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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湖南的工矿业
2014-03-20 14:54:05  来源:网络摘录  点击:  复制链接

  作者:刘国武

  一、工矿业

  (一)战时湖南工矿业的政策与措施

  进入近代以来,我国东部地区是西方殖民者入侵的主要场所,资本主义工商企业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地区,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当落后。据1937年经济部工厂登记统计,本年全国工厂总数为3935家,资本总额为3.77亿元,工人总数为45万多人。其中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占工厂总数76%,而上海一地就占了1/3。西南和西北地区仅有工厂300多家。同年,湖南省符合工厂法规定登记的工厂为55家,约占1.39%。这说明我国工业的布局极不合理,一旦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的东部沿海地区势必沦陷。国民政府也意识到这一点,决定采取措施改变这种不利局面。1935年以后,国民政府开始筹划战时工业,将工业布局的重点向西南、西北转移。1935年资源委员会成立后,拟订了《重工业五年建设计划》,该计划“拟以湖南中部如湘潭、醴陵、衡阳之间为国防工业中心地域,并力谋鄂南、赣西及湖南各处重要资源之开发,以造成一主要经济重心”。南京沦陷后,蒋介石令军事委员会所辖的工矿调整委员会(1937年9月成立),“筹划战时工业,以川、黔、湘西为主”。1938年1月1日,国民政府成立筹办战时工业的中枢——经济部。1月15日,蒋介石电令经济部部长翁文灏从速拟定以川、黔、湘西为主的战时军需方案,以及西南西北战时经济建设计划。不久,经济部拟订了《西南西北工业建设计划》,规定战时工业基地“其地域以四川、云南、贵州、湘西为主”。这样,国民政府经济发展战略实现了从沿海地区向西南地区的转变,确立了以大西南地区作为战时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湖南成为战时国民政府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省份,这是湖南经济得到空前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因。

  为了充实抗战力量,1938年3月底至4月初,国民党在武汉召开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它规定了国民政府战时的内政外交政策。在经济建设方面,“应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生活”,“开发矿产,树立重工业的基础,鼓励轻工业的经营,并发展各地之手工业”。1938年6月,翁文灏以经济部名义发布了《抗战建国经济建设实施方案》,作为战时经济建设的方针。《方案》特别强调“基本事业宜以国力经营,建设煤、钢、铁、铜、铅锌、钨、石油、机器、电工器材等工矿事业”。依据上述方针,国民政府又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等,从法规上保障后方各项事业的发展。概括而言,战时国民政府发展大后方经济的方针策略主要有:首先,确立了以国营工矿业作为国防工业的主体和大后方工业的基础。对于后方重要的矿产资源,如煤、铁、石油、金、铜、锰、汞、钨、锑、锡等类,加紧开发,诱导人民入股或承租,销售时实行统制。为此,国民政府制定了各种重要矿产的管理条例。在工业方面,规定了国营工业经营范围,包括国防急需而需要特别经营的;规模很大,设备艰巨,非寻常财力所能胜任的;燃料、动力和电力类;战时统筹或统制的工业等。其次,对省营工矿业经营加以规范。1941年7月,行政院公布了《省营工业矿业监理规则》,其中规定:“省政府经营工业矿业应在中央整个计划及法令范围之内,注重开发本省特殊物产,以求民生必需品及外销品之增加及工矿业之进步”,“重要国营工业矿业,由主管部或其直辖之机关主办,但得许省政府加入资本或与省政府合办。”再次,鼓励发展民营矿业。1937年12月21日,工矿调整委员会为增加抗战的经济实力,拟设法扶植民营工业。规定:“(一)对于战区厂矿设法迁移内地,辅助复工;(二)对于后方工厂设法增加资本,扩大产量;(三)对于新兴企业予以种种奖励,俾得创办;(四)对于工业材料之必须取于国外者,设法统筹购储,分配使用;(五)手工业上所需之技术员工,设法增求登记,分发服务。”后来又规定民营工矿事业不得投机经营,扰乱战时经济秩序,加强对其监督。依据上述方针原则,大后方的公营事业和私营事业都得到了相当快的发展,奠定了中国抗战的经济基础。

  湖南省政府根据战时国民政府发展大后方经济的方针政策,结合本省工矿业发展的现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战时湖南经济的发展。

  1.大力协助沿海工业迁湘

  抗战爆发以后,为了增强大后方的经济实力,防止沿海工厂被日军控制使用,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我国东部地区的工矿企业在战火中开始大举西迁,这一举动被称为中国工业发展史上规模最大的“中国实业界的敦克尔刻大撤退”。这次民族工业内迁始于“八一三”淞沪会战,至1940年6月宜昌沦陷告一段落,前后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淞沪抗战开始到上海失守为第一阶段。这时期,内迁工厂分为军需工矿和普通厂矿两类。8月11日,由资源委员会、财政部、军政部、实业部等共同组成了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8月底改由工矿调整委员会负责),负责工厂内迁。这时工厂迁移的主要地点是武汉,次为西南西北各省。从上海沦陷到武汉失守,是民族工业内迁的高氵朝阶段。这时原迁到武汉的工厂和武汉原有的工厂继续西迁,迁移地点主要是以川、黔、湘西为主。此后到宜昌沦陷,这是民族工业内迁的尾声。

