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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 财产损失调研报告(二)【2】
2017-06-27 08:57:46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研究室  点击:  复制链接

  2. 内蒙古东部地区抗战期间财产损失状况

  内蒙古东部地区,即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在抗战期间的财产损失状况,现能够查找到的原始档案资料甚少,只能根据相关文献资料和一些日伪当时的出版物,经认真研究判断后加以相应的逻辑推定,大致整理出一个概貌,分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畜牧业、农业、工商业、金融财税6个部分报告如下:

  (1)森林资源

  大兴安岭林区在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境内的部分,1931年至1945年14年间,究竟有多少森林资源被日伪掠夺或破坏,现缺乏实际统计数字。在一些有关历史文献中,常见的说法是日本帝国主义从内蒙古境内的大兴安岭林区掠走木材1000多万立方米。从这次调研掌握的材料分析,实际数量远远大于此数。如《内蒙古革命史》记述:“从1931年到1945年,日本侵略者在内蒙古东部设立9个材务分署,大量掠夺森林资源,把大兴安岭划为3个经营区,乱砍滥伐,共砍伐木材1000多万立方米”[1]。曾任伪满洲国民生部大臣的于静远笔供,“伪满兴农部林野总局每年直接砍伐及许可砍伐‘国有’林的木材共为七百万立方米”[2]。另据伪满齐齐哈尔铁路局总务科资料股日本股员前田武夫编辑的《兴安东省情况(秘)》第四部分《兴安东省的产业〈农业、林业、水产业、商工业、矿业〉》中附表八《兴安东省出材量(木材体积:立方米)》所列,兴安东省的落叶松元木的加工处理材,康德五年(1938年)为6048590立方米,康德六年(1939年)为10028691立方米。落叶松电柱、桦杨元木加工处理材在康德六年(1939年)分别是1560889立方米和1918238立方米[3]。将伪康德六年(1939年)落叶松元木、落叶松电柱、桦杨元木3项加工处理材的数字相加,共计是13507818立方米,即约为1351万立方米。也就是说,仅1939年一年,日伪在兴安东省掠夺并加工处理的木材就有1351万立方米之巨,显然比1000万立方米的说法多出了351万立方米。《牙克石文史资料》第一辑《日伪统治时期对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的掠夺概况》一文也提到“伪满时期共掠夺本林区木材达1000余万立方米”。但其引用《满洲帝国年鉴》中有关呼盟林业摘要的资料标明,伪满兴安东省森林资源的“每年采伐标准量”为16543645立方米(即1634万立方米)[4]。虽然“年标准采伐量”不等同于“年实际采伐量”,也不能算作日伪的木材掠夺量,但日伪掠夺木材的计划和行动是据此展开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再据《奋进的内蒙古》中《森林工业生产全面发展》一文提到的“帝国主义和旧中国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封建把头,狼狈为奸,相互勾结,任意乱砍滥伐,使宝贵的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特别是沙俄帝国主义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对我区森林资源进行的掠夺性开采令人发指。他们所到之处,一片荒芜。先后近百年共掠夺木材近2亿立方米”[5]。考虑到沙俄掠夺内蒙古森林资源时,铁路向林区内部延伸较少,以年采伐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下的情况,推断日伪在呼伦贝尔地区掠夺的木材总量肯定大大超过1000万立方米是有充分根据的。

  兴安盟《抗战时期兴安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中提到:伪喜札嘎尔旗(公)署编写的《喜札嘎尔旗事情》[6] 记述,伪满康德五年(1938年),在以白狼为中心的区域内,有大小采伐组23个,从事木材采伐的林业工人约4500人。当年采伐量:军事用材36260立方米,枕木用材31万根,电线杆用材10.5万根,坑木用材4万根,其他用途用材16.5万根,共计62万根。而当时阿尔山等林区共有林业工人6800余人,其中绝大多数都在阿尔山地区从事采伐生产和运输。依据上述情况,结合阿尔山林业局对其成立初期(阿尔山林业局的前身“东蒙林业公司”,成立于1945年)采伐作业统计,仅1936、1937两年间,日本在阿尔山地区掠夺的木材就达1600万立方米以上。依据当时以阿尔山为中心的林区每年木材生产量平均400万立方米推算,侵华日军在统治兴安盟的13年间,掠夺的木材应在5200万立方米以上。

