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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 | “军民合作”下国民党在广东的民众武装工作——以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为例
2022-09-01 16:39:51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  点击:  复制链接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19年第4期,注释从略

  作者李浩,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

  全面抗战爆发后,粤军大部北调,广东兵力空虚。为应对迫在眉睫的日军入侵威胁,国民党广东当局冀望于发动全民抗战,组建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以协助粤军抗敌。广东当局在“军民合作”体制下对自卫团实行严格且颇具特色的军事训练,自卫团在对日作战中有效弥补了粤军不足,阻滞了日军攻势。华南战场转入相持阶段后,随着形势的转变,加之国民党民众武装动员机制存在固有缺失,自卫团渐趋蜕化,或被中共争取,或被日伪拉拢,引起广东当局戒备和防范,大批自卫团被缩编或改编为游击部队。至此广东当局尴尬地意识到,国民党固能组建规模庞大的民众武装,但组建之后却不能对其有效管控。此后直至抗战胜利,广东当局再也无意大规模武装动员民众,只依靠军队作战的片面抗战路线最终形成。

  关键词

  民众武装;自卫团;国民党;日军

  全面抗战爆发后,能否有效地实行全国总动员,乃至充分地武装民众,成为中国抗战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国民党并不否认发动和依靠民众抗战的重要性,蒋介石也提出“政治重于军事,民众重于士兵”,但其抗战路线仍带有一定片面性,更相信军队在抗击日军时的作用。不过,在全面抗战初期,国民党广东当局在兵力匮乏的形势下,在军事动员方面,令人诧异地并未把扩充兵源当作紧急要务,而是冀望于发动全民抗战,创建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为行文方便,以下有时简称“自卫团”)这一民众武装协助粤军抗敌。然而,国民党抗战与民众脱节,在抗战初期已显示出领导不力、单纯依靠上层或“地方精英”等重要缺失,其在自卫团组建之初亦有体现。但随后广东当局在自卫团的组建及军事训练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民党民众武装动员机制的短板。

  有关抗日民众武装的研究,是抗战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备受冷落及边缘化。近年来在少量有关民众武装的研究中,大多侧重于中共领导的民兵、自卫队,而少有国民党组建的民众武装的相关研究;研究地域则集中于华北、江苏地区,华南地区较少涉及。本文利用多种第一手资料,通过探讨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的发起和演变,研究并回顾国民党抗战与民众关系、国民党民众武装工作的运转及广东抗战的特殊性等重要问题,以期客观全面地反映全民抗战的历史原貌,深化抗日战争史研究。

  一、发动全民武力,武装保卫华南

  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党中央、地方均有全民抗战的号召。1937年7月20日,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讲话,号召全国人民“如果战端一开,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不久,蒋又强调了发动民众抗战的重要性,“对于人民要普遍宣传训练,严密组织起来”,“充分利用民力与地物,发扬自动作战精神”,以此作为战胜日本“最根本最重要的一个秘诀”。南京沦陷后,国民政府发布告国民书说:“中国持久抗战,其最后决胜不但不在南京,抑且不在各大都市,而实寄于全国之乡村……诚能人人敌忾,步步设防,则四千万方里以内,到处皆可做成有形无形之坚强壁垒,以制敌人之死命。”并号召各地“以军事化之目的,组织及训练民众,使之人人皆有为国牺牲之决心与技能”。1938年7月,国民政府又在《抗战建国纲领》中要求“训练全国壮丁,充实民众武力”,“指导援助各地武装人民……以充分发挥保卫乡土、捍御外侮之效能”。上述均体现了蒋介石与国民政府在国家战略层面对民众武装动员的积极态度。

