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陕甘宁边区的干部考绩
2026-10-09 14:24:3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点击:  复制链接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面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与国民党顽固派封锁所造成的困难局面,陕甘宁边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探索开展了内容明确、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的考绩,不仅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勇于克服困难、积极投身全民族抗战与伟大革命事业,而且有效引导和推动广大干部真心实意为老百姓服务,形成了“只见公仆不见官”的优良作风和“中国的希望在延安”的良好局面。

  明确的考绩内容

  考绩具有“指挥棒”和“导航仪”作用,“考什么”决定了“干什么”。因此,做好考绩,内容明确很重要。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为更好规范和推进考绩,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制定施行了《边区公务员考核奖惩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管理暂行通则草案》《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任免暂行条例草案》《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等规范性文件。

  这些文件在确立各级干部任用之“拥护并忠实于边区施政纲领,德才资望与其所负职务相称,关心群众利益,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四条标准的基础上,明确规定考绩的内容主要包括干部忠实于党的纲领政策,干部个人的德才资望、群众意识、工作态度以及奉献精神等。具体则分为工作、学习和操行三部分,其中,“工作”部分主要聚焦干部是否深入群众、能否动员力量、部队战斗力提升几何以及粮食增产多少等硬指标;“学习”部分旨在推动干部破除经验主义,鞭策他们主动学习、与时俱进;“操行”部分则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求干部不滥用职权、不贪污、不腐化。这些“标尺”“刻度”既考“绩”又考“人”,内容明确,对干部的导向作用非常鲜明。

  严格的考绩标准

  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为切实保证考绩质量,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41年7月制定施行的《边区公务员考核奖惩暂行条例》规定,对干部考绩采用“百分制”,其中“工作”部分50分,“学习”和“操行”各占25分。具体考绩等级按分数的多少划分为七个等次并且对应不同的结果,分别是:“90分以上者为一等,升级;80分以上者为二等,晋级;70分以上者为三等,记功,60分以上者为四等,不予奖惩,50分以上者为五等,记过,40分以上者为六等,降级,30分以上者为七等,解职。”

  经考绩,在各项具体工作方面成绩优异或起到模范表率作用的干部会被给予提升、晋级等奖励,而那些不作为、不担当或腐化堕落的干部则会被严惩,如果确“因工作关系不能升级降级须用其他奖惩者,由各考绩委员会通知该主管机关办理之”。考绩标准严格,考绩结果直接决定干部的前途命运与进退留转,对干部产生了非常坚实有力的引导推动作用。

  规范的考绩程序

  程序是制度实施的重要议题和关键环节,规范的程序能够保障社会和组织正当性、正义性的“再生产”。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为保障干部考绩的规范、顺利开展,《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管理暂行通则草案》等文件规定,边区各级政府所属干部的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均由民政厅统一负责、分级进行。《边区公务员考核奖惩暂行条例》等则对考绩时限、流程等做出具体规定,“本府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一般在年终进行,如有重大工作任务则在工作完毕总结时同步进行。”“公务员在任同一职半年以上者始能受考绩。”“每年考绩时,由各主管机关长官及高级职员三人以上,组织考绩委员会,以一人为主席;边区、分区、县之考绩委员会组织后,呈请边区政府委员会批准后行之;各机关之考绩委员会,经其主管上级机关批准后行之。”

  具体考绩时,考绩委员会要集体评议,对所考绩干部给出鉴定评语,填写并出具由边区政府制定的规格统一的考绩书。考绩书是干部升级或调动时必须具备的文件,没有考绩书,所去往的工作单位或机关可以拒绝分配。同时,《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与《令各县政府对人民控告干部的案件应及时认真负责处理》的命令等明文赋予人民有用无论任何方式控告及建议的权利,让群众参与评议各级干部,将对干部的考绩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内容明确、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的干部考绩,在选用干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严格有效的考绩下选用的干部,“不是站在老百姓头上的官僚”,而是“站在人民前面引导人民前进的表率”,他们以全部精力努力完成工作,在各方面“都是以身作则艰苦奋斗的模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历史实践证明,政绩观既不是“先定”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个人的内生自觉,也需要党组织的考绩指引。这也是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干部考绩给我们留下的一个重要启示。

  (摘编自2026年8月17日《北京日报》 张永伟 郭琪/文)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责任编辑:钟思宇 最后更新:2026-10-09 14:25:05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98230121(微信同号)

上一篇:抗战时期新四军的军工生产

下一篇:最后一页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919823012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9823012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纠错电话:18182129125 1511642070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与处置管理办法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 铭记抗战历史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