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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东京审判 没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
2020-02-11 10:40:09  来源:李东朗  点击:  复制链接


东京审判的现场(资料图)
 

  日本投降后,反法西斯盟国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判,此即著名的东京审判。东京审判,是继纽伦堡审判之后的又一重要审判,是二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也是一次正义而存在缺憾的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组成和对日本战犯的确定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随即,美军对日本实施军事占领。从9月中旬起的3个月中,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接连发出4批逮捕令,逮捕日本前首相东条英机等118名前日本军政要人,并将他们关押在东京最大的监狱—巢鸭监狱内候审。1946年,又逮捕了永野修身、重光葵、梅津美治郎等人。

  这期间,曾三次担任日本内阁首相的大战犯近卫文麿,参与日本侵略中国和东南亚的要犯、陆军元帅杉山元,“九一八”事变时任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大肆侵略中国的本庄繁等30多名将领和政府要员相继畏罪自杀。他们以自裁方式逃脱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他们的审判。

  惩处战争罪犯,是反法西斯盟国早就确定的一个原则。1943年12月1日的《开罗宣言》、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等文件,都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即“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对于战争罪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决”。1945年9月2日的日本投降书也承认了这个规定。1945年12月16日,苏、美、英在莫斯科举行会议,决定组成由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印度和菲律宾11个国家参加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根据盟国的决定,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经过协商,制定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规定,法庭有权审判犯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1946年1月19日,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1946年1月28日,麦克阿瑟任命澳大利亚人韦伯为首席法官,并任命了来自中国、苏联、美国、英国、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等国的10名法官。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法庭设在原日本陆军省,庭长室则设在东条英机原来的办公室里。检察官也由上述盟国各遣1人组成。美国大律师约瑟夫·基南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兼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局局长。中国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是梅汝璈,检察官是上海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向哲浚,检察官顾问为倪征 。

  对于甲级战犯的被控告对象,由于各国选定的标准和角度不同,人数也不等。美国提出30人,澳大利亚提出100人,英国提出11人,中国提出30人。检察局执委会后来确定了选定被告的标准:能以破坏和平罪起诉;被告团伙从整体上能代表日本政府各部门及战争各时期;被告须是主要决策人;事实确凿。执委会经过表决,确定了首批审判的26名被告。苏联检察团由于美国故意推迟发出邀请而晚到,他们到达后又提出追加5名被告,结果只追加了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两人。最后,麦克阿瑟批准被告为28人。他们是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松冈洋右、永野修身、大川周明、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 田繁太郎、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东乡茂德、重光葵。

  1946年5月3日,举世瞩目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正式开庭。200个记者席上挤满了各国记者,300个盟国旁听席、200个日本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首席法官韦伯宣布开庭。

  随后,首席检察官基南宣读起诉书。起诉书很长,经过两天才宣读完。

  法庭上,这些昔日张牙舞爪、涂炭各国人民的战争贩子自知罪孽深重,为逃避罪责,他们表现出三个特点:第一,继续宣扬日本军国主义者的侵略理论。当被问及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同胞投入战火与灾难时,几乎所有的被告人都站在荒诞的立场上,异口同声地阐释着一个邪恶的道理。他们说:“日本有8000万人口,而领土狭小,缺乏一切物质资源,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只能向满洲、中国、朝鲜和东南亚扩展‘呼吸空间’。”东条英机说:如果不进行战争,“我们的民族将等待毁灭。与其坐守待毙,还不如铤而走险冲出包围,去寻找生存的手段”。第二,这些战争罪人,顽固地用抵赖的手法否认罪行,辩解自己“无罪”。他们先是矢口否认日本的侵略和犯罪事实,接着在证据和事实面前,虽然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犯罪事实,但却装聋作哑,千方百计地推卸他们个人的责任。东条英机口气最硬:“对一切诉因,我声明无罪。”企图逃避法律和正义的制裁。第三,美化他们发动的侵略战争。他们狡辩说:“满洲国”是根据民意成立的;“大东亚共荣圈”不是侵略,日本对外战争是“自卫自存”,是为了“解放东亚民族”。

