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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久一之死
2017-07-22 10:26:40  来源:广州文史,李汉中  点击:  复制链接

  本来对一个日本军阀之死,没有什么足以记述的价值,惟田中久一是华南级别最高的敌酋,广东第一号战犯,作为广东史料,把他死的经过和他的面目交代一下,也许不是多余的。

  田中于抗战后期以第二十三军中将军长兼南支派遣军指挥官的级衔,派来广州指挥侵华战争。其在任内,曾于1944年指挥所部侵犯粤北和桂南,策应长沙、桂柳两战役敌主力方面之作战,达到了日军开拓内陆交通线,从我国与南洋取得联络之企图。日军在太平洋作战失利后,他即积极筹划华南方面之守势作战,于广州、湛江、惠阳、汕头各地建立沿海据点阵地,以图固守。据他自己说,他负有在华南独立持久作战一年以上时间之任务。日军投降后,初为广州、汕头两受降区的日军投降代表,后为日军官兵善后联络部部长。直至1946年3月始被列为日军战犯而受逮捕。

  当南京宣布凡负责一个战区以上之日军最高指挥官,均得以战犯论处,田中始被列为战犯,撤除其善后联络部部长之职权及原有军长之各种优待,逮捕拘禁于南石头太古码头原日俘集中营内之一间小洋房内。但据南京公布之战争罪犯处理条例规定,凡战犯之罪行,系指犯有非作战时期战场以外之罪行而言,并非指在作战间直接之战斗杀伤行为。为符合上述规定,张发奎乃派战犯调查组会同军法人员,在增城、东莞、惠阳、台山各地进行调查,收集罪证,后以日军部队在台山洗劫屠杀三社乡乡民、乡长等,为田中直接之指示,以实其罪。但后南京复判,以所举罪行,均系部队所为,非田中直接责任,不能作为判处死刑之根据。后经美军之要求,于1946年9月间转解盟军上海国际法庭审理,美军控以田中军部曾杀死被俘之美空军飞行人员,始判处死刑。初拟即在上海行刑,后张发奎以为可以利用田中之死来增加自己的威望,发动各机关团体联名向南京要求,解回广州,同年10月,由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判处田中久一死刑。于1947年3月17日经核准,将田中久一押赴广州流花桥刑场正法。

  田中是日本陆军大学毕业生,一个以军职为终生职业的军阀,个子矮小,小唇留有小胡子,此时他50余岁,面部虽有点苍老,但皮肤黄黑而结实,态度很沉着,表现出一个顽固凶狠的军阀本像。他喜用毛笔写字,在代表投降签字时,他还用裤腰上随身带的与墨砚连在一起的日本毛笔来签字。他在狱中的生活,很大部分是用毛笔写字和阅读佛经和中国古典诗词。据他自己说,研究佛经是他经常的主要生活之一部。

  他对中日战争,不大表示意见,他只简略地说,此次中日战争,日本应负侵略责任,不过这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军人的责任。他不承认军事上的失败,说日军的失败,不是战略战术的失败,而是日本政府政策之失败。说日军的南进是错误的政策。但他又说,军队作战只能一鼓作气,拖长了士气就会下降,近二三年来日军士气下降了,纪律也废弛了,再打下去,日军也确实无法维持。谈到他个人的希望时,他说日本侵略的罪恶,作为一个高级军人,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现在和平了就是好事。他说,他也日夜祈祷和平,并拿出他写的一本“和平亲善”给人看。问他有什么要求时,他说他个人无所要求,任由中国政府处置。

  以上是我在田中被列为战犯以前,在审问战俘时的谈话(还有其他属于作战部分的资料讯问)。但田中被列为战犯之后,据他的参谋长富田直亮回国时对张发奎说:“田中是一个生活淡薄和具有武士道精神的军人,他近来比较消沉,精神也有时恍惚,已写了遗嘱家书托我带回国去,嘱他的儿子祷告和平,耕读自生。”富田并要求派人注意他,以免切腹自杀。张同意留他的副官暂缓回国,就近照顾他的生活。

  田中死后,他的随从副官把他的骨灰,装进了一个瓶子,带回日本去了。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7-07-22 10: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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