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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长沙市的防空
2014-10-23 10:56:44  来源:本站摘编  点击:  复制链接

概 述

  1935年秋,湖南省政府选送长沙等地的10多人赴南京中央防空训练班学习防空专业知识。1936年10月,长沙市以选送的学习人员为骨干,成立长沙市防空协会。此后,长沙市防空业务建设得到发展:统一全市消防指挥、成立防空区团、组织区团防空专业队伍、构筑防空避难室、添置消防器材、组织医疗救护队、配置警报器、划分警备区域、培训干部、疏散市民、消除空袭后果、救济灾民等,在八年全面抗战期间,为减少长沙市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起到了一定作用。

  从1937年11月24日日本侵略军飞机首次空袭长沙起,至抗战胜利止,长沙遭轰炸不下百余次,长沙市人民死于战争和空袭36460人,重伤19788人,轻伤36748人,财产损失(以1937年物价指数为100计)12523.438亿元(法币)。

  民国时期,长沙市防空各项建设经费极为缺乏,除少数列入地方财政或航空委员会偶有补助外,主要依靠募捐、收防空税、收防空协会会员费、使用其他社会团体的专款或向银行借贷等办法解决,所以建设的防空设施极少。

第一节 防空机构

  1936年9月,省政府在长沙市举行第一次防空演习结束后,在省保安处第一科设立“防空股”。同年10月,长沙市根据省政府指令,成立“长沙市防空协会”,市长何元文兼任协会主席(1942年1月改为“防空协导委员会”,1943年因经费困难,奉命撤销)。

  1937年1月1日“长沙市防护团”成立,设团长1人,由市长何元文兼任,副团长6人,总干事1人,副总干事3人,设总务、警报、消防、交通警备、救护防毒、避难工务、灯火管制7股,同时设直属消防、救护、挖掘掩埋3个大队,并按警察管理区段设5个区团,每区团按警察分驻所区域分设5个防护分团,每分团对口设置警报、消防等6个班。防护团工作人员除少数为专职外,多数由有关机关调兼。防空防护团的具体的工作是防空善后和拉警报。成员组成较为复杂,有医生、消防、军警等。长沙的每一条小街小巷都设有专人负责。当时长沙,只有三个电动警报站,一个是在中山路百货大楼的楼顶,一个是在南门的天心阁,还有一个是裕湘纱厂的汽笛。其它的街巷都是用庙里拆下来的钟人工来敲。空袭警报一响,每个负责的人就敲钟。大家就在防护团的指挥下进行疏散。

  同年,首次成立临时性的民间组织“长沙市人民防空委员会”,省保安处处长刘膺古兼任防空委员会主任,11月该组织用募捐款购买欧利根2厘米高射小炮24门,勃郎宁高射机关枪50挺,组建成立“湖南省高射机炮团”,防空委员会完成既定任务后撤销。

  1938年上半年复成立“长沙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市长陈国钧兼任防委会主席。7月,国民政府根据长沙市的战备地位和当时战局,将长沙市防护团列为“甲种防护团”。长沙大火(“文夕大火”)后,防护团停止活动。1939年4月,恢复长沙市防护团,并改为“特种防护团”。9月,长沙首次会战,省防空司令部等机关迁离长沙,防护团业务无法进行,于11月第二次停止活动。1940年4月,省防空司令部由沅陵迁回长沙,市防护团恢复,所属机构也相继恢复工作,并改为“湖南省会防护团”。1944年6月,长沙失陷,防护团第三次被迫停止活动。在这以前,防护团隶属于全省保安处和省防空司令部指挥。1946年,省政府决定将各地防护团交当地市(县)长指挥监督。防护团设团长(兼)、副团长、总干事、书记各1人。

第二节 防空常识宣传教育

  1936年5月,湖南首次防空展览在长沙市中山堂(今省农业厅)举行。展览历时10天,内容分防空警报器、炸伤人体室、救护室,同时结合防空动作表演示范,并在中山堂外侧坪里挖一防空洞供观众参观,第一天参观的达2.4万余人。

  1936年8月24至30日,长沙市在长郡中学内举办防空讲习所,集中省会机关、大中学校员生、各团体及工厂等单位负责人共1065人,分7批组织学习。同年9月7日起又举行扩大宣传周活动,并在教育会坪举行宣传周开幕式,同时检阅防空专业队伍,会上提出:“万事莫如防空急,能救亡方能自救,无空防即无国防”等口号,参加开幕式的省会各机关团体和民众1万余人。1936年9月21至22日,省政府在长沙市举行“长沙市第一次防空演习”。

  1936年冬,长沙市在中山路国货陈列馆内举办防空模型展览,展出炸弹、高射炮、飞机及灯火管制模型,参观者甚多。同时,省防空股派员到长沙各机关、学校及市民中进行防空常识讲演。

