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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国立西北工学院办学经费
2018-08-04 14:57:58  来源:青岛日报  点击:  复制链接

  国立西北工学院办学经费来自四个方面:一是以西北联大原有北洋工学院及平大工学院之实支经费266400元充国立西北工学院之经费;二是“焦作工学院本部补助费实支31500元及原有该院经费移充国立西北工学院设备费及迁移费”;三是“中英庚款会补助西北联大工学院设备费原额89000元移充国立西北工学院设备费”;四是“国立东北大学工学院职教员学生并入国立西北工学院后,其职教薪及学生伙食费与迁移费即在国立东北大学经费内核实扣拨归国立西北工学院开支”。规定院系编制,“设土木工程、矿冶工程、机械工程、电机工程、化学工程、纺织工程六系,原有各工学院各学系分别并入上列六系”;规定三学院原有职教人员由西北工学院尽量聘用,其名单呈报教育部先行审核;三院学生则完全并入西北工学院,除东工学生仍发伙食费外,其他两院之战区学生准给贷金;规定西北联大及东大工学院,“之一切设备用具及学生成绩有关文卷各项均归国立西北工学院接收”,但是“焦作工学院之设备用具归国立工学院借用”;院址定在甘肃岷县或天水。

  7月28日,教育部为农工两院教授聘书如不续送恐各教授流失,特电西北联大常委徐诵明、潘承孝教授等五十九人:“查本次调整国立各校院系计划系根据全国代表大会之决议及抗战建国综颁之规定,谋全国高等教育机关设置之合理,各校院系之改组均就目前全国实际需要而定,固不能全为一校一院设想。且平大自西迁以来农工两院设备简陋,不易发展,令与附近院校合并改组成独立学院,使人力物力集中办理,正为充实内容,确立西北农工教育基础之计,对于学生学业教师研究均属有益之举,并非裁撤两院节省经费者可比。改组以后不独两院原有教授尽先聘任,即平津热心教育之学者如能南来亦必设法容纳,不使有失教机会之感。至北平收复后如有设立两院必要时,仍得照旧设置,此时不勿庸过虑。当此国家多难之秋,本部对于原有国立各校院仍采维持与改进之旨,所望各教授共济时艰……”

  8月10日,国立西北工学院筹备委员会在城固组成,李书田(北洋)、胡庶华(西北联大)、张清涟(焦工)、王文华(东工)、张贻惠(西北联大)、张北海(教育部)、雷宝华(陕西省建设厅)等为委员。

  8月12日,李书田主席主持召开第一次筹备委员会会议,王文华、胡庶华(李书田代)、李书田、张贻惠、张清莲、雷宝华(周宗莲代)出席,会议决议:建议教育部移改设西北工学院于陕西省城固县古路坝天主堂内。13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筹备委员会组织大纲草案。18日,筹委会取得汉中地方支持,决定将学院设在城固古路坝意大利天主教堂内。先借用教堂内东北部之女院和老汉院为校舍,教堂墙外空地为体育场,后将其两百余间房屋全部无偿借用(原西北联大高中部占用一个四合院楼房)。随即,东北大学工学院(本年4月已迁至四川三台)及河南焦作工学院(本年3月已迁至甘肃天水)教职工、学生及图书仪器陆续迁至古路坝。这两院的图书仪器构成了西北工学院的教学基础。23日,学院成立建筑委员会,日夜加紧施工,在教堂附近新建教职员住宅25所,每所4间,学生宿舍70间,食堂一处,添凿水井一眼。

  8月26日,筹委会通过了“国立西北工学院筹备委员会简章”,并电请教育部确定。

  9月3日,东北大学工学院并入西工的人员主要有:院长王文华,土木系主任教授金宝桢,教授田鸿宾;机电系主任教授王际强,教授徐庆春、黄昌林;体育部主任刘化坤等。东大师生员工共142人并入。

  9月6日,筹委会通过学院组织规程和计划大纲。翌日,呈请教育部于本院设立工程学术推广部,目的为推广工业社会教育及工程学术事业,并协助西北各省区进行地方建设及生产事业。

  10月3日,西北工学院经教育部批准进行建院后首批招生,招收矿冶工程研究生和各系二、三年级转学生,招生广告刊登于《重庆时事新报》、成都《补新闻》、西安《西京日报》、汉口《大公报》和香港《大公报》。23日,学院接收古路坝西北联大校产,接收东北大学工学院的所有设备及学生成绩有关文卷,并借用焦作工学院的设备用具。 31日,西北工学院与汉中天主堂签订《借用古路坝天主堂房屋合同》,借用古路坝教堂东北部修女院及老汉院全部,天主教方不收租金。合同规定:“一,该房屋借用期限自签订合同之年月日起至学院永久校舍建筑完成之年月日止。二,借用时房屋完整门窗俱全,退房时亦须如之,若有损坏,应由学院负责。三,在借用期间一切修补工程由学院自行办理。四,不用时应还于教堂不得转借于其他全体机关团体或私人住用。五,女修院经堂不得做为寝室。六,学院得在借用教学址地内添建房屋,其所有权永久属于学院。”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8-08-04 14: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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