  近代以来,广东战乱频仍,大量枪械散落民间,土匪横行,民间社会械斗成风,村落炮楼矗立,有些村舍甚至是军营式的。民众在长期械斗及与土匪、溃兵斗争中,已然形成庞大的民众武装,具有丰富的斗争经验。“粤省民间藏枪之富甲于他省,而民气素盛,自卫力强”,民间散枪很多,“至少四十万,有的说七十万以上到百万”,民间武器也较优良,“不仅有步枪,而且有新式机关枪、迫击炮等,不仅是散的,很多是早有组织的”。1937年10月,国民党广东当局在全省近百个县(市)开展枪械普查,仅开平县上报的民枪就有手枪、步枪9335支,机枪46挺;顺德县上报步枪12162支,手枪923支;中山县上报各式枪械达10541支,另有大量未主动上报的私枪。广东民间武器在数量上,甚至有的在质量上超过正规军,地方社会存在显著军事化倾向。加之广东还是国民革命的策源地,政治相对开明,且民族意识较强,民众具有优良的革命传统,这些均为抗日民众武装兴起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民党广东当局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于1937年8月发布《广东省民众武装五项措施》,提出要开放民众武装运动,允许人民拥有枪支以实行自卫。第四路军总司令余汉谋、广东省主席吴铁城认为抗战“何时结束,演变到如何程度,殊难预料”,加之日军南侵日迫,要求“各县因应地方环境需要及财力所能,酌情编练民团,以补保安队、警察之不足”。10月起,日军相继占领广东高栏岛、三灶岛、上川岛等地,广东当局以“敌迭占我粤沿海孤岛,积极南侵,故除加以重兵严密监视外,并决定领导民众组织自卫团体,实行守土抗战”。12月,余汉谋指出,“散在广东民间的枪支约有四五十万,若能把这些武器充分利用起来,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力量”,并认为“持久抗战的把握,端在发动广大根深的民众武力”。不久余汉谋报告蒋介石时,亦提到“粤有民枪数十万,与其袖手资敌,曷若群起杀敌”。淞沪会战失利后,参战的粤军将领李汉魂总结失利教训,认为“此次抗战未能积极唤起民众给予参加机会,实属死症,而当局者依然是办而不包”,并指出“我苟不办,恐亦难以久包”,极力主张“办而要包”,切实将民众组织和武装起来。

  其实,余汉谋等广东地方实力派力图“发动民众武力”抗击日军侵粤,还有一深层次原因。“两广事变”后,广东虽归政中央,但内部派系仍旧倾轧激烈,与中央矛盾亦较尖锐。余汉谋一面想保存实力,另一面又顾虑引起蒋介石猜忌。在抗战“全国一盘棋”的大背景下,蒋介石屡借抗战之名,征调粤军大部北上,余汉谋难以违抗,但内心有所不满。在此期间,余汉谋不止一次说道,“同蒋阿拉做伙计,没有自己的本钱是不行的,对于自己的职务过于负责也是不行的”。最终余汉谋把目光投向了民众武装,原因就在于民众武装大都“寓兵于农”,亦无“国防正规军流动的性质”,由余汉谋等地方实力派创建并控制下的民众武装,在必要时可转化为保安团、游击队等地方部队,而恰是民众武装的这种民间特性,反使得中央无法外调作战。所以全面抗战初期,余汉谋等广东地方实力派表面呼吁“发动全民武力”,实行“全民抗战”,实则亦是为增强自身军事实力,抵制国民党中央削弱粤军的一种策略。

  1937年12月底,第四路军总指挥部获悉日军正秘密集结兵力,图谋进攻广东。在日军入侵广东已迫在眉睫之际,广东当局随即召开省党政军联席会议,决定发动全民武力,武装保卫华南,这支被组建的民众武装被定名为“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

  二、“军民合作”下的民众武装总动员

  为实现“全民抗战的武装总动员”,广东当局规定省内男子凡18—45岁有自卫枪支者均应编入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并于1938年1月17日在广州成立自卫团最高统率机关省统率委员会,隶属于广东绥靖公署。

  广东省统率委员会以余汉谋为主任,吴铁城、香翰屏为副主任。因余汉谋要求自卫团的组建应使“国家的军队与民众的武力铸成一片,以收军民合作之效”,故自卫团省、区、县各级统率委员会均以军人占主导。这与以往团练、民团、商团等武装团体存在显著差异。同时,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民众武装的动员方针是动员与严控交相互用,“民政范围内之民众武装”应归省政府办理,其组建的民众武装各级官佐由各级行政长官兼任,使其居于地方行政系统管辖之下,但广东的自卫团却隶属于军事指挥机构广东绥靖公署。对此,省主席吴铁城尤为不满,“原属民政范围内之民众抗日自卫团组织,亦让绥靖公署办理,中央在粤同志且以为过也”。。显然,此时广东当局与国民政府的民众武装动员方针是相左的。但新设的军事指挥机关省统率委员会可脱离政务繁扰,有助提升战时决策效率,更契合战时需要。这一不同寻常之举措,亦透视出为更有效贯彻“军民合作”,原本军政对立的广东当局在大敌当前,省政府最终被迫做出妥协。

