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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抗日根据地的军粮供应工作
2026-04-25 09:08:26  来源:《团结报》  点击:  复制链接

  全面抗战时期,中共浙东区党委建立起以合理负担的公粮征收为主体、以税收购粮为重要补充、依靠广大群众参与运输与保管的军粮保障体系,有效支撑了敌后武装斗争的坚持与发展。

  1941年4月,日寇发动宁绍战役,国民党守军节节败退,宁波、余姚等浙东重要城市相继沦陷,中共中央当即决定在浙东建立根据地。浙东抗日根据地孤悬敌后,日伪军与国民党顽固派对根据地不仅进行频繁的军事侵扰,还对其进行长期的经济封锁。在敌伪顽多重盘剥下,浙江农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民穷财尽,导致抗日需要的军粮在短时间内难以筹措。为此,中共浙东区党委建立之初就结合浙东地域特点,逐步建立起以合理负担的公粮征收为主体、以税收购粮为重要补充、依靠广大群众参与运输与保管的军粮保障体系。同时组织粮秣工作者与地方武装密切配合,展开坚决的反抢粮、反掠夺武装斗争。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支撑了敌后武装斗争的坚持与发展,为巩固浙东抗日根据地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建立合理负担的军粮征收制度

  1941年5月,浦东部队南渡浙东开辟抗日阵地初期,部队的给养主要依靠自带经费、变卖物资和临时“派抗捐”等方式,部队并不向当地群众筹款要粮,仅靠浦东带来的少数现金来维持部队补给,不久之后部队的给养就开始捉襟见肘。为解燃眉之急,采纳当地人士建议转卖盐场存盐。但这种临时摊派方式既不稳定,也容易增加民众的负担,影响军民关系和团结。为此,部队在“灰色隐蔽”方针下,在古窑浦等地建立办事处,并于海口要道设卡,征收过境货物税,用以购买军粮等物资,有力地保障了部队的后勤供给。这些办事处成为浙东抗日根据地最早的政权工作机构,使得军粮筹措从完全无序初步转变为有组织征收,为后续建立统一制度积累了经验。

  1942年7月,浙东区党委成立后,立即着手规划根据地财经工作。区党委书记谭启龙在首次干部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一切抗日经费的来源,应由全体人民(除最贫苦者免收外)合理负担”,同时强调向政府缴纳一定的抗日经费或税收是每个人民应尽的义务,这为浙东建立统一的征粮制度奠定了“合理负担”的基调。1943年8月,三北游击司令部(三北指余姚、慈溪、镇海三县姚江以北)颁布《抗卫军粮及抗卫经费并征暂行征收条例》,军粮征收步入制度化轨道。条例规定按照田亩数合并征收实物为原则,初步将土地分为“田、地、山田”三种等级,按等级确定每亩征谷数额,并详细规定了自耕农、租佃田地的业佃分担办法,对鳏寡孤独及贫苦人民可以免交公粮,对于受灾荒农民给予减免的政策,这初步体现了浙东军粮征收中的“合理负担”精神。此时征收工作仍主要由部队“经委会”主持,通过当地乡保长执行。在军粮筹措的过程中,粮秣工作者经常会对乡保长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劝他们积极完成秋征工作。对于个别顽固不化者采用押交公粮的办法,把他们先扣押起来,责令限期交清公粮。

  1943年底,第二次反顽自卫战争爆发,根据地经济陷入了极端困难。浙东区党委公开树立起了共产党的旗帜,为适应公开党政军斗争的新形势,保障军政人员的供给,1944年1月成立了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并颁布了更为系统完善的公粮田赋征收办法。首先,中共将公粮与旧制田赋合并,一年一次征收,并划定了更为清晰的土地等级,分别为甲田(平原水田)、乙田(山田)、甲地(包括上等地及地改田)、乙地(次等地),并详细划分了各等级土地每亩征收谷物的数额及其中军事公粮、行政公粮、田赋的构成比例。其次,中共进一步规定了自耕农、租佃田地的业佃分担办法,田赋部分完全由业主承担,公粮部分自耕农独自负担,租佃之田由业佃各半负担,租佃之地则按定额分担。制度还特别规定了对于参加新四军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及抗日军政机关工作人员家属的公粮减免条款。这一粮食征收制度充分体现了“合理负担、拥军优属”的征收原则。