  内迁到湖南落户的工厂大多是从武汉辗转迁移而来的。内迁的主要路线是从武汉经长江进入洞庭湖后,一路沿湘江来到湘南衡阳、祁阳等地;一路沿沅江经常德进入沅陵、辰溪、芷江、洪江等地。

  内迁工厂到湘后,湖南省会同国民政府经济部等部门,积极促成工厂复工。至1940年底,内迁到湖南的厂矿复工的共有86家,其中机械工业46家、电器制造工业1家、化学工业6家、纺织工业33家、其他工业1家。

  这批内迁到湖南的工矿企业,对湖南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第一,它初步改变了战前湖南工业布局不合理的局面。战前湖南工业主要集中于长沙、岳阳、衡阳等少数几个城市,其他地区如湘西、湘南很少或几乎没有近代工业。以湘西为例,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陈渠珍担任湘西巡防军统领期间,开办了造枪局、印刷厂、火力发电厂等少数几个工厂。此外,湘西可谓是无近代工业。但民族工业内迁后,大量的工厂迁到沅陵和辰溪等地。如沅陵,据1943年3月沅陵县政府批准成立迁沅陵工厂联合会时统计,当时迁沅陵的大小工厂一共87家,其中有7家有证未登记,另有17家无证未许登记。在已登记的67家工厂中,有五金机器工业34家、纺织工业8家、服装工业12家、皮件工业和化学工业各5家、食品工业3家。迁辰溪的工厂共48家。这样湘西广大地区已经拥有了一批近代工业。

  第二、改变了湖南工业原有的结构。战前湖南的工业是以矿业为主,其余多属轻工业。从内迁的工厂来看,以机械、纺织、化工和电器制造为主。除纺织业外,其他行业都是原来湖南工业所缺乏的。这样湖南工业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形成了工矿业并举的局面,工业门类也比较齐全,有机械、电器、五金、化学、纺织、服装等。尤其是机械工业,成为战时后方的一个支柱工业部门。但这些企业大多数是民营的,规模都不大。

  第三、增强了湖南抗战的经济力量。战时,湖南作为阻击日军西进的前沿基地,中日两队反复在这里进行大规模的拉锯战,对湖南的人力、物力消耗极大。若没有战时湖南工业的发展,是难以进行持久消耗的。

  2.大力吸引资金,发展湖南工矿业

  湖南的农产品和矿藏都非常丰富,但工业欠发达,原因之一就是资金和技术缺乏。为此湖南省政府采用多种渠道吸引资金,发展湖南的工矿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协助中央各机关在湘举办各类企业,由中央政府各部门投资在湘建厂。这类企业有:中央电工器材厂、湘南矿务局、祁零煤矿局、湘黔金矿局、湘西电厂等。二是与中央政府各部合办的企业,其中主要是与资源委员会合办一些工矿企业。这些企业有:中央无线电器材厂、中央电瓷制造厂、辰溪煤矿公司(资委会与湖北大冶源华煤矿公司合办)、湘江矿业公司、江华矿物局、湖南电气公司等。如湖南电器公司于1941年成立于衡阳,是由湖南省电灯公司改组而成的,总资本共600万元。其中资源委员会投资350万元,湖南电灯公司投资250万元。与中央其他部门合作兴办的企业有:1938年宝华玻璃公司由湖南省银行接管,改名为省宝华玻璃厂;1942年4月,省政府出资10万元,与经济部农本局合办省骨粉厂;7月省政府又与中国茶叶公司合办砖茶厂等。三是省政府与多方合作兴办的企业。1937年4月,衡中纺织公司在上海中国银行总行举行成立会,由省政府与商人合办,资本总额为350万元,省政府出资二成,八成为商股,厂址设常德;1942年4月,省建设厅与各有关单位在耒阳成立湖南炼油厂;1943年4月,省政府设立硫酸厂,资本总额为150万元,省政府出资100万元,商股占50万元;7月,省政府筹设湖南第三纺织厂,总资本为16,000万元。其中交通银行出资12,000万元,邮汇局出资1000万元,中信局出资500万元,工矿调整处投资500万元,另外虞洽卿出资200万元。省政府通过上述多种方式吸引资金,开办工矿企业,促进了战时湖南工业的发展。