  省统率委员会成立后,即派员至各区县指导自卫团组建。如1938年2月,广东四邑区统率委员会第四指导组成员奔赴西江各县,每到一县先拜访县长,尔后县长召集当地党政军人员及士绅开会商谈组织自卫团、筹措经费、筹借枪械等事宜。按规定自卫团“各级队长应由当地委员会督帅当地乡镇长、保甲长来召集各地有枪人民推举”,但地方政府实际执行起来往往大打折扣。西江各县仍搞民军方法,用封官许愿的方式委派队长。连县统率委员会以“本县自卫团数量过多,地方人才缺乏”为由,两次要求当局准免民众推举,“并照前缴名册迅赐给委”,最后当局无奈照委。而阳山县统率委员会的做法是由县长“拟定中队长均由乡长兼任、小队长由乡长介绍选出”,召集乡长、保甲长开会,直接选任各级队长,连由有枪民众推举的形式也没有。

  由此可知,广东当局的民众武装动员仍采取上层动员方式,寄托于士绅官僚阶层,缺乏对地方的宣传渗透,“只做上层拉拢,毫无实际工作,也没有深入下层群众中去,故农民多对此不信任”。亦可看出,国民政府的国家权力对基层政治组织的渗透、控制并不严密,民众武装动员政策在执行中难以落实到位。这样单纯依靠社会上层或“地方精英”来动员及武装民众,是难与民众打成一片的,致使自卫团在组建中出现较多问题。如忽视民众思想动员,采用以往惯用的“命令主义”办法强迫民众受训,使得民众多把其当成应付“官差”,甚至“有一部分民众畏而逃亡,倾家荡产逃到外洋去的”。此外,有的民众在“好男不当兵”的传统心理作用下,认为“训练的壮丁要上前线,学不到三两个月岂不是去送死?”还有民众认为日本人打进来,“就算组织自卫团也抵抗不了日军”。

  如何使民众充分认识到参加自卫团的意义,调动民众参加自卫团的热情,成为广东当局无法回避的棘手问题。有鉴于此,广东当局领导层纷纷在各种场合发表讲话,或利用杂志、报刊等媒介刊登专栏大力宣传。其后又颁布优待条例,规定参加自卫团可免除兵役等。加之此时粤军不断北调作战,兵力匮乏,而日军的军事压迫更推动了广东当局坚决守土、武装动员民众的决心。广东当局借此大胆对武装动员方式做了灵活调整,如省党部书记谌小岑、第四路军政治部主任李熙寰、广东绥靖公署党政处处长钟天心等均公开提出了统一战线口号,余汉谋也启用了部分国民党左翼人士参与自卫团组建。除此之外,为求进一步动员民众参与自卫团,李熙寰、省统率委员会委员翁照垣等人还邀请许多中共人士、抗大学生参与自卫团组建,“在政治工作会议上亦公开号召学习八路军的政治工作”,借鉴中共动员民众的方式。其时广东成为国共合作较为深入的省份。1938年3月,为使自卫团“深入乡村,使每一个民众均有接受宣传的机会”,广东当局在各县举办“抗日自卫团扩大宣传周”,组织自卫团宣传队,在民众中“轮回歌咏、崭新宣传、时事表演”,动员民众举行“火炬自卫大游行”,还举行抗日自卫大会、座谈会、家庭访问、个别谈话等以扩大自卫团影响。如在国共两党合作较为突出的合浦县,县政府把组建自卫团定为中心工作,先后动员2万余民众参加自卫团大巡行。随后自卫团宣传人员携带画报、图片、刊物,逐一走访农民家庭宣传,坚持相当时日后,民众抗日热情被调动起来,于是再创办夜校,“加紧进行政治文化教育的工作,更进一步号召他们组织自卫团,这村的自卫团起了模范作用,立即影响其他乡村,于是自卫团工作开始获得了初步成功”。这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传统的单纯依靠行政命令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动员手段,民众对自卫团观感大为好转,打破了自卫团组建的僵局。