  另外,《抗战时期阿尔山市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中提到:“1936年,日军修通了阿尔山——洮安(今白城)的铁路,运输更为方便,每年掠夺的木材数量也迅速增加,采伐作业由铁路和公路两侧二三十公里范围,扩展到距离铁路数百公里的地方。且这些采伐全都是破坏性的,往往采用‘剃光头’的方式进行掠夺,根本不考虑资源的再生及环境保护;为了方便作业,伐木者常常是在距地面1—1.5米处将树伐断,从而留下大量的‘断头木’,这样的‘断头木’在阿尔山森林里至今还可见到”。再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史》记述,“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后,又先后铺设了深入内蒙古林区的白阿线和博林铁路,并修建森林铁路延伸扩大采伐面积,强化对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的掠夺……到解放时,大兴安岭铁路和一些河流两旁几十公里内的原始森林被砍伐殆尽,大片青山翠岭变成荒山秃岭,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生产日趋衰落”[7]。可见日本侵略者在大量掠夺木材的同时,对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的破坏更是非常严重的。

  综合以上情况,考虑到日伪关于森林采伐的总体统计数据包含今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两地的林区地带现状,以及1936年以前林区铁路修通不多,木材采伐量较之1936年后相对要小的实际情况,初步可以推定日伪在大兴安岭林区掠夺的木材应当超过了5200万立方米,由之造成对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的严重破坏,应当在1亿立方米以上(以木材的采伐量造成的对森林资源的破坏量约为1 : 2 计算)。

  (2)矿产资源

  关于日伪在内蒙古东部地区掠夺各类矿产资源的状况,大体上也很难查明,现就可以查到有关线索的煤矿、金银矿、盐矿的情况分述如下:

  煤矿被掠夺的简况

  呼伦贝尔市的扎赉诺尔煤矿,1935年4月,被日本南满铁路株式会社接管,至1945年8月,共生产煤炭218.5万吨[8]。

  赤峰市元宝山一带的煤矿,1939年被日伪强行没收,归由满洲炭业会社经营,但究竟掠走多少煤炭,查不到有关记载。据《元宝山区文史资料》第五辑《元宝山区煤矿史话》记述,元宝山区有一个名为“锦元窑”的煤矿,这个煤矿在被日伪强行没收之前,用镐刨人背,提升辘轳提煤出井的原始生产方法,用工人700名,开斜井2眼、立井1眼,日产量可达20万至30万斤,即平均日产为125吨。日伪强占这个煤矿后,建起了发电厂,扩建新井,在新旧各井口都安装了蒸气绞车,并由关内及东北押来劳工2000人服役,此外尚有数量不详的童工被逼迫下井劳动。劳动力增加了3倍,提煤出井的能力也有成倍的增加,其日产量提高到500吨[9]。据此知仅“锦元窑”一矿,年产煤炭就可达17万吨以上。据日本驻赤峰领事馆1937年编写的《赤峰事情》的附表《赤峰附近著名煤矿》[10] 中所列,元宝山、五家、宁城一带,1937年尚在生产的包括锦元煤矿(锦元窑)在内的煤矿共有10处,另有虽已停产,但经日本满炭会社调查认为有前途的十大分煤矿1处。再据《元宝山区煤矿史话》提到的新中国成立之后1959年平庄矿务局成立之前,元宝山、五家两地的煤矿年均产量为53万吨等情况推算,1939年至1945年8月,日伪在赤峰元宝山周围地区掠夺煤炭总量超过100万吨。

  综上所述,呼伦贝尔市和赤峰市两地在沦陷期间,被日伪掠夺的煤炭应当是在318万吨以上。

  金银矿被掠夺的简况

  据呼伦贝尔市抗战课题调研报告,1932年日本侵占呼伦贝尔地区后,即夺取了额尔古纳河沿岸金矿开采权,并由其设在海拉尔的满洲采金会社经营。开采的主要金矿和掠夺的砂金、黄金是:西口子金矿、有德聚金厂、巴戈卡沟矿区、阿利雅矿区等。1932年至1938年,共有矿工1000多人,年产砂金1万两左右。1939年后,矿工增至2000多人,年产砂金1.5万两左右。1943年,西口子金矿等转由北满采金株式会社管辖,当年停产。以上按10年计,前5年共采砂金5万两;后5年共采砂金7.5万两,总计为12.5万两。

  吉拉林金矿,1934年由北满采金株式会社和海拉尔兴盛昌公司经营,有采金工600余人,最高年产黄金15724.8两,但产量不够稳定。1943年停产。以8年计,约产金12万两。

