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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轰烈烈天津反日会与中国抵制日货运动
2015-05-29 14:30:47  来源:王和平的新浪博客  点击:  复制链接

  文/田洋

  1929年3月15日下午3时,人烟稠密的大经路(今中山路)中段北侧的宇纬路上熙熙攘攘。一男子来到附近的鑫华茂鞋庄,佯称买鞋,托言换钱,将手携的蒲包和白布包各一,遗于椅上。未及10分钟,突然发生两声巨响,该商号楼房全部被炸毁。酿成死2人、伤4人的惨剧。在此阴谋放置炸弹,是有来头的,目标直指该商号左邻的天津反日会。反日会常委会所在地为二层楼房,6间房屋均受冲击。经奋勇救护,才将大火扑灭。反日会当天即迁入天津县党部临时办公。转天,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予以谴责。当时,天津的返日运动轰轰烈烈,走在全国前列的抵制日货行动,“早为帝国主义者所妒视,中因检查仇货,彻底进行,又为一半奸商所不满。”天津反日会通电全国,称此爆炸案“显系帝国主义者勾结奸民,意图扰乱。”全国反日会也作出反映,要求严缉主犯、调查内幕。天津中山路顿成全国舆论关注热点。

  天津自1898年建立日租界后,成为日军侵略华北的重要基地。在经济上,日本通过天津对华北倾销日货,掠夺原料的侵略活动愈演愈烈。至1930年,天津进口总额日本占33%,出口总额日本占45%。日货充斥天津市场,民族工业受到沉重打击。

  在旧中国,天津人民在多次反帝爱国运动中,如1915年反对“二十一条”、1919年“五四”运动、1925年的“五卅”运动、1926年的大沽口事件等,都曾经以抵制日货提倡国货为斗争重要内容。而1928年5月“济南惨案”发生后,天津人民又一次开展大规模抵制日货运动,在天津社会引起强大震动。这次运动由于特殊历史背景,迄今地方史志鲜有述及。

  1928年5月,济南惨案发生后,部分仁人志士在上海成立全国反日会,并颁布《对日经济绝交计划大纲》,抵制日货风潮在全国迅速掀起。当时,在津相继发生了日兵在建物街故意殴打洋车夫和警员、在天津东车站杀伤邮差的血案。日军的残暴,令有反侵略斗争光荣传统的天津人民怒火中烧,再次开展大规模发日行动。天津反日会就是在这一背景下,1928年9月初经天津各界民众团体联席会议通过后,于23日正式成立的,在市党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大会通过反日会组织大纲及宣言,选举唐际清、荆宪生、董有春、钱瑞智、王一民等21人为执行委员,李燕臣、田淑嫒等5人为监察委员。分设秘书处、宣传部、调查部;又设常务、财务、基金保管3个委员会,共百余人。反日会成立目的在于团结民众力量,激发商人之爱国心,“采取对日经济绝交之手段,以期获得外交上政治上之效果;同时督促政府,唤醒民众,协力提倡国货,以期取得经济上及物质上之利益”。29日,天津商人以总商会秘书长夏琴西为主席成立了天津国货维持会,国民党省、市代表参加。市政府代表张友渔(市政府科长、共产党员)在会上致辞说,国货维持会“系为全国努力,谋自由平等之一种手段。维持国货即以抵制外货。凡不取消不平等条约者,均抵制之。不仅对日,不过日本在现时有抵制之必要”。于是,一个由国民党市党部通过反日会领导的天津抵制日货提倡国货运动在天津广泛开展起来。

  抵制日货运动开始后专注口头文字宣传。随着运动的深人开展,宣传工作又以劝说日货商人自觉登记,接受检查;要求市民不到租界购买便宜货;提倡国货,警告国货商人不许乘机抬价,以及抵制日货各项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街头宣传活动。1928年9月13日反日会组织了一次大规模宣传,由盖翔鹏、李国干、葛飞熊等各率四五人分别在东马路、西马路、北大关进行对日经济绝交讲演。同时,商民协会组织汽车分会、自行车分会宣传队,在繁华街道巡行。宣传员手持号筒,情绪激昂地高声讲演,痛斥日货充斥危害,号召市民共同抵制日货,使用国货,并散发《告市民书》2万份。为配合检查日货进行,12月3日至9日又开展了规模更大的反日宣传周活动,由反日会、学生会、妇女协会、总工会、商民协会组织了40个小分队,每日轮流上街宣传,进入商铺劝说,召集店员谈话。还大量印制各种宣传品,在街头散发,在火车上、电车内外、码头悬挂张贴。据《大公报》记载,标语11000张、传单44200份、反日歌四种4000份、反日宣传大纲2000份、画报4种数千幅、布标语及大布画各数十幅。其中标语有“历行经济绝交”、“废除中日不平等条约”、“打倒帝国主义”、“勿忘五三”、“提倡国货是抵制侵略的最大武力”等。更为壮观的是3日上午,值“广州号”飞机由天津飞往上海,从东局子起飞后,在津城上空盘旋,散发反日传单1O万张,被称为“津埠空中宣传之新纪元”。此外,反日会在重要街口竖立公告牌4处,每日张贴活动消息,还在估衣街、东南城角、东北城角设建议箱,上写“同胞们:你们对反日会有什么意见,请写明投到里面去”。当春假即将来临,反日会还印发反日日历、书签、歌曲,向中小学生散发,以扩大宣传。

