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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抗日寻求外国军事援助的经历(上)
2018-03-29 19:10:24  来源:章百家  点击:  复制链接

  中国为抵御日本侵略进行备战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期,从那时起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德国、苏联和美国先后是向中国提供军事援助并进行合作的主要国家。本文主要从中国的角度来考察这段历史,并着重探讨两方面问题:第一,中国与上述三国进行合作的背景及国民政府在寻求外国援助时主要的军事、外交和内政考虑;第二,这三个国家向中国提供军事援助的过程、规模及其在中国抗战中的作用。在本文的结论部分将对中德、中苏、中美三种不同合作模式进行比较。

  一、德国顾问与德国军火输华

  1937年夏季抗日战争爆发时,南京国民政府指挥的中央军是由德国军事顾问训练的,其中最精锐的“示范军”装备的是清一色的德式武器,中国主要的兵工企业依靠德国设备进行生产,甚至连中国的防御计划也是由德国军事顾问制订的。开战后的第一场重大战役“8·13淞沪抗战”有大约70名德国军事顾问参与指挥,以致一些西方人和日本人将这一仗直呼为“德国战争”(The German War)。考虑到纳粹德国与日本的关系,这一幕似乎是奇特的;然而,这奇特的一幕自有其历史的缘由。

  中德之间的交往始于清王朝末年。那时,德国是侵略中国的西方列强之一,中德关系的基础是不平等条约体系。在中德关系的早期发展中,德国便是向中国输出兵工技术、制造设备、舰船和军火的主要国家之一。民国初年,德国占据着中国军火市场一半以上的份额。第一次世界大战使中德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战后,德国丧失了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但历史却为战败者提供了另一种机会。1920年代中期,中德关系不仅得到恢复,而且显露出诱人的前景。在一些中国人眼中,德国是唯一的一个可以在平等基础上与之交往的先进工业国;而在一些德国人眼中,中国恰好是重振德国经济所需要的一个可以进行互利贸易的伙伴。一时间,无论是中国北方的北洋政府,还是南方的革命政府,以及一些地方实力派军阀,都迫切地希望同德国开展经济军事合作。只是由于中国政局过于混乱,德国魏玛政府迟迟不知究竟把赌注押在哪一方才好。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一时期中德关系尚缺乏巩固的基础,德国军备的发展也受到《凡尔赛和约》的约束,但两国间传统的军火贸易已迅速恢复起来,德国重新占据了军火输华排行榜的首位。

  1927年4月,蒋介石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这为中德之间开展军事和经济合作提供了新的机会。早在一年以前,当蒋密谋反苏反共政策时,他就委托广州中山大学教授、曾留学德国的朱家骅物色适当的德国人选,以便日后与苏联决裂之时让德国人取代苏联军事顾问。蒋之所以青睐于德国人,直接原因是他认为德国军队训练有素、武器精良,可作为改造中国军队的借鉴;更深层的原因是他对德国人的好感与钦佩。青年时代,蒋即认为中国应向德国学习,主张把俾斯麦的“铁血政策”作为指导中国实现统一的原则。后来,他甚至提出了一个口号:“德国民族的伟大精神乃是我们未来的榜样。”现实的需要加之由来已久的精神崇拜,使蒋介石坚定了联德的决心。1927年底,蒋在上海与朱家骅推荐的德军退役上校鲍尔(Max Bauer)会面。两人进行了为时一周的长谈。鲍尔就中国的军队建设和经济复兴提出不少建议,得到了蒋的赏识。

  1928年,组织德国顾问团的计划付之实行。3月,南京政府派出以陈仪为首的代表团由鲍尔陪同赴德考察。代表团有两项任务,一是吸引德国大企业和财团加入中国的复兴工作,二是聘请德国顾问、尤其是军事顾问来华服务。这个代表团在德国进行了广泛的活动,并同克虏伯、西门子等大公司签订了包括军火在内的价值100万马克的意向性合作及贸易合同,这是南京政府第一次从德国订购大批军火。当年11月,一个德国顾问团终于组成并启程赴华。值得注意的是,来华服务的德国人均以私人身份直接受聘于蒋介石,顾问团并没有得到德国政府和军方的承认。按照《凡尔赛和约》有关规定,任何德国公民即使以私人身份充当别国军事顾问都是非法的,因此德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异常小心谨慎。但不管怎么说,南京政府与德国方面的军事经济合作由此开始。

  鲍尔理所当然地成为在华德国顾问团的第一任团长,但其任职仅半年时间。在军事方面,他除提交了一些建议、初步组建起一支“教导队”外,主要任务是协助蒋介石打内战。1929年5月,鲍尔因在内战前线染上天花去世。

