的统制下,煤产量,1941年达到2 397万吨,比“七七”事变前增加近1000万吨。到1945年,它所控制的煤矿有11个公司、3个矿业所、2个煤业组合,总资产比1941年扩大两倍。八年间从华北掠夺走煤炭达12000万吨。华北的铁矿石及生铁、钢材等半成品或成品,大部分运往日本及伪满。1940年和1941年华北铁矿石产量125.7万吨,其中77万吨运往日本,占产量的61%,比1939年增加3.68倍。1943年后,华北开发公司直接统制的铁矿由1个增至5个,计划年产量增至250万吨。八年间从华北掠夺走铁矿石450万吨以上。华北的金、矾土、钨、锰、铝、石英、云母等矿及其成品半成品,也均为日本所统制开发并几乎全部掠走。华北的海盐及其加工品烧碱、纯碱等盐化物,也大部被日本掠走。1941年长芦盐场和山东盐场的盐产量达126.6万吨,其中104.7万吨运往日本,占年产量近80%。八年间运往日本的盐计达1200万吨。

  在农业方面,日本侵略者根据“工业日本、农业中国”和“以战养战”的原则,在华北、蒙疆重点开发棉、粮、皮毛等农牧产品,实施严密统制和疯狂掠夺。1942年至1945年华北平均年产皮棉三百余万担,大部被运往日本。八年间日本侵略者从华北掠夺走皮棉达二千余万担。又如,1944年,仅从山东省即掠夺棉花91000日担,小麦113000吨,杂粮80000吨,牛17753头,牛皮38736张,豚皮6985张,羊毛875188斤,山羊绒32718斤,劳工18686人(16)。

  对抗日根据地,日军主要以摧毁和毁灭其经济生活为手段进行疯狂掠夺。日军为其占据地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掠夺华北的资源,对华北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分割、封锁、蚕食,实施“毁灭战”和“三光”作战,妄图毁灭抗日根据地及其生存条件。因此,华北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的生命和公私财产损失十分惊人。据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的统计,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鲁豫、山东、中原、苏皖七个解放区,直接公私财产损失共计30564 641212美元(17)。按照华北五个解放区的面积、人口和经济、文化状况来估算,其直接公私财产损失,约为三百亿美元。

  七、破坏文化遗产与文物掠夺

  日本军国主义为了灭亡中国,不仅从军事、政治、经济上进攻,而且企图摧毁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在华北,日伪通过建立殖民地的宣传教育体系及“新民会”等汉奸教化组织,开展所谓“思想战”,培植高级汉奸和大量为其殖民统治服务的奴才,同时大肆破坏华北原有学校和文化教育设施,掠夺和破坏中国民族文化遗产,使华北文化事业蒙受巨大损失。

  日军大肆摧毁破坏中国原有学校和各种文化设施。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对天津的轰炸、炮击,主要对准南开大学、南开中学、南开小学。经过几次轰炸,南开校园变成一片焦土。北平城内虽未遭轰击,但日军入城后,文化机关、学校均遭不同程度破坏,北京大学、师范大学、北平大学等国立学校,都改为驻军场地,教职员、学生走避一空,校内什物被破坏无遗(18)。

  在乡村的学校、文化机构同样受到严重破坏。晋绥边区八年(1937—1945年)文化教育的损失,计有中学、师范学校共7所,仪器4.5套,图书48000册,折价545680000元(国币);高小、完小共122座,图书18 746册,折价138 543000元;初小共1860座,折价931256000元;民众教育图书馆20座,图书65217册,折价256700000元;私人藏书7处,图书35620册,折价10686000元(19)。

