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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春风 | 抗战时期日本在港澳湾地区的走私活动
2023-07-18 16:52:42  来源:《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03年9月 第13卷第3期 P82-89  点击:  复制链接

  抗战时期,日本一直在策动对国民政府统治区(大后方)的走私活动,其中香港、澳门、广州湾是日本重要的走私基地。日本在这些地区设立了许多公司,进行进出口走私活动。日本在港澳湾地区的走私活动给中国造成了很大危害。

  关键词 抗战时期 日本 走私 港澳湾地区

  作者齐春风,1970年生,吉林省教育学院政史系副教授、历史学博士。地址:长春市省教育学院政史系,邮编130022。

  抗战时期,日本利用香港、澳门、广州湾自由港的地位,在这些地区策动了大规模的走私活动,产生了相当严重的影响。对于这一重要问题,目前尚无专文述及。笔者不揣谫陋,拟对此作一些探讨。

  一

  侵华战争期间,日本除在军事上进攻中国外,还发动经济攻势,力图使中国经济崩溃,以至不战而降。战争伊始,日本就将经济进攻的重点定在金融上。1937年12月,日军制定“抗日政权溃灭策”,在经济上的策略是“使抗日政权在金融上崩溃”([1]《事变处理要纲》(1937年12月15日,大本营陆军部),[日]臼井胜美、稻叶正夫编:《现代史资料》第9卷,东京みすず书房1964年版,第56页)。1938年7月,日本在五相会议上议定“适应时局的对中国的谋略”,决定为了使中国丧失抗战能力,推翻中国国民政府,应“设法造成法币的崩溃,取得中国的在国外资金,由此在财政上使中国现中央政府自行消灭”([2]复旦大学历史系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72页)。其具体做法是,大量向国民政府统治区(大后方)走私倾销日货(货物种类只限于一些与军事无关、与发展生产无关的东西),以日货吸取大量法币,再用法币到上海的金融市场上套取中国法币外汇基金,促使法币外汇锐减,以压迫法币对外价值不断降低,由此打击法币信用。另一方面,日本又是自然资源极为贫乏的国家,重要物资多仰仗海外进口。1936年,日本各种军需原料的自给率分别为:铁砂23%、铸铁70%、铜59%、铝30%、棉花20%、铅8%、锡29%、锌29%、煤油8%、羊毛5%([3]参见延安时事问题研究会编:《战争中的日本帝国主义》,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1957年翻印,第165页)。战争开始后,军需浩繁,战略物资缺口更大,为了缓解战略物资严重短缺的状况,1939年12月,日本政府决定,“即使在计算盈亏上要忍受多少不利,也要确保不足的重要资源(的供应)([4]复旦大学历史系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305页)”。于是日本百般向物资丰盈的中国大后方搜购各种重要的战略物资。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占领上海租界,国民政府将法币外汇市场移往大后方。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已无法再套购法币外汇基金,于是它转而对大后方厉行严密的经济封锁,并将其在沦陷区收兑的大量法币当做筹码,向大后方诱购各种重要的战略物资,同时还可减小法币的流通范围,减少大后方物资供应数量,达到使大后方物资短缺与通货膨胀危机加重的双重目的,可谓一箭双雕。

  港澳湾地区地位特殊,对华南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的辐射力都非常强,因此受到日本的格外重视,在战争期间,日本一直将其作为走私活动的基地。

  太平洋战争前,香港一直是中国内输物资的重要通道。经香港内运的物资,1939、1940年分别为价值1550万元、1.1亿元,分别占广东进口总值的16%、48%([5]参见张晓辉:《抗战前期的粤港贸易线》,《广东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就货物重量而言,平均每月在1500吨左右([6]参见龚学遂:《中国战时交通史》,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142页)。1940年6月,曾达到6万吨的进口量([7]参见政协西南地区文史资料协作会议编:《抗战时期西南的交通》,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34页)。据当时的密报透露,经由港沙(香港至沙鱼涌)国际交通线秘密运送到大后方的物资,“其数量实十倍于取道滇缅路者”([8]中央调查统计局特种经济调查处(以下简称中统特调处)编:《战地之交通与运输———粤南三角洲区》,1941年3月油印本),该路线的重要性可以想见。