  审讯之初,这些战争罪犯气焰颇为嚣张。如:曾任日本内阁陆相的坂垣征四郎扬言要和中国检察官大战三百回合;东条英机准备了长达220页的口供书,为自己和日本军国主义辩护;土肥原贤二、荒木贞夫、松井石根等无不态度强硬地与法庭对抗。

  为了逃脱正义的裁决,这些战犯聘请了庞大的律师团,日、美籍辩护律师达90多人。日籍律师中有不少人本身就是军国主义分子。辩护团的总辩护人清濑一郎原系专为侵略者出谋划策的“国策研究会”成员;而美籍律师中也有不少人挖空心思地替战犯开脱,有的律师甚至蔑视法庭。他们煞有介事地召来许多证人,这些证人多是在战争期间活跃的政客、军人、官僚、财界要员、右翼分子乃至日本皇族。他们串通一气,颠倒黑白,向法庭挑战。其中尤以清濑一郎为甚。

  1947年2月,辩护方的反证阶段开始后,清濑一郎等人说:“九一八”事变是中国挑起的,成立“满洲国”是民族独立运动,“上海事变”、七七事变、南京大屠杀的责任都在中方,经济掠夺是帮助中国“恢复”和“开发”经济,“大东亚共荣圈”是世界主义的口号,珍珠港事件的责任在于美国,等等。

  因此,东京审判充满了斗争,是一场艰苦的斗争,是一场正义与邪恶、智慧与阴谋的激烈较量。

  为证实日本战犯的罪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检察局传419名证人出庭作证,

  779名证人提出书面证词。最后,法庭认定4336件证据成立。

  审讯侵华“急先锋”土肥原贤二和坂垣征四郎

  坂垣征四郎和土肥原贤二是日本国内有名的“中国通”。早在“九一八”事变之前,他们就把魔掌伸进了中国东北,后来,又伸到南京、上海等地。他们制造了一系列分裂中国、祸害中国人民的阴谋活动,罪不容诛。但此二人,特别是土肥原贤二,主要是在幕后策划指挥,罪行不外露,故罪证不易搜集。国民政府军政部、司法部都没有找到他俩的侵华材料。倪征 在赴东京前,曾找到在押的伪“满洲国”议院议长赵欣伯,让他提供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两人建立伪“满洲国”傀儡政权的材料。赵欣伯开始写了一部分,但后来变了卦,不但不肯继续写,还把第一次写出的材料夺过去投进煤炉中烧掉了。为搜集他们的罪行材料,中国检察官到盟军总部查阅了日本内阁和陆军省的档案,从日本政府十几年的档案资料中,找寻出指控他们的材料。

  “九一八”事变后,国际联盟根据中国政府的要求,派出以李顿为首的调查团对“九一八”事变进行调查。在李顿的调查报告中,曾讲了一些对土肥原贤二不利的事实。土肥原贤二估计这些东西可能会被引入证词。为争取主动,他反守为攻,将他与李顿的谈话记录作为申辩的根据。他说,记录中有李顿称道他到处奔波、维持地方治安的话,这说明他是有功无罪的。其实,这是李顿针对他到处搞阴谋活动而讲的讥讽之词。在那次答复李顿的问话时,土肥原贤二矢口否认挟持溥仪到长春的事实,这又与法庭提出的实证大相径庭。

  经过多次审讯,土肥原贤二自知难以抵赖,同时也怕答辩时被迫说出更多的情况,暴露出更多的罪行,索性放弃了申辩权。此举使检察方没有机会充分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证据。但中国检察官并没有放弃对土肥原贤二罪行的进一步追究,在揭露坂垣征四郎的罪行时,再次揭露了土肥原贤二的罪行。

  无论是土肥原贤二还是为他辩护的律师,都无法否认中国检察官揭露出来的种种事实,如制造“中村事件”、“九一八”事变;挟持溥仪到长春,建立伪“满洲国”傀儡政权;策划华北自治,搞冀东傀儡政权;煽动内蒙独立;策划吴唐合作,搞伪政府;组织特务组织,大搞阴谋暗杀活动,等等。

