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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慰安妇”血泪:遭日寇野兽般的蹂躏和侮辱(2)   
2015-10-16 08:51:36  来源:中华网  点击:  复制链接

  (二)日军在南京大屠杀期间设立“慰安所”的两条途径

  日军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建立“慰安所”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条途径,是日军各部队遵照日军部的指令,自行设立各种临时性质的“慰安所”。

  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的初期阶段,日本军部从后方征调的日本、朝鲜籍“慰安妇”一时不能立即大量地运抵南京。日军方当局遂采取应急措施,密令各部日军先自行设法设立各种临时性质的“慰安所”。于是,各部日军就用公开劫掠、强迫征招或用谎言欺骗等种种方法,获得大批中国妇女。

  日军从进入南京开始,就大肆劫掠中国妇女。李克痕在《沦京五月记》中写道:“整群结队的'花姑娘'被捉到,有的送往皇军俱乐部,有的专供敌长官以泄兽欲,一般敌兵到处搜寻女人,在街上,在弄堂口,许多女同胞被轮奸,惨叫与狂笑突破了死城的空气……”。郭歧在《陷都血泪录》中写道,日军在搜索妇女时,为防止妇女化装成男性逃避,故在搜查男子时,还要伸手到裤裆触摸一下。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向日方当局递交的抗议日军在1937年12月14日到30日这些天中暴行的一百七十件报告中,就有多件是日军劫掠中国妇女到临时慰安所的资料。

  日军还公然派人到各难民所强行“征召”中国妇女作慰安妇。1937年12月24日上午,日军一名高级军事顾问到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难民所,公然向该所的负责人、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美籍教授魏特琳(MinnieVautrin),要求挑选100名中国妇女去充当“慰安妇”。魏特琳在这天的日记中写道。“……10时,我被叫到我的办公室,与日本某师团的一名高级军事顾问会晤,幸好他带了一名翻译,这是日本使馆的一名年长的中国翻译,他要求我们从1万名难民中挑选出100名妓女。他们认为,如果为日本兵安排一个合法的去处,这些士兵就不会再骚扰良家妇女了。当他们许诺不会抓走良家妇女后,我们允许他们挑选,在这期间,这位顾问坐在我的办公室里,过了很长时间,他们终于找到了21人”。

  日军还通过“难民登记”挑选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担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德国商人拉贝(John.H.D.Rabe)在1937年12月25日的日记中写道:“日本人命令每一个难民都必须登记,登记必须在今后的10天内完成。难民共有20万人,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第一件麻烦事已经来了,已有一大批身强力壮的平民被挑选了出来,他们的命运不是被拉出去做苦工就是被处决。还有一大批年轻姑娘也被挑选了出来,为的是建一个大规模的士兵妓院”。

  日军更常常用诡言诱骗来许多中国妇女,声称让她们为日军做洗衣、烧饭、打扫卫生、女招待等工作,到夜晚则强迫她们到各部队的“慰安所”中去做“慰安妇”。1937年12月30日,有6名中国妇女被日军从南京市中心的大锏银巷带走,送到南京城中的一家日军医院。日军诡称让她们为日军官兵洗衣服。但到晚上,她们就被胁迫进慰安所,遭日军官兵的轮奸。年龄较大的妇女一晚被轮奸10次到20次,较年轻、美貌的多被轮奸40次之多。这些被日军骗去的中国妇女从此就失去了自由,绝大部分再也没有走出日军的兵营。

  日军用劫掠、强行征招、谎言欺骗等方式,获得大量中国妇女后,就由各部队随意选择一些场所,建起各种不挂牌子的临时“慰安所”。一时间,这种临时“慰安所”遍布南京城内外各地。由于这类“慰安所”多存在于日军占领南京后的一段时期,为时不长,且多建在日军的军营里,为临时性质,因而留下的史料与遗迹很少。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一些有关当事人的记述与回忆中,看到其中的一些情况。如日军第114师团的一等兵田所耕三回忆说:“女人是最大的受害者。不管是老的,还是年轻的,全都遭殃。从下关把女人装上煤车,送到村庄,然后分给士兵。一个女人供15-20人玩弄。士兵们拿着有中队长印章的纸,脱下兜裆布,等着轮到自己”。

  日军在南京设立“慰安所”的第二条途径,是通过南京本地的一些汉奸地痞流氓,“招募”、胁迫、诱骗中国妇女,设立“慰安所”,进行商业性的经营;在南京伪政权建立以后,就指令伪政权派遣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日军侵占南京后不久,日军“南京特务班”的大西等人,就指令汉奸孙叔荣、王承典等人迅速招募100名“花姑娘”建立“皇军慰安所”。王承典认识南京一位对举办妓院很内行的黑社会人士乔鸿年,就向大西推荐,由乔鸿年承办,得到大西的首肯。乔鸿年,又名乔月琴,是南京著名的流氓地痞与戏霸。他立即陪同日军特务班头目,先后来到各难民所搜寻挑选中国妇女。乔鸿年把搜寻重点放在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所,因为这里主要收容年轻妇女,人数多达1万多人。乔对她们摇唇鼓舌,以日军保障安全、付给一定报酬和日军官兵不得携带武器等条件为诱饵;又以牺牲小我、促使日军停止杀掠与奸淫、保护众多中国姐妹等语句来诓骗;还用如不从命必遭杀身之祸来威胁。但中国妇女仍不从命。于是乔鸿年协同日军,从12月18日到20日,从这里强征了300多名妇女,选定傅厚岗、铁管巷两处公馆巨宅作为“慰安所”开办地。12月22日,由汉奸创设的这第一家“慰安所”便正式挂牌开张了。傅厚岗“慰安所”设在公馆的一、二、三楼,“慰安妇”多选年轻美貌者约30多人,专为日军将校服务,规定每天下午1时到5时接客,每小时接客收日军军票3元,可以过夜,通夜10元;铁管巷“慰安所”的“慰安妇”为普通日军士兵与下级军官服务,规定每小时接客收日军军票2元,但不准过夜。

  在汉奸创办了第一家“慰安所”以后,日军当局又要求继续开办更多的“慰安所”。1938年年初,王承典、孙叔荣与乔鸿年等人又在南京其它一些地方开办了多家“慰安所”,如在城西铁管巷(现四环路)瑞福里(四达里)设“上军南部慰安所”,在山西路口设“上军北部慰安所”。1938年4月12日,已经开办与主持多家“慰安所”、富有经验的乔鸿年奉日军特务机关的“委托”,以“上军慰安所主任”的身份,向伪“南京市自治委员会”会长孙叔荣、工商课课长王承典呈文,申请在南京城南闹市区夫子庙一带再开办一家新的“慰安所”。乔鸿年的呈文称:“窃所顷奉南京特务机关委托,为繁荣夫子庙市面,振兴该区商业,调剂全市人民生活计,指定在夫子庙,贡院街海洞春旅馆原址,及市府路永安汽车行原址,暨永安里全部房屋,分设'人民慰安所'二处,业已修理,一俟工竣,即行开幕,除已分别呈报各主管机关外,理应备文呈报,仰乞鉴核,准予备案,并加保护,是为德便”。王承典立即批示:“照准并转警务厅派员前往查看”。1938年4月13日,伪“南京市自治委员会”就专为此事发出第239号训令实施。此后,所谓“人民慰安所”就正式挂牌营业。  

责任编辑:易庆文 最后更新:2015-10-16 08: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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