  3.大力扶助民营工矿业的发展

  抗战开始之后,大量的工厂、学校、机关、军队和难民涌入湖南等地,使后方各省内需迅速扩大,军需订货急增,加上受战事影响,外国资本都退出了中国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一方面大力发展国营工矿业;另一方面,鼓励民营工矿业的发展。就湖南而言,发展民营事业和其他各类不同性质的手工业尤为重要。国民政府出于国防安全考虑,把与军需直接相关的重点建设放在云、贵、川等地。湖南地处抗战的前沿阵地,受日军侵犯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国营工业的比重较后方其他省要少得多。为了支撑湖南抗战的经济基础,省政府不得不从发展民营工矿业等方面着手,以解决战时的军需民用。首先是把内迁到湖南各地的民营事业组织起来,建立工厂联合会及同业工会,其目的是“增加战时生产,巩固后方经济,并协助推行政府命令”。以湘西为例,在省县政府及工矿调整处中南处的帮助下,组建了迁湘西工厂联合会,下辖沅陵、辰溪、常德等分会。这些分会联合起来,进行申请借贷、技术改进、物品审定、解决彼此纠纷、工厂业务调整、会员工厂状况调查与统计等工作,这无疑有助于这些民营工业的发展。其次是为民营工业提供资金,购买原料和提供技术工人。湖南的民营工业,大多是从外省辗转迁来的,在迁移和复工生产过程中,省政府协助各厂进行贷款。同时省政府也将结余资金投资于各类事业。如1943年薛岳将第九战区1939年和1940年两年结余经费及省粮政局1940年结余经费1380万元,拨省建设厅等单位,用于发展生产。为了向国营和民营工矿业提供技术工人或科技人员,湖南省政府在省建设厅设立产业工人登记处,各县设立分处,介绍工人到国营或民营工矿事业工作。战时由于日军封锁,交通不便,各民营工业购买原料困难,为此省政府会同工矿调整处中南处一起为民营工业购买原料。再次,奖励开矿。湖南矿产资源丰富,煤、铅锌、铜、钨、锑、锡、金、汞等是战时的主要燃料或重要的易货贸易物资。省政府根据国民政府的法规规定,鼓励民营矿业的发展,于是民间开矿兴盛起来。截至1940年10月,呈请省建设厅设立新矿业权的申请达768件。省建设厅按规定及时给商矿办理矿业权。同时,加强对民营矿业的整理监督,及时解决商矿的矿业纠纷。如省建设厅1938年受理各种矿业呈请案件数目为320件,1939年为275件,1940年前八个月就达622件。在政府的倡导下,湖南的民营工矿业相当发达。据统计,1937年湖南民营工厂总计为74家,到四十年代初湖南民营工厂达870家,占战时国统区工厂总数的16.52%,仅次于重庆的1461家,超过后方其他各省。资本额占大后方总额的4.85%,工人占13.46%。

  4.为了补充战时工业生产的不足,省政府还大力兴办民生工厂,开展工业合作运动,发展手工业生产

  战前,民生工厂在各省就兴办起来了,大多是以县为单位来举办的。抗战开始之后,各省大力兴办民生工厂。就湖南而言,截至1939年上半年,共有湘潭、湘乡、衡阳、祁阳等44个县开办了民生工厂。这些民生工厂大多使用简单机械及手工工具,从事纺织、木器、竹器、印刷、皮革等手工业的生产,以解决战时急需。

  大多数民生工厂是盈利的,生产的产品都是属于日常生活用品。后来,这类工厂在湖南各地进一步推广,成为补充战时军需民用产品的一条重要途径。

  工业合作运动是战时兴起的一种发展工业经济的运动。抗战爆发后,后方各省工业基础薄弱,而大量的难民和技术工人逃难到后方,难以找到工作。为了增加战时工业力量,解决难民和技术工人的就业问题,1938年初,由国际友人路易?艾黎倡议,国民政府于1938年8月在武汉成立了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其宗旨为:“以适应抗战建国发展合作事业,增加生产,树立工业基础,促进民生主义之实现。”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由孔祥熙任理事长,路易?艾黎被聘为技术顾问。随后,中国工业合作运动在后方各省兴起来了。工业合作社的经营方式为三种:(1)集体式,即在后方安全地区,集合多数人在一起从事小型基本工业的机器生产;(2)分散式,乡村农民在“工合”指导下,分散进行农产品加工制造;(3)混合式,即兼有上述两种情况。其生产主要是7大行业,即纺织、化工、矿冶、机器、电器、交通用具等。