  审讯坂垣征四郎时,出庭为他辩护的律师和证人多达15人。他们虽然准备了大量的材料,但这些材料空洞无物,很快就被中国检察官驳倒,法庭也拒绝受理。

  坂垣征四郎提出了长达48页的书面证词。主要内容有:伪“满洲国”是根据“民意”成立的;七七事变后,他任陆相时,始终主张撤军言和;日本政府与德、意两国商讨三国公约时,他是不主张同时对付英、法两国的;“张鼓峰事件”发生后,他是竭力设法就地解决的,等等。

  中国检察官请求法庭让原日本陆军中将、1942年退出现役的陆军省兵务局局长田中隆吉出庭作证。田中隆吉当庭指认了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策划成立伪“满洲国”的主谋。他说,1931年9月18日,当时担任日本关东军高级参谋的坂垣征四郎和作战参谋石原莞尔、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共同合谋,制造了柳条湖南满铁路爆炸案。爆炸发生后,关东军趁机向中国军队发起进攻,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为把东三省从中国剥离出去,他们推出了已被废黜的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

  原伪“满洲国”皇帝溥仪的作证,进一步揭露了坂垣征四郎等人制造“九一八”事变、策划成立伪“满洲国”的罪行。

  坂垣征四郎等人的辩护人对溥仪进行了激烈盘问,试图证明溥仪在说谎。溥仪顶住了辩护律师一轮又一轮的威胁与恐吓。从8月16日起,溥仪连续出庭8天,创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单人作证时间最长的纪录。

  倪征 根据日本外务省密档中的御前会议、内阁会议等决议,关东军与陆军省的往来密电,关东军的动员令,以及已故日本政府元老的日记等重要材料,一连反诘了坂垣征四郎3天。关于坂垣征四郎说他主张撤退在华日军一事,倪征 问他,日军侵占广州、汉口,是不是在他任陆相以后,这是撤军还是进军?坂垣征四郎难以解释,只好点头说是进军。对于德、意、日三国公约及“张鼓峰事件”,倪征 根据西园寺园田的日记问坂垣征四郎,他是否因为这两件事曾受到日本天皇的谴责,坂垣征四郎耍赖地反问道:“你们是从哪里知道的?”倪征 按照庭规催他作正面回答,坂垣征四郎死不承认。

  在反诘坂垣征四郎阴谋策动吴唐合作的罪行时,倪征 同时揭露了土肥原贤二。他质问坂垣征四郎:“你派去搞吴唐合作的,是不是就是扶植溥仪称帝、勾结关东军、胁迫华北自治、煽动内蒙独立的土肥原?”坂垣征四郎在这一连串明指土肥原贤二,实则历数他的罪行的反诘下惊慌失措,什么话也说不上来。

  面对大量的事实,坂垣征四郎无以答对,也无法狡辩推卸。

  倪征以他的高超智慧、沉稳气度和辩论技巧折服了在场的人,彻底摧毁了日本战犯的辩护防线。

  审讯南京大屠杀主凶松井石根和武藤章

  在审判中,最沉重、最震撼人心的一幕是对南京大屠杀的审理。1937年12月,日军占领南京后,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他们杀死30多万人,强奸2万多名女性,城内73%的房屋遭抢劫,89%的房屋被破坏,损失总价值达2.46亿元。

  这令人难以置信的野蛮罪行,震撼着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的神经。为弄清南京大屠杀的真相,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把此案列为专项,设立独立的法庭进行调查。从1946年9月起,用了整整3个星期审讯指挥实施南京大屠杀的日军统帅松井石根。

  检察官莫罗上校曾亲自到南京调查过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的暴行,无数令人发指的兽行使他在起诉发言时异常激动和愤慨。他说:“南京是世界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它在一场违犯国际法和几个世纪以来形成的全部战争法规的不宣而战的军事侵略中沦陷了,被洗劫、炸毁和烧光了。中国战俘成群地被绑起来,然后进行大屠杀。松井和畑俊六将军以及其他人并没有停止军事行动。”莫罗以血淋淋的例证,控告松井石根使南京居民深陷于极大痛苦和暴力之中的罪行。

  然而,松井石根的日本辩护律师伊藤清,却打断莫罗的发言,要求把所有概括和带结论性的言词从庭审笔录中删去。

  首席检察官基南严词驳斥了伊藤清的要求,以充分的理由说:“无可否认的是,南京沦陷后,紧接着是一连串对数万名战俘、和平居民和妇女儿童的杀戮、欺凌和严刑拷打,是对毫无军事意义的众多房屋的破坏。这些事件被称之为现代战争史上独一无二的南京大屠杀!”

