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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2月-1945年9月日军在黑龙江省的暴行(五)
2023-01-31 14:40:39  来源:抗日战争图书馆——《侵华日军暴行总录》  点击:  复制链接

  桦川县四合屯惨案

  1943年3月13日,日本关东军马队300多人侵袭桦川县安乐屯南眼珠子山,镇压不甘当亡国奴的抗日志士和抗日民众。凶残的日军指挥官割下了抗日志士姜永茂尸体上的头颅回佳木斯示众。掩护起义志士的宋老五、宋老六等村民被抓到警察署严刑折磨致死。伪三江省警务厅将抓获的17名起义志士,押到四合屯的山坡上,由警察射杀,尸体埋在一个大坑里。这次惨遭杀害的抗日志士和村民共40余人。(贾桂晶)

  木兰县大逮捕及刑讯屠杀惨案

  1941年至1943年间,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第十二支队,在朴吉秋、张瑞麟等人的率领下,活动在木兰、东兴沿山一带。对此,日伪当局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对我抗日力量和爱国群众进行了两次大逮捕。它们均由伪滨江省警务厅“治安肃正委员会”策划指挥。1943年3月初,伪滨江省警务厅根据各县特搜班长报告的情况,按照原定的“巴木东肃正工作计划”,木兰县成立检举班、取调班、警备班、看守班、庶务班,由省抽调市、县警特人员到木兰169人,还用木兰当地密探31人。1943年3月15日夜间开始抓人﹐于五站地区逮捕4人,石河和柳河地区逮捕24人,利东地区逮捕77人,大贵、大板子地区逮捕25人,计130人。同年5月25日,日伪统治者认为第一次逮捕有遗漏,又实施了第二次大逮捕。此次在木兰镇地区逮捕4人,石河和柳河地区逮捕13人,利东地区逮捕79人,大贵逮捕25人,计121人。两次共捕251人。他们把抓来的人戴上黑帽子,上上手铐,砸上脚镣,分别把几个人用铁丝或麻绳拧成或捆绑成一串,关押在木兰县日本兵大营(当地人称北大营)里,然后分批押解到哈尔滨的所谓“模范”监狱。在木兰北大营关押期间,被捕的爱国志士和无辜民众惨遭日伪警特施行的灭绝人性的毒刑:过电、灌辣椒水、上大挂、压杠子、皮鞭抽、棒子打、香火烧、把人装在皮口袋里抬起来摔等等。木兰县被捕的251人在刑讯中死亡和判处死刑的有125人,判处徒刑的84 人。(姜洪斌)

  “巴木东”大逮捕及刑讯屠杀惨案

  1943年2月末,伪滨江省警务厅成立了一个“治安肃正工作委员会”,总指挥是哈尔滨市伪警察局特高科长林宽重(日本人,外号林大头),副指挥是特高科警佐周质斌。同时还成立了伪警务厅特搜班,由警务厅日本特务科长小园井、特务股长泉屋立吉、大场弥作(警佐)、野泽光三助(警佐)、和平井二郎(警佐)以及翻译王蕴璞等人组成。他们分赴巴彦、木兰、东兴三县开始了大逮捕。

  1943年3月7日夜间,日伪警特500余人,乘数十辆卡车,突然对距哈尔滨市150公里的“巴木东”三县进行大逮捕,由于事起突然,绝大多数群众没有思想准备,在睡梦中就被抓走,戴上手铐、黑帽子,扔到事先停在村口的汽车上,分别拉到巴彦、木兰的日本兵大营和哈市监狱。

  日伪警特对被捕者使用了空前残酷的刑法,进行精神上的折磨和肉体上的摧残,使用的刑法五花八门,有上大挂、皮鞭抽、过电、坐老虎凳、灌辣椒水、压杠子和往肚子上烧烟头等。更残忍的是用辣椒水把被害人的肚子灌大,再用脚把水踩出来,弄得被害人从鼻子、嘴往外冒血水。巴彦县的王魁被打断了胳膊,孔庆尧被打瞎一只眼睛﹔木兰县的杨景新被打碎了脑袋;东兴县的毕文祥上大挂活活地给晃死了。受害最严重的巴彦县杨立平屯被捕26人,其中杨立平一家就被捕6人﹔碱草沟全屯15户,被捕14人。日伪警特把人抓走后,还将全村的房屋放火烧光,害得全村男女老幼无家可归。东兴县满天星前甸子屯,赵福恩一家六口人,被抓走了三人,家中只剩下赵福恩的儿媳和不满周岁孩子。被捕者被押送到哈尔滨市监狱后,受尽酷刑。日军看他们身上已得不到什么,便下了毒手。1943年5月11日,赵福恩和他的内弟刘庆田被活活绞死。东兴县的王兴和李树文(都是抗日救国会员)在哈尔滨市监狱里审讯时被上了大挂,把衣服全部扒光,不但把四肢吊起来来回悠荡,还把点着的烟头放在肚子上烧,烧的肚脐直冒油,直到把他们的双臂晃得脱臼,卸下大挂就死了。

  3月7日这次大逮捕﹐被捕爱国志士共662名。在这些人中,死亡344名,被判刑224名,放回94名。(尹忠文武占礼)

