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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的执政经验
2018-03-11 15:36:03  来源:论文网,作者: 熊杰   点击:  复制链接

  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局部执政长达十三年,在这十三年的执政实践中,陕甘宁边区作为“首善之区”,党风正、军纪严、政通人和、充满生机和活力,我们党也不断由小变大、由弱变强。通过局部执政,我们党积累了比较丰富和卓有成效的执政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们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必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来统一全党思想

  我们党来陕甘宁边区之前之所以多次失败,根本原因就是思想路线发生了错误。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的指导上犯了“左”倾错误:在革命道路问题上,坚持“城市中心论”,走城市武装起义夺取政权的道路;在阶级关系和策略问题上,否认大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区别,否认中间派和国民党反动派之间的矛盾和区别,要把反资本主义和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同时进行;在党内斗争问题上,要求积极开展反右倾斗争。而当时党的“左”倾领导人,把共产国际指示和苏联经验奉若神明,照抄照搬,混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把中间势力当作最危险的敌人,在军事上搞冒险主义的进攻。其结果是革命力量在白区损失近100%,在苏区损失90%,红军从30万减至3万人左右,共产党员由30万减至4万余人,中国革命几乎陷入绝境。[1]

  党能否保持住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关键取决于党的自身建设能否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性质、道路、策略等方面的特色,党在斗争中艰难探索出了一条有别于其他共产党尤其是苏联共产党、以思想建设为重点的党的自身建设理论体系和实践方式。党中央到陕甘宁边区站稳脚跟以后,面对党的组织规模不断扩大,而党员成分、思想日趋复杂的实际,开展了延安整风运动。这次整风运动使党的高级干部逐渐认清了教条主义的危害,接受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关于中国革命的一系列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开始树立起来;也使广大党员划清了无产阶级思想和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界限,帮助大量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新党员,加强了思想改造,增强了党性,树立了无产阶级世界观,全党的思想面貌焕然一新;还消除了党内严重存在着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提高了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能力,真正从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真正找到了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的道路。”[2]从此,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全党得以真正确立,并且正式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伟大成果——毛泽东思想。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把毛泽东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在全党确立下来。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党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从偏居一隅到全国执政的胜利之路。总结党在陕甘宁边区的这段历史,可以得出一条基本的经验,那就是必须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统一全党的思想,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否则就不能执政,即使执政也可能丧失政权。

  二、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3]特别在抗战进入艰难困苦的相持阶段,日本帝国主义在沦陷区疯狂烧杀掳掠;国民党蒋介石政府却消极抗战,积极反共,封锁边区,制造摩擦,危及抗日根据地人民的生存权益。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4]毛泽东认为要维护人民的基本物质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我们必须弄饭吃,我们必须注意经济工作。”[5]共产党“第一方面的工作不是向人民要东西,而是给人民以东西”[6]那就是组织人民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物质福利;他还特别强调:“对被领导者给予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7]。

  在毛泽东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陕甘宁边区大力“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边区原是经济十分落后的分散的农业区,自然条件恶劣,土地贫瘠,灾害频仍,而且匪患猖獗,工业几乎等于一张白纸,交通和商业也极不发达。党中央到达边区以后,机构庞大与经济发展困难的矛盾就开始凸现。特别是1939年以后,“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8]在“鱼大水小”的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引发了一些老百姓的不满情绪。为了解决极端严重的物质困难,缓和党群关系,坚持持久抗战,边区开始实行一套兼顾各抗日阶级利益的充满活力的新政策。就经济构成而言,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就阶级关系而言,边区政府由过去只代表和维护工农利益转变为代表和维护各抗日阶级的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扮演着“中介人”或“仲裁人”的角色。在陕甘宁边区,党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现实出发,在坚持改善工人生活的同时,协调劳资关系,保证工业生产正常进行;规定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以使农业生产正常开展;规定一切有收入的人民必须按照收入多少纳税,以保证边区的财政,缓和政府与地主资本家的关系;通过吸引外地资本、奖励民营经济、调整关税和货币政策等手段,积极促进工农业发展和商品流通;通过精兵简政、大生产运动,努力减轻人民的负担,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通过“拥政爱民”、“拥军优抗”活动,密切党政、军政、军民关系。陕甘宁边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到抗战胜利前夕,已基本上达到了“丰衣足食”的目标,克服了“鱼大水小”的矛盾,避免了“饿死,散伙”的命运,稳定了社会和生活秩序,巩固了革命根据地,支持了长期抗战。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陕北这么一小块贫瘠的土地上立足并不断发展壮大,靠的就是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而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必须发扬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努力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在封建主义等剥削思想的影响下,贪图安逸和享乐在边区一些党员和干部中仍然存在。有的只想剥削别人来使自己发财,甚至竟因醉心于发财而失去共产党员立场;有的开始发生阶级地位的蜕化;有的直接违反群众的利益以谋私利等等。“这是民族自卫战争中所不能允许和不能再继续存在的。”[9]正是如此,边区党和政府狠抓廉政反腐建设。