  松井石根竭力为自己辩护。他使出了三招:一是矢口否认,二是装聋作哑,三是推卸责任。

  松井石根先是百般美化他在中国的活动:“我任军职期间,在华北和华南呆了近12年。在这个时期,为中日合作做了可能做的一切。……我始终坚信,日中之间的斗争是所谓‘亚洲大家庭’中兄弟之间的争吵,日本不可避免地要动用武力,以拯救旅居中国的日本侨民和保护我们的权益。这同哥哥经过长期忍耐后赶走不听话的弟弟没有什么两样。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在于促使中国回心转意。驱使这一行动的动机不是仇恨而是爱怜。……所以我要求我的军官们要把这次派遣作战的意义向每个士兵讲清楚。我的守则可归结为:在上海地区的斗争目的仅仅是征服反对我们的中国军队,至于中国的官员和国民,根据可能则应得到安抚和保护。”然后,他全盘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暴行。他说:“基南检察官所云对俘虏、一般人、妇女施以有组织且残忍之屠杀奸淫等,则纯系诬蔑。而超过军事上需要破坏房屋财产等指责亦全为谎言。”

  法庭出示了美国牧师约翰·马基拍摄的影像资料。这段105分钟的历史胶片记录了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事实。对影像内容,日本记者连用三个“惨”字形容。

  日本盟国纳粹德国的一份文件,也进一步证实了日军的暴行。德国驻南京大使馆发给德国外交部的一封秘密电报,描述了日军在南京杀人如麻以及强奸、放火、抢劫的情形,最终的结语是:“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的日本‘皇军’……它是一架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

  面对事实,松井石根使出了他的第二招—装聋作哑。他轻描淡写地承认存在一些屠杀事实,但却称他当时不知道:“虽然我采取了一切预防措施,但在攻占南京时,在一片慌乱的情况下,还是能够找到一些激动起来的士兵和军官干出胡作非为的事情来的。十分遗憾,我是后来才听到这种过失的。”

  莫罗质问:“你作为进攻南京的最高指挥官,怎么能说后来才听说发生这种‘过失’呢?”

  松井石根为自己辩解说:“攻打南京的当时,我正在距该城140公里的苏州卧床养病,而且并不知道他们违抗我的命令竟干出这般暴行来。12月17日我到达南京后,从宪兵司令部那里第一次听到这种意外事件,我立刻下达了命令,敦促各部队调查此事件并严惩肇事者。因此,把全部罪责都加在日本军官和士兵头上是不公正的。”

  法庭以足够的证据驳斥了松井石根的谎言。1937年12月17日,日军举行了狂热的入城式和慰灵祭。松井石根乘车来到城东满目疮痍的中山门,换骑一匹栗色的高头大马,耀武扬威地进了城。成千上万的日军官兵在街道两旁列队欢呼,他戴着白手套的手在空中得意地挥动。

  松井石根在第二招失灵后,使出了第三招—推卸责任。他先是说南京大屠杀应该由日本皇室的朝香宫负责,接着,又说他采取了一些措施。

  南京大屠杀发生时,在南京的外国人士组建了国际安全区收容难民,国际安全区的负责人曾两次通过外交途径向日本当局就日军的暴行提出强烈抗议。

  检察官诺兰讯问松井石根:“国际委员会送交的日军暴行备忘录,你看到过吗?”

  松井石根回答:“见到过。”

  “那么你采取的究竟是些什么措施呢?”

  “我出过一张整饬军纪的布告,贴在一座寺庙的门口。”

  “你以为在浩大的南京城内,日军杀人如麻,每天有成千上万的男女被屠杀和强奸,你的一张布告会有什么效力吗?”

  松井石根语塞。他想了想说:“我还派了宪兵维持秩序。”

  “多少宪兵?”

  “记不清了,大约有几十名。”

  “你以为在几万日军到处疯狂地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情况下,这样少数的宪兵能起到制止的作用吗?”