  乌玛、加疙瘩、余利雅金矿年产金千余两,分别于1937年、1938年始开采,1943年停产,产金约计0.6万两。

  以上3项总计25万两,其中黄金、砂金约各占一半。

  1933年,日本占领赤峰地区后,于1935年开始采掘赤峰红花沟、鸡冠山一带的金矿,但具体产量不详。据《赤峰事情》记载,赤峰附近的金矿和银矿共有19处,1937年以前未开采的共有10处。为开采这些金银矿,伪满于1935年设立中央银行赤峰山金收买所,准备精炼赤峰附近所产的金银矿石,收买成品金银。但该收买所的精炼工厂在1936年7月1日竣工投产后,于当年11月即停产。鸡冠山等金银矿继续开采,矿石用简易办法精炼[11]。但具体产量无法查到。

  盐矿被掠夺情况

  锡林郭勒盟是内蒙古境内最为重要的盐产地,盐湖众多。全国著名的额吉淖尔(又名达布苏淖尔)盐湖即位于该盟的东乌珠穆沁旗西部。据日军陆军主计中尉中村信于1941年编写的《蒙疆经济》第三十五章称,“达布苏淖尔是蒙疆地区最大的一座盐湖,产盐量占蒙疆全区产量的百分之五十,加之盐质优良,自古以来就很有名”[12]。据《锡林郭勒盟盐务史》记述,“1939年伪蒙疆政府派出由日本小岛育男率领的盐源调查队,发现蒙盐年产量达8000万斤,于是投资100万银元,在张家口设立大蒙公司,用原盐加工精盐,以供应日本国内工业需要”。[13]由此可推断,额吉淖尔盐湖在日伪统治期间,年产盐约为4000万斤。

  《锡林郭勒盟盐务史》还记载,1935年,日军操纵伪满洲国和锡盟德王等人规定“将额吉淖尔所产大青盐全部由伪满洲国政府统一收购”。也就是说,从1935年起,日伪每年仅掠夺额吉淖尔盐湖产盐就达4000万斤。至1945年8月,共计10年多的时间,日伪掠夺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湖产盐为4亿斤。

  1936年12月,伪满洲国公布了于1937年1月开始实施的《盐专卖法》。据卢元善笔供(曾任伪满洲国专卖总局局长),在1938年“食盐收买价格每百斤仅一分钱,专卖价格每百斤六元”[14]。1939年继任伪满洲国专卖总局局长罗振邦的笔供中,也有“食盐每担(每百斤)的收价只为1分钱”的供述[15]。据此可知,至少在1938年和1939年两年,日伪从额吉淖尔盐湖掠夺的盐,凭专卖手段所获暴利高达600倍。

  1938年,伪蒙疆政府的盐税收入为479000元(银元,下同),1939年为853920元[16]。据此推算,两年平均数为666460元。从1940年至1945年8月,这5年半的时间,依平均数计算,伪蒙疆政府共可获盐税收入3665530元。加上1938、1939两年的盐税收入数字,可算出伪蒙疆政府1938年至1945年8月,共征盐税为4998450元。但这部分盐税中有多少系出自除额吉淖尔盐湖外的锡林郭勒盟境内的其他盐湖产盐,无法计算。故此项数字仅供参考,不计入内蒙古东部地区财产损失总数。

  (3)畜牧业

  内蒙古东部地区畜牧业在沦陷期间损失巨大。据有关资料记载,“1936年内蒙古地区牲畜总头数为937万头(只),到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前夕的1946年减少到751头(只),10年下降了19.9%”。“主要牧区呼伦贝尔大草原,民国8年(1919年)有牛40万头、羊120万只,到民国34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时,只剩下牛10万头,羊40万只。26年间,牛、羊减少了四分之三和三分之二。锡林郭勒大草原,1946年和1936年相比,牲畜下降48%,其中大畜牛、马分别下降58%和60%”[17]。据《内蒙古革命史》记载,“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左旗在日军占领期间,牲畜头数下降了73%”[18]。

  日伪在伪满洲国和伪蒙疆政府境内,强迫农牧民“出荷”畜牧产品是主要掠夺方式。所谓“出荷”是强迫生产者以官定价格和指定数量出售产品,官定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格50%,有时甚至不抵市价的10%。其“出荷”量大体上是每5头牛出1头,每10匹马出3匹,每20头牛出1张皮,每10只羊出3只羊、2张皮、10斤毛。从这次调查发现,仅通辽市科左后旗在1941年12月以后的3年多时间里,就“出荷”牲畜22万多头(只)[19]。而科左中旗仅1943年1年就“出荷”牛、马等大畜1万多头(匹)[20]。