  首先是加强思想教育,树立为政清廉的观念。毛泽东强调:“共产党只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10]陕甘宁边区政府在施政纲领中也强调人民群众是主人,党和政府是人民的勤务员,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廉政思想。具体而言,边区主要进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共产主义人生观的教育和艰苦奋斗作风的教育。其次是强化政纪约束,做到奖惩分明。陕甘宁边区颁布了《各级政府干部管理暂行通则》、《各级政府干部任免暂行条例》、《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条例》,对各级干部的任用标准之一就是“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条例还规定:有破坏政府法令,危害群众利益以及贪污、腐化、营私、舞弊、处罪有案,未能改过自新者,不得任用为政府干部。[11]为惩治党政干部中的贪赃枉法行为,边区政府公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这一专门性法规。边区政府还颁布《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和《陕甘宁边区政府人员公约》来规范政府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边区还对克己奉公,积极负责,埋头苦干、作出表率者,给予了奖励。这样,既在组织上保证了干部的正常任免,又保证了干部队伍的廉洁,还打击贪污违法犯罪活动,培育了好的党风政风。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为了在经济上堵塞漏洞,普遍建立了统收统支的财政制度,颁布了会计制度、预算制度、报告制度及统一贸易制度,严格划分了收入、支出、保管和审核四大系统,相互制约,以防止贪污浪费现象的发生。边区政府还规定,公私费用必须严格分开,一切私人开支,均“不能出公家帐”。四是强化民主监督意识,探索分权制衡机制。边区强化了各级参议会监督、行政机构的监督、党内监督、制度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舆论媒体监督,建立起了行政机构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党内与党外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制度与舆论相结合的监督网络。这种政治机构既是分权的,权力之间又是相互制衡的,使领导者个人的一切活动和权力的运作时时处处置于监督制约之中,从而不仅防止领导者由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而且从根本上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使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赢得了人民大众的拥护和支持。五是高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率先垂范。当时“上自总司令下至火夫,待遇相同”。为保证各级干部个人与家庭的最低生活,从1942年起,边区政府才逐步改供给制为薪俸制。在延安,一位华侨曾给毛泽东等领导人送来了两辆小轿车,可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最后小车分配给了主管军务较忙和年纪较大的同志。战士们看到朱德总司令的床被单薄,就把一张豹子皮送给他。他坚决不收,说:“我们党是有规矩的,不兴送礼这一套,我这个当总司令的更得带头遵守呀。”[12]

  陕甘宁边区政府被人民誉为中国有史以来最清廉的政府,“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13]这与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贪污成风,寡廉鲜耻的腐败现象形成强烈对比。正因为如此,成千上万的知识分子、青年学生,从世界各地奔赴延安“圣地”献身救国伟业。

  四、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陕甘宁边区的民主政治建设是富有成效的。总结这些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对于我们今天的政治体制改革有着及其重要的启示。