  松井又想了想,说:“我想能够。”

  当证人证实当时南京只有17名宪兵,且这些宪兵本身也参加了暴行时,松井石根再也无法为自己开脱。后来,松井石根在巢鸭监狱曾向僧人花山信胜忏悔:“南京事件,可耻之极。”

  因南京大屠杀而作为甲级战犯同时受审的,还有日军华中方面军副参谋长武藤章。武藤章协助松井石根指挥日军攻陷南京后,命令城外的日军可随意在南京城内选择宿营地。对于发生在身边的烧、杀、奸、掠,他置若罔闻。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根据大量的人证、物证,确认南京大屠杀是现代战争史上破天荒之暴行。

  审讯二战罪魁东条英机

  1947年12月26日,法庭开始审讯东条英机。东条英机在任关东军宪兵司令兼警务部部长时,疯狂屠杀中国东北的和平居民和抗日志士,惨遭涂炭的无辜百姓不计其数。1937年近卫文麿组阁后,东条英机力倡尽早对华发动大规模进攻。卢沟桥事变后,他指挥关东军最精锐的“察哈尔兵团”,以闪电战术攻占了承德、张家口及大同等地。在进攻南口镇时,狂轰滥炸,使全镇百姓无一幸免。

  东条英机踏着中国人的尸体不断擢升,也愈益疯狂。1940年他担任第二次近卫内阁陆相后,大力扩充日本的细菌部队,拟定并发布了法西斯军人精神教规《战阵训》。1941年10月18日,他担任日本首相后,疯狂叫嚣要“完成中国事变,确立大东亚共荣圈”,并最终发动了太平洋战争。

  然而,东条英机却拒不认罪。在5万余字的供词中,他只叙述了自己当首相的4年中有关国家决策动机及军事决策等问题,想方设法回避自己是主要决策者的事实,千方百计推脱责任,否认侵略活动。

  东条英机狡辩说:“大东亚共荣圈”不是侵略,日本对外战争是“自卫自存”,是为了“解放东亚民族”。

  法官质问道:“杀戮200万以上的中国人,都是出于自卫的考虑吗?”东条英机无言以对。

  法官又问:“你是否承认犯有发动战争罪?”

  东条英机回答:“这次战争实在是日本的自卫战争!”

  “日本为何肆意破坏华盛顿关于限制海军军备的《九国公约》?”

  “先打个比方:给10岁的孩子一套合身的衣服,可当他满18岁的时候,衣服绽开了。”

  “但有可能将那件衣服缝缝补补使它合身—难道你不认为这样吗?”

  “但个子长得太快,孩子的双亲来不及缝补。”

  “1942年的‘巴塔安死亡行军’,强迫战俘在酷热的气候中长途跋涉,大批被弄得筋疲力竭的俘虏在‘行军’中遭到毒打、刺杀和枪杀。对此你负有什么责任?”

  “按照日本的习惯,执行特定任务的司令官不受东京具体命令的约束,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据我们所知,经日本最高当局批准,强迫战俘在恶劣的条件下用双手修建泰缅铁路,路基两旁遗下成千上万战俘的白骨,是这样的吗?”

  “我们没料到会做出这样的事来。按日本人的性格,他们相信无论天上还是地下都不能容忍犯下这种罪行。”

  在法庭上,东条英机还极力想摆脱他下令发动太平洋战争的责任。

  检察官对此进行了严厉的反驳。检察官把重点引向日本和美国在开战前的谈判上—开战前,日本人为和美国人周旋,制定了两套谈判方案:甲案和乙案。甲案的主要内容是:日军有条件地从中国华南地区撤军,但至少25年内不会从中国华北、内蒙古以及海南岛撤军;日本坚持履行三国同盟条约。乙案作为替代方案,只允诺不在西南太平洋地区实行武力扩张。

  1941年11月5日,日本政府发出电报,指示驻美大使,分次向美国提出两个方案,敷衍美国人。据此,11月7日,日本大使向美国递交甲案。14日,美国国务卿赫尔正式拒绝甲案。6天后,日本递交乙案,同样遭美国拒绝。但为取得偷袭的最佳效果,谈判仍旧继续进行。