  为了加强对后方各省工业合作运动的指导,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将后方各省划分为西北区、川康区、滇黔区、湘桂区等7个区。湖南属湘桂区,区办事处设桂林市。在湖南下设了祁阳、溆浦、邵阳、衡阳、芷江等事务处和武冈、新化、会同等指导站,以推进湖南的“工合”运动。为了搞好“工合运动”,湖南各级政府予以大力协助,动员老百姓参加合作社。至1940年,在“工合”组织和省政府的提倡下,各县小工业组织成立合作社,长沙有23社,邵阳32社,祁阳23社,武冈21社,衡阳4社,郴县4社,会同3社,常德2社,晃县、麻阳、江华、澧县、常宁、益阳、桂阳各1社,全省共计118社。政府给合作社贷款,举办技术培训,成立供销业务代营处。如邵阳战时的工合组织较大,有织袜、土法染袜、手工织布等行业。其中尤以1938年12月组建的精棉生产合作社更具特色。该社生产的药棉、消毒纱布、绷带、救急包、医疗救护品对抗战贡献相当大。同时,邵阳还是战时花、纱、布、袜、毛巾的产供销大协作中心。当1944年湖南“工合”主要据点祁阳、邵阳、衡阳三地沦陷后,“工合”组织的职员又率领大部分社员随带机具迁至芷江、安江、晃县、洪江、泸溪一带,重建据点,恢复生产。

  战前,湖南的近代工业欠发达,但手工业生产方式普遍存在,且生产工艺和技术尚在缓慢提高。湖南传统的手工行业很多,主要有造纸、采矿、陶瓷、编炮、纺织、卷烟、印染、缝纫、制伞、竹器、木器、铁器、铜器、锡器、首饰、履革业、铸锅、印刷、发电等行业。战时后方大量需要这些手工业产品,湖南省政府大力提倡。如1941年,省主席薛岳就令桃源、浏阳、安化、衡山、东安、桂东6县设立手工业造纸厂。1942年4月1日,湖南省颁布了《提倡战地小工业暂行办法》,鼓励和扶植战区家庭工业、小型工厂或工业合作社的发展,并可以申请小额贷款。战时湖南手工业发展的重点为造纸、采矿、纺织、印染、缝纫、印刷、发电等行业。在政府的支持下,战时湖南手工业迅速发展。如长沙手工业在几经战火摧残后,到1944年沦陷前,市区有手工织布(染坊)160多家,共有织布机3000多架,以织造花色布为主,日产各种花色土布最高可达1000匹;有白布织布厂30余家,日产土布300余匹;有织染作坊176家,木织机4000架,铁织机100架,日产布45,000码;针织厂74家,各种织机3700台,雇工人员5000人。可见,各种手工业的迅速发展,成为推动战时湖南经济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之,战时湖南省政府为了巩固抗战的前沿阵地,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去发展经济,使得国营事业、民营工业、工业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共同发展。

  (二)工矿业发展概况

  这里所叙述的战时湖南的工矿业,包括经济部尤其是资源委员会在湘所举办的工业及中央各部与省政府合办的事业,也包括省营工矿事业,同时还包括民营工矿业。前两项可称为国营事业或官营事业。战时湖南官营企业为65家,资本占大后方总额的2.3%,工人占2.55%。

  1.矿业

  矿业是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基础。战时湖南的矿业较战前得到迅速的发展。这可以从当时湖南省所设金属与非金属矿的矿业权数反映出来。

  从表4—11来看,至1940年8月,湖南共设立矿业权数684家,比1936年底的504家多出了180家,矿区面积也较以前增加,其中民营矿业权的数量和矿区面积远远大于省营矿业。下面将战时湖南矿业的情况概述如下:

  煤矿业。在后方各省,湖南煤的储藏量和产量仅次于四川,居第2位。煤是战时后方各省交通及重工业的主要燃料,国民政府和湖南省政府都注重开发,采取了加强对煤炭的管制,实行限价、增加生产、改善运输等措施,发展煤矿业。至1940年8月,湖南煤矿的矿业权数为260家,矿区面积1,282,913.73公亩。无论是矿业权数,还是矿区面积都占湖南各种矿的第一位。从抗战开始到1941年上半年,湖南官营和商营较重要的煤矿有:宜章杨梅山煤矿,月产煤约8000余吨;资兴唐洞煤矿,月产量约3000吨。这两个煤矿供应粤汉、湘桂、黔桂铁路用煤。资兴湘盛煤矿,月产量1000吨;资兴湘惠煤矿,月产量3000吨;永兴湘永煤矿,月产量约4000吨;永兴裕湘煤矿,月产量4500~6000吨左右;醴陵石门口煤矿,月产量6000~15,000吨;湘潭谭家山煤矿,月产量约11,000吨;湘潭中湘煤矿,月产量约6000余吨;祁阳观音滩煤矿,月产煤约3600吨;零陵祁零煤矿,月产煤6000吨;辰溪煤矿,月产量不足3000吨。

  铁矿业。湖南铁的储藏量不多,且多为小型矿,多在湘东的茶陵、攸县和湘西南的邵阳、新化等地。因此湖南的铁矿业均为民间土法开采和土法冶炼,产量不高,质量也不大好。湖南省“过去产量每年亦仅数百吨,只及新式化铁炉数日之产量物,其量实属甚微”。战时由于停止从国外进口铁,加上国内大中型钢铁厂都遭受损失,铁供不应求,湖南的冶铁业又得以发展。以攸县为例,从清末到抗战前,国内市场受从日本大量进口的剪口铁的影响,攸县土铁滞销,冶铁业一蹶不振。抗战爆发后,冶铁业迅速发展起来,至1941年,经国民政府经济部核准的攸县铁厂有合泰昌、恒泰昌、湘裕源等25家。到抗战胜利前后,湖南省也设立了2区国营矿权,占地7760公亩;同时设定的民营小矿权的铁矿区为32区,占地10,698公亩。湖南铁矿产量以1936年与1946年比较,分别为15,800吨和19,000吨。

