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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晋绥边区的煤矿业
2017-09-14 08:56:45  来源:晋绥郝文俊红色文化寻访的新浪博客 作者:张晓玲  点击:  复制链接

  摘要:抗战时期晋绥边区政府积极恢复和发展煤矿业。边区政府在煤矿经营方式、资金、保障了军民供给,还提高了工人工资,改善了民生。边区煤矿业的发展,是中共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中的成功实践,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的优点。

  关键词:抗战时期;晋绥;煤矿业

  关于近代山西煤矿业,学界已有较多论述。从已有研究来看,学者较多集中在抗战前这一阶段,而对革命根据地时期煤矿业的发展着墨较少。这一薄弱点有学者曾于2012年指出,并因此就太行、太岳根据地煤矿业的发展做过细致论述。[1]毫无疑问,该文弥补了革命根据地煤矿业研究的缺憾。不过,该研究仅局限于对太行、太岳根据地的研究。这对于反映山西革命根据地煤矿业的总体发展状况显然不太够。此外,从整个革命根据地工业问题的研究现状来看,当前关于根据地工业问题的研究成果较为单一,地域研究呈现不均衡态势。[2]有学者在2002年做关于华北抗日根据地经济史研究的述评时就曾指出:抗日根据地工业方面的研究比较薄弱。[3]晋绥边区作为中共领导的主要革命根据地之一,探讨其煤矿业的发展不仅能够进一步深化近代山西煤矿史的研究,而且能够丰富革命根据地工业问题研究。

一、边区煤矿业的恢复与发展

  抗战前,晋绥边区工业极为落后,基本没有什么现代工业,各地煤矿开采基本使用的是旧式方法。抗战后,原有的旧式煤矿被摧毁而陷于停顿,边区煤业逐渐衰落。1940年晋西事变后,边区煤窑又进一步大幅减少,如临县由30家减至12家,兴县由14家减至12家[4]。该年,晋西北行政公署成立。在中共领导下,新政权为帮助工矿业的恢复和发展,一方面接管旧厂,另方面建立新厂。同时颁布矿厂劳动条例以增加生产,改善工人生活。在新政权的倡导和协助下,边区煤业逐渐恢复。该年秋季后,边区煤矿已逐步恢复到事变前水平。到1940年底,窑数已增至1939年的90%。据不完全统计,1941年窑数为212家,较1940年增加20家,超过事变前水平,为事变前的117%。[5]又据兴县、保德、离石、宁武、静乐、阳曲、交城、清源、太原、文水、偏关等12县调查统计,新政权成立后几年,晋西北煤矿不断发展,开窑数及产量都得以较快增长。1942年边区共有煤窑198座,1943年增至214座,到1944年,煤窑增至333座。以兴县为例,1945年前4个月的产量,比1944年全年产量的一半还多。[6]1944年底,边区煤产量已超过战前水平[7]。1942-1945年兴县等12县煤矿恢复及产量变化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1942-1945年兴县等12县煤矿恢复及产量变化情况

年份

煤窑(座)

年产量(千斤)

年增长率(%)

1942

198

182803

1943

214

253150

38.5

1944

333

487976

92.8

1945

431

849081

74

  资料来源:根据《晋绥六年来工矿建设》,《解放日报》1946年5月3日相关数据计算。

  边区煤业丰富,虽因抗战期间交通不便,销路不畅等因素致使边区煤产量不能大量发展,但因边区政府的积极提倡,煤业保持了逐年发展的势头,并达到战前水平。表2反映了抗战期间晋绥边区各大区煤业发展情况。

  表2 1941-1944年晋绥边区各大区煤矿逐年发展情况

 

1941年

1942年

1943年

1944年

煤窑(座)

年产量(千斤)

煤窑(座)

年产量(千斤)

煤窑(座)

年产量(千斤)

煤窑(座)

年产量(千斤)

直属县

13

28000

13

28000

13

29000

15

39000

二分区

81

71500

81

72500

88

123750

97

126005

三分区

65

39830

68

48880

72

35880

74

55880

六分区

39

45500

39

45500

41

46500

57

56500

八分区

33

10700

33

15700

合计

198

184830

201

194880

247

245830

276

293085

  资料来源: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43页。

二、工人工资情况

  抗战前,煤矿工人与窑主之间的关系是旧式的剥削关系。工人常受压迫,被人称为“炭黑子”。还经常有赚了工资要不回来的现象,如“刮了”(指一筐子煤不够规定数目,就完全不算)、“窑头炭”(工人每天要无代价的给窑头挖些煤)等。[8]新政权建立后,原先旧式的有剥削性质的劳资关系被取消,确立了反对封建剥削、新民主主义社会下的新型劳资关系。这种新的劳资关系鼓励支持取得正常利益的资本家,同时照顾工人生活。在新的劳资关系下,工人可以分取劳动红,某些地区还设置了教育基金、保险金,有了假期,矿主不能无故拖欠工资。[9]这对于推动煤矿业及边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抗战时期边区煤矿业的劳资关系得以改善,工人工资一般都有提高。表3反映了1939-1945年边区各地煤矿工人工资变动情况。