  从1930年5月至1934年5月,佛采尔(Georg Wetzell)受聘任德国顾问团团长。在华四年期间,佛采尔除协助蒋介石进行内战和围剿红军之外,也参与了中国军队两次对日作战的军事部署与指挥工作,一次是1932年初上海的“1·28淞沪抗战”,另一次是1933年初热河的“长城抗战”。在中日关系日趋紧张的情况下,佛采尔采取了不少措施来提高中国军队的战斗力。他有计划地将鲍尔创建的“教导队”逐步扩充为三个“示范师”,并组建了10个炮兵营,使蒋统帅的中央军有了一支德式训练和装备的精锐部队。他亲自兼任中央军校总教官,改进了中国军事教育体制,提高了教学和训练水平。他还提出了一套改革中国军事体系的方案,促使国民政府组建工兵、汽车、高射炮、海岸要塞、电信、炮兵航空观测机队等专业化部队。佛采尔任内,在华德国顾问团的活动开始得到德国官方的重视和支持。

  继佛采尔之后来华出任总顾问的是汉斯·冯·塞克特(Hans von Seeckt)将军,他是德国国防军元老,享有“国防军之父”的美誉。蒋介石对塞克特倍加推崇和信赖,认为在中国“主持建军”所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个胜任的人”。1934年5月塞克特来华任职时,蒋给了他一个十分特殊的头衔--“委员长委托人、总顾问”,并委以极大的权力,甚至规定当他本人不在时塞克特具有代表他发布命令的全权。在短暂的10个月的任期内,塞克特集中精力于加强中国的国防能力。他为中方制定了详细的后勤供应表和一个发展军火工业的计划,将中国国防现代化与德国在远东的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德国顾问及德国企业的帮助下,中国陆续在太原、济南、昆明、重庆、南宁及广东等地建立了新的兵工厂,并对汉阳、巩县等旧兵工厂进行了改造。应蒋介石的要求,塞克特还设计了从上海到南京间的江南国防工事,这条被称为“东方的兴登堡防线”是中国抗日国防的一项重要工程。

  1935年3月,塞克特因健康原因离华。他的助手法肯豪森(Alexander von Falkenhausen)将军接替他的职务,成为最后一任驻华军事顾问团长。法肯豪森的背景有两点特殊之处:一是他曾于1912年出任德国驻日本武官,对日本的军队及军事战略作过深入研究;二是他在政治上具有反纳粹倾向。这个背景使他很容易得到中方的信任,事实上他也一直采取积极支持中国抗战的态度。上任不久,法肯豪森就向蒋介石提交了一份《关于应付时局对策之建议》。在这份建议中,他坦陈日本是对中国最严重、最直接的威胁,中国的应对方针及准备宜立足于日方军人得势。在分析了日军的进攻方向和战略部署之后,他指出,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下,列强没有联合或单独干涉的可能,中国必须倾全力自卫。他主张,当中国军事力量尚不足以进行现代化战争时,可考虑“用持久战抗敌”,同时应将四川省作为抗日的“最后防地”。在整军备战方面,法肯豪森继续其前任确定的三项主要工作:训练一支精锐的机动部队、加强长江一线的布防和加快中国国防工业建设。

  随着德国顾问在华工作的展开,南京国民政府从德国购买军火物资、引进军工设备的规模也不断扩大。这个过程以1934年为界,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双方的交易基本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南京政府购买的军火以枪械等轻武器和弹药为主,多用于内战,只是为装备德式“示范军”订购了少量重型武器。由于中方外汇储备有限,军火贸易的规模受到相当限制。后一阶段,双方改为实行易货贸易,这使得中国得以向德国订购大批军火,以弥补国内兵工生产的严重不足。

  1934年5月,蒋介石秘密向德方表示,中国今后只购买德国军火,并委托刚来华任总顾问的塞克特会同军政部兵工署署长俞大维研究采购军火事宜。当年8月,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孔祥熙与塞克特的好友、德国商人汉斯·克兰(Hans Klein)秘密签订《中国农矿原料与德国工业品互换实施合同》(简称《中德易货合同》)。根据该合同条款,中国可先行向德国订购军火物资及军工设备,然后再以农矿产品偿还。这种易货贸易的互利性质十分明显。当中国需要借助德国加强国防的时候,德国也迫切需要中国出产的各类战略原料,其中最重要、最有吸引力的是钨和锑,尤其是钨。由于有了这个合同,中方采购额迅速扩大。至1935年底,南京政府在德国订购的军火物资总价值已超过1亿马克。从订货的种类来看,防空炮、野战炮、坦克车等数量明显增加,这些武器显然为对日作战所需。同时,为启动塞克特提出的发展中国国防工业的计划和满足对德出口矿产品的需要,中国也增加了工业设备的进口。

  1936年4月,中德两国政府签订了《中德信用借款合同》。这个合同实际是将先前南京政府与克兰签订的合同升级为两国政府间的合同,同时由德国政府向中国南京政府提供一亿马克的货物信用借款。对国民政府来说,政府间的新合同无疑比同私人签订的老合同更有利,特别是从加强国防的角度来看;但对德国政府来说,这只是一笔生意而不牵涉政治立场。当时,纳粹德国正在加速重整军备,其陆军需要在中国检验其新式武器,国防经济部门需要获取并贮藏中国的战略矿产原料,工业巨头及军火商人需要向中国推销其产品并扩大销售,这几方面形成了推进对华贸易的主要力量,并促使纳粹政府从后台走到前台。1937年6月,国民政府派遣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及海军部长陈绍宽赴德洽商军火货物交换及聘用德国军事技术人员等事项,德国政府再次肯定了易货贸易的原则,并表示愿调遣军事和技术人员来华服务。这次访问的结果表明,在中日战争爆发前夕,中德之间仍保持着友好关系。