  特种矿业——钨锑锡汞业。这些矿产因是军事工业的重要原料,不仅本国大量需要,而且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西方各国都大量需要进口,是中国实行易货贸易的主要产品,被国民政府列为甲种矿产品。

  钨是制造上等钢的必要原料,国内外需求量大。我国的钨产量,约占当时世界总产量的70%以上,以江西储量和产量最大,湖南、广东两省次之。湖南的临武、资兴、茶陵、宜章、汝城、桂东等12县产钨。国民政府为统制钨业,于1936年春在南昌设立钨业管理处,同时在长沙设立湖南分理处,使钨矿业不再受商人操纵。战时湖南钨商依法设立矿业权的、且组织公司名义的有80家,但规模都不大。战前湘钨的最高年产量为1935年的2732.7吨。但抗战中,因战事影响,钨产量呈下降趋势。1937年为2102吨,1938年为1734吨,1939年为1461吨。到1942年之后只有几百吨,如1942年为888吨,1943年为564吨。

  战前,我国的锑产量约占世界的80%左右。湖南的锑居全国产量的第一位,占90%以上。湖南的锑矿主要分布于资水流域,以新化县最多,次为益阳、安化、邵阳、新宁、东安、沅陵、宜章等地。湖南开采锑的历史可追溯至光绪末年,民国时期进一步发展。1936年1月1日,国民政府为统制锑业,在长沙设立了锑业管理处。截至1940年8月,湖南省已设立的锑业矿业权数188家,矿区面积为305,033.37公亩。战时主要的锑矿有新化锡矿山、益阳的板溪、邵阳的龙山、安化的廖家坪、东安的牛头寨等处。1937年至1940年的历年产量分别为13,225吨,8832吨,12,488吨。其中新化锡矿山的产量占3/4。

  湖南是我国重要的锡矿产地。截至1940年8月,湖南共设立锡矿权数11家,矿区总面积为86,142.06公亩。战时湖南重要的锡矿主要有2家,即省营的湖南临武香花岭锡矿局和湖南省江华锡矿局,矿区面积分别为12,501公亩和46,787公亩。战时湖南的锡矿产量较战前少,如江华矿务局在1939年度的纯锡产量仅为98,862.13斤。

  湖南的汞业主要有湘西晃县酒店塘汞矿局和凤凰县的猴子坪厂两处。其中晃县酒店塘汞矿局的矿区面积为9000公亩,湖南省于晃县酒店塘设汞业管理处。但这两个厂矿或受匪患影响,或与地方发生纠纷,产量受到影响。截至1940年8月,两矿产汞共5277.45公斤。

  金矿业。战时国民政府实行黄金管制政策,1939年经济部设立采金局,对各地金矿实行监督,并扶植民间采金。湖南省政府颁布了“非常时期采金暂行办法”,鼓励商人投资采金。到1940年8月,湖南省共设立金矿矿权数20家,面积为149,487.78公亩。其中较大的金矿有桃源冷家溪金矿局、平江黄金洞矿工程处、靖县太平庵金矿工程处、湖南省益(阳)汉(寿)金矿工程处、湖南省茶攸衡潭金矿工程处等。这些矿以桃源冷溪金矿产量最大,1939年该矿的纯金产量为9602.669两。

  铅锌矿。铅锌两种矿产,用途相当广泛。截至1940年8月,湖南设有铅矿权数6处,面积23,205.66公亩;铅锌矿权数4处,面积8969.20公亩。其产量最大的当属兴办于清末的湖南水口山铅锌矿。该矿在1937年和1941年所产的铅砂、锌砂和磺砂产量分别为4829公吨、8564.公吨、4422公吨和1271公吨、2694公吨、1710公吨。1944年,日军发动“一号作战”后,该厂被迫停工。

  此外,湖南还有一批除煤矿以外的非金属矿。如膏盐矿,主要分布于浏阳、湘潭、攸县、湘乡;笔铅矿,主要分布于安仁、郴县、桂阳;火黏土矿主要分布于湘阴、攸县、零陵;瓷土矿主要分布于醴陵、衡阳;砒矿主要分布于浏阳、攸县、常宁、桂阳,如此等等。这些矿大多是民营矿业。

  随着采矿业的发展,炼厂也设立了许多。截至1940年8月,商营矿产炼厂达97个,分布在全省20个县,资本总额为812,240元。省营的主要炼厂有湖南炼铅厂和湖南炼锌厂。