  此外,广东当局独创的自卫团“军民合作”体制亦颇值得称道。自卫团以县(市)为单位编组而成,下设大队、中队、小队。不仅省统率委员会各级委员多由军人担任,结合各地档案文献来看,自卫团各级队长等干部亦普遍由军人担任。

  从表1可见,新会县自卫团中下层干部多是军人出身,有一定军事训练经历及战斗经验。这也与余汉谋所倡导的自卫团干部要由“负有乡望、娴习军事者任之”,“以收军民合作之效”相符。抗战前的团练、民团与保甲制度相关联,是在地缘基础上把民众武装起来的地方私人武装,不完全受政府掌控。而自卫团摒弃以往团练、民团框架,机构设置、人事安排、军事训练及经费等均由广东当局严密掌控,显然与团练、民团有很大差异,政府在对自卫团的控制力和组织化程度方面无疑比以往团练、民团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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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的组建引起了各界瞩目,有报道称,对广东的自卫团“蒋委员长亦极关注,函电余汉谋、吴铁城加紧完成”。1938年3月,蒋介石为自卫团性质、权责做出诠释,即为“纯粹人民自卫武装”及“负责抗击暴敌与巩固后方治安两面任务”。4月中旬,全省90多个县市已成立自卫团统率委员会,编组团员近70万人,自卫团组建成效显著,再次引起蒋介石关注。至5月下旬,全省已编成常备队、后备队80余万人,拥有枪械70余万杆。

  回溯自卫团发展历程可知,其组建并未遭遇太多阻碍。民众高涨的抗战热情,国共合作下武装动员方式的调整,并始终受到蒋介石特别关注,加之日军侵粤较晚,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下,自卫团组建成效颇为显著。

  三、动员与严控下的自卫团嬗变

  惠广战役后,余汉谋被革职留任,国民党中央军亦入驻广东,蒋介石借此开始直接插手自卫团事务。1938年11月,蒋介石指示余汉谋、吴铁城,“游击、自卫等队不得干涉地方行政与截留财政”。不久,蒋介石在南岳召开军事会议,提出“游击战重于正规战”方针,遂电粤将自卫团改编为游击队。战区及邻接战区、铁路公路线、沿西江各县自卫团缩编予以保留,非战区自卫团酌情保留,其余暂行遣回。1938年12月,李汉魂接替吴铁城成为广东省政府主席。1939年1月,蒋再电粤,令自卫团归省政府管理。3月,余汉谋致电军政部,“遵将粤省自卫团统率委员会暨各区自卫团统率委员会办事处、各县统委会一律取消”,归省政府管辖。至此,在蒋介石强力干预下,自卫团被大量裁编,并从广东绥靖公署转归省政府管理,不再独立于地方行政系统之外。需要指出的是,李汉魂依靠蒋介石扶持得以继任省主席,任职后为巩固自身地位,在“拥蒋”方面极尽所能。而日后省政府对自卫团实行的一系列举措,亦是李汉魂积极贯彻国民政府对民众武装实行动员与严控方针的一种体现。

  此后,广东当局对自卫团缩编、扩编或改编为游击队,一再反复,使其始终在可控范围内。1939年1月,当局获悉日军图谋南路,为补军队不足,即电各县增编自卫团17大队协助布防。1939年2月,为增强游击部队力量,当局又将沦陷区及相邻地区的中山、东莞、增城等14县自卫团改编为游击队。但时隔不久,当局发觉游击部队后续补充不足,便又提出“沦陷区各县游击队来源系取决于各县自卫团队,故各县自卫团不仅有维持之必要,且更宜加紧进行”,要求继续组建自卫团,“至相当时期即拨入游击队”。至此,自卫团成为全面抗战初期广东在沦陷区、交战区游击部队的主要来源。可见,抗战转向相持阶段后,广东当局对自卫团转变积极扶持的态度,渐趋严控,把其当作游击部队扩编的主要手段,对民众武装仍采取防控心态,但又因战情变化,不得不对其进行“松绑”。这两难窘境也验证了国民党是从战情需求的立场,功利地利用民众武装。

