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阿荣(1884— 1914),台湾台中厅拺东上堡水底寮庄人,客家人,受罗福星之感召,赞同当时盛行于台湾的革命主义,募集同志组织革命党,拟伺机在台湾中部起义,进而与各地同志相互呼应,以脱离日本统治,被称为“南投事件”。惟本案于1913年10月至1914年1月间“苗栗事件”的大检举中,在起义前即遭破获。1914年2月28日,新竹厅苗栗“日本台湾总督府”临时法院,判决陈阿荣死刑,余28人分处5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台湾同胞抗日斗争形势图( 1896-1901 )
(戚嘉林)
责任编辑:钟思宇 最后更新:2025-11-10 09: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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