  除强迫“出荷”外,日伪其他强征、强购、强抢畜牧产品的行为也所在多有。据曾任伪蒙疆畜产股份公司庶务课、牲畜课的职员战犯中井勖供述:其1941年8月至10月,在多伦地区掠夺收购了800头牛,强购干草100万斤;1943年9月,在东阿巴嘎旗命令合作社协助收买牛200头;1943年1月,在上都旗强制收购了200头马;1943年3、4月,在西浩济特旗强制购买200头牛;1943年7月,委托东阿巴嘎旗强制收购约500头牛,同时又强制使用中国商人在东阿巴嘎旗和西乌济穆沁旗购牛约500头;1943年7月至8月,强制使用中国商人收购乌济穆沁旗等地羊约8300只、牛约500头;1943年10月,使东苏呢特旗公署协助强制收购马180匹、牛500头,冬季又强制该旗收购牛约100头;1944年1月,在西阿巴嘎旗强制收购马3匹、骆驼2头。此外,该战犯还供述曾建议日军藤田少佐用军队的力量在锡林郭勒马匹交易季节强买马匹。后藤田采用了这个建议,用军队的力量强买了许多马匹[21]。但具体数量不详。也就是说,仅中井勖一人,就在锡、察草原一带强购大小牲畜达12000头(只)。再据赤峰市调研报告,日、伪军在赤峰市宁城县一地,就抢夺或杀死当地群众的牲畜1万多头(只)。日军参事官岛村三郎动用警察、特务抓劳工,在阿鲁科尔沁旗建农场,抢夺当地群众牲畜2万多只[22]。至于日伪军、警、宪、特人员随意抢夺杀吃百姓的牛、羊、猪、鸡之事,更是人所共知,不必举例。日伪无论是强迫“出荷”,还是强征、强购、强抢,甚至是杀吃,都是百姓最好的成年牲畜,甚而是基础母畜,这种长期的去强剩弱,对畜牧业生产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破坏。

  在内蒙古东部沦陷期间,日伪直接掠夺的牲畜数量,现虽然难以统计,但《内蒙古自治区志·畜牧志》《1947年自治区成立时牲畜数量表》所列呼伦贝尔盟、兴安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基本上即今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当时6盟,现今3市2盟。牲畜总头数在1947年是414.12万头(只)[23]。前文中已提到锡林郭勒草原1946年与1936年相比,牲畜数下降了48%,而呼伦贝尔、兴安、哲里木、昭乌达草原沦陷时间更长,牲畜下降比率即使等同于锡林郭勒盟的48%,其损失总数也应在400万头(只)左右,所以可以说内蒙古东部在沦陷期间,牲畜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约是400万头(只)。

  关于其他牲畜产品的损失情况,据《内蒙古自治区志·畜牧志》记载:“民国23年(1934年),日本关东军命令伪满洲国当局,按照经济统制的原则,颁布有关统制法令。民国28年(1939年)12月18日,颁布《家畜调整法》,主要规定不准生产者随意买卖、转移、赠送家畜,更不准隐匿家畜,对生产者所拥有的家畜,一律登记造册,8年,共颁布类似法令43件。其统制的品种,包括家畜及家畜的胴体、血、头、内脏、兽骨等。此项统制工作,由省农业站控制,省收购机等待军需征用。同年10月,又颁布了《家畜及畜产物统制法》。先后构进行垄断经营。民国二十七——二十八年(1938—1939年),日本侵略者从内蒙古东部地区掠走羊毛280多万吨”[24]。但皮张等没有列出具体数字。

  据黄富俊(曾在1942年至1944年任伪满洲国兴农部大臣)笔供,在其任内伪满兴农部每年收购军用畜产物资的情况是:1942年牛、羊、狗皮7000吨,毛类25000吨;1943年牛、羊、狗皮7500吨,毛类27000吨;1944年牛、羊、狗皮8000吨,毛类30000吨[25]。即在这3年里,伪满兴农部强征牛、羊、狗皮为22500吨,毛类82000吨,用于军用。因伪满洲国畜牧产品的主要产地在内蒙古东部地区,故此数字大体上可以看作是日伪掠夺内蒙古东部地区皮毛等畜牧产品的数字。