  2.工业

  战前,资源委员会将主办的重工业有意识地放在西南地区,其中湖南亦有几家。如中央电工器材厂,该厂于1936年7月开始筹备,厂址设湘潭,下设4个分厂,1938年分别迁往昆明、桂林等地。1937年4月,中央无线电机制造厂在长沙设立,1938年10月迁往桂林。1938年春,中央电瓷制造厂在长沙开始生产,武汉沦陷后,该厂迁湖南沅陵。随后又在四川宜宾设立总厂。此后随着湖南成为抗战的前沿阵地,原设湘潭、长沙等处的工厂大多迁到后方各省。战时湖南的工业主要以省营和民营工业为主体。现将主要行业简介如下:

  电气事业。战时湖南省营的电厂主要有2家,即湘西电厂和衡阳电厂。湘西电厂是由资源委员会筹办,包括沅陵、辰溪两个分厂,1939年1月正式发电。该厂投资总额达414,011.76元,供电在17小时以上,供应城区工厂、学校、机关等单位的用电。1939年的发电量为1,024,104度。基本上能满足两地的企事业单位用电。

  衡阳电厂创立于1914年,最初由商人经办,1936年夏收归省办。但由于设备落后,发电量不能满足衡阳工业的需要。省建设厅租用了长沙国货陈列馆110千瓦煤气发电机组一套。1943年该厂再度扩建,并将长沙疏散至冷水滩1000千瓦汽轮机运回衡阳电厂,安装发电。不久,衡阳沦陷,电厂遭到破坏。此外,湖南还有近20家民营电气事业。除少数规模较大外,其余均为规模小的企业。

  酒精及植物油制炼工业。战时由于石油严重短缺,酒精和一些植物油大多成了汽油的代用品,因此这是战时一个重要的产业。战时湖南的酒精工业主要是设于沅江的湖南酒精厂,该厂于1937年6月投产,该年的产量为15,085加仑,1938年的产量是84,724加仑,1939年上半年的产量为18,780加仑。该厂生产的酒精销路好,几乎无库存。

  战时植物油制炼工业,主要是用于国防需要,它是指从菜油、茶油、桐油等植物油中提炼汽油、煤油、柴油及润滑油等,以供应军事和工业用油。1942年2月,湖南省建设厅发起成立了湖南炼油厂,厂址设耒阳。该厂资本总额为450万元,以桐油炼制汽油、柴油、火油为主要业务。自成立之时至1943年3月底,共售出汽油21,350加仑、柴油320公吨、火油4800加仑、纳弗沙油2750加仑。另外较大的厂子还有设于衡阳的衡山实业公司油料厂,主要产品为汽油、机油两种。

  钢铁、机器工业。战前,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拟在湖南湘潭设立中央钢铁厂,但因战事爆发,该计划没有实施。战时湖南没有大中型钢铁企业,只有炼铁厂。据1941年统计,后方各省共有炼铁厂114家,湖南占39家。数量虽不少,但规模都不大。

  机器工业是战时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业,它制约着后方其他各业的发展。抗战爆发后,内迁的机器工业颇多,主要分布于川、湘、桂等省,由此带动了后方各地工业的兴起和发展。战时后方各省共建有机器工厂903家,以四川省最多,次为湖南,共有236家。它包括机器制造厂、机器修理厂和翻砂厂等。湖南的机器工业主要集中在衡阳、祁阳,次为沅陵和辰溪等地。省营的仅湖南机器厂一家,其余均为民营。至1943年,湖南机器工业主要有衡阳的湘衡机厂、民生机器厂、生建机器厂、立达机器厂、云章机器厂、新生机器厂衡阳分厂、现代机厂、湘一机器铁工厂、求实公司机厂、北新工厂、福新机器厂、华成电器厂等;祁阳的新中工程公司、新民机器厂、湖南机器厂等。资本最少的为120,000元,最多的为1,400,000元。生产的主要产品为纺纱机、织布机、工作机(含车床、刨床、钻床等)、造纸机、汽车活塞、车床、发电机、印刷机、农业机器、蒸汽机、煤气炉、汽车零件、鼓风机等。如爱国的民族资本家支秉渊的新中工程公司,先从上海迁至武汉,随后又于1938年从武汉经长沙再迁至祁阳。经过几年的艰苦经营,发展成为一个采煤、炼钢、发电到制造机床、蒸汽机、发电机、轧钢机及至炭精工夹具的联合性企业,工人由200多人,增加到2000多人。战时湖南机器工业之盛,写下了近代湖南工业发展史上值得骄傲的一页。

