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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侵华期间削弱中国国力的经济战略(上)
2017-06-08 09:00:33  来源:中国干部学习网 《民国档案》 作者:王真  点击:  复制链接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其实质是国力特别是经济力的较量。发展自己的经济力,削弱敌方的经济力,便成为交战国重要的经济战略。本世纪30年代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同样是以这一经济战略为依归。以往对战时中日经济关系的研究,着重于日本对华经济资源的掠夺,而忽视其削弱中国国力的一面,没有把对日本的经济行为研究和战略行为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本文试图以后者为切入点,从二者的结合上对日本的经济侵略作一研究,以深化对战时中日经济关系的认识。

一、削弱中国国力是日本对华经济战略的重要目标

  就战时中日经济关系而言,日本对华战略目标是双重的:掠夺中国经济资源和削弱中国国力。前者侧重于自我发展,后者着重于削弱对方。

  日本对华经济战略是日本侵华战略的组成部分,因此,它必然也以削弱中国国力为其重要目标。日本对华经济战略所直接削弱的中国国力是经济力。经济力是国力的基础,经济力如被严重削弱,国力断难持久,战争必败无疑。日本削弱中国经济力的战略目标可以分解为两个重要的子目标:一是掠夺中国的经济资源,二是遏制中国的财政和金融。掠夺经济资源是从经济资源的总量上削弱中国的可控能力。这一战略目标的思想相当广泛地体现在日本有关侵略中国东北、华北以及其他地区的计划、纲要、方案等文件中。比如,在1937年12月27日创立的日本对华经济侵略机构满洲重工业开发股份公司的一份材料中写道:"满洲国的地下埋藏着丰富的兴办重工业的三大要素铁、煤炭、轻金属;就是把这些资源放在一个系统下,加以综合开发,并在这个企业的统筹下,进行从开发地下资源到飞机、汽车的制造事业,建立一个在日本前所未见的大规模的重大工业系统,这才是充分利用这些资源的办法。"(注:《满洲重工业开发股份公司》,复旦大学历史系编:《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的版,第256页。 )按照这种逻辑,中国的资源只配日本来开发和用,而日本开发和利用的中国资源愈多,中国的国力就自然愈被削弱。这正是日本对华经济战略要达到的一个效果。财政金融关系到国家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战时财政金融则又直接关系到国防和军队的经费的筹措和运用,因而它成为国民政府战时经济中最突出的问题和矛盾的焦点。日本削弱中国国力,财政金融自然成为它重点攻击的经济目标。对此,曾任国民政府代理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的孔祥熙在1939年6 月呈蒋介石的财政密报中指出:"近代战争非但恃武力之强弱,尤以经济力孰能持久,判断其最后之胜负。敌人除以武力侵略外,并处心积虑破坏我经济金融,妄冀削弱我抗战力量。"(注:《孔祥熙关于1937-1939年财政实况密报》,《民国档案》,1993年第1期。)日本的破坏明确地指向中国的币制改革。 为防止白银外流,稳定金融和经济,国民政府在英国顾问节滋罗斯的帮助下,于1935年11月进行币制改革,废止银本位制,采用纸币流通制,并规定流通纸币即法币与英镑和美元的汇率。孔祥熙于11月3日宣布币制改革后, 日本马上做出反应,说什么"白银国有与现银集中于上海,是陷华北经济于绝境,并阻碍日本利益。如贵方不能自动制止,则日本将以实力期其实现。"(注:[日]古屋奎二:《蒋总统密录》,第10册,台湾中央日报社1977年中文版,第73页。)即以武力制止币制改革。南次郎则认为,应通过策动华北"独立"来破坏币制改革。他在给广田外相的建议中说,如使华北"独立","结果将使作为英国借款的担保品关税余额和铁路收入的价值几乎都减少一半,同时,防止现银集中,可以破坏币制改革的根本条件,借此使南京政府自己放弃这一企图。(注:《南[次郎]驻满大使关于促进华北分离工作对广田外相建议》,《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180页。)真可谓一箭双雕。 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军民奋勇抵抗,日本看到不可能实现其三个月灭亡中国的狂言,便愈发重视对中国的经济战,以削弱中国的经济力。1938年7月12日, 日本五相会议在关于所谓对中国的谋略中指出:"设法造成法币的崩溃,取得中国的在外国资金,由此在财政上使中国现中央政府自行消灭。"(注:《从内部指导中国政权的大纲》,《南[次郎]驻满大使关于促进华北分离工作对广田外相建议》,《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270页。)所以, 日本一直把破坏中国的财政金融作为其重要经济战略目标,并采取了相关措施。总的来看,在整个中日战争期间,日本是从军事和经济两个战略方向上来实施其削弱中国国力的战略。

