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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抗日战争日志(1940年4月)
2014-11-27 11:00:29  来源:  点击:  复制链接

  4月

  4月1日 省教育厅奉教育部令通知:中小学教职员应一律加入国民党。

  4月1一2日岳阳日军在郊区焚烧阵亡敌尸数百具,尸灰由敌舰水路运回国内。

  4月4日 第七十九军第八十二师师长罗启僵少将在岳阳前线防次病故。18日,罗师长灵柩运抵长沙。19、20两日在长沙举行公祭。薛岳特拨治丧费5千元。祭毕即运南岳安葬。

  4月5日 长沙各界举行民族扫墓节,赴岳麓山公祭黄兴、蔡锷、焦达峰、陈作新4先烈,并举行抗战伤、病死亡将士公墓揭墓典礼。

  4月11日 湘北我军于拂晓一度攻占云溪(岳阳以北)车站,将敌所筑工事全部炸毁,焚烧仓库两所,破坏铁路10余处。

  4月15日 薛岳判处长沙县长田蔚蒸、湘潭县长王纶死刑。

  上月10日,薛岳以长沙县长田蔚蒸(湖北黄冈人,曾任李觉第十九军上校参谋)贪污杀人;卸任湘潭县县长王纶(现株洲县伞铺乡建强村人,湖南法政专科学校毕业,1928年参加县长考试录取,先后任桂东县长,遵义专员公署秘书,1938年底任湘潭县长)。湘潭县府主任秘书陈澧兰借势勒索,下令拘捕,交九战区军法执行监部查办。3月24日株洲镇商会及各业工会,致电薛岳称:王纶”以书生拜命,绾政湘潭,抚辑庶黎,劳瘁莫辞......此次奉命刑讯,群起惊疑......务请秦镜高悬,无遂雌黄之乐。”本日,第九战区军法执监部(审判长汪恩溥)判处田、王两人死刑,在耒阳执行枪决,陈澧兰陪斩。田蔚蒸的罪由是:1.擅收兵役代金6980元。2.奉令变卖拆除桥梁铁料(三笔)图利1100元,奉令采购封锁工程铅丝、铁钉图利334.72元。3.未经呈报擅行处决罪证未经查实的左恩杰、孔少云2名。王纶的罪由是:王于上年4月令各乡镇各筹款4000元购买自卫枪支,随后第九战区有令禁止,王未执行,仍继续催收。同年1月,王与其主任秘书陈澧兰,因石潭乡公所截获路过之辽宁人戴成福,携带无照手枪1枝及法币2000余元,金条3枝,令罚款611元,没收枪支,又私索700元,分200元给石潭乡公所作奖金,其余500元两人私吞,后省府派员调查,王才将此款分拨3所小学作经费。薛岳发布”为枪决两贪污县长告全省官民书”谓:”此为本省枪决贪污县长之创举,亦即以为惩治贪污之戒鉴,更为严明纪律树一法威。”时人对此颇多议论。谓:”这在湖南是尽人皆知的薛岳与甲派(CC派)之争” (中共湖南省委书记高文华语)。1946年7月4日,湘潭绅民组织王纶治丧事务所,向省、县参议会请愿昭雪。19日,县参议会向省列报10年来的优秀县长举行投票,王纶获首选。

  4月20日 日军因实施对第五战区的枣宜作战,对第九战区实行佯攻。20日起日海军舰艇发炮袭扰我洞庭湖沿岸,23日,日军空军开始对第九战区重要地点的袭击。

  ▲《国民日报》全文刊载第九战区司令长官薛岳签署之田蔚蒸、王纶两犯判决书。同日,该报还发表炼之《如何促进政治大捷》,陈左弧《政治大捷的先声》两文。23日发表梁朝威《奠定政治大捷的基石》一文,认为枪决田、王两县长奠定了湖南政治大捷的基石。

  4月22日 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湖南工作的指示》,指出:湖南党的工作总方针是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坚决撤退已经暴露的各级干部,停止在农民中发展党员。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共湖南省委进一步作了撤退、转移、隐蔽的部署,强调党员干部要职业化,扎根于各个行业中。

  4月23日本日深夜第九战区游击队在岳阳城东望城岭埋设地雷,次晨,日军池田少将率兵乘装甲车驶过,触雷爆炸,车飞轨外,池田负重伤,5月1日毙命。

  4月29日省干训团党政班第四期开学,薛岳作题为:”做一个健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的演讲。

  4月30日 国民政府任命蒋肇周、王炽昌、肖文铎、欧冠、姚雪怀、王时、戴岳、徐庆誉分别为湖南第一、二、三、四、七、八、九、十区专员兼保安司令。

  4月 第三战区第七十军军长李觉(醴陵人,何键女婿)举办的该军第二期”战时步兵干部训练班”在江西贵溪上清镇开学。中共湖南省委续派中共党员3人前往指导工作。连同第一期开办时湖南省委派去13名中共党员。干训班的各级领导大多为中共党员。学员中亦有不少中共党员。成立了”党总支”。对”干训班”的工作,李觉放手让共产党人去做。

  4-5月 各中心县委、特委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党员干部职业化的指示。在常德、湘乡、衡阳、邵阳等地设立饭店、杂货店、织袜厂、制鞋厂、缝纫厂、纺纱厂等十几个商店和工厂。从省委委员至各级党的干部以行商、办工厂或其他职业为掩护,秘密从事党的工作。

责任编辑:吴翠吾 最后更新:2014-11-27 1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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