  抚远县惨案

  1938年始,日本侵略者为防苏和防止投苏,在抚远等边境县实行“肃正政策”:修部落,并大屯,强迫居民弃地弃房迁入控制点。日本宪兵队佳木斯(伪三江省府)分队,指使日本宪兵队富锦分遣队及同江宪兵分遣队,扩大特务网,搜集材料编制“谍者名簿”(黑名单),于1943年8月、9月和1944年进行两次大逮捕。逮捕行动由日本宪兵队佳木斯本部特高课长佐藤指挥,率富锦、同江两宪兵分队10多人和宪兵补10多人分区进行。东安镇区由日本人加藤曹长带领池部曹长、北奥伍长及兵补张国公等特务多人按黑名单实行逮捕;国富镇区由日本人平良宪兵补带特务四人按黑名单实行逮捕;海青镇区由日本人石川军曹长负责,宪兵补薛昌荣协助,带朝鲜族、汉族特务多人执行逮捕任务。两次大逮捕被捕者共65人,都是一般农民与普通百姓。日本宪兵将这些被捕者用“三江号”轮船押送到佳木斯日本宪兵队和伪警务厅的水牢里,进行酷刑折磨或做细菌试验,65名无辜者中43人惨遭杀害。(张基太)

  牡丹江福民庄诱杀劳工惨案

  1942至1943年间,日本关东军加紧修筑防御工事,大肆抓掠中国人当劳工。他们按户摊派﹐摊派不足时,动用警、宪和军队,到闹市区突然堵截,不问青红皂白,将被抓者押至劳工协会分别送往各施工场地从事繁重的苦役。两年间共抓走劳工四批达数千人。这些劳工完成工程后,就被集体诱杀。如1943年10月中旬的一个傍晚,由日本警备队从国境地带东宁、绥芬河押送一批70多名中国劳工返回牡丹江,送到牡丹江市原工场区福民街劳工协会训练所(即思想矫正辅导院)。屋内预先有意释放了一氧化碳。当晚天气寒冷,劳工进屋烤火暖身时,不觉中一一中毒倒地,多数人当场窒息身亡。尚有部分人拼命挣扎着,那种凄惨的哭叫声和屋中散出的难闻的气味惊动了四邻。这时日本看守面带防毒口罩,大打出手、抡起木棒、枪托逐个查验,凡活着的一律被乱棒打死。直至深夜,该训练所看守人员将惨死的70多具尸体抬上汽车,运到米家屯西北角万人坑掩埋,以掩盖罪行。(孟新舟〉

  汤原县“二·一八”惨案

  1944年2月,侵占汤原县的日本守备队长川岛和伪警务科长西村指挥部队进山侵扰,于2月18日逮捕了山里猎人200余人,拘押在鹤岗监狱,其中 100余人惨遭杀害。(袁立新)

  鹤岗东山、大陆万人坑

  鹤岗东山万人坑和大陆万人坑是1931年—1945年日伪侵占时期,日寇在鹤岗野蛮残害矿工而制造的两个最大的万人坑。东山万人坑地处现鹤岗矿务局新一煤矿东面鹤萝公路北侧一个山坡上,坑东西长约40米,南北宽约30米,最深处近7米。当年被抛弃在这里的死难矿工详细数字已无从查考,根据老矿工们的回忆,被日寇残害而死扔在这里的矿工有6000—7000人。大陆万人坑地处现鹤岗矿务局大陆矿东面的山坡上,有三条几百米的长坑和一个大约1200平方米的大深坑,被埋在这里的死难矿工尸体近三万具。

  日寇侵占鹤岗期间,推行血腥的“以人换煤”政策,不顾井下安全,强迫矿工下井,致使事故不断发生,造成矿工大批死亡。为弥补劳动力的不足,1943年日寇又在鹤岗建起了两座“矫正院”和一座刑务署,把从东北各地及山东、河北一带抓捕来的大批劳工,送到井下挖煤。他们每天都得干12--14个小时重活,每人每天只给六两粗粮。由于饥饿、过度劳累、营养不良、疾病流行和常遭酷刑,造成劳工大批死亡。这三座杀人魔窟每天都有许多劳工被抓进来,每天也都有许多尸体被抬出去,这些死难者的尸体都集中扔在这两个大万人坑里。

  从已经挖开的东山万人坑一角看当年死难矿工们的尸骨,令人触目惊心。这些尸骨,有的头骨被击穿,有的腿骨被折断,有的双手被捆绑,另外竟有被铁丝穿过眼眶者。坑中还有许多捆绑矿工用的粗铁丝﹐运尸体用的铁勾,尸体上挂的木牌等物。这些都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时期,进行血腥统治和疯狂掠夺的历史见证。(罗亚杰)

  残暴的人体试验

  1945年6月中旬的一天、在“北满资源查所”(今齐齐哈尔的全福胡同里〉的房舍里,伪黑龙江省警务厅特务科副官中乌宗一和伪黑龙江省地方保安局第一股股长副官表胜、副官荒木彻志以及岩木清人、神津精治、大仓参次,警务厅特务科警尉小林芳郎、成田正一等人,接到一种新的毒品,决定将此药试验一下看其性能怎样。于是,他们决定将已拘捕一年有余的一名30岁左右的朝鲜人做为试验品。

  这一天,伪警务厅的这几个警官,商定完试验方案后,由荒木用谎言告诉这位朝鲜人已决定放他回朝鲜,但由于外面正流行传染病,要先打预防针。这时身穿白色外套,戴着口罩,一只手拿着注射器装扮成大夫的成田走进来为他注射。当注射液还没有推进一半的时候,这位朝鲜人突然直挺身体,随着几声痛苦的呻吟,便扑通仰倒在地上。日本军警将尸体装进事先准备好的棺材里,附上一张心脏麻痹死亡证明,叫人把他送到了火葬场。(李淑清)

  文章内容节选自《侵华日军暴行总录》

责任编辑:石庆慧 最后更新:2023-02-07 11: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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