  从这条路线向大后方输送的数量巨大的物资,固然香港产货物与外国援华物资不在少数,但不免鱼珠混杂,泥沙俱下,当时的舆论认为,“港沪一带的货物,多半都有仇货的嫌疑”([9]宦乡:《敌伪的新金融攻势》,《时事半月刊》第4卷第5期,1941年1月25日)。据认为,由沙鱼涌内输的许多入口货中,如布匹、火柴及各种日用品,大都是日货,在香港改装后输入华南内地([10]参见茅盾等:《各地风光话走私》,浙江《决胜》第6卷第8期,1941年3月11日)。为保持这一走私通道,日军封锁珠江,唯独开放沙鱼涌。1941年初,日军为加强封锁,对运送日货的船只与专供走私日货的路线,一律加以封锁。这种无差别的封锁政策,曾引起日商的强烈反对([11]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19期‚1941年2月)。

  英国在与本土相距遥远的香港事务上,并不愿意彻底开罪于日本。1940年7月,日军以国民政府利用香港密输物资,迁怒于英国,竟不顾外交惯例,由日军参谋本部第二部长召见了英国驻日武官,加以恫吓([12]参见[日]重光葵:《日本侵华内幕》,中译本,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第209—210页)。英国外交大臣哈里法克斯虽对日方做法提出了抗议,但此后英国明显地采取了讨好日本的做法,封闭滇缅路三个月,限制中国利用香港口岸,对日方的走私活动则放松管制。这种政策,几乎一直实行到香港沦陷时为止。

  澳葡当局对日本走私颇为合作,不但听任日方走私,还积极参与进去。如澳门大走私公司联昌公司,是日人山口少佐与澳门华商陶俭、高可宁等人联营的公司,澳门警察局长葡人布英沙、经济局长葡人罗保也参与其中。([13]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38期,1942年9月。)

  日本也非常重视位于广东南路的广州湾(今湛江)。1940年12月,日本向广州湾运送了价值100万元的棉纱、布匹、火柴等日货,拟走私到广东南路各地,并大量收买矿砂、桐油。在湾浪人在三井、三菱等公司职员的唆使下,成立“社友会”四出活动。日本在广州湾设立检查团,该团成员高信一作、兴亚公司人员酒井大隈伙同华商林国鹏、肖秋常等鼓动陈卓材(前公安局长)、郑森源(标记洋行行东)等推销日货。([14]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17期,1940年12月。)

  湾法当局更不敢得罪日本,1940年法国本土沦陷后,日军更敢对法方颐指气使了,湾法当局只有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况且租界当局旨在繁荣市面,走私愈甚,市面愈得畸形发展。例如租界内赤坎地区开设了数十家赌场,牌号皆称“两利公司”,即为走私者耗资的大本营。其他如烟馆娼寮,亦莫不有赖走私者的挥霍。法人但知收税,不但对中国要求加强缉私的呼声置若罔闻,反而处处加以掣肘([15]参见蒋学楷:《广州湾贸易结汇及取缔走私调查报告》‚《贸易半月刊》第1卷第23、24期合刊,1940年2月12日)。1938年初,张炎到南路出任广东省民众抗日自卫团第11区统率委员会主任,认真查缉走私,不留情面,对首要分子狠狠打击。1938年秋,以汉奸罪处决信宜县走私军用物资资敌的豪绅林绳武(前清举人)。1939年1月,又处决了电白偷运钨砂资敌的许宝石、许伯伦父子。国民党军第35集团军总司令邓龙光的父亲邓秀川依仗儿子的势力进行走私,1939年春,被张炎所属吴茂化游击大队截扣。张炎雷厉风行的缉私行动,触动了一部分特权阶层的利益,引起中外一些势力的嫉视,特别是租界当局,如坐针毡,想方设法要与张炎为难([16]参见谭启浩:《广州湾地区走私问题的历史考察》,《湛江文史资料辑》第5辑,1986年)。1940年1月,张炎迭派人员潜伏租界边境截获走私桐油甚多,私枭报告湾法当局,法人遂于1月10日在租界附近缴去张炎部缉私队手枪17支,经派人交涉,法方才将枪支发还([17]参见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六编《傀儡组织(四)》(以下简称《傀儡组织(四)》),台湾中国国民党党史会1981年版,第1120页)。在巨大压力下张炎于同年去职。