  化学与水泥工业。化学工业中基本的化工产品是酸和碱,湖南几乎没有。湖南的化学工业主要是玻璃、肥皂、搪瓷业等。这些行业也以民营为主,省营的仅为由原商办的宝华玻璃厂于1942年2月组建的湖南第一玻璃厂,资本额为28万元。1943年1月,省第一、二玻璃厂合并组成湖南省玻璃厂,专门生产平板玻璃。玻璃业主要集中于衡阳,有资湘玻璃厂、美华玻璃厂、三友玻璃厂、建中玻璃厂和金钱热水瓶厂等。主要生产普通玻璃器、理化仪器、平片玻璃和热水瓶等,资本额在70,000元至600,000元之间。肥皂多为小规模的工厂,与家庭手工业差不多,只有衡阳五岳皂厂规模稍大,资本有80万元,每日可以生产100箱左右(1箱为100块)。搪瓷业也只有衡阳新华搪瓷厂1家规模稍大,资本为20万元,生产口杯、汽车牌照、卫生用具、广告牌等,每年产值约100万元。

  水泥是国防和建筑最基本的材料,用途很广。战前湖南的水泥业是空白,抗战开始后,从武汉迁到辰溪的华中水泥厂,成为后方各省生产规模最大的水泥厂,年产3,000吨。但华中水泥厂屡遭日军轰炸,被迫于1942年迁到昆明,与昆明水泥厂合并组成华新水泥公司,成为后方最大的水泥厂。此外,湖南还有设在零陵的湖南水泥公司,但年产量只有几百吨。

  纺织工业。在轻工业中,纺织工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战前,湖南的纺织业除湖南第一纺织厂外,再无较大的机器纺织业,绝大多数为手工纺织行业。战时,在湖南各地设立的难民工厂、民生工厂、“工合”组织中,纺织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1938年秋,省建设厅将湖南第一纺织厂纱锭1万枚、布机248台迁至黔阳安江复工生产。1944年春,省政府多方筹资于衡阳创办湖南省第三纺织厂,资本总额为7500万元,有纱锭5000枚。但不久衡阳沦陷,该厂受到很大损失。截至1945年1月,后方各省共有规模较大的纱厂55家、纱锭31万枚、布机2800台,湖南省占有5家、纱锭2万多枚、布机248台。

  火柴工业。湖南火柴业兴起于清光绪末年商办的和丰火柴公司,后因长沙大火而被迫停办。1942年省政府设立湖南火柴厂,资本150万元,是后方火柴业的佼佼者。每月可生产火柴6大箱,但由于原料供应困难,生产受到影响。

  造纸业。湖南的造纸业多为手工业造纸。如前所述,省建设厅除在永顺等地设立示范厂外,还在会同、绥宁、黔阳、茶陵、安仁、郴县、衡山、新化、资兴等县设厂,专造书报、公文、包装用纸,质量较好。中国历史第湖南的机械造纸仅湖南造纸厂1家,截至1942年,其资本额为300,000元,生产印刷纸,月产15吨。

  面粉工业。战时湖南的面粉工业主要有3家,即振兴厂、精华厂和新华厂。前两家设立于安化,后一家设于零陵,都是在1940—1943年间成立的,总资本额为900元,每日产面粉550袋。

  制革业。湖南制造皮革的原料丰富,1942年初,省建设厅筹资2000万元,于次年3月在衡阳筹设湖南制革厂,同年9月1日开工。主要生产军用皮革,有军用皮带、枪带、马鞍、军用皮包、提包、公文包、鞋底鞋面等。至于产量多少,目前无参考资料。

  卷烟业。抗战爆发后,洋烟进口受阻,湖南又盛产烟叶,为发展卷烟业创造了条件。截至1943年底,仅长沙市一地就有卷烟厂56家。但绝大多数属于手工生产,仅有华昌烟草公司采用机器卷烟。各厂月产卷烟1200箱,从业人数达4000人。

  猪鬃业。猪鬃是战时重要的出口物资。战时湖南的猪鬃业在大后方仅次于四川,产地主要集中于湘潭。1941年湘潭共有猪鬃厂50家,每年产量约4000担左右。

  综上所述,战时湖南工矿业行业众多,发展水平较战前有较大提高。尽管战时有些工矿业的产量较战前下降,但这是由于战争造成的。

  (三)抗战时期湖南工矿业发展的特点

  1.在经营上,湖南出现了一批由省政府经营的或官商联合经营的企业公司

  公司是一种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近代中国第一部公司法是晚清政府商部于1904年颁布的《公司律》,接着北洋政府于1914年颁布了《公司法》。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于1929年12月颁布了《公司法》,并于1931年7月实施。该法规突出了公司的营利性质,对各类公司如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方面的具体条款加以增订。公司制企业在清末就出现了,抗战前十年大量增加,但主要集中于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战前,湖南工业经济欠发达,公司制企业很少。抗战开始后,为了吸收资产,发展工矿业和商业,有不少企业采用了公司制。我们以1939年湖南省电气事业情况为例加以分析。

  从表4—12来看,绝大多数是采用公司制,其中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居多,共有14家,占整个电器业的64%。截至1941年10月底,湖南注册的公司总数为285家,其中农业3家、矿业22家、工业117家、,商业52家、交通运输业91家。