  (4)农业

  内蒙古东部在沦陷期间,农业方面从农产品、土地到水产品、中草药材都有严重损失。

  通辽市科左中旗1938—1944年的7年间,该旗每年“出荷”粮食1亿—1.5亿斤,占每年粮食总产的41%—68%。农民“出荷”玉米、高粱,每斤仅得5分钱,是当时市价的二分之一。“出荷”大豆,所得还不到市场价的10%[26]。据此推算,仅在科左中旗一地,1938至1944年的7年间,日伪就掠夺粮食7亿—10.5亿斤。

  据《呼伦贝尔市抗战期间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27],1938年至1940年,伪满洲国颁布了3个“粮谷统制”办法,即1938年颁布的《米谷管理法》、1939年颁布的《特产品专管法》、1940年颁布的《粮谷管理法》。在这些办法中规定,中国农民只能生产而不能食用大米、小麦,还将高粱、玉米、谷子、大麦、燕麦、黍稗、荞麦、小豆、绿豆、豌豆等11个粮食品种列入“统制”范围。大豆、苏子、麻籽、向日葵等9个品种的经济作物列为特产品专卖。被统制和专管的农产品,农民只能向指定的交售场所出售,否则将会受到种种苛罚。日伪还设立了一套严密的管理机构,对“出荷”粮价格、交售场所、运输及加工都作了具体规定,并建立省、旗、村屯的责任制,严令村屯长对农产品“集荷”“负完全责任”。每年一到秋收季节,伪政府就派官员催收“出荷粮”。交不起“出荷粮”的农民,被处以吊打等酷刑。日伪的粮谷集荷办法还规定,只有交够“出荷粮”,才能按数量多少配给布匹、棉花、豆油等生活必需品。据呼伦贝尔市调查,呼伦贝尔地区以1941年的粮食“出荷”量为基准,以后每年递增,至1943年就增到190.4%,几乎翻了一番。部分旗县,如阿荣旗,1943年的“出荷”量竟是1941年的16倍。

  出自日伪1944年1月15日《情报简报》的伪满洲国《全国省别出荷状况》表中所列,在1943年,日伪规定给兴安四省的“出荷割当量”(即摊派量)是:兴安南省329750吨、兴安西省41000吨、兴安东省41700吨、兴安北省43000吨,共计455450吨。而实际完成的情况是:兴安南省263160吨,占摊派量的80.4%;兴安西省37006吨,占摊派量的90.3%;兴安东省22750吨,占摊派量的66.6%;兴安北省18576吨,占摊派量的43.2%。[28] 即兴安四省在该表中所列实际“出荷”粮数为341492吨。

  出自1944年7月日伪编制的《满洲农产物关系参考资料》的《省别出荷量统计表》[29](此表统计1940—1943年伪满各省粮食产量、出荷量、出荷率)中1943年的数字,兴安四省的“出荷量”为424736吨,比前表多出83244吨。日伪制表者的解释是:“1943年度因有追加品种,故多少有些出入,追加品种是大麻籽、芝麻、落花生、葵花籽”。但更为可能的情况是日伪对没能完成“出荷割当量”的省份,采取逼迫手段,又强制兴安四省“出荷”了83242吨粮食,基本上完成了日伪规定的“出荷割当量”。

  据伪满《省别出荷量统计表》中的数字,1940—1943年的4年间,兴安四省共“出荷”粮食1371230吨。也就是说,除锡林郭勒盟和赤峰市的一部分外,内蒙古东部地区在4年间损失粮食1371230吨,而这些地区沦陷近14年,以其余10年的粮食损失仅为这4年的2倍算,再加上锡林郭勒盟和赤峰市当时在伪热河省那部分地区的损失,内蒙古东部地区在沦陷期间的粮食损失应为4113690吨,即411万吨以上。