  张炎被解职后,戴朝恩率南特部队接替了驻防任务,情况迥然一变,戴不但不缉私,反而走私、放私。原来,戴与陈学谈为广州湾地区的两大地方势力,盘根错节,呼风唤雨,活动能量极大。1941年,廉江自卫队长、著名私枭黄铿竟将生擒的中央税警12名,绑上大石沉落大海。在蒋介石的过问下,黄被捕杀,而另一私枭、廉江县长邹武则逍遥法外,戴朝恩甚至摇身一变,当上了遂溪县长。此后的缉私,更不堪问了。([18]参见陈佳东:《抗日时期李汉魂处理南路私枭内幕》,《广州文史资料(选辑)》第19辑,1980年6月。)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对大后方的走私倾销无形中已停止执行,它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诱购大后方的各种军需、民用物资上,已被日本严密控制的港澳湾地区更是其攫取大后方物资的重要基地。1943年初,日本曾一次将法币5000万元运到广州湾,以高价收购大后方的各种物资([19]参见姜庆湘:《抗战以来的敌我经济战》‚《广东省银行季刊》第3卷第1期‚1943年3月)。有时日本也实行以物易物,不过对输出物资种类严格限制,以不增加大后方物资基础为原则。1943年2月,日三井、三菱、广翻等洋行将大批棉纱、布匹、旧衣、纸张、化妆品等运到广州湾,用以交换钨砂、五金、木油、青麻、粮食、牲畜、糖等物资([20]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43期,1943年2月)。用香烟、毒品交换物资,变废为宝,更是日本乐于采用的方式。1945年初,日本将湾子、鹅井、桥边的英美烟草公司港厂恢复,制造小刀、玉叶等两种香烟,运销华南各地,交换五金、钨砂、粮食等([21]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66期,1945年1月)。此外日本还别出心裁地想出了许多吸引物资的办法。对于运送钨砂、铜元、土产的肩贩‚广州湾日商给予免税的待遇([22]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46期‚1943年5月)。驻港三井、三菱、石原洋行对于私运钨砂最多的前三名肩贩还给予奖励([23]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45期,1943年4月)。

  