  日本削弱中国国力的经济战略不是一种单纯性破坏,而是企图在削弱中国的同时使自己获益,这就是日本经济力量运用的双刃剑。日本把削弱中国和掠夺中国是合为一体的,因为掠夺本身就是一种削弱。日本对中国的削弱又是与"中日经济提携"、"经济合作开发"相关系的。日本在"大东亚共荣圈"的框架内,设计了所谓"日满华经济圈",摆出一副与中国进行经济合作的姿态。1934年10月,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司令部就制定了《华北重要资源调查之方针及要领》,提出要"助长帝国在华北的经济,使战时我国国际资源易于补充,同时扶植和增强帝国在华北的经济势力并促成日、满、华经济圈"。(注:[日]近代日本研究会:《东亚与日本》,山川出版社1980年版,第161-162页。转引自军事科学院编:《中国抗日战争史》,上卷,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第338页。)这种"经济圈"表面看来是一种"合作", 与日本的"削弱"战略相悖,实则不然,因为日本所说的"合作"对象必须是肯与日本合作并有利于日本发展经济的势力。这种势力在中国东北,就是伪满洲国;在华北,就是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之类的伪政权;在华东和华中,就是汪伪国民政府。这样的"合作"实际上就等于发展日本自身。用日本近卫内阁智囊团的话来说,就是为了"向形成日满华的经济集团、通货集团的目标前进",使之"有效地完满地开展与此相适应的我国战时经济","把经济开发计划从属于目前进行战争的目的"。(注:《关于处理中国事变的根本办法》,《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资料选编1931-1945》,第268页。)这无疑是对中国抗日力量的打击和削弱。 至于对蒋介石政权,日本的经济战略总的来说是将其削弱,并力图"推翻中国现中央政府,使蒋介石垮台"。(注:《适应时局的对中国的谋略》,《关于处理中国事变的根本办法》,《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资料选编 1931 -1945》,第269页。)但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 日本对蒋介石加紧了诱降活动。与此相适应,提出有关经济合作事项,诸如"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共同互惠","只求日华的提携和合作发生实效","促进日中两国国民的经济利益"云云。这些都不过是日本对蒋的拉拢策略,而策略是服务于战略的,如果蒋不听日本规劝,日本就马上放弃上述策略。事实上,整个抗战期间,由于蒋介石集团是站在抗日阵营方面,因此,日本对它包括军事和经济两个方面的打击并没有放弃,只是不同阶段力度有所不同,并且手段也是多样的,日本削弱中国国力的既定经济战略目标并没有变化。

二、日本削弱中国国力的经济战略对策

  日本把削弱中国国力作为其重要战略目标,并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战略对策。主要是:

  (一)掠夺工农业资源

  日本掠夺工业资源的战略对策主要是资本垄断与控制。日本在占领区成立了许多垄断性集团,如成立于1906年的"满铁"(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曾在中国东北经济中处于压倒一切的优势地位,1914年其企业财产约占日本在华投资额的55%,占日本在东北投资的80%,到1930年底在东北的投资总额达90464.6万日元。 (注:清庆瑞:《抗战时期的经济》,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125页。 )"满铁"的经营业务也较广泛,除主营以铁路为中心的交通运输业外,还兼营煤矿开采、电气、仓库、房地产等,并对铁路附近属地有行政管理权,因而有"满铁王国"之称。七·七事变后,日本又在东北成立了"满业"(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其创办资本为45000万日元, 除经营"满铁"原经营的重工业企业和伪满洲国经营的企业外,还在东北创办了汽车、机械制造、化学、冶炼、飞机制造等企业。除"满铁"、"满业"外,三井、三菱、住友、大仓、浅野、安田等日本财团也在我东北大量投资,扩张势力。到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日伪资本在东北工业中已占99.15%。 日本对工业资源的垄断和掠夺还具有战略计划性。它制定了两个"产业五年计划"。第一个"产业五年计划"从1937年开始执行,重点放在钢铁、煤炭、电力、液体燃料、轻金属、非铁金属等生产上,并且生产指标随着战争的发展而大幅度加码。生铁由原计划的253万吨增加到450万吨,钢锭由185万吨增加到316万吨,煤由2716万吨增加到3110万吨,液化煤由80万吨增加到177万吨,挥发油由82.6万吨增加到174万吨。(注:姜念东等:《伪满洲国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80页。 )这就必然要加大对中国资源的掠夺和对中国国力的削弱。1941年9 月即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三个月,日本又制定了第二个"产业五年计划"。该计划更着重于战争资源的掠夺,将重点放在煤炭、钢铁、水力发电、液体燃料、非铁金属、轻金属、盐等生产上,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的这些资源将进一步遭受劫掠。除资本垄断与控制外,日本对华北地区工业资源的掠夺还采取了"军管理"、"委任经营"、"中日合资"、"租赁"、"收买"等方式,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军事和政治力量强制实行的,因而也更加暴露出日本法西斯侵略的本性。