  此外,《呼伦贝尔盟志》记载,从1938年到1945年8月,日伪在呼伦贝尔的呼伦湖共掠夺水产品31949吨。从1936年到1943年,日本执行由日本向中国东北地区大规模移民的计划,在呼伦贝尔地区日本人组成的开拓团,共有34个点,强占当地农民耕地约7万亩[30]。日本的一些公司也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大量占有土地,如日本的“‘佐佐江农场’在通辽县占地4.8万亩;‘早间农场’也在通辽占地4.1万多亩;‘华峰公司’在东扎鲁特旗占地14.4万亩;‘隆育公司’在西扎鲁特旗占地54万亩;‘哈番农场’在通辽占地1万亩;‘蒙古产业公司’在林西占地32.4万多亩;资本达20万银元的‘华兴公司’主要在奈曼旗经营水田。日本首相田中义一曾毫不隐讳地说:用收买、强占等多种手段取得大片内蒙古土地的所有权,使内蒙古逐渐在事实上成为‘日本人之蒙古’”①。上述日本公司占有的土地,共为110多万亩。据赤峰市《抗战时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日军在宁城县、喀喇沁旗、敖汉旗一带搞“集家并村”,致使这一带荒芜土地达38万多亩。

  另,日本人编写的《赤峰事情》第八章《农业与畜牧业》[31] 节,专列“甘草”为一项内容,标明赤峰周围至通辽县、开鲁县一带,都产甘草。日军占领赤峰后,“外国商人绝迹了”,日本人垄断了甘草市场。日本人的满蒙兴业股份公司赤峰支店在昭和十年(1935年)和昭和十一年(1936年)分别收购甘草50万斤和55万斤,共计105万斤。此节还提到日本对赤峰县的特产麻黄也有收购,但没有标明具体收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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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郝维民主编:《内蒙古革命史》,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7—323页。

  [2] 中央档案馆编:《伪满洲国的统治内幕——伪满官员供述》,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23页。

  [3] 内蒙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室编:《内蒙古史志资料选编》第5辑,1984年印行,第63—164页。

  [4] 牙克石市政协文史委编:《牙克石文史资料》第1辑,1988年印行,第102—110页。

  [5]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编:《奋进的内蒙古》(1947—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版,第63页。

  [6] 伪喜札嘎尔旗(公)署编:《喜札嘎尔旗事情》,1938年,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458—1—218。

  [7] 林蔚然、郑广智主编:《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史》(1947—1988),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83页。

  [8] 呼伦贝尔市档案史志局、政协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编:《呼伦贝尔市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史料专辑》,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第151—164页。

  [9] 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元宝山区文史资料》第5辑,2003年印行,第84—89页。

  [10] 内蒙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室编:《内蒙古史志资料选编》第5辑,《赤峰事情》,第八章第三节,附表4,1984年印行,第434页。

  [11] 内蒙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室编:《内蒙古史志资料编选》第5辑,《赤峰事情》,第八章第三节,1984年印行,第436—438页。

  [12] 内蒙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室编:《内蒙古史志资料选编》第9辑,1985年印行,第141—142页。

  [13] 牧人编著:《锡林郭勒盟盐务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0—45页。

  [14] 中央档案馆编:《伪满洲国的统治与内幕——伪满官员供述》,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02—305页。

  [15] 中央档案馆编:《伪满洲国的统治与内幕——伪满官员供述》,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39—341页。

  [16] 牧人编著:《锡林郭勒盟盐务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4页。

  [17] 林蔚然、郑广智主编:《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史》(1947—1988),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8、187页。

  [18] 郝维民主编:《内蒙古革命史》,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20页。

  [19] 科尔泌旗后旗抗战损失课题组:《抗战时期科左后旗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2010年6月,资料存科尔泌左翼后旗档案馆。

  [20] 政协科左中旗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苦难的岁月》,1991年印行,第22页。

  [21] 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编:《日本侵略华北罪行档案·战犯供述》,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153页。

  [22] 阿鲁科尔沁旗志办编:《阿鲁科尔沁旗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页。

  [23] 内蒙古自治区畜牧行业修志编史委员会编:《内蒙古自治区志·畜牧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页。

  [24] 内蒙古自治区畜牧行业修志编史委员会编:《内蒙古自治区志·畜牧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0—51页。

  [25] 中央档案馆编:《伪满洲国的统治与内幕——伪满官员供述》,第228—230页。

  [26] 科尔沁左翼中旗档案局编:《科尔沁左翼中旗志》,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4年版,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667—668页。

  [27] 呼伦贝尔市抗战损失课题组:《呼伦贝尔市抗战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成果》,2010年6月,资料存呼伦贝尔市档案史志局。

  [28] 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经济掠夺》,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589页。

  [29] 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经济掠夺》,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590—591页。

  [30] 郝维民主编:《内蒙古革命史》,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5页。

  [31] 内蒙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室编:《内蒙古史志资料选编》第5辑,1984年印行,第411—422页。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6-27 08: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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