  为利于走私,日伪亲自设立或怂恿中外商人设立了许多公司、商号专营走私。据不完全统计,日伪在港澳湾地区设立的走私公司有47家之多,现胪列如下。

  (1)港澳粤汕出入口贸易配给组合,在广东设有八分所,在港、汕各二所,澳门、宝安各一所,经营各种物资。(2)香港贸易配给组合委员会,设于香港,经营各种物资,主持者为樱井秩次郎、国弘满治、南郿信次郎、天野信义、小岛原胜、栗栖寘登、中山、小屈三郎、高滨秀一等。(3)联昌公司,设于澳门南湾,贩运棉纱至都斛及广州湾,换取当地桐油、钨砂,主持者为山口少佐(日人)、布英沙、罗保(均葡人)、陶俭、高可宁。(4)三井洋行,设于广州湾,收买桐油、矿产,主持者为松木。(5)万和洋行,设于广州湾,收买桐油、矿产,主持者为机发。(6)岩井商会,设于广州湾,收买桐油、矿产,主持者为喜多彰。(7)三菱洋行,设于广州湾,收买青麻、五倍子、竹木,主持者为佐佐木。(8)昌兴航业公司,设于广州湾,主要业务为航运,主持者为濑尾。(9)新兴行,设于广州湾,收买锑砂、桐油,主持者为中田。(10)内河营运组合,设于广州湾,主要业务为航运,主持者为大日风。(11)潮运公司,设于香港筲簯湾、汕头,在港载运棉纱、肥料、西药等赴汕,运回桐油、钨砂,主持者为吴锦堂、孙家哲、林拓中。([24]以上均据李超英:《伪组织政治经济概况》,商务印书馆1943年版,第48—49页。)(12)广福昌号,设于澳门新马路口749号2楼,采办大批钨砂运港。(13)汉卿洋行,设于澳门博士巷4号,采办大批钨砂运港。(14)永隆米铺,设于澳门河边新街33号,采办大批钨砂运港。([25]以上均据战地党政委员会编:《经济情报》第74号,1940年1月11日。)(15)利昶运输公司,设于香港东亚银行12楼,运输私货,主持者为李联芳。(16)互商公司,设于澳门桔限街112号2楼,专贩日货药棉原料、火柴原料及药品、鸦片等,主持者为杜康。(17)江安公司,设于澳门大群酒店402号,赴中山等地收买大量米谷,转运广州出售,主持者为黄云甫、陈子炎。(18)东源公司,设于香港深水涉南昌街,由港运出洋货,运入钨砂,与惠州东兴公司、老隆东和公司属同一资本,互相联络,主持者为林亮东,粤东土劣林振雄、林叔平参与活动。(19)国际运输行,设于香港,分设西贡、海防、昆明等地,私运日货向内地推销,包运私货多种,主持者为唐志诚、罗荔。(20)国通运输公司,设于香港,分设汕头、沙鱼涌、惠州老隆、中山,假造商标,冒充国货及欧美货内销,包运私货多种,主持者为罗伟民、邹敏初。(21)启泰商号,设于澳门永乐街111号,搜购国内锑、铝等军火原料,偷售三井洋行。又在广州设新昌号,在广州湾设公利号,代理日方统办各项进出口货物,主持者为香港前东华医院经理肖澳惟。(22)兴亚贸易公司,设于广州湾,倾销日货布匹等。(23)新兴洋行,设于香港雪厂街太子行4楼,收买钨砂,主持者为由比又男、大间知、山口、林祉亭、叶清和。(24)恒发公司,设于香港德辅道东亚大厦4楼,代日方采办钨砂,熊少康任经理,谢道恒、麦少华参与活动。(25)谓记公司,设于香港干诺道,收买、私运钨砂售与日商。(26)中和公司,设于香港德辅道爹孩行,代日商收购五金矿品,主持者为谢德南。(27)福大公司香港出张所,设于香港,收买钨砂、竹木,主持者为林熊祥、陈树阶。(28)太平洋行,设于澳门,搜购木油、钨砂,主持者为驻广东日军第218部山田少佐。(29)大原公司,设于广州湾西营贝丁街,向各行商收买钨砂、桐油、青麻及其他军需品。(30)金城公司,地址、活动同前。(31)六国庄,设于广州湾,收买桂皮、五倍子、青麻、牛皮。(32)德泰庄,地址、活动同前。(33)昭和公司,设于香港、汕尾,收买钨砂、铝锭,主持者为张金、袁华。(34)台海拓殖会社香港出张所,设于香港,收买钨砂,主持者为山中。(35)新东公司,设于香港,以日货换取钨砂,主持者为欧阳新。(36)协进公司,设于香港,收购粮食及其他物资资敌,所获利润与日方四六分成,由在日本出生的广东人郑伯伦主持。(37)南宝公司,设于澳门,以棉纱换购钨砂资敌,由原大兴公司经理梁秀石主持。(38)广昌号,设于广州湾大通街,在桂南各地搜集废铁、桐油、青麻等资敌,主持者为李振兴。(39)大东亚倾销场,设于广州湾,收购钨砂、水银、松香、青麻等,输出各种毒品、奢侈品等。(40)广新行,设于广州湾赤坎总督街,收买枪支、子弹、水银、松香、钨砂等重要物资资敌。该公司为日商大原公司出资,主持者为文卓逸、蔡某。([26]以上据《敌伪经济汇报》各期资料整理。)(41)永义和货仓,设于香港坚尼地城区,专代日军搜购麻包、烂铜、废铁、鸡鸭鹅毛、棉花、铜元,主持者为周阳冉。(42)德和祥利记货仓,设于香港坚尼地城区,专代日军搜购烂铜、废铁、铅、锡,主持者为颜赐。(43)福利祥生记,设于香港坚尼地城区,专代日军搜购烂铜、废铁、铅、锡,主持者为颜全。(44)顺益号,设于香港坚尼地城区,专代日军搜购旧铁、烂船。(45)安泰铁仓,设于香港坚尼地城区,专利用住在空地的贫民,代其上门收买烂铜、废铁及拆除旧建筑物的铁根、烂船等。([27]以上据《香港专为日人搜购军需品奸商之调查》,中统特调处编:《经济情报》第341号,1939年11月25日)(46)吕春荣、黄昆、罗有忠、吴子昌、罗光廷、陈鸿发、肖宜春、肖联春、刘应连、林干初等在广州湾合组公司,以伪造的中、交行50元、100元假钞,购买内地钨砂、汞、铅、锡、松木、油、青麻、铁、锌等物产。([28]参见《中统公函(1944年6月15日)》,二档馆,财政部档案3(8)—22337。)(47)复兴运输公司,设于香港,往来海防、香港、澳门间贩运日货,主持者为林中原、何人魂、刘玉山。([29]参见秦孝仪主编:《傀儡组织(四)》,第1110页。)