  与此同时,浙东区党委还大力推行“二五减租”运动,实行减租减息,提高农民缴纳军粮的积极性。1943年秋,三北地区率先开展减租,至1944年全区141个乡中有105个乡实行了减租。减租减轻了佃农负担,使得90%贫苦农民得到了好处,大大提高了其生产与缴粮的积极性。同时,通过“交租交息”政策保障了地主合法权益,大多数业主因负担相对合理且稳定,也愿意遵守民主政府法令进行纳税出粮。

  征粮工作与减租减息相结合,使公粮制度获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为根据地军粮来源最稳定、最主要的渠道。通过浙东抗日根据地的军粮筹措完成从临时摊派到统一、合理、制度化征收的转变,逐步解决了浙东地区军队的给养问题。

  构建群众性储运军粮体系

  公粮制度的初步建立,保障了浙东党政军人员的粮食供给。但在日伪军频繁“清乡”与国民党顽固派军事进攻的残酷环境下,部队处于游击战争环境,人员不断流动,同时也因缺乏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不能长途调运。将分散征收的大量军粮安全储存、及时转运至部队与后方机关,成为维系部队抗战能力的迫切任务。因此浙东区党委探索出了一套适应于抗日游击战的军粮运储方案。

  首先,浙东根据地普遍采取了“分散保管、藏粮于民”的策略。将集中征收的公粮化整为零,分散储存在可靠的群众家中。公粮征收完成后,由各村各户储存起来,形成“村村是粮站,户户是粮仓”的局面。在浙东的姚南地区,县办事处接收公粮后,充分利用山区的地主富户和一部分富裕农户的空余粮仓,以及广大基层群众的箱、柜、箩、筐和竹编围子等各种能堆存粮食的工具储存公粮。由村干部出具保管单,群众负责日常保管。遇到敌情紧张时,便迅速动员群众将粮食挑运到山里,或采用各种方法将公粮分散收藏起来。这种储存方式将军粮隐藏于千家万户之中,使得敌人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难以一次性掠夺,有效避免了军粮集中存储后可能遭受的巨大损失。这种存储方式完全依赖于群众的高度觉悟和严密组织。正如姚南财经科长薛诚所说的那样:“四明山区是我浙东根据地的基本区,广大群众热爱我军和政府,政治觉悟相当高,对我们的存粮非常爱护,保管得相当好。”根据地群众甚至不惜以生命保护公粮,燕窝山上有一个外号叫“老羊头”的老人,被凶恶残忍的顽军活活打死,他至死也没有供出他埋藏的公粮。正是这种血浓于水的军民情,保证了根据地军粮的安全存储,保障了根据地部队持续抗战的动力。

  其次将粮食从征收地或储存点安全、及时地运至流动的游击部队和后方机关,则依赖于广泛有效的根据地群众运输网络。军粮运输工作通常由根据地各级财经部门及民运同志负责组织和动员。他们以乡、保为单位,动员农民、山民、渔民等群众出“挑子”,组成临时或固定的运输队、担架队。浙东接收和转运军粮相当集中,数量庞大,农民和山民人员众多,工作非常紧张。在嵊新奉地区,当本地征粮不足,县办负责组织群众去鄞西根据地运公粮,财经科干部带领几十副“挑子”,长途跋涉,翻山越岭。在完成军粮运输的过程中,民众都是自带口粮,十分辛劳,有时还要挨饿,充分体现了浓厚的军民鱼水情。运输工具因地制宜,平原水网地区多用船只,丘陵山区则主要依靠扁担、手推车和肩挑背扛。在这一体系中,民兵组织发挥了突出作用。慈溪县彭泾乡挑选民兵组建了专门的运输队,由孙秋良任大队长,多次发动数以百计的群众肩挑重担,把姚北筹集的公粮、布匹,黑夜偷渡蜀山、江中渡,绕过丈亭敌伪据点顺利送到杜徐、袁马等地。他们吃自带的饭包,穿自编的草鞋,从不计较报酬,无数次穿越封锁线运送军粮。依靠普通群众和民兵构成的军粮运输网络,凭借根据地人民对地形的熟悉和高度的政治觉悟,在敌人据点缝隙间确保了军粮在根据地的流动畅通。