  1936年和1937年是中方购买德国军火的高潮。中国从德国订购的海陆空军装备及军火物资种类繁多,大到飞机潜艇,小到手枪子弹,几乎无所不包。要弄清这一时期中德军火交易的细目和确切数额十分困难。一方面,由于战争的需要,中方的订单不断变更,例如潜艇订货最后就全部取消;另一方面,由于后来两国关系的变化,德方也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不过,现存档案还是披露了一些基本情况。1938年8月,中德双方对负责两国易货贸易的“合步楼”公司(该公司德文名称为Haudelsgesellsch aft fur Jndustrielle produkte,简称HAPRO)的帐目进行清理,有关报告说明:自1934年8月中德易货合同实施后,中方对德订货(包括军火和军工设备)总值为3.89亿马克,已实施的长期订单为1.4亿马克,由德国运抵中国的军火截至1937年10月止为5,000万马克。在随后的11月,应中方紧急订货,德方又从其国防军装备中抽调了5,300万马克军火启运来华。12月,德方又启运了两批包括十几架俯冲轰炸机共值4,400万马克的军火来华。如此看来,在中国抗日战争的最初阶段,至少有1.44亿马克(按当时汇率约合5,816万美元)的德国军火物资运抵中国,这对加强中国军队的作战能力无疑起到很大作用。

  中日战争爆发后,德国军事顾问们是忠于职守的,但德国顾问团经10年努力取得的成果其大部分却在几个月之内就丧失了。1937年7月5日,即芦沟桥事件发生前两天,法肯豪森似乎已预感到战争即将来临。他以总顾问的名义向中方发出一份建议,要求立即将整训完毕的国防军开赴华北各国防战略要地,以备不时之需。芦沟桥事件发生后,法肯豪森先是受蒋介石委派赴华北前线同中方指挥官会商抗日作战方案,随后又不顾德国政府禁令赶赴上海参与指挥围歼当地日本驻军的战役。8月13日,国民政府在上海发起一场“先发制人”的打击,担任主攻任务的第87、88师正是德国顾问一手调校的精锐部队。在法肯豪森看来,这正是检验德国顾问整军成果的难得机会。淞沪抗战持续了三个月之久,经德式训练的中国军队在日军攻击下显示了较强的战斗力。但是,11月初,当日军增援部队在杭州湾登陆之后战局急转直下,上海防御战遭到惨败。在中国军队溃退的过程中,耗资100余万元修建的“东方兴登堡防线”未发挥任何抵抗作用就被抛弃了。12月13日,日军占领了中国的首都南京。据估计,从淞沪抗战至南京失守,30万中央军大约损失了10万至18万人。精锐的新编师蒙受的损失最大,失去了1万名低级军官,从此基本丧失了独立作战的能力。南京失守后,德国顾问团大多数成员随国民政府撤往武汉,此后他们实际上已没有多少工作可做。

  中日战争迅速升级并趋于旷日持久意味着德国顾问团在华使命的终结。虽然在战争初起时德国宣布中立,并向中方表示德日《反共产国际协定》同中日冲突没有任何关系;但随着战争的扩大德国的中立实际已难以维持,中德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例如,德国对中苏关系的改善深感不安,并公开向中方表示不满;在中德贸易中,德方转而要求中方以外汇现款支付欠缺数额,甚至以停止向中国提供军事物资施压。只是由于中德双方有关人士的努力,两国关系才没有立即出现大的倒退,对华军火供应也又持续了一段时间。1937年10月下旬至1938年1月中旬,德国政府通过驻华大使陶德曼(OskarP. Trautmann)调停中日冲突。这次调停失败后,德国政府接连采取了一系列迎合日本的措施,中德关系急转直下。1938年2月,希特勒宣布德国将正式承认“满洲国”。3月,德国单方面决定中止已实施多年的中国军事学员赴德训练的合作项目。4月,戈林下令禁止对华输出军火,德国外交部向中方交涉召回全部在华军事顾问。6月下旬,为迫使顾问们尽快离华,德方发出极其严厉的训令:凡不遵从者“即认为公然叛国,国内当即予以取销国籍及没收财产处分”。随后,德方以中国未能如期允准全体德国顾问离华先行召回驻华大使陶德曼,此后再未派出驻华大使。7月5日,以法肯豪森为首的德国军事顾问团离华返德。

  自1938年起,国民政府为挽回中德关系所作的外交努力几乎无一奏效,但军火输华的渠道一时还没有完全关闭。当年7月,经过中方有关人员和德国厂商的多次游说,德国政府最后默许将禁运前中方订购而应于7月交货的军火转交芬兰公司启运。此后,仍有少量德国军火辗转运往中国。在维持了几年冷淡的关系之后,1941年7月1日,德国正式承认南京汪精卫政权,重庆国民政府终于宣布与之断交。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8-03-29 19: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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