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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审判的36名日本战犯全认罪
2017-08-26 15:08:16  来源:华商晨报  点击:  复制链接

  “7月2日第一个出庭受审的被告是伪满洲国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60多年前的6月至7月间,中国独立审判日本战犯的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开庭,今年84岁的权德源曾作为特别军事法庭书记员亲历了审判过程。

  195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审判、处理关押在中国的最后一批日本战争罪犯。同时,成立了以贾潜为庭长的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间,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开庭审判45名战犯。沈阳是这次审判的主审地,6月9日至19日对铃木启久等8名军队系统战犯进行审判;7月1日至20日对武部六藏(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等28名伪满战犯进行审判。

  沈阳审判中受审的36名日本战犯全部认罪服法,创造了国际战犯审判的奇迹。

  皇姑区黑龙江街77号,一座红色2层小楼静寂地坐落在路边。

  它的复古样式与周围建筑明显不同,却没引来人们匆匆一瞥。只有门前大理石牌子上,“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陈列馆”字样,点明着60年多前这里曾发生的那场轰动世界的大事。

  60多年世间变幻,人们对那场审判的记忆随时间飘散,“现在还愿意去了解那场审判的人不多了”,在权德源看来了解历史,记住历史不应该只是他们那一代人的事。

  “沈阳审判对当下依然有现实意义,日本战犯的认罪,是对现在日本军国主义罔顾事实最好的批驳”,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会副会长王建学认为,“应该让全世界都知道沈阳审判。”

  6月9日,便是60多年前沈阳审判日本战犯第一次开庭的日子,记者在2日采访了特别军事法庭的书记员、为战犯辩护的律师,及对此有研究的学者,他们以不同视角,让60多年前的审判再次清晰。

  “将审判日本战犯法庭设在沈阳是梅汝璈提出来的”

  (1931年日本关东军在沈阳发动九一八事变,25年后最后一批日本战犯在沈阳被押上审判台)

  “日本侵略中国始于沈阳,也终于沈阳,这就是宿命吧”,60多年前权德源24岁,是沈阳特别军事法庭的书记员;今年他84岁,对60多年前的那段岁月清晰如昨。

  “年轻,是党员,又是学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还懂一些日语”,权德源觉得这些硬件条件是他最终被选为特别军事法庭书记员的原因。而随着审判进行其身份也有了变化,“先是做法庭的书记员,后来做法官助理。”

  1954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的权德源,被分配到地处沈阳的中央政法干校东北分校当教员。学法律的人对与司法有关的消息很关注,于是一个关于国家要成立特别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消息在学校不胫而走,“当时我想如果被选上,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机会。”

  在权德源等年轻人猜测消息准确性的同时,特别军事法庭的组建已悄然开始。遴选人员时,省公安厅找到中央政法干校东北分校,结果他与同校的王敏求、李长泰同时被选中,“校长王敏求任律师团团长,刑法教研室老师李长泰任律师。”

  为组建特别军事法庭进行的事先准备中,有两个重中之重:为起诉调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

  “参与审判的人员曾在北京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培训”,王建学说他在研究为什么要将审判日本战犯法庭设在沈阳的时候,特意到北京拜访参加过当年培训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廉希圣,“将审判日本战犯法庭设在沈阳是梅汝璈先生提出来的。”

  作为我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独立审判战犯的工作,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参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国内的审判程序,特意请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梅汝璈法官讲解了东京审判的程序,制定了一整套审判程序。

  “起初,考虑将审判地设在抚顺和太原,但梅先生认为日本侵华是从九一八事变开始的,那么审判日本战犯放在沈阳也最有意义。因为日本侵华战争在哪里开始,就让它在哪里受到公正的审判”,王建学转述了廉希圣对他说的这番话。

  “特别军事法庭成员都在胸前佩戴发亮的黄铜胸章”

  (起诉的罪行是根据920人的控诉、266人的检举、836人的证据做出的)

  1954年3月,最高检察院从中央机关和各省市有关部门调集366名干部组成了东北工作团,具体负责对日本战犯的侦查审讯工作,“当时侦查日本战犯工作团为对外保密,简称东北工作团。”

  如果按照东京审判和南京审判的惩治标准,关押的千余战犯中至少有近百人会被处以死刑,可能被判无期徒刑和长刑期的人数也要数百人。

  根据中央关于“不杀少判”精神,复经斟酌缩减,最后落定的起诉人数为45人。

  开庭前5天,6月3日20时-21时30分,抚顺战犯管理所受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委托,向第一批在沈阳受审的8名战犯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及日文译本。

  一纸《起诉书》是不可能包容战犯的全部罪行的。它用事实与法律讲话,以少而精确为原则,只列举最重要的、最关键的、最易认定的、证据确凿的罪行,是根据920人的控诉、266人的检举、836人的证据做出的。

  “旧法律规定,起诉书只送法官,中国政府却把它提前送到被告人手里,这是从来没听过、没见过的事情”,在王建学看来,“这说明中国审判是正大光明的。”

  1956年7月1日,权德源正式开始了法庭工作,“我的工作是从7月份开始的。起初负责录庭审记录,并把录音编成材料,后来担当了一些法官助理工作,而后又做其他事务性工作,比如收取旁听票、维持现场秩序。”

  “特别军事法庭成员都在胸前佩戴发亮的黄铜胸章”,庭审人员着装让权德源印象深刻,“胸章上用大红印刷体分别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字样,法庭人员一律穿当时的法服,公诉人穿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律师穿着深色西服佩戴领带,穿黑皮鞋,夹黑色皮包。由于当时国内社会上几乎没有人穿西服,律师的打扮很特殊也很抢眼。”