  采用公司制,可以吸纳资金促进企业发展,跳出单一生产或单一经营的局限性,使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得到合理的使用,有利于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当然,尽管战时湖南不少工矿企业实行了公司制,但旧式企业的成分仍为数不少。

  2.在管理上,企业中工程师制渐渐取代了封建的工头制

  工头制是指企业主通过工头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来的一种生产劳动管理制度。它是生产技术的落后性和组织上的宗法封建性在企业中的反映,它导致生产管理混乱、质量差。战前,湖南工矿企业中,工头制较普遍存在,尤其以民营工矿业突出。抗战开始后,在内迁到湘的企业和资源委员会所属企业的示范作用下,各种较大的工矿业基本上都采用了工程师制这种现代企业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生产的技术指导,对企业实行了较为科学的、严格的管理。同时各工厂还大力提高管理层的文化程度,如衡阳电厂机关管理人员为14人,其中国内外大学毕业的3人,专科毕业的3人,中学毕业的6人。再如祁阳观音滩煤矿工程处,机关人员为24人,其中国内大学毕业的4人,专科毕业和中学毕业的各6人。又如1941年,湖南第一纺织厂共有职员159人,其中有留学生2人,大学生9人,专科生8人,职业学校毕业生40人,受过中学、师范及军警学校教育的65人,以上合计124人,占总数的78%。由于工程师制度的确立,各工矿企业都重视人才在企业中的作用,也带动了政府和企业对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通过高等院校培养高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如除湖南大学外,湖南省政府于1941年在南岳设立了农、工、商三个专科学校,培养农工商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加强对普通技工的培养,开办了农、工、商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1941—1943年,湖南省政府又利用设在湘潭的中央电工器材厂的厂房,共开办了9期艺徒训练班,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工人。但是,在湖南的一些民营矿业中,工头制仍然存在。

  3.注重科技进步,实现了科研与生产的初步结合

  抗战时期,国营工矿业和民营工矿业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企业生产中的科技水平。资源委员会及后方各省与后方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开发新产品,改进技术,并及时应用于生产,其重点放在工业、矿业和电力等方面的技术改进及代用品的试制上。如1934年,资源委员会、湖南省政府与湖南大学合作,由湖南大学承担“汞矿选洗研究”,“用浮选法处理水口山锌碎砂乙矿砂研究”,“利用湘产笔铅制造电极之试验”,“用金图法检查土制渗碳钢之优劣及其改良研究”等项目。这样使生产与科技实现了初步结合。湖南战时有不少特矿产品,为了加强矿业勘探和矿业生产,湖南省政府设立了省地质调查所和省矿产化验所。在矿业生产方面,湖南的煤、钨、锑、锡、汞等开采方法大多是土法开采,只有部分采用机器开采。但在特矿产品冶炼水平上有较大提高,如湘钨约有80%的产品中因含锡砒过多,质量不高,在国际上的价格受到影响。为此资源委员会从德国购买了旋转式电磁选矿机1座,1937年安装于长沙,次年1月投产,每小时选矿1吨。经过提炼,钨砂的锡含量由原来的9.85%下降到0.63%。又如锑,按国际标准,特等锑含量要在99.5以上,砒含量应在0.3以下,合格锑的含量应在99.0以上,砒含量应在0.3以下,湘锑在1937年的锑含量为98.56,砒含量为0.435,1938年锑含量达到99.09,砒含量为0.414;1939年锑含量为99.23,砒含量为0.315,基本上接近国际标准。

  同时湖南省政府还大力改进手工业技术。以纺织业为例,省建设厅于1940年设立手工纺纱实验工场,购买多种手纺机,考察其优劣,创制了4种新的手纱机,即摩擦轮式,往复牵绳式,平行绳式,改良三一式。改良后的这些手纱机出纱均匀,运转灵活。因此不但行销本省,而且销至贵州、广东两省。

  4.形成了两大工业区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为了筹划战时工业,于1938年初制定了《西南西北工业建设计划》,建设包括以“湖南沅陵、辰溪为中心的电力、兵工、电器、水泥、纺织为主的工业区”、以“湖南衡阳为中心的轻工业区”。由于湖南处于大后方,战略位置相当重要,大批企业都迁到了衡阳和湘西,加上政府的扶植,这两个地方的工业迅速地发展起来。形成了以衡阳和祁阳为中心的工业区,该区除了轻工业、商业发达外,机械制造业在大后方占有重要的地位。湘西工业区以沅陵、辰溪为中心,包括洪江、芷江、安江等地,该区的军工、机械、化工、电力、矿业等较为发达,轻工业的发展也相当迅速。这两大工业区的形成,为湖南工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带动了湖南其他地区工业的发展,加快了湖南社会的转型。

责任编辑:周愉景 最后更新:2014-03-25 1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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