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同胞抗日斗争史上,有这样一位特殊的人物:他虽然出生于南洋,长相酷似外国人,却有着一颗炽热的爱国之心;他始终坚持为抗日复台奔走呼号,直至献出自己的宝贵生命。他就是追随孙中山先生致力于民族民主革命事业的中国同盟会会员、台湾抗日志士——罗福星。

罗福星
加入中国同盟会 投身革命事业
罗福星(1886—1914),字东亚,号国权,祖籍广东省嘉应州镇平县(今梅州市蕉岭县)蓝坊乡大地村,生于荷属东印度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1903年,罗福星中学毕业后随祖父罗耀南移居台湾苗栗牛栏湖庄居住,在那里,他亲历了日本残酷的殖民统治。在罗福星就读的苗栗公学,日籍教员总有一种优越感,他们认为中国人野蛮、不文明,言行间常流露出鄙视之意。因此,罗福星深深体会到“无国就无家”“祖国弱受人欺”的苦楚,再加上祖父承建台湾铁路工程的愿望难以实现,于是在1907年5月决定与祖父一同离开台湾,返回广东老家生活。罗福星后来谈到他当时的心路历程时说:“余在数年之前,在台湾有房屋,见日本官吏之逆而恶,既专横,且不仁,愤慨之极,早已倾家荡产,悉已抛弃之矣。”在途经厦门期间,他聆听一位老师讲述的革命道理后,明白了必须唤起民众才能救中国,于是毅然决定追随孙中山先生,加入中国同盟会,投身革命事业。
1909年冬,同盟会缅甸分会正式成立。罗福星受命到缅甸腊戍书报社工作,开始集中精力撰文宣讲孙中山的革命思想,号召国人奋起推翻专制腐败的清王朝,建设民主共和的新国家。后来,他又转往巴达维亚从事教育工作,出任当地华侨学校校长。这一时期,罗福星用“东亚”“国权”等笔名,满怀激情地撰写了大量抒发爱国爱乡情感、宣传反清革命的时事短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参加黄花岗起义 积蓄革命力量
1910年,同盟会领导人黄兴一行人来到巴达维亚等地视察党务工作,并约见罗福星等人,要他们尽快在南洋各地华侨中发展同志,组织敢死队,以便听命行事。此后,罗福星开始暗中积极奔走联络,积蓄革命力量。1911年4月18日,正当他四处奔走、忙于募捐时,接到同盟会将在广州举事的电报,遂与一批同志联袂回国参加起义。27日,罗福星随黄兴率领的敢死队攻打两广督署。混战之中,罗福星不幸被流弹伤及左腿,一时血流如注,他以白布裹伤止血后,立即在炮火间隙潜入一家南货店的后院暂避脱险。
黄花岗起义失败后,罗福星偕同胡汉民等避难至缅甸,不久又到巴达维亚,与黄兴相见,计划再次起义。10月10日晚,湖北革命党人发动武昌起义,次日成立湖北军政府。黄兴获悉起义成功,立刻密电巴达维亚华侨书报社,呼吁在人力、财力等方面急速予以支援。华侨书报社当即通知胡汉民、罗福星等人招募民军。在短短四五天的时间内,罗福星就从华侨中招募了2000余人,回国支援湖北军政府。
领导苗栗起义 英勇献身抗日
1912年,罗福星再次回到台湾。后来,他在给祖父罗耀南的信中说明了此次赴台的目的:“是为振兴已隔绝多年祖国之恩义,结合同胞之情谊,鼓舞台民之思想,增进祖国崇拜之意念。”之后,他一直致力于在台湾招募革命党人,在苗栗、台北等地秘密发展党组织,为发动武装起义作准备。1913年3月15日,罗福星在苗栗召开各地抗日志士大会,发表《大革命宣言》。他在宣言中说:“台湾亡于日本,于兹十有九年;今人民所蒙之害,譬之身体,不过剥其皮肤;四五年后即削其骨肉;八年后必至吸其骨髓矣!哀哉!我台民尚不知日本意欲亡我民族,夺我财产,绝我生命也。诸君不解其中道理,甘受日本之苛政,不久将必至于失其家夺其财产,亡其身矣!”《大革命宣言》揭露了日本帝国主义在台湾暴虐统治的罪行,斥责了日本殖民统治者的血腥迫害和残酷掠夺事实,号召台湾同胞奋起抗争,驱逐日寇,光复祖国河山。此举很快得到台湾民众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点燃了台湾同胞心向祖国的革命之火。在罗福星等人的组织与影响下,南投、新竹、台南、台中等地相继发生了4起抗日事件。日本殖民统治者极为震惊,于是便在全岛范围内展开大搜捕。
同年12月18日,苗栗起义消息泄露,罗福星不幸被捕入狱。日警不分昼夜对其反复审讯,想用残酷手段逼他招供。面对严刑拷打,罗福星英勇不屈,除了承认“抗日复台”一事外,日警再没从他身上得到任何收获。他在狱中还写了一篇《自白书》,其中写有“杀头相似风吹帽,敢在世中逞英雄”之句,表现出其视死如归的壮志豪情。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想到结发的妻子与尚在学语的稚儿,罗福星满怀深情地给妻子黄玉英写下一封绝笔信:“自与爱妻两儿别后,离开故乡,沦落于千里异域,为思国救民,不辞南船北马之劳,粉身碎骨之艰,为革命而竭力,于兹年余。而今吾业已败,吾功不成。吾于途中被捕,身为囹圄之鬼,命如汤火之鸡,与卿死别、永无相见。惟望吾卿代为抚二子,至于成人,克绍余志。今也汝南余东,隔以千里海洋,不知何时何日黄泉之下与卿相见。人之生死也天定,事至其时,夫复何言。唯切望吾卿留心,抚育二子,此乃卿对余之贞节。狱中书写此信,泪落墨中。”信中可谓一字一泪,饱含着身为丈夫、父亲的愧疚和遗憾。
在狱中,罗福星除了记述自己的革命经历外,还写了一些表达自己革命信念的诗词,并广为流传:“独摽彩色汉旗黄,十万横磨剑吐光。齐唱从军新乐府,战云开处阵堂堂。”“背乡离井赴瀛山,扫穴犁庭指顾间。世界腥膻应涤尽,男儿不识大刀还。”“弹丸如雨炮如雷,喇叭声声战鼓吹。大好头颅谁收去,何须马革裹尸回。”
1914年3月3日,罗福星牺牲在台北监狱绞刑台上,年仅28岁。他为争取台湾人民早日脱离日本殖民统治、回归祖国怀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1929年,国民党广东省执行委员会将罗福星生前的革命经历呈报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后经国民政府批准,给予烈士罗福星一等年抚恤金。

1929年6月13日国民政府为准予烈士罗福星一等年抚恤金事致行政院指令(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台湾光复后,台湾民众为纪念罗福星,将他的遗骨从台北运回苗栗葬于大湖罗岗山麓,并兴建昭忠祠和昭忠塔,供后人缅怀瞻仰。这一切,正如他在狱中所写“不死于家,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耳”。台湾人民将他的名字深深地镌刻在了历史的丰碑上。
责任编辑:石庆慧 最后更新:2026-01-17 09: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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