  从深层次分析,国民党当局态度如此反复,其实原因颇为复杂。虽然民众武装耗费饷械较少,但民间特性显著,成分复杂不易控制,如利用不得当,便会在“亦勇亦匪”或“抗日降日”间相互转化。抗战转入相持阶段,随着战场形势转变,多地自卫团逐渐蜕化。对此,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批评许多自卫团内部节制无方、管理涣散,向民众苛征税费、强征保护费,甚至包庇烟赌,民怨极大,“苟不图速整理”,“抗战前途亦大受影响”。而沦陷区、交战区有些自卫团为求自保,渐趋分化,“一班人马”三个招牌,对国、共、日伪三方各有一套应付手段。广东当局在强化管控自卫团同时,规模庞大的自卫团亦引起中共广东地方党高度重视,其在建立自身武装中意识到,在国民党军队中发展组织较易暴露目标,遂适时调整思路,把争取自卫团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中心的工作”,通过多种途径争取到自卫团各级队长职务,并在其中建立起党支部,以期把自卫团缔造成“游击战争的支柱”。中共对自卫团的渗透,引起了广东当局的恐慌与防备,并着手严密防范。日军对自卫团亦格外关注,在其极力拉拢下,自卫团出现了一些投敌或通敌现象。同时日军还派大批汉奸、间谍混入自卫团窃取情报,制造混乱,极为猖獗,连省统率委员会常务委员蔡廷锴亦两度被汉奸泄露行踪,遭日机袭击重伤。自卫团管理处处长熊略忧虑地谈道:“自卫团是把利刃,我们能够善为利用,则可卫乡奸敌,若使用无方反资日用,更为痛心。”以上种种因素,最终加速了广东当局大规模缩减自卫团的决心。

  需要指出的是,抗战初期广东当局武装和动员民众一度颇为积极,但却如原广东省政府主席陈铭枢所言,北伐以后,国民党党员“全官僚化了”,基层组织亦大多为地主土豪所把持,意识形态及统治基础与底层民众是对立的,又囿于基层政治机构散漫和党务运作薄弱,故无法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严密政权、党组织以及动员模式。国民党又无魄力去触动统治基础的利益,致使民众既无法获取诸如“二五减租”等经济利益,又得不到“自治”和“民权”的愿景。伴随战事的旷日持久,民众抗日激情、动力渐渐消退,广东当局组建的民众武装难免缺乏坚定的抗战信念,随着战场形势转变,逐渐蜕化,并成为中共争取和日军拉拢的对象。广东当局无法对规模庞大的自卫团有效管控,故采取防控心态和改编为游击部队的举措,也是权衡利弊之下的无奈之举。

  1939年9月,国民政府军政部下令在全国推行国民兵团制度。广东当局遂将自卫团改为国民兵团自卫队,至此,广东当局组建的民众武装不再独立于国民政府主导的民众武装体系之外。

  四、“教而后战”:游击战术下的军事训练与对日作战

  日军与抗战前广东民间的土匪散兵的战力不可同日而语。广东当局深谙仅动员和武装民众是远远不够的,对民众武装如无系统严格的军事训练,对日作战便无从谈起。故自卫团的军事训练工作亦受到广东当局高度重视,并根据广东特有的地理环境、自卫团编制、装备、民众素质等因素,制订出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军事训练计划。