  创办《反日周刊》。1928年9月创刊,由反日会宣传部主编。据1929年1月10日出版的《反日新年号》卷头语称:“凡读过《反日周刊》的,一定知道我们反日是怎么回事,我们不管一切的一切来重复说飞来重复写,也只为‘反日’这两个字。反日的意义很明显,反日的途径很多,但是反日的事实和结果无论如何不能一样。我们反日刊物一定循着这个设想的定例写出我们的事实和结果。”所谓“途径”、“设想”,就是用抵制日货的手段去进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刊物设有特约专载、论文、转载、会务、报告、特载等栏目。

  抵制日货由登记、调查日货开始。据称,登记日货是抵制日货运动的基本工作,日货登记之后,1.可以统计日货在华之销路大小;2.可以判别日货在华销售之种类,作为提倡国货之标准;3,现存日货既有统计,则肃清日货之时日可以预定。反日会根据全国反日会登记日货条例,经与天津商民协会、天津商会会议决定,自1928年11月l至15日为日货登记日期,要求日货商人赴反日会登记所存日货,同时派出7个检查队分赴大红桥、东站、西站、大连码头及重要路口,检查出入租界的货物,如是日货即予扣留,令货主到反日会登记。为此,反日会于2日发出传单:“天津市同胞们:本会自昨日起派出检查员检查四马路搬送的货物,乃是检查日本货,防止一些奸商逃避登记,把日本货送到租界里去,并不是禁止你们买卖。至于扣留的货物,如果经考查科证明不是日本货,立刻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是日本货,那么要等到运货的商店将所有日本货来反日会登记,方能发还。按条例规定,被确认的日货退还货主后,反日会发给“通销证”,允其出售,但需按其价值收取9%的“救国基金”费。

  反日会这一办法的实施,损害了日货商人的利益,引起商界一系列风波。开始几天,即出现河北大街商人组织“河北商区请愿团”赴市党部请愿,提出放行日货、商人自动检查、减轻救国基金数额等要求。北马路、竹竿巷一带五六十家商店纷纷停业抗议、要求延长停业日期、不承认救国基金。日货商店停业,又牵动许多银号资金难于周转而倒闭,商人自动赴反日会登记者寥寥无几。对此,反日会加大检查力度,每日出动检查员50余人,仅开始4天即查获日货10多起,扣留大量面粉、纸张、毛线、铅丝、食糖、化妆品、火柴、洋蜡等日货。但是鉴于登记日货困难局面,反日会在国民党市党部支持下,决定将登记日期再延长10天,限至11月25日。要求日货商行速来会登记,否则本会即照惩办奸商条例从严处罚。25日是登记限期截止日,反日会贴出“今天是日货登记的最后一天”、“反对日货登记的就是奸商”、“奸商是国民的公敌”等标语。同时,反日会组织学生、店员分3队到估衣街、针市街等繁华地带检查日货。成记纸行、隆昌海货店、庆生棉花庄因拒绝检查,店主即被逮捕,成记所存日本纸被没收。27日上午,17个行业商人近千人手持小旗,上书“援助被架商人”、“拥护商权”、“保护商人财产”,先后赴市党部、警备司令部及市政府请愿,提出商人自办抵货、放回被拘商人、发还货物及帐册、赔偿经济损失、保障商民权利、惩办反日会首领、达到目的后即恢复营业等条件。市长崔廷献亲自接见,允予尽快答复。在答复前暂停检查日货,派警保护。28日当局答复请愿商人代表,对新提条件予以驳回。只应允登记日货可延期,救国基金可缓缴。12月1日17行商8名代表再见崔廷献,经与反日会接洽,答复仍持原议。请愿风波至此强行平息,罢市商铺陆续开业。3日至9日反日会在市区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并将登记日期再延10天(12月1日至10日),对征收救国基金减缓办法作了具体规定。截止10日,已登记1800余家、租界20余家。对限期内未登记的日货商店,经检查属于日货即行没收。至1928年底,计有221家日货被扣留,反日会将其存5个仓库,造册验收,贴封保管。12月份征收救国基金153000余元。