  以上这些走私组织,有如下一些特点:

  第一,走私日商既有单家公司,也有公司组合,如“港澳粤汕出入贸易配给组合委员会”、“香港贸易配给组合委员会”等,说明日本占领当局对日方走私商有着极强的组织管理,有意将分散的走私日商粘合在一起。

  第二,日本著名的大垄断洋行,如三井、三菱、满铁等,纷纷到港澳湾地区拓展走私业务,有时还以化身的方式出现,如广州湾日商组合岩井行,其实是满铁在华南的分支机构;大原公司是三菱公司在华南的派出机构。([30]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40期,1942年11月。)

  第三,日本特务机关在某些走私公司的组建过程中起了穿针引线的作用。新兴洋行负责人由比又男身为日海军特务机关驻港负责人。日本有计划地将走私烟毒公司组织起来。在华南,香港鸦片大王叶清和与厦门福康公司合组“港汕厦联兴公司”,统一华南贩毒活动([31]参见李仲公:《禁政问题》‚1940年版‚第16页)。在此过程中,日海军特务机关驻港负责人由比又男起了牵线搭桥的关键作用,经他接洽,香港“满铁驻在所”决定出资2000万元,命叶经理华南各地的鸦片专卖业务。([32]参见《傀儡组织(四)》,第1151页。)

  第四,日商与华商合作组织的公司、商号比较多。如澳门大走私公司联昌公司,是日人山口少佐与澳门华商陶俭、高可宁等人联营的公司,甚至将澳门警察局长葡人布英沙、经济局长葡人罗保纳入彀中。新兴洋行由由比又男与台籍浪人林祉亭、叶清和等人合组。福大公司香港出张所由日人竹木与林熊祥、陈树阶等台湾人组成。值得注意的是,在华南,台湾浪人是走私群体中活跃的一部分。利用殖民地人民祸害半殖民地同胞,恶化海峡两岸血浓于水的感情,其手法可谓毒辣之极。为拉拢中国商人,日本还施行了许多方法。对于与台湾银行或正金银行有来往的商人,日方采取长期放帐的方法,先取货销售,后结算货款。还可给予开办费,但以设立行号而以日人监督为条件。对于经常受到民众制裁的亲日商人,日方还允诺他们可以加入日籍。([33]参见中统特调处编:《经济调查》第5号,1940年1月29日。)

  第五,日本为掩人耳目,经常借第三国商人达到走私目的。在香港、广州湾未沦陷以前,日商在此搜购物资常受爱国商人的抵制与制裁,他们不得不借助某些外商来达到目的。1938年7月,由闽籍商人黄见机在港用英商嘉劳公司名义搜购锰、钨等矿产,每月收购矿产价值达30万元。1939年1月中方矿商洞悉其奸,日方改托德商捷成洋行代购。不久其黑幕又被外界所揭穿,日方遂又改由丹麦商行四处代购([34]参见《傀儡组织(四)》,第972页)。

