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日本前内阁法制局长批现任职员“误导国民”
2015-09-11 14:21:52  来源:环球网  点击:  复制链接


  日本内阁法制局前任长官大森政辅(资料图)

  日本《日刊现代》杂志9月10日报道称,被称为“法律守护人”的日本内阁法制局前任长官大森政辅在国会上对自己曾经任职的内阁法制局的后辈们“大发雷霆”。在8日的参院特别委的参考人质询中,前内阁法制局长官大森政辅指出,对于“违宪”的安保法案造成的混乱局面,内阁法制局也负有一部分责任,并提出忠告,“希望我的后辈们和现任人员能够重新考虑”。

  在8日的参院特别委员会的理事会上,日本执政党方面提出了于15日召开中央公听会的提案,并于当日傍晚在特别委员会上以多数赞成通过。执政党同时提案首相安倍晋三参加集中审议,计划在16日的特别委员会上进行表决,然后在参院的正式会议上表决通过,使安保法案成立。

  但是,对于这种情况,内阁法制局前任长官大森无比愤慨。出席参加参考人质询的大森首先指出:“迄今为止,虽然政府容许国家保有自卫队,但是明确认为不应该行使集体自卫权,并一直坚持这一观点。个别自卫权和集体自卫权绝对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此外,其对于2014年夏天内阁会议决定解释改宪一事表示:“即使考虑到我国周边的国际安保环境,也不能容许内阁的独断专行。这是超出内阁决议范围的措施,是无效的。”

  关于日本政府和执政党举出的可以作为“符合宪法的依据”的1959年砂川事件的最高法院判决,大森断言,“关于砂川判决是否表示能够行使集体自卫权这一点完全不存在争议。然而政府的主张完全是用法律学的基本理解方法无法想象的谬论”。


  日本立命馆大学客座教授宫家邦彦(资料图)

  “破例”的发言是从下面开始的。“出现如此误导国民的结论真是让人遗憾。事态得以发展正是由于内阁法制局没有及时纠正”,大森批评了放任安倍暴政的现任职员。同时表示,“内阁法制局参事官可是万夫莫当的勇士,应该收集资料向长官进言。这次,究竟哪里是歪曲的事实,是不可推卸的问题。”

  或许这是作为前长官出于责任感做出的发言。与周边事态法的成立密切相关的大人物在国会上提及自己的原来所在的单位实属罕见。

  被称为安保法案的“守护神”的现任长官横畠裕介将如何面对老前辈的逆耳忠言呢?舆论很想了解。然而首先法案就是一派胡言。

  日本九州大学的名誉教授斋藤文男表示:“现如今随着审议的进行法案中的谎言也逐渐暴露。那也是当然的。因为这是违宪立法。安倍政府无论如何都要让法案成立,那么国民们应该持续对其施压,防止其擅用政府权力。”

  与大森相反,日本立命馆大学客座教授宫家邦彦十分过分。他从一开始就全盘否定安保法案的反对意见,表示“这是不理解本质的观念”,同时极力反驳道,“你们真的认为现行的法制能够保护21世纪的日本吗?”

  《日刊现代》杂志称,持有正派见解的人已经不再站在赞成安保法案的立场上出入国会了。难怪宫家作为一位被贴上“安倍御用人物”标签的御用评论家为人所知。因为他就是现如今安保法案的“赞成者”中不再有有识之士这一事实的佐证。(【环球网综合报道】实习编译:李中慧 审稿:王欢)

责任编辑:刘文庆 最后更新:2015-09-11 14:24:41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98230121(微信同号)

上一篇:反对通过安保法 日本六大在野党将联手问责安倍

下一篇:野田弃选总裁或遭动手脚 安倍被指编造“活用女性”大谎言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919823012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9823012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纠错电话:18182129125 1511642070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与处置管理办法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