  正当天津抵制日货运动按步骤进行时,12月13日南京反日会领导数千群众进行反日集会,并捣毁外交部长王正廷住宅,抗议国民党当局与日本妥协谈判。反日会领导者、全国反日会,常务委员夏天、吴迈被捕。天津反日会闻讯,25日通电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外长王正廷对日外交违反总理遗训,京中市民激于义愤,毁其住宅,以示惩儆。消息传来,举国称快。近闻卫戍部拘捕全国反日会常委夏天、吴迈等敷衍王正廷情面,是非功过,何以掩盖国民耳目,请即转饬该部,速行开释,以平民愤,无任迫切。”

  夏天、吴迈被捕,标志国民党中央政府对反日会活动采取压制政策。1929年1月17日国民党中央以对中央训令不能遵守执行,其间有反动分子为由,解散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并派特派员郑升来津整顿。2月6日选举新国民党市党部,称执行委员会。反日会重要成员唐际清、莫子镇、周仁斋仍当选执行委员。虽然他们对反日会抵制日货活动仍持支持态度,但随着中日“济案”妥协谈判的进行,日方以停止反日运动为谈判条件的提出,国民党中央对反日会压力加大,迫使全国反日会通令各地自2月1日起废除救国基金条例,所封日货不得超过5月3日。与此同时,天津日租界当局策划反对天津反日会阴谋。3月15日坐落在东马路三多里东口的鑫华皮件厂被歹徒炸毁,死2人,伤4人,紧邻的反日会办公楼房被烧坏。3月28日中日“济案”妥协谈判签字,日方代表芳泽谦吉公使表示“对反日运动极关心”,王正廷答复“悬案解决,自可恢复感情。”国民党天津市政府随即提出反日会改称“救国运动会”;取消反日标语;停止检查日货;已登记日货不再封存等要求。6月21日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决议,撤销曾支持反日会工作的国民党天津执委宣传部长周仁斋职务。28日天津反日会改称“天津特别市国民废除不平等条约促进会”,虽然表示继续反日会的工作和精神,将反日本帝国主义者工作扩大对一切帝国主义者工作,而以抵制日货为内容的反日运动也就不了了之。

  天津反日会自1928年8月23日成立至1929年6月28日改换名称,存在10个月,它在街头开展轰轰烈烈抵制日货宣传和调查活动,在国民党政府干预下,逐渐消声息影了。尽管如此,以揭露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罪行为目的,以抵制日货、提倡国货为手段所进行反日宣传、调查没收日货活动,仍有其积极作用的一面,在近代天津人民反对外敌斗争史上应有它的一页。

  这次运动激发了天津人民反对日本侵略的爱国热情。天津反日会在抵制日货中提出了“废除中日不平等条约”、“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抵制日货、提倡国货”的口号,大大鼓舞了天津人民反帝斗争的热情,为以后的抗日救亡运动奠定了基础。

  这次运动使日货进口下降,国货得到提倡。《天津海关十年报告》(1922—1931年)载称“抵制日货运动,自日军占济南时即已风行,迨至本年(1929年)3月,益形激烈,以故进口日货一落千丈”。由于天津反日会开展对日货查禁没收活动,1928年日货进口天津货值48717660两,1929年降至28721479两。同时生产、使用国货得到提倡,除进行宣传外,反日会还将征集“救国基金”中拨款兴办国货工厂,1929年1月曾拨50000元用于制造日用品生产。在反日会支持下,先后成立国货维持会、国货研究所,并具体提出以天津造胰公司的肥皂和广生行的产品,代替日本的化妆品,以天津恒源、裕元等纱厂生产的棉纱代替日本的棉纱。先声化学社生产的“三九”牌美颜素及茉莉发胶,敦庆隆的国产绸缎、呢绒、皮货、布疋等受到群众的欢迎,这对提高中华民族自力更生的爱国精神产生了积极影响。

  天津民众掀起的抵制日货运动时间不长,但在天津历史上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具有反帝斗争传统的天津又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责任编辑:石江鹏 最后更新:2015-05-29 14: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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