  香港收购钨砂、桐油、五倍子等物产的阜成、永和两公司,名为华人陈旺为经理,实由日本出资([35]参见《傀儡组织(四)》,第1120页)。日商还经常将人造丝织品、呢绒及妇女用品批发给在最繁盛地点设有大规模洋行的犹太商人([36]参见中统特调处编:《经济调查》第5号,1940年1月29日)。在广州湾,有余、三林两家公司,名为湾商所办,实为日商资本,专收阳江、电白各地走私的钨砂,转运日、德([37]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24期,1941年7月)。日本还利用著名葡商罗德礼为掩饰,在西营南天酒店设写字楼,与各商行签订货单、汇款和各种信用担保([38]参见中统特调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40期,1942年11月)。

  走私倾销的日货有布匹、呢绒、丝织品、儿童玩具、玻璃制品、化妆品、妇女用品、啤酒等,为防止大后方查禁,一般都经过了改头换面的处理,冒充国货或外国货。日本还偷偷地将海洛因运入香港,制成红丸,偷运入内地或在香港就地销售。据透露,在香港,日本每日销售红丸3000万粒,有多少输入内地,则不得而知了。([39]参见中统特调处编:《经济调查》第5号,1940年1月29日。)

  日本利用港澳湾地区搜购的物品以各种军需原料为主,如棉布碎料(制造炸药的原料)、苎麻(制作军中天幕、军服、绳索的原料)、麻包(制防御工事用)、旧鱼网(伪装材料)、铜仙(弹药原料)、矿砂(钨、锑、锰等‚军火原料)、各种破损五金制品(钢、铁、锡、锌等)、食盐等。([40]参见中统特调处编:《经济情报》第160号,1939年9月21日。)

  香港与内地的走私路线一般是先将货物输入广州,然后分路转运内地:一路经广三路西行至三水,再循西江偷运高要、梧州、桂林等地;一路循粤汉路或水路北行,经敌我均不设防的中间无人地带,抵达芦苞,偷运韶关及湘南各地。后方粤桂湘赣边区出产的钨、锑、桐油、牲口、药材、土纸、草茹、冬茹等特产,也沿此路南下广州。囤积香港的日货,也有不经广州而直接运销内地,或由越南转运来的,其走私路线有三:一由大鹏湾或深圳属沙鱼涌运至惠州,销往广东内地;一由海道运至广州湾,设法偷渡遂溪海关,运入内地;一由越南河内,北经镇南关(今友谊关),经南宁分运广西内地与湘、黔二省,西由滇越铁路而至昆明,分销滇、黔、川三省。葡属澳门也常为日人利用,从澳门经水道走私至中山,或绕越港汊纷歧的西江水道运至三埠。([41]参见《敌伪走私之路线及其影响》,《抗战与交通》第64期《沦陷区交通专号》之特稿专载,1941年7月16日。)

  由广州湾出发的走私路线主要有以下两条:一由广州湾经麻章、廉江、石角而至广西郁林(今玉林)、贵县(今贵港);二由广州湾经安铺公路、石角、广西博白而至郁林、贵县;输入货物以布匹、棉纱、西药及日用品为大宗,输出则以钨砂、铜元、桐油、粮食、牲畜、油、糖为大宗。走私人物多为退伍军人勾结土劣武装走私,尤以南路为最,其规模之大,为各区冠。([42]参见中统特调处编:《第五年之倭寇经济侵略》‚1943年版,第74页。)