  省统率委员会规定自卫团组建后,应加紧实施3个月军事训练。训练内容含游击战术、步兵操典、射击教范、野外勤务等。在集训及召集作战期间由政府予以给养,平时以无给养为原则,如此自卫团便可“平时各执本业,战时抗敌自卫”。政府极大节省了军费开支,便可维持规模庞大的武装力量。在“军民合作”体制下,自卫团军训教官全部由军校或军队调派军官充任。为提高教官军事素养,广东当局还成立干部研究班以“培养教练人才”。而对各级队长,则在广东各地设8个自卫团干部教导队施以干部教育,军事政治并重。1938年6月,蒋介石电粤,日军6个师团即“由海丰惠来等处登陆”。对此广东当局加紧备战,鉴于自卫团缺乏实战经验,特为其专门制订“敌对抗演习方案”,进行实战演练。沿海多地如潮州、汕头、江门等,随即举行自卫团“沿海野战大规模演习”。武汉会战期间,蒋介石多次电令粤军北上,广东兵力愈加匮乏。余汉谋回电,粤军“奉调数量已逾一半,广东兵力薄弱,若再增派一师支援汉口将更感空虚”。国民政府对日作战呈现重鄂轻粤局面。在此境况下,广东当局对自卫团愈加依赖,把其称之为“协助政府抗战守土之唯一利器”,对自卫团军事训练标准随之也不断提高。除常规训练外,广东当局认为自卫团以往“仅限于步枪教授,对于新式军械尚感缺如”,决定对“受训之自卫团队一律施以机关枪、大炮等装备训练”。在战术方面,则“尤侧重于山地战及游击战,以适合粤省地理上之需要”。随着华南战场转入相持阶段,大规模战事渐趋停息,敌后游击战遂转为自卫团的主要作战方式。1939年1月,广东当局再次强调自卫团要重视运用游击战术,“各团队充量发展广泛游击战略,勿固守一城一地之阵地战”等,并下令各地驻军应就近协助自卫团军事训练,以进一步强化实战水平及“军民合作抗战”。整体而言,广东当局对自卫团军事训练周密、分工细致、要求较为严格,也为其后的对日作战奠定了一定基础。

  需要提及的是,自卫团虽一度有逾80万之众,但作为一支民众武装,主要任务为“协助国军,担任游击战斗”,并非以正面作战为主。因团员大多“寓兵于农”,分散于各乡镇,平时以无给养为原则,故作战范围只能“均以县境为限”,导致广东的自卫团数量虽多,但人数平均至每县,与惠广战役中侵粤的7万余日军相比反居劣势。

  自卫团的作战范围以县境为限,致使邻近各县自卫团无法集中抗击日军,但如各县境内的自卫团在面临小股日军侵扰时,却可做出应对。广东当局曾针对自卫团平时分散各乡镇的情形,为其制订了特定战术。一个总的作战策略就是“联防战术”,规定各县内“集中训练团队应与县市自卫团集训团队确实联防”,“今后如果甲地发生战争,乙地自卫团须迅速开往协助,至于消息上之沟通,亦已缜密布置情报网”。广州沦陷后,日军一部进犯江村、人和,当地自卫团“于蒋村、高塘、蚌湖、人和数十里间之线凭流溪河布防……附近各乡自卫团队愈聚愈众,多至数千人,轮流加入战线坚决御敌,彼此相持,敌极难进展”。1938年11月,日军300余人自人和沿公路向鳖头墟进发,“自卫团队长李裕民督率所属团员二百余名先向敌兵迎击,各乡自卫团闻警声援者二千余名”。通过联防战术使得分散的自卫团有效集结,便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变劣势为优势,短期集中优势兵力合力抗击日军,极大提升了战斗力。

  国民政府训练总监部在全面抗战前颁布的《步兵操典新草案》中规定:“战斗期间尤以地形所许时,应极力实行包围,不能行包围时亦应利用有效之斜射、侧射,以期获得依射击行包围之效果。”该战术在自卫团对日战斗中多次得到有效运用。1938年10月,日军一部进犯东莞石龙,“敌船果乘风驶下,我团队沉着潜伏,待至有效射程齐起猛击……激战三小时后,我派队向其两翼包围,同时施行正面突击,敌遂不支狼狈逃回船上”。1938年11月,日军一部进犯东莞怀德,县统率委员会主任张我东令各团队“即行出击,并分兵向敌左侧背迂回包围,困敌于黄田山附近”。1939年3月,日军一股进犯新会县天河等地,该地自卫团“驰回中队部左侧方高地侧击,并电话饬令第二小队同时向敌之背夹击”,战斗中又“电话饬令预备队占领罗江附近高地,向敌侧击”。但在南涌坳,自卫团遭受日军猛烈火力打击未能及时转移,致使伤亡、失踪达三分之二,弹药消耗过半,“势难再支故迫得向棠下撤退”。可见作为一种步兵战术典范的包围夹击得到有效应用,但有时亦有失效或机械运用情形。