  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后,国民政府提出“有空防然后有国防”、“有防空才有民族之林”的口号。同年12月下旬和翌年元月3日,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先后分别在长沙电台和省政府扩大纪念周会上就长沙市的防空情况发表讲话,并把防空列为10项要政之一,号召长沙市民重视防空,提高警惕,克服困难,进行疏散。

  1940年,长沙市根据省政府规定,在体育场(今青少年宫)内建立防空纪念石碑。

  抗战期间,长沙市依照国民政府1937年颁布的《防空法》、《防空读本》和以后湖南省政府先后颁布的《公路?肖极防空要则》、《铁道消极防空要则》、《湖南公路防空监视哨组织法》、《保安团队参加驻地防护团服务办法》,在茶楼、酒馆、理发店、旅社、戏院、澡堂等公共场所张贴《防空要则》,印制《今日防空》、《人民简易防空常识》等普及防空常识读本,作为防空战备教材,向群众宣传。

第三节 组织指挥防空疏散

  1937年,日军飞机首次空袭长沙。翌年1月3日省政府主席张治中在“省会各机关扩大纪念周报告”中针对长沙人口疏散发表讲话,告诫市民迅速疏散到乡村去。6月27日,长沙警备司令部举行“疏散长沙市人口会议”,首次成立“长沙市人口疏散指导处”,开展疏散工作。1940年,长沙县政府发布强迫疏散市民的布告,规定“8月1日至25日为强迫疏散日期,逾期押解出境”。

   1941年4月17日,长沙市人口疏散委员会颁布《长沙市人口疏散实施办法》,规定疏散时间为“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2时,2时以后,人口可以回城继续工作”。疏散地区在离城市30里以外之安全地区。疏散对象为:“无业游民、本身未直负职业责任者、恃财产生活,本身并无职业者、倚迷信为生活者(如僧道、尼姑、小巫、星相之流);商店除留3人外,其余概行疏散;老、幼、妇、孺,妇女60岁以上,男16岁以下儿童,本身无职业或能分居生活者;娼妓、女侍及侍其为职业者。工具制造坊及其专营商、迷信品制造坊及其专营商店、古董店、荒货店均一律停业疏散”。执行方法是:首先由警察局、省会防护团、长沙县三青团按“疏散办法”检查户口,再由省警察局按户通知到人,实行劝导疏散,限于23日以前由三青团及防护团协助自行疏散,24日尚未疏散者勒令强制离开市区;5月1日以后,不服强制疏散的市民,一律解送警备司令部分别处置;壮丁,参加兵役;妇女,参加农村生产;幼儿送往贫儿院收容。同时对江面船舶等疏散作出具体规定。长沙县政府训令全市各小学“24日起停课一周,实行紧急疏散,离开市区疏散到外地”。当日全市疏散达10万人。各机关团体将上班时间改为清晨和下午3时以后或改为下午2时至晚上。至5月13 日,长沙市人口已由22万余人疏散至6.9万余人,被省防空司令部列为“积极执行疏散县份”之一。

第四节 防空演习

  1936年5月16日上午,省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师生在省教育会坪举行“防毒”演习,内容有发放空袭警报、戒严、扑灭火灾、防化洗消、自防互救等12项。这是群众自行组织的长沙市首次防空演习。1936年9月,省政府和省保安司令部在长沙市组织举行“长沙市第一次防空演习”,参加演习的有省会防护团全体人员、省会警察、驻省会空军和高炮部队、探照部队。省政府主席兼省保安司令何健任总裁,省、市党政各级部门和驻军的主要领导担任评判官;省保安处处长刘膺古中将、省会警备司令胡达中将、军委会彭祥瑛少将分别担任指挥官、副指挥官和参谋长。19日昼夜预演,21日至22日昼夜演习。演习内容有都市遭空袭时,驱逐机出动迎敌,高射炮对空射击,探照部队的配合,监视哨对敌我飞机的识别,以及灭火、救护、防毒、避难等各种防空袭、反空袭及消除空袭后果15项,参演者达7000多人。省会各机关团体、各县市要员和工厂企业有关人员出席并观看演习。

第五节 专 业 队

  民国时期,长沙市的防空专业队伍分军事防空部队和民间防空专业队,军事防空部队有空军、高射炮部队和探照灯部队;民间有防空专业人员(地方武装军人)、警察和由群众组成的警备、交通管制、灯火管制、消防、防毒、救护、工务、警报、伪装烟幕、防空监视、通信等大队,1936年9月,军事防空部队和民间防空队共7000余人参加了长沙市第一次防空演习,1945年以前,防护团有几百至千人的直属防空专业队伍。

  参考资料:《长沙市志》、《刘建白:抗战时期的长沙防空》

责任编辑:李祖琨 最后更新:2014-10-23 11: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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