  权德源描述了当时特别军事法庭内部设置,“东边墙上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台上是审判长、审判员席。台下法庭区域呈正方形,前面是书记长席,北侧是公诉员席,20多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在此就座;对面南侧是律师席,来自全国各地的20多位辩护人入座;审判长正对面北侧是被告席,旁边是翻译席,南侧是证人席。法庭区域四角有解放军战士站岗,二楼是工作人席”。

  法庭区域外,后面是旁听席,观众一律凭特别军事法庭发给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入场券入场。

  “1956年6月至7月,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两次开庭”

  (沈阳审判庭旁听席上,每天轮回坐着的代表有1439人)

  1956年6月9日8时30分,审判铃声响了,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首次开庭。

  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长、审判员,就座于正中阶梯形审判台上。检察官、书记员、证人、辩护律师、翻译人员和旁听代表,各就各位。

  当天担任审判长的是时任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军法少将)袁光,受审的是日本前陆军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军队系统的战犯。

  7月1日至20日对武部六藏等28名伪满战犯进行的审判,审判长由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贾潜担任。

  “每天开庭是由书记长正点按点铃,头一次铃响旁听观众入席;第二次铃响公诉人、辩护人、被告、证人、翻译人员入席;第三次铃响后,审判长和陪审员入席时书记长喊"全体起立",审判长落座后,其他人员一起坐下,庭内特别严肃、庄严”,权德源概括了庭审程序,“公诉人起诉、法庭调查、证人出证、法庭辩论、被告提问、辩护人辩护、被告陈述、最后宣读判决书。”

  60年后,权德源还可以一字不差地复述7月1日开庭时审判长贾潜对当庭人员说的每一句话,审判长贾潜向被告人宣布“你们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向证人发问。除辩护人为你们辩护外,你们还可为自己辩护,你们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接着告诉全体被通知到庭作证的证人。“本特别军事法庭通知你们来作证,你们要知道什么说什么。如果说假话,要负刑事责任。你们听明白了没有?”

  审判长又告诉全体翻译人员,“你们在庭审过程中,必须如实翻译。如果故意作错误翻译,要负刑事责任。”

  权德源记录着法庭上的每一句话,“被告都回答"是";全体证人回答:"听明白了",并当庭在具结书上签名具结;翻译员表明"听明白了",并一一签字具结。”

  庭审时证人出庭作证是重要环节,“溥仪从法庭西南门进入,全场的目光和摄影师的镜头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他细高的个子,长脖子,戴黑框眼镜,穿一套犯人穿的深蓝色囚服,囚服编号是"981",法庭调查时,传唤了溥仪、谷次亭、王贤伟、卢元善、阮振铎、金名世、阎传绂、于静远、于镜涛9名证人到庭,溥仪第一个出庭作证,“我对溥仪印象最深。”

  “审判程序挑不出毛病”,为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法庭为45名被告指定了32名辩护律师。

  “我认为,在衡量各被告人的刑罚时,一方面要考虑到被告人的主观责任,而同时也要注意到形成他们侵略思想的社会根源,”1956年7月13日上午,时年23岁的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老师、律师廉希圣作为三名日本战犯藤原广之进、小林喜一和西永彰治的辩护人在法庭上发表辩护词。

  沈阳审判庭旁听席上,每天轮回坐着的代表有1439人。他们之中,即使有人多次旁听过法庭审判,或者本身就是法官代表,可谁也没有经历过国际性的审判。

  “参加侵华战争的人都跪在那里,承认有罪”

  (这些历史,不仅让中国人知道,也要让日本人知道,让世界都知道)

  7月20日,法庭对28名日本战犯进行宣判,“宣判前,李长泰代表几位律师向审判长提出申请5名被告因身体有病,请让他们坐下聆听其他人的判决。审判长让工作人员准备五张凳子,让身体不适的战犯先坐下,等宣判到本人时再起立”,权德源把凳子搬到战犯身后。

  “最后一天是由贾潜审判长宣读判决书,27名被告站成3排,每排9人,武部六藏因为生病在住院,对他的审判是在其病房进行”,6月19日,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宣判日本侵华战争犯罪军事案,判处铃木启久等8人以13年至20年有期徒刑;7月20日,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宣判日本侵华战争犯罪官吏案,判处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人以12年至20年有期徒刑,两案均为终审判决。

  “这次审判对日本战争罪犯十分宽大,但是做出的这些判决却是十分郑重的,它们都是经过缜密侦查、公正的审讯的。不但人证物证俱全,而且被告人都有充分辩护的机会。这样的审判程序是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法准则的”,对于沈阳审判曾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有过如此评价。

  王建学认为,“圆满的二战结局通过沈阳审判实现,沈阳审判是二战的落幕之作。”

  “日本战犯跪下来,说侵华有罪,永远把日本侵华钉在了历史耻辱之柱上,有力反击了现在不承认侵略战争的人。亲自参加侵华战争的人都跪在那里,承认有罪,那些没有参加过战争的后人,否认也无用。所以必须大力宣传陈列馆,包括战犯认罪的笔录。它的意义是哪个纪念馆都代替不了的。这些历史,不仅让中国人知道,也要让日本人知道,让世界都知道。”

  王建学相信史料是会说话的,“这段历史应该作为抗日战争史中很重要的部分,作为爱国主义重要的教材和基地,结合档案、画册、纪录片等等,扩大沈阳审判和法庭旧址陈列馆的宣传面,加深更多人对沈阳审判的了解,更加强有力地遏制日本的右翼势力。”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7-08-26 15: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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