  华北各地许多古建筑文物遭到日军野蛮破坏。据国民政府教育部“战时文物保存委员会”的统计,仅北京研究院被盗文物即有三百多种,从故宫运走铜缸66口,铜炮一尊,铜灯91件。北平、河北、河南三省市,损失书籍、字画、碑帖、古物计637869件,古迹336处。华北的名胜古迹,特别是古寺庙、古建筑等文物,遭到的破坏和掠夺更加惨重。如清代古典园林艺术的杰作避暑山庄,日军于1933年3月4日,占领承德后,为庆贺胜利,放火烧毁了卷阿胜境殿,随即将整个避暑山庄作为它的兵营。甚至以“金属献纳”为理由,拆毁已有199年历史的宗镜阁铜殿。日本侵略者还以各种借口,将外八庙的各式镀金、银佛像143尊,避暑山庄、外八庙的内装饰品120件,乾隆皇帝亲自主持花费18年时间完成的满文《大藏经》,用金字书写、载有汉、满、蒙、藏4种文字的《丹珠经》、《甘珠经》,以及《古今图书集成》一部,掠夺运往日本国。1940年1月10日,日军窜到绵山后,不仅将寺内的文物财宝洗劫一空,而且放火烧毁云峰寺,

  致使该大雄宝殿、千佛殿、介子祠、老君堂等化为灰烬,甚至连寺内的古代铜钟也被烧化。同时,还沿途烧毁了山神庙、土地庙、光崖寺等。时至今日,绵山寺的劫后惨象,仍历历在目[5](P1027)。

  日本侵略者还以考古及调查研究为名,对周口店之北京猿人,河南安阳的殷墟,山西大同的云冈石窟,佛教圣地五台山,河北邯郸赵王城遗址,山东淄博齐国都城遗址,派出大量人员,进行野蛮的考古和调查,盗掘大量文物和资料,运往日本。造成中国珍贵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大量流失。

  上述事实表明,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在华北地区犯下了人类历史上最为深重的战争罪行。战后,国际社会虽然经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等方式,追究了日本国的国家责任,但由于美国的冷战战略与庇护等原因,这种对日本国家责任的追究是很不全面、很不彻底的。因此,对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犯罪的揭露和研究,将有助于敦促日本有关方面加强对侵华战争罪行的反省,也有助于一系列战争遗留问题的尽快解决。

  注 释:

  (1) (日)华北方面军司令部《华北方面军状况报告》(1941年1月27日)。见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华北大“扫荡”》,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4页。

  (2)(日)华北方面军多田司令官报告,1941年4月10日。见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华北大“扫荡”》,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8页。

  (3) 日军战俘。

  (4) 原件存中央档案馆。

  (5) 原件存中央档案馆。

  (6) 《平定文史资料》第11辑,1995年8月第1版。

  (7) 参见陈平:《千里“无人区”》,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91页。

  (8)《敌寇制造无人区(人圈)热南四万二千平方里的土地人烟罕见》,1946年2月5日。原件存中央档案馆。

  (9) 《抗敌报》,1939年12月29日。

  (10) 郑爱芝:《对山西省盂县曾遭受日军细菌战、毒气弹伤害的特别调查》,2003年10月10日,未公开发表。

  (11) 根据(日)田中宏、松泽哲成编《中国人被强掳资料———〈外务省报告书〉全五分册及其他》,现代书馆1995年版,第120至121页、第443至479页。

  (12) 广濑三郎,日军战俘。1928年4月作为步兵第三大队副官侵入我国山东省青岛市,历任日本驻北京公使馆护卫队附、步兵第68联队第5中队长、59师团高级副官等职。1945年3月调任关东军第3军高级副官至同年8月15日被捕。

  (13) 《广濑三郎办慰安所的罪行》,原件存中央档案馆。

  (14) 1954年土屋丰治罪行供述,原件存中央档案馆。

  (15) 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中国解放区抗战8年中损失初步调查》,1946年4月。原件存中央档案馆。

  (16) 伪山东省长唐仰杜:《山东省政府三十三年度征购各种重要物资数量及劳工供出数目概要报告》,原件存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17) 《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公私财产损失统计》,1947年,原件存中央档案馆第160卷。

  (18) 《申报》,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三日。

  (19) 《晋绥边区8年来文化教育方面的损失》,原件存中央档案馆。

  参考文献:

  [1] 齐武.一个革命根据地的成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 日本防卫厅战史室.华北治安战(上)[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3] 日本防卫厅战史室.华北治安战(下)[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4] 陈豹隐.关于敌人的政治阴谋[N].大公报,1939-03-09.

  [5] 侯杰.山西历代纪事本末[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责任编辑:吴步璇 最后更新:2016-03-03 15: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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