  日本掠夺农业资源的战略对策主要是贸易统制和封建性剥削。贸易统制也是一种垄断性政策。日本通过所谓《米谷管理制度纲要》、《米谷管理法》、《主要特产物专管法》等法令实行贸易统制,规定对稻米、小麦、土豆、棉花等实行统制,购销、加工均由日伪控制。对农产品收购还实行所谓"粮谷出荷", 即压价收购。 "出荷量一般在产量的"50%左右,有的高达70%,加之苛刻的"粮食配给"制,使农民难以度日,以至倾家荡产。日伪还通过苛捐杂税、高利贷等封建性剥削来榨取农业资源。1938年,伪满岁入总额 30455 万元, 其中租税收入就达17295万元,占56.8%。 (注:延安时事问题研究会编:《抗战中的中国经济》,中国现代史编辑委员会1951年翻印,第20页。)在晋察冀游击区捐税名目不下70多种,抗战8年间被勒索的粮款折合粮食达223亿石。(注:延安时事问题研究会编:《抗战中的中国经济》,中国现代史编辑委员会1951年翻印,第618页。)日本对农业资源的大肆劫掠使土地大量荒芜,产量大幅度下降,农民陷入破产,农业生产力被严重破坏。

  (二)破坏财政和金融

  从战略对策上分析,日本破坏中国财政经济的主要方式是:一是劫夺税收。税收是国民政府主要的经济来源。战前税收主要是关税、盐税、统税三大类。日本侵占中国东北特别是全面侵华后,沦陷区的税源自然被切断,悉数落入日本人手中。象沿海、沿江的海关,辽宁、山东、淮北、江浙、福建、广东的产盐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城市的厂矿(统税来源),均为日本侵占,三大税也就被其劫掠。二是降低关税。日本在其控制区实行特别关税,其关税额仅为中国关税的四分之一,致使大量日本商品得以减征或免征关税进入中国市场。象冀东特别关税,砂糖每包(135斤)4-5元,干贝每包(100斤)15-20元,人造丝每包(100磅)20-40元;而中国关税上述三项则分别是9.8 元、 40元、120元。这就使日货犹如洪水般地从冀东海关涌入,直奔天津, 南下上海,流到中国各地,形成对中国市场的巨大冲击。三是猖狂走私。七·七事变前日本就已在华北地区猖狂走私,事变后走私变本加厉。据估计,走私额1938年相当于正式贸易额的60%,1940年上半年就上升到112%,势头凶猛。走私据点遍布各地,有北部的洛阳、蚌埠, 南部的汕头、广州、北海,东南部的厦门及沿海岛屿,中部的长江流域各城市等。到1941年,走私据点已达700余处。 这些走私受到日本武装保护,日本常以"协助缉私"为名,出动警宪阻碍中国方面正常的缉私工作。日本海军还公然否认国际公认的3海里领海权, 粗暴禁止中国海关缉私船只行使缉私权力。猖狂的走私使中国关税收入大幅度减少,战时财政更为困难。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因此它同财政一样成为日本攻击和破坏的重点目标。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就很快控制和垄断了中国东北的金融。七·七事变后,日本又想方设法破坏关内的金融,以进一步扰乱和削弱中国的经济。其手段主要是:1、发行伪币。伪币名目繁多, 诸如"蒙疆券"、"联银券"、"华兴券"、"中储券"等。这些伪币都是通过日本设立的伪察南实业银行、伪晋北实业银行、伪冀东银行、伪江苏地方银行、伪华南信托投资公司等许多伪金融机构发行的。这些伪币缺乏或根本没有准备金,是依靠政治和军事的强制力发行的不能兑换的纸币,目的就在于掠夺财富,取代法币。2、打击法币。 日本采取各种手段打击法币。比如,禁止法币流通,强使法币贬值,限制持有法币量等。拿法币贬值一项来说,从1941年1月至1942年5月一年多时间里就接连贬值,从军用票1元兑换法币2元1角,贬到军用票1元可兑法币10元4角8分。(注: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台湾综合月刊社1974年版,第636页。)为禁止法币流通,日方还颁布法律来限制,即持有法币1元者没收,6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3、套购外汇。国民政府在1938 年曾实行外汇管制,规定外汇不能自由买卖,但在上海仍存在外汇黑市,由中英共同提供的平准基金来维持,以求稳定法币。日本就利用这一时机,用搜刮来的大量法币套购外汇,一方面可消耗中国财力,另一方面也可用以去国际市场购买军需物资。日本破坏中国金融的情况,孔祥熙在其财政密报中慨叹:"我流通于游击区域之法币,敌人既百端压迫,强为兑换,或用武力收兑,或以日货贸易,法币当有一部流入敌人手中。此项流入敌手法币,以之购买外汇,则影响我汇市;以之收买我物资,则间接取得外汇,在在亦均具威胁之势"。(注:《孔祥熙关于1937-1939年财政实况密报》,《民国档案》,1993年第1期。 )这反映了日本此项经济战略对策的危害性。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6-08 09: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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