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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江纱厂搬迁复工前后
2014-05-30 15:58:12  来源:《抗日圣地重千秋——抗日时期的怀化综述》  点击:  复制链接

  罗学宪  罗玉成(回忆)

  文/马盛乾(整理)

  原湖南第一纱厂(安江纺织印染厂),建国前为湖南最大的机器纺织企业,系同盟会会员吴作霖于1912年创建,厂址在长沙市河西银盆岭(今长沙纺织厂厂址)。1930年,经扩建,具有50000纱锭,248台布机,2200千瓦发电设备,共3000余工人。后因抗日战争爆发,厂址于1938年冬开始搬迁湘西,先迁沅陵柳林汊,后再迁黔阳安江。前前后后走过了极其艰苦的道路。

  一、迁建柳林汊

  1938年6月,日军逼近武汉,长沙屡遭日本飞机的轰炸,人心惶惶。厂长唐伯球(桃源人)向省建设厅提出了搬迁纱厂的请求。当时营业发达,每日可盈利万余元,因此省政府不同意。但形势日趋紧张,厂方又以确保部队军用布为由,提出先迁10000纱锭,248台布机,保证不影响收人,这样才得准许。同年9月,成立了搬迁筹备委员会,计划到湘西建厂。随即派罗玉成、冯士修等驰赴沅陵、桃源、辰溪一带勘察厂址。沅陵柳林汊,一面临水,群山环抱,处境幽深,能停泊较大的船只,且地势较高,起伏不大,适宜于做厂址。加之此处临近常德、桃源,原棉可以就近取用。为此,经呈报批准,决定在此建立分厂。遂将10000纱锭,248台布机及电机锅炉各一部,共1790余吨,装箱起运。其余40000纱锭,仍留长沙。工人在警报声中坚持生产。

  1938年10月,武汉沦陷,日军逼近岳阳,人心更加浮动。同年11月1日,厂方奉令停工遣散。当时航运紧张,物资无法运出,厂方就以棉纱每坨作价8元,发给工人作遣散费。那时,工人急于逃难,行李尚且无法带走因此,发给的棉纱,只好以一、二元一坨的低价出售,卖不脱的就丢弃。3000员工自此流离失所,过着流亡生活。

  不久,岳阳失守,国民党湖南省政府惊慌失措,竟执行蒋介石的密令,实行“焦土”政策,于11月12日凌晨1时,命令军警焚烧长沙,这便是历史上惨痛的“文夕大火”。

  国民党要放火烧城的消息,我们厂长也晓得了。大火前夕,厂长唐伯球命令留厂员工拚命抢运五金材料、棉花等,至晚上12时才离开纱厂。厂方在接到省政府的放火指令后,立即派厂警放火烧厂。是时,火光冲天,劳动人民经10几年辛勤劳动建立起来的纱厂,就此付之一炬。员工们看到这种情景,无不伤心落泪。大火之后,厂方曾派人到现场清理。将残留下来的设备,共3310吨,于1939年4月运到了沅陵柳林汊。

  二、再迁安江

  1938年4月,我们迁建委员会奉建设厅命令改组,以厂长、会计主任为当然委员,由建设厅、财政厅、会计处各派委员一人,并由建设厅选派当地士绅一人为委员;后因支用经费甚巨,另由审计处派稽查一人驻厂,并再加派副厂长和建筑工程师为委员。

  沅陵柳林汊,因无公路,交通不便,加之又遭到日本飞机的轰炸,所以省建设厅认为这里也不够理想。于是又要我们赴洪江、安江两处勘测厂址。经过详细察看,最后认为安江水陆两便,又有雪峰山天然屏障,较为安全。于是便选下安江镇东岸滩地。此处地面高于历年最高水位1米以上,临近沅水,起卸物料及供水均称便利,而且地势平坦,柑桔成片,四时青翠,可资隐蔽。经厂长唐伯球与安江镇镇长磋商,购地200余亩为厂址。

  厂址确定后,随着就将10000纱锭、248台布机、电机设备及材料、原棉等共2899吨,分20批由柳林汊运到安江。其间相距300余里水路,又是逆水而上,河道险峻,共有险滩70余处。运输中,计失事者60余艘,打捞了20余艘。整个安江纺织厂厂房迁运过程中船只缺少,设备笨重,又无现代化起重设备,全靠人工起运,其困难真是一言难尽。

  迁建期间,纱厂专门成立了工程处,聘请余伯杰担任工程师。厂房分为纺纱、织布、动力、仓库、宿舍五类。布局上,根据战时需要,为预防敌机空袭,则尽量分散。制纱分为清花、梳并、粗纱、细纱、成包五部;织布分为准备、织布二部。依厂址地形,各部房屋相互间的距隔均保持100米左右。厂房建筑材料结构,除电机厂用钢筋水泥外,其余均为砖木结构。由于建筑技术原始和工人缺乏,加上材料困难,工程进度相当缓慢。