  至于走私输出入物资的总量则难以估计。仅钨砂一项,据资料显示,香港1937—1940年各年前三季分别从中国大陆进口钨砂价值792.3万、759.7万、424万、228.1万港元,每年同期分别输出价值1081.6万、1237.6万、2054.5万、1030.2万港元的钨钞([43]参见何焯贤:《一年来香港对外贸易之检讨》,《中央银行经济汇报》第2卷第10期,1940年11月16日。)。其中1938年全年自大陆进口806.4万港元,输出1638.9万港元([44]参见《三年来香港贸易趋势》,同上第1卷第2期,1939年11月16日)。香港不生产钨砂,透支的出口额只能是从大陆走私来的钨砂。1939年9月欧战爆发,钨砂的最大主顾德国已不能在港购买,其大部分经私枭之手为日方所搜刮。1939年9—12月四个月内由港运日钨砂7898担,价值184.6万港元,较1938年同期的725担激增十余倍。1940年一二月份由港出口钨砂,差不多全为日本所吸收,这两月内由港运欧已完全停止,运美者不过942担(价值20万元),但运日钨砂达8073担,总值188万余元,比1939年同期的252担又激增7821担,合30余倍。([45]参见徐修龄:《如何杜绝华南的走私》,《国民公论》第3卷第20号,1940年6月16日。)

  

  抗战前期,日本在港澳湾地区的走私倾销活动使其独占了该地市场。以香港为例,在市场上,1940年初,印、英棉纱销售一落千丈,源自欧战爆发后,英、印棉纱运港大为减少,厂商不得已大规模采用日纱为原料。在布匹方面,日货已占40%强。道边小贩所称的九龙土布,十有八九是日货。中环布匹店40余家,九龙也有40多家,都在经营日货。市面上的人造丝织品也以日货居多。香港市场上的海味系华商自神户运港,德辅道西咸鱼店所售鱼品75%是日货。罐头食品基本上都来自于日本([46]参见中统特调处编:《经济调查》第5号,1940年1月29日)。这些巨额的日货必然有相当数量流入华南,使日本换得大量法币,套购到大量的法币外汇基金。据专家估计,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日本共在上海的外汇市场上套取中国法币外汇基金达2500万英镑之巨。([47]参见华而实:《五年来的中日货币战争》,河南三一出版社1942年版,第40页。)

  日本还在战争期间以港澳湾为基地,获得大量军需原料。例如“日本每年需用钨砂,约在3000公吨以上。朝鲜所产,近来年达2000吨左右,约当所需数量三分之二有弱。其所缺三分之一有强的数额(约千余吨),大部经由香港,购自中国”([48]《钨矿———中国的宝藏》,《东方杂志》第39卷第12号,1943年8月30日)。其他原料资敌更是不可胜数。大量军需原料源源不断地输向敌方,使日军在无声无息中完成了“杀人不见血的经济掠夺”([49]谭熙鸿主编:《十年来之中国经济》上册,中华书局1948年版,第(A)32页),无疑给敌人起了“输血”的作用,使大后方患上了严重的“贫血症”,延长了日军负隅顽抗的时间,增加了中国抗战的困难,言之令人痛心。

  抗战后期,日本在沦陷区打压法币价值,使沦陷区物价渐高于大后方,以致大后方的走私商,俱不敢向沦陷区买货内输,以免亏折。反之,若以物资资敌,掉换法币或日伪特别优待廉价的毒品内输,一转手就可获得暴利,于是后方物资走私资敌,空前剧烈,尤以粮食为甚,前方各地饥馑情形,因而加重。更有甚者,物资倒流蔚为大观,奸商为沦陷区高价吸引,不但将后方土产走私输出,且将年前千辛万苦从敌区抢购而来的必需品,如棉纱、布匹、西药、零件乃至五金、汽油,又重新运回沦陷区资敌,日方策动的物资倒流阴谋一时完全得逞。([50]参见姜庆湘:《抗战以来的敌我经济战》,《广东省银行季刊》第3卷第1期,1943年3月。)物资倒流成为抗战后期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港澳湾地区正是日本策动大后方物资倒流的基地。如在1943年2月,广州湾日商派奸商潜入遂溪等地收买油米,乘黑夜偷运入湾,致使当地米价逐渐高涨,给民众生活造成很大困难([51]参见中统特调整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43期,1943年2月)。

责任编辑:杜善晴 最后更新:2023-07-19 11: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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