  最后,浙东抗日根据地建立了用以初步的集中管理和规范支取军粮的机构——粮站,并发行粮票以适应部队流动和机关相对固定的需求。粮站是根据地设立的粮食接收、加工、转运和供应的后勤机构。根据地在1943年后相继建立了沿江、梁弄、杜徐等粮站。这些粮站负责接收农民群众送来的大批粮食,进行过秤、开收据和临时存放,并将稻谷加工成大米,或委托当地米店、个体户代加工。为解决部队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根据地内流动就餐和规范支取公粮的问题,根据地开始印制和使用粮票。粮票制度规定:部队、机关和后勤部门,凭行署印发的粮票标明的数量,向粮站或砻场换取大米。有时为了急需和方便,就向当地村里兑换粮食。村干部凭换进的粮票向粮站结算,凭粮票在粮站支粮的方式,改变了早期口头支取等不规范的军粮供应,减少了供应工作中的漏洞,使军粮供应更具可核查性。虽然初期的粮站设施简陋,粮票印制简单,但其标志着浙东根据地的军粮后勤管理,在极端困难的战争环境下开始朝着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组织军民武装反抢粮

  粮食作为维系根据地抗战力量的根本,永远是与敌斗争的焦点。日伪军为达成“以战养战”目的,以各种形式抢粮、骗粮作为其军事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武装保粮、护粮就成为浙东抗日根据地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面对敌伪的武装抢粮,浙东根据地军民以武装斗争进行坚决回击。中共浙东区党委明确将“武装保卫秋收”作为中心任务,提出“不让一粒谷给敌人抢走”的战斗口号。主力部队、地方武装与民兵紧密配合,主动打击抢粮的敌人。1943年秋收期间,战斗尤为激烈。8月23日,余姚南乡三千民众配合当地自卫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突击姿态,将该城区一带敌人准备运进城之民谷十万余斤,悉数抢出,运回山区隐蔽。同日,抢粮敌伪百余人遭自卫队痛击,伤亡二十余名,狼狈逃窜。9月1日,日军大夫豕磨率部至余姚陆埠抢粮,遭新四军及自卫队打击,大夫豕磨被击毙,并夺回所劫谷物两大车。在保卫军粮的战斗中,根据地部队以集中的军事力量保障了军粮供应。

  在根据地部队武装保粮的同时,由基层民兵、自卫队和广大群众构成的警戒网在根据地全面铺开。浙东区党委指示,要加强地方武装建设和群众团体建设,组织民众自卫队。至1943年11月,仅三北地区就有61个乡建立自卫队,队员达32000多人。他们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保卫秋收。各乡保普遍建立民众步哨,各据点敌伪稍有行动,民众就会知晓。姚山办事处为预防抢粮,紧急通知各乡自卫队加强情报巡逻工作,迅速藏好粮食和农船、麻袋、竹箩等工具。龙南乡自卫队接到通知后,一夜之间把全部粮食搬走隐藏,不使粮食落入敌手。慈北民兵自卫队通过十三乡联防会议,制定了日间瞭望、夜间巡逻与会哨的具体办法,形成区域联防。严密的群众性警戒体系,使抢粮敌伪往往刚出动即被发现,抢粮行动屡屡扑空或遭及时拦截。

  持续而有效的反抢粮斗争,不仅保住了军粮的供应,同时产生了深远的政治影响。它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最根本的生存利益。当粮食不再落于敌人之手时,当地群众对共产党、新四军的信赖与拥护便油然而生。斗争过程本身就是最有力的动员。在夺回粮食的战斗中,群众亲身参与,军民配合夺回粮食数十万斤,切身感受到武装起来保卫自身利益的力量,从而更自觉地投身于自卫队、农会等组织。余姚南乡某地群众在军队协助夺回粮食后,于无限感激之中,自动组织自卫队。反抢粮斗争、经济斗争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了起来,形成了“军民利益一致”的共识。群众认识到共产党维护农民的利益,因而愿意向我们的军队交粮。这种在生死考验中结成的军民血肉联系,构成了浙东根据地能够克服重重困难、保障后勤供应的政治根基。

  浙东抗日根据地的军粮供应工作,是在极端残酷的敌后环境中,依靠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广大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以及紧密结合实际的对敌斗争,才得以克服重重困难,坚持并发展起来的。从建立“合理负担”的公粮征收制度,到实行“藏粮于民”的分散保管方法,再到动员群众构建人力运输网络,最后到组织军民武装反抢粮,浙东区党委的一系列举措,构成了一个适应游击战争环境的独特军粮供应体系。这亦是中共在孤悬敌后、多方夹击的险恶环境中,实现局部执政、保障军队后勤的成功体现。

  (作者陈卓豪 张绪忠 单位: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石庆慧 最后更新:2026-04-25 09: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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