  当时,柳林汊仍存有4000纱锭的设备。没有运抵安江,1939年9月23日遭到日机轰炸,损失钢丝锡林20余个,天轴20余根,由于棚子漏雨,保管不善,机器多遭锈蚀。整理后,仅拼凑起20000锭架,很多五金配件需从港沪进口。而搬运到安江的机械,因经长时间的辗转搬运及因船只遇险沉没,同样也锈蚀很多,运到厂里后,立即发动机修工人清理擦洗。待厂房建成,就昼夜安装。至1940年10月,装好了7000纱锭,两部发电机。11月25日清晨6时,纺纱部2400枚纱锭正式运转,试纺13支纱,品质优良。这样,使中断两年生产的纱厂,又得以复工,全厂员工无不兴高采烈。

  此后,我们一边生产,一边又继续安装纱锭和布机。1941年5月,100台布机正式投产。年底,第一期安装工程结束,开出纱锭10400枚,布机189台。1942年初,共开出布机240台,全年共生产棉纱7018件,棉布274.4万米。那时,全厂设有原动(修机、电机)、纺纱、织布3个工场,直接管理生产。综计迁厂、建厂,共用去法币100多万,建筑面积,包括厂区和生活区达42422平方米。

  我们在安江建厂,原来也只是权宜之计,打算抗日结束后,仍回长沙。因此,厂房建筑,都是急于求成,期限只定5年。而且厂房分散,从原棉到成品人库,其间运输,往返1000余米,给生产造成了不少的困难。

  安江建厂复工后,很多逃散的员工陆续从四面八方步行到安江,参加生产。

  三、筹建漂染工场

  纱厂复工后,只能生产棉纱和白坯布。当时,市场和军队都需要色布。于是,我们就着手筹建漂染工场。其实筹建漂染工场的设想,在长沙就有了,只是后来因为营业亏损,没有资金筹办。而以后又忙于搬迁,以致筹建未能付诸实现。1941年冬,厂方接到建设厅的指令,我们正式拟订了筹建漂染下场的计划。

  在织布场附近建筑542平方米厂房,向桂林纺织机械厂购来1台刮布机,8台染缸,1台烘布机和9块采石,采用半人工半机械的方式生产。其压光、脱水、烘干等工艺都用人工,每日产量最多200匹,于1943年11月竣工投产,建厂购机费用法币200多万元。

  四、第二纺织厂的建立与合并

  我们厂的复建,原是按30000锭的规模设计的。开后,厂长唐伯球又通知在柳林汊的工人继续清理,将5000好锭,配套运来安江。后呈建设厅,拟将这5000锭运至离本厂4公里的大墦坪,办一分厂,以预防日军空袭,减少“目标”。

  1941年1月,薛岳任湖南省政府主席,雷泽榴任湖南第一纺织厂副厂长。雷是薛的同乡,又是老部下,他有了这个背景,自然不安心副职,与唐产生一些矛盾。这样,雷便积极向省政府提议,要求在安江大墦坪建立第二纺织厂。

  1943年2月,建设厅正式下文,接受了雷的提议,并派唐伯球、丘国维、雷泽榴、聂光培、李敬安为第二厂筹备委员,唐伯球为主任。在“军民之迫切需的理由下,由湖南省政府军需处、交通银行、湖南省银行、东南实业公司等5个单位投资4000万元,正式在大墦坪筹建“湖南第二纺织厂”,计划为2万纱锭的规模。这样一来,雷泽榴便名正言顺地担任了第一纺织厂的厂长,唐伯球则被挤出担任了一个规模较小的第二纺织厂厂长,从而也缓和了唐、雷之间的矛盾。职员工人都知道这个内幕,对雷泽榴的所为感到不满。

  经过两年基建,厂房部分落成,配套的5200纱锭也安装完毕。1944年底,二厂正式投人生产。1945年初,又继续安装400纱锭。到日军侵犯湘西前夕,二厂共有纱锭5600枚,职工300余人。除动力用电依靠一厂供给外,其余一切都是独立经营。管理机构规模与一厂相同,但因经济基础薄弱,工资比一厂低1/3左右。

  在筹建二厂的同时,一厂雷泽榴为扩充力量,也抓紧要工人从火烧锭中清出成套设备5600锭,于1943年投产。这时,一厂有锭1600枚,布机240台,发电设备3套(3200千瓦)和一个完善的修机车间。

  1945年4月,日军进犯到雪峰山,安江纱厂停工,纱厂员工奉令向湘西泸溪、吉首一带疏散。5月,日军败退,人员迅速回厂。此时,厂长雷泽榴因省府主席薛岳去职而去职,唐、雷矛盾已不存在,故将两厂合并,将第二纺织厂改为“大墦坪分场”。机构合并,大量减员,并继续从废旧设备中配成400纱锭投人分场。