  11月5日发出的电报,证明东条英机是发动太平洋战争的罪魁祸首。东条英机的辩护律师布列尼克认为,日军对珍珠港的攻击“并非偷袭”。检察官反驳说:日本向美国递交最后通牒是在日军偷袭珍珠港1小时20分钟以后。而且,偷袭后日本才播发了天皇裕仁的宣战诏书。

  无论东条英机怎样狡辩,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还是认定了他的罪行。仅在“破坏和平罪”中,他就犯有对华实行侵略战争、对美实行侵略战争、对英实行侵略战争、对荷兰实行侵略战争、对法实行侵略战争、18年间一贯为控制东亚及太平洋进行阴谋活动等6项罪行。判决书指出:“东条在1937年3月任关东军参谋长,自此以后,几乎所有的阴谋活动,他都以首谋者之一而与他人互相勾结。”“他对于日本邻邦的犯罪攻击,负有主要责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28名甲级战犯共提出55项罪状,而对东条英机的指控超过了所有的战犯,除侵略苏联的“诺门坎事件”外,其他54项均有份。

  正义而有缺憾的审判

  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布判决。

  判决书长达1231页,达几十万字,一共宣读了7天,直到11月12日才读完。判决书认定日本的内外政策在受审查的时期内(1928—1945)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而被告中的25人都犯有严重的战争罪行(28名甲级战犯中,松冈洋右、永野修身因痼疾而亡,大川周明“发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止了对他们三人的审判)。

  由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没有制定统一的量刑标准,11名法官各自援引本国的法律条款,因此,在对这些战犯量刑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尤其对于死刑,分歧更大,那些已经废除死刑国家的法官,自然不赞成此种刑罚。首席法官韦伯根据澳大利亚的法律条文,主张把战犯流放到荒岛上去。印度的法官帕尔,则主张“世人需以宽宏、谅解、慈悲为怀,不应该以正义的名义来实施报复”,竟然要无罪开释全体战犯。经过激烈的争论和磋商,最后以6票赞成、5票反对,判处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及武藤章7人死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木户幸一、平沼骐一郎、贺屋兴宣、 田繁太郎、白鸟敏夫、大岛浩、荒木贞夫、星野直树、小矶国昭、畑俊六、梅津美治郎、南次郎、铃木贞一、佐藤贤了、桥本欣五郎、冈敬纯16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20年徒刑,重光葵7年徒刑。

  梅津美治郎是日本陆军中有名的死硬派,任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期间故意制造事端,用武力逼迫国民政府与其签订《何梅协定》;接替东条英机出任参谋总长后,指挥过日军在中国的桂柳会战、老河口战役及芷江战役,并指挥过冲绳战役等太平洋战场的诸战事;走投无路之际仍拒绝投降。两任首相平沼骐一郎和小矶国昭都是实行侵略战争的魁首:平沼骐一郎是法西斯组织“国本社”的头目,被公认为“日本法西斯之父”;小矶国昭曾参与操纵建立伪“满洲国”,支持全面对华侵略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木户幸一擅长权术,是天皇的宠臣,任文部大臣时费尽心思地推行军国主义教育。他称赞东条英机“手腕强硬”。在他的力荐下,东条英机得势,并最终点燃了太平洋战火。佐藤贤了、冈敬纯和 田繁太郎均是东条英机的得力幕僚,鼓吹进行太平洋战争并指挥作战,还犯下了虐待俘虏的罪行。重光葵、大岛浩、白鸟敏夫和东乡茂德则都是法西斯化的外交官,不择手段地粉饰侵略行径,缔结法西斯联盟,推行阴谋外交,不遗余力地为侵略战争卖命。

  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丧钟终于为战犯鸣响,7名被判处死刑的战犯被处以绞刑。

  疯狂嗜血的战犯,终于受到了正义的惩罚。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自1946年5月开庭,至1948年12月执行判决,审判持续两年半之久,公开庭审818次、秘审131次,受理各类文件证据4336件,证人证词1194件。法庭在公审庭上作出了56件裁定,在法官内部会议上作出了175件裁定。审判记录共计48412页,耗资750万美元。