  省统率委员会在针对民众游击战训练时指出,游击战中最重要的就是埋伏、突袭。对日设伏,是自卫团常用战术之一。日军有装备、战斗素养上的优势,但自卫团如在某一点集结高度密集火力及绝对优势兵力,强化战斗突发性,便可抵消日军技术优势,亦可填补自卫团战术素养的不足,往往可以弱胜强。因广东许多地区河流纵横交错,当局强调自卫团应因地制宜,“埋伏河道两旁适宜地点以机枪扫射”。如1938年10月,日军汽艇3艘驶入中山九区,该地自卫团即前往埋伏,不久日军驶入内涌,大队长叶民“趁其猝不及防号令一发,机关枪、步枪纷向敌艇扫射,手榴弹亦同时抛出,当场击沉汽艇三艘,毙敌多名”。11月,增城自卫团于溪头附近莞太公路两旁潜伏,“日军三十六人以行军纵队循公路前行”,“正中我伏兵,乃开机关枪扫射,左右夹击,敌兵无一生还”。1939年3月,增城福和日军大部下乡抢粮,营地空虚,自卫团趁夜“乘势冲进敌营,营内敌兵三四十仓皇应战……逃脱日军仅三四人,我部并纵火将敌营焚烧”。总的来说,面对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日军,自卫团利用熟悉地形和乡土的优势,灵活运用游击战中的伏击、突袭战术,战果颇丰。

  众所周知,“破袭战”是华北中共敌后游击战的常用战术,而广东的自卫团也常用此战术打击日军。自1938年10月起,惠阳自卫团便对日交通运输线持续了一年的破坏,“蚬岗桥屡为我破坏,敌无法修复加以利用,而惠河公路及通龙门公路亦由我团队将之破坏,而沿途团队紧密联络严密准备,故敌自十一月以后不敢再由此进窥”。11月起,三水自卫团也开始有计划破坏日军运输线,“至各处公路本月起多以自动破坏,车辆不能通行,其破坏程度极为彻底”。另外,自卫团在毁坏日军战略物资方面也尤为活跃。1939年3月,广州市郊自卫团李大同部“探悉日人集中大批弹药存放于河南白蚬桥外之源利货仓,纵火焚烧,时值风势猛烈,火势瞬间燎原,全仓着火”。自卫团灵活运用游击战中的破袭战术,给日军后方造成相当威胁,使其作战行动迟滞,补给困难,有效打击了日军侵略气焰。

  惠广战役后,日军占领广州及珠三角部分地区,但自卫团“仍多携械潜伏各地参加游击战,故沦陷区内作战抗日者多属各地自卫团”。粤军在兵力不足形势下仍有效遏制了日军攻势,显然与自卫团有力牵制密不可分。对此,占据广州及附近的日军颇为懊恼,抱怨自卫团“以西江右岸新会附近为根据地,不断对珠三角地带进行扰乱”。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亦谈及自卫团“屡向敌军袭扰,予敌以极大威胁,颇著劳绩,抗战前途殊深利赖”,评价颇高。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对自卫团作用也做了充分肯定,“国军之助于自卫团队之协助极多”。

  余论

  其实,早在“八·一三”淞沪会战之际,国民政府内政部即在包括广东在内的各省份组织了义勇壮丁队、义勇警察队、高中以上学校军事训练团队等民众武装。各类民众武装官佐均由各级行政长官兼任,主要任务为维持地方治安,战时为军队提供勤务。这些民众武装中仅壮丁队配备了少量枪械,一般不能直接参与对日作战。随着粤军大部北调,广东兵力匮乏,处在日军强大军事压迫下的广东当局冀望于利用广东丰富的民间散枪,“发动全民武力”,同时亦为了保存实力,抵制国民党中央的削弱,在上述民众武装之外,又创建了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直接协助粤军对日作战。