  这时,全厂已恢复到22000纱锭的生产规模了。

  五、附设单位

  纱厂复工后,由于安江地处偏僻,燃料、原棉、粮食、日用百货等,供不应求。为此,厂直接或以员工福利委员会名义,设立了几个生产加工部门及供销机构。

  (一)开办黔阳煤矿

  我们的动力一直是自给自足,每日发电需耗煤40吨左右,初期,都靠辰溪供给。那时交通工具缺乏,供应紧张,且成本高,很不经济。

  1942年冬,厂奉令接收黔阳煤矿中方皇榜坡煤矿。矿距厂68公里,原系清朝湘广总督张之洞派黄世崇主持营办,后因煤质不及萍乡而停办。纱厂派杜德皋工程师前往主办。1943年准备工程完成,5口煤井兴工开采。年产煤15000余吨,煤质比辰溪煤稍次而成本较低,能供给纱厂燃煤所需,全矿职员20余人,工人826人。1949年4月,因黔城“三?二五事变”,一度停产,1950年停止开采。

  (二)设立打米厂、针织厂、农场

  安江地区原来没有多少工业,纱厂员工及家属数千余人,粮食供应相当困难,加之织布浆纱需要面粉数量大,当地不能供给,采购也不便利。厂方认为,加工稻麦,不但有利本厂生产生活,而且还可以获利,于是在1941年设打米厂一所,大量采购稻麦进行加工。

  1946年春,私营富湘针织厂因无法经营,将全套设备卖给我们纱厂,改名“针织工厂”,由厂福利委员会管理,生产袜子、毛巾、毛巾毯、平布毯等产品。由于是手工操作,成本较高,但在当时仍可获得利润。

  1944年在厂区附近的木马冲、白虎垴购地办农场,一部分雇人耕种,一部分租给农民播种棉花、稻谷,1947年产棉花613担。

  六、经营销售概况

  纱厂复工后,设备不断扩充,生产日益增加,建国前夕,已具有26400纱锭,248台布机和月产5000匹色布的印染生产能力。月产棉纱最低900件,最高1500件。这种生产水平在现在看来是很低的,但在当时,其生产方式还是很先进的。

  品种,是纯棉棉纱、棉布、色布、漂白布4种。棉纱以10支纱、16支纱为主,商人纷至沓来,供不应求。当时规定,凡需购纱者,先申请登记,分甲、乙、丙三等,经厂方审查同意,方准登记,并根据各地行情议定价格出售。

  产品销售市场,以贵阳为主。1942年厂务报告称:“安江市场狭小,纱布推销当以外埠为大宗,采承销制推销。”不久,省政府令本厂产品实行“配销纱布办法”。由国民党军政部第二被服厂及湖南银行承购,按军六民四原则配销,废除了原承销办法。但这个办法实行后,都不按时缴款提货,造成了纱布堆积,资金周转不灵,不得已向银行透支采购棉花。为此,1945年11月,厂方呈准省建设厅再次改行《纱布推销暂行办法》,以70%作商户承销,30%为军政机关工厂学校社团配销。每次出售纱布,限5日内缴清价款,如不缴清,就停止其承销权一次,没收其保证金1/5。如达3次者,即取消其承销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各配购单位,除工厂配售纱支外,其余军政机关等只能配布,于每月15日以前来厂取承销单,定期缴款提货,否则没收押金,取消其批准的纱布。

  七、工人生活状况

  我厂在安江复工后,厂方为了加强思想统治,避免工潮再起,因而大肆排除所谓“不良分子”。将所有有进步思想的工人全部排斥不用。有的工人听说工厂在安江开工,千里迢迢,甚至沿途行乞来到安江,结果也拒不录取,只得流落异乡。至于要求进厂的新工人,则必须有中级职员一人介绍。因此,有许多工人都是先在职员家中无报酬劳动1至3年,然后,才能介绍人厂。而且进厂时又还要几个保人作“联保”,这样,一方面可以压低女工及新工人的工资,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又便于维持他们的统治。为了强化统治,工人的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也受到很大限制,如《工场管理规则》第六条规定:“工人出场须鱼贯而行,不得拥挤,并服从检査。”《工场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女工除例假及假日之外,如因事必须出厂者,须经主管技士通知管理员发给休假证方得出厂,否则严惩。”厂方对工人管理十分苛刻,轻者打骂罚款,重则开除。据1941年至1946年统计(缺1943年资料)共处罚人22366人次,开除工人1689人。当时每日工作1个半小时,每月仅休息两天,又无安全劳动保护措施,更无空调设备,工人一直处在生产不安全,生活无保障状况。

  (本文作者:罗学宪,在纱厂担任过技士、营业课长、副厂长等职务;罗玉成,系纱厂棉纱工程师。)

责任编辑:赵丁言 最后更新:2014-05-31 15: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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