  但是,由于美国对日本的单独占领,美国在东京审判中起到了主导作用,法庭的组织、法官的任命、战犯名单的确定均由麦克阿瑟定夺。作为战胜国之一的美国,作为时代普遍声音的幕前人物麦克阿瑟,部分地反映了千百万人的意愿,保证了东京审判的进行,并象征性地处罚了部分罪大恶极的战犯。正因为是象征性的,所以就有了选择性。美国出于愈演愈烈的冷战需要,也是出于麦克阿瑟的一己好恶,从一开始就把惩治的锋芒对准与美国交战直接相关的战犯,而别的战犯则能从轻发落就从轻发落。对于那些能为其利用的战犯,哪怕是罪恶昭彰,也不惜代价地予以庇护。因此,东京审判留下了缺憾,被称为“没有完成的审判”。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当时,世界许多国家都提出天皇的战争责任问题,有的国家要求把他列为战犯审讯,但主导东京审判的美国政府出于维护其战略利益的需要,表示日本可以保留天皇制,不逮捕、也不起诉天皇。美军占领日本后,麦克阿瑟曾与日本天皇裕仁进行了一次秘密会面。双方对会谈内容始终讳莫如深。30年后,裕仁仍如是说:“当时与麦克阿瑟将军有君子协定,永不透露。”正是由于美国的庇护,最大的战犯裕仁逃过被逮捕被判决的命运。为保护天皇,甚至皇族也没有追究。在巢鸭监狱的秘密讯问室里,除松井石根强调了朝香宫对南京大屠杀应负的责任外,田中隆吉也指出:朝香宫鸠彦的上海派遣军在“南京事件”中的表现是恶劣的。但这些后来都被掩盖了,朝香宫没有被追究。罪恶累累的陆军元帅、皇亲梨木宫守正被作为战争嫌疑犯抓了起来,但几个月后又被麦克阿瑟释放了。

  二是对犯有严重细菌战罪行的主要战犯—日本七三一部队的罪魁、陆军中将石井四郎,没有审判。像这样一个对人类犯下滔天罪行的魔鬼,居然逃脱了追究,这是美国当局为一己利益而背弃人类正义的结果。美国记者鲍威尔利用美国的《情报公开法》获得了美军最高机密情报,发现了战后麦克阿瑟的助手与七三一部队残余人员进行幕后交易的经过:七三一部队成员向美军提供他们的研究成果,而盟军则赦免他们。美国十分看重日本通过残酷的各种活体试验得到的资料。美军负责处理此项事务的专家说:“石井部队的资料是出资数百万美元和长期进行研究的成果。这种资料是附着于活体试验的,受到良心的责备,我们在实验室是无法取得的。我们为了取得这些资料仅仅花费700美元的很少一点钱而已,是廉价品。”于是,美国政府决定:“由于日军细菌战情报的重要性,美国政府决定不揭发日本细菌战集团中的任何一个人员为战犯。”

  三是没有清除日本的军国主义分子。1946年1月4日,盟军总司令部向日本政府提交了一份清洗计划,要求罢免和清洗以下七类人:第一类为战犯;第二类为职业军人和陆、海军部的特别警察和官吏;第三类为极端民族主义、暴力主义和“秘密爱国团体”的主要成员;第四类为参与大陆政翼赞会、翼赞政治会和大日本政治会活动的主要成员;第五类为同日本扩张有关的金融机构和开发机构成员;第六类为占领地行政长官;第七类为其他军国主义者和极端民族主义者。上述人员均被要求免去公职,剥夺其竞选议员的资格,以排除其对政治的影响。据初步统计,以上七类人员在日本共有20多万人。但是,这份计划后来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更为甚者,随着冷战的加剧,美国的对外政策转向反苏、反共、反对中国革命,急欲把日本变成反共的东方前哨阵地。因此,美国占领当局竟不顾中国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对,对日本战犯竭力庇护和大批释放。到1958年4月7日,所有未服满刑期的战犯都得到了赦免。其中,有的竟当上了日本政府要员。美国政府的这些做法,使东京审判的成效大大地打了折扣。

  (来源:党史博览)

责任编辑:智轩 最后更新:2020-02-11 1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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