  一是实行民主选举制度,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民主政治,选举第一”,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人民参政、议政、主政的各个方面,尤其体现在实行普遍的选举制方面。边区政府是通过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边区实行自由的选举:选民有提出候选人的自由;选民有为自己或他人实行竞选的自由;选民有凭着自己意愿选举代表的自由。法律上规定:“凡以威胁利诱等舞弊妨害选举自由者,不问当选与否,除制止其行动外,并将当事人及参加人提交法院依法惩处。”[14]为了保证自由选举,边区在选举经费和物质上也提供充分的保障。选举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边区的三次大规模的选举,都是通过普遍、平等、无记名、发表竞选演说、差额选举、看政绩、发挥新闻的舆论作用等形式,由老百姓选出自己信任的政府和官员。许多足不出户的小脚老太太骑着毛驴翻山越岭参加选举。为了让不识字的选民参加选举,表达他们的政治意愿,有些地方还创造了“投豆”、“烧洞”和“举拳”等便于操作的选举形式。每次参加选举的选民一般都在80%以上,最高时达到96%。通过普遍平等的选举,边区建立了与人民血肉相连、鱼水相依的真正代表民意的各级政权。党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理念成为活生生的现实。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来自人民的授权和同意,人民民主是执政的本源,因此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构建上,应该摒弃那种过度集权、代替包办的方式,让人民享有真实的广泛的选举权、参政权。

  二是正确处理党和政府的关系,党政职能分开。《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规定:“陕甘宁边区政府综理全边区政务”,“对边区行政,得颁布命令,并得制定边区单行条例及规程。”从立法地位上说,政府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接受参议会的监督,边区参议会是边区的最高权力机关。尽管边区注重加强党的政治领导,但“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15]董必武对陕甘宁边区的党政关系作了详尽的原则阐述,他指出:“党对政府的领导,在形式上不是直接的管辖。党和政府是两种不同的组织系统,党不能对政府下命令。”“党在政府中来实现它的政策,是经过和依靠着在政府内工作的党员和党团。党只能直接命令它的党员和党团在政府中做某种活动,起某种作用,决不能驾乎政府之上来直接指挥命令政府。”[16]在实践中,党正是正确处理了党政关系,及时纠正了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和削弱党对政权和政府机构的领导等错误倾向,才赢得了根据地政权的巩固和规模的扩大,保证了党的领导地位。为此,我们要正确处理党同国家的关系,把对整个社会的管理职能、由党组织转向国家政权,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主要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的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来实现。   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不会人亡政息”。因此,边区政府号召要“放手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以“发现问题,给以适当的解决,并求得经验,使工作能更好地向前推进”。边区还明确规定:“对公务员有功或有过,人民有用任何方式向政府控告及建议之权”,“各下级政府或政务人员,如接得人民向上级政府控告的诉状,特别是控告政务人员的诉状,须随时负责转呈上级政府,不得有任何阻难,亦不得置之不理”。[17]政府特别强调:对人民的控告“必须认真负责的,实事求是的切实查明,公平处理,切不可敷衍了事,更不可有偏袒政务人员的行为”。[18]边区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虚心听取人民的批评和建议,把人民的意见当作自己的镜子,努力洗掉脸上的灰尘,改进自己的作风。如安塞四区区长刘长智挪用公款数千元被群众检举,经县政府委员会决定,撤消其区长职务,营私盈利所得没收入公,处以半月禁闭,并将刘长智变相贪污的实际情形通报各区,进行深刻讨论,以教育他人。我们今天就是要建立一种党员干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机制,要真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参考文献:

  [1] 吴志渊.西北根据地的历史地位[M].湖南:湖南出版社,1991,444.

  [2]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307.

  [3][5][6]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563,566,563.

  [4] 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37.

  [7]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73.

  [8][13][1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92,718,742.

  [9][18]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二>[M].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77,11.

  [10]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67.

  [11][17]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一>[M].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1981,304,296.

  [12] 廉政风范[M].山东:青岛出版社,1991,30.

  [14]《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编辑组.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资料选辑)[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1985,191.

  [16] 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2-3.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8-03-11 15: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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