  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组建伊始,便引起了蒋介石的关注和重视,在1938年2月至4月间,多次电令广东当局加紧完成。1938年4月下旬,蒋更是下令在交战区、沦陷区省份创建国民抗敌自卫团,协助国民党军队直接参与作战。虽然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与国民抗敌自卫团均属国民党组建的抗日民众武装,但两者实有很大差异。“军民合作”是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的显著特征,“负有乡望、娴习军事者”的在乡军人担任自卫团各级官佐、教官,确保了作战效能的有效发挥。但是军人控制下的自卫团因不受地方政府节制,屡屡出现苛征税费、包庇烟赌等扰乱地方治安行为,这亦是其日后被大规模裁撤的重要原因。而国民抗敌自卫团遵循“不紊乱行政系统,且须在任何情况下能受地方行政长官之指挥”的原则,各级官佐仍由各级行政长官和保甲长兼任。这样虽然有利于政府强化对民众武装的控制,但亦使得其作战效能大打折扣。在数量规模上,广东当局为缓解兵力不足,号召“发动全民武力”,实行“全民抗战”,至惠广战役前,组建的自卫团员数量一度逾80万之众。而国民政府在抗战期间对民众武装工作的方针是动员与严控交相互用,有意控制国民抗敌自卫团规模,即便是组建较为突出的浙江,其团员数量亦仅9万余人。最后,在武器、装备上,因广东民间“藏枪之富甲于他省”,加之华侨众多,为自卫团捐赠了大批新式武器。如台山华侨不但为家乡自卫团配备高射炮等重型武器,甚至还尝试过组建机械化自卫团,广东沿海、沿交通线附近的自卫团还专门配置了电话、电报用以战时联络。而其他各省国民抗敌自卫团因枪械匮乏,大多冷热兵器混用,如在湖南,省主席张治中号召组建10万枪械的自卫团,其中许多仍以梭镖、刀矛、鸟枪充数。

  学界普遍认为国民党执行依靠军队的片面抗战路线,并未意识到民众武装的巨大作用。但是纵观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发展轨迹可见,上述结论亦有不严谨之处。全面抗战初期,国民党广东当局独创的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采取了迥异于片面依靠军队抗战的全民抗战路线,便是国民党实行全民抗战的一次努力和尝试。与抗战时期华北、华中地区中共领导下民众武装的蓬勃发展相比,此时广东的民众武装工作亦并不逊色。但国民党因依靠的统治基础、意识形态根本上与底层民众对立,广东当局既无法以阶级斗争学说的动员模式来武装民众,又因国民党党务运作薄弱、基层政治机构散漫等因素亦无法有效地以党团体制来管控自卫团。广东当局虽尝试改变其民众武装工作机制,但也仅能限于政策框架内进行关系调整。总之,广东当局在经历了全面抗战初期短暂而积极的民众武装动员后,却尴尬地意识到,国民党并不能对规模庞大的民众武装进行有效控制,甚至存在被中共和日伪利用的危险,这亦是国民党民众武装工作的症结所在,索性最终采取严控模式,缩编或改编其为游击部队,实也出于有心无力的无奈之举。自此,直至抗战胜利,广东当局再也无意广泛武装及动员民众,仅依据战情需要,少量武装民众以补军队不足。同理,全面抗战初期,国民政府武装和动员民众武装亦一度颇为积极,在各省份组建了为数众多的义勇壮丁队、义勇警察队、学校军事训练团队等民众武装,其后又在各省沦陷区、交战区组建国民抗敌自卫团。但转入抗战相持阶段后,亦面临与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相同的窘境。从此全民抗战的武装总动员渐趋消沉,国民党依靠军队抗战的片面抗战路线最终形成。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华北、华中等地的中共武装已形成正规军、地方部队、民众武装相互依靠的三结合军事体系。为数众多且有一定军事经验的民兵成为中共军队的重要来源,军队扎根民众,兵员用之不竭。国民党虽亦有三种形式的军事体系,但因难以深入基层掌控大量民众武装,无奈只能将其缩编,地方武力渐趋不足。对此,国民政府军政部不得不下令:“自卫队为地方武力,不得改编为游击队,以免减编民众自卫力量。”最终国民党军与民众武装脱节,其军队悬浮于社会基层之上,所征壮丁亦多属毫无作战经验的农民,兵员素质下滑,继而造成军队战力锐减。毛泽东谈道:“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而民众武装则是这深厚根源力量的具体体现,谁掌握了社会基层及民众武装,谁就掌握了战场角力的力量源泉。最终,在抗战胜利后的国共角逐中,中共战胜国民党,取得了全国政权。

责任编辑:钟思宇 最后更新:2022-09-01 17: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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