  表3 各地煤矿工人日工资逐年变化表

 

临县

临南

离石

兴县

保德

河曲

静乐

战前

2.2升

3.3升

3升

5毛

12.9斤

1939年

2.5升

1.8升

2升

1元

4.4斤

7.5斤

1.5升

1945年

3.6升

3.3升

3.3升

3.5升

7.5斤

4-8斤

2.5升

  注:计量单位有的用升、有的用斤、有的用省票(阎省票)。升和斤为单位的均以小米计算。

  资料来源:根据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371~372页及《民营工矿工运问题》,《抗战日报》1945年7月29日相关数据整理。

  表3数据表明,抗战时期多数地区煤矿工人的实际工资从总体上看呈上升趋势。1945年的工资水平一般都高于1939年水平,不少地区甚至高于战前水平。不过由于抗战时期物价波动较大,致使一些地区煤矿工人的实际工资增长率慢于名义工资的增长率,个别煤矿还出现实际工资下降的情况。以临县招贤煤矿工人工资为例。详见表4。

  表4 1939-1942年招贤煤矿工人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变动情况

 

1939年

1940年

1941年

1942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日工资(元)

1.8

1

3

1.5

6

4.5

5.1

3.9

折米(升)

1.8

1

1.5

0.7

1.6

1.2

1.7

1.3

时期

1939年上半年-下半年

1939年下半年-1940年上半年

1940年上半年-下半年

1940年下半年-1941年上半年

1941年上半年-下半年

1941年下半年-1942年上半年

1942年上半年-下半年

日工资增长%

-44.4

200

-50

300

-25

13.3

-23.5

折米增长%

-44.4

50

-53.3

128.6

-25

41.7

-23.5

                           

  资料来源:根据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369页数据整理计算。

  如表4所示,1939-1942年煤矿工人工资的变化趋势是,名义工资在曲折波动中逐步上涨,而实际工资则在曲折波动中逐渐下降。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增长率的变动趋势基本吻合,只是变动幅度有别。区别在于:工资上涨时,名义工资上涨得更快,而工资下降时,实际工资下降幅度要么与名义工资下降幅度相同,要么大于名义工资下降幅度。1939年上半年到下半年,工人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都在下降。1939年下半年后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都开始增加,但名义工资增加更快,实际工资增幅缓慢。1940年上半年后二者均又下降,但到1941年上半年二者又开始增加,名义工资增幅较大,而实际工资增幅较小。之后,工人工资又开始下降,在1942年上半年有微小增长后又开始回落。

  综上发现,边区煤矿工人工资整体呈曲折上升趋势,在特定时期个别地区实际工资有小幅波动下降趋势。依据现代经济学的工资理论,影响工资的主要因素有:边际生产力、劳资双方的谈判、效率、企业利润、制度等。在我们考察的这一时期内,晋绥边区正处于战争时期,工人边际生产力很低,效率也较低,企业利润很少,劳资双方的谈判机会也较少。因此,影响晋绥边区煤矿工人工资变动的主要因素是制度。边区政府对煤矿业的扶持政策及对工人的重视是

  工人工资能够曲折上升的根本原因。

三、边区政府对煤矿业的政策

  边区政府对煤矿业的高度重视及正确的工业建设政策,不仅对于改善民生,而且对于煤矿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抗战时期,为加强对敌斗争,供给军民日用品,边区政府提出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方针,并把煤业作为边区发展工业的主要方向之一。边区政府对煤矿业的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1.经营方式

  抗战时期,边区政府鼓励煤矿业发展多种经营方式,不仅积极发展公营工业和生产合作社,还保护私营工业。边区煤矿业经营形式主要有公营、私营、合作社三种。其中,合作社多,私营煤窑较少。煤矿业合作社有私人合作与公私合作两种。公私合作以公私两利为原则,由工人与合作社合资开办,分红比例有的是二(合作社)八(工人),有的是三七,也有的规定在赔本时由合作社给工资以保证工人不吃亏的。[10]对于私人合作社,政府给以积极的帮助和奖励,采取民办公助的方针。如临县招贤有20多座煤窑,只有2座是私营,其余都是工人合伙。大部分是厂方让出窑和工具,工人自己开窑。除照常赚工资外,盈余按股分。还有一种不赚工资,卖下钱伙分。[11]生产合作社是边区煤矿业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而私营煤窑则因资本缺乏处境较为艰难。如1937到1945年,临县东坡私营煤窑由11座减为0座;保德铁匠铺的私营煤窑由6座减为2座。[12]

  2.资金

  边区政府为扶植煤矿业发展,不仅规定了建设费用于推广、奖励、投资,还通过工业贷粮组织资本。1940-1943年,新政权通过贷款扶植工矿业发展,3年共计贷款4000余万元,贷粮1000余石。[13]为解决煤炭运销问题,边区政府投资修通了保德刘家畔至黄河渡口的大车路,大大提高了煤炭出口与产量。[14]1945年,为帮助工矿业发展,边区政府向铁、煤、纸、瓷、硝磺等业发放工矿业贷粮1000太石[15],以解决工矿业生产中的各种困难。

  3.技术

  边区政府重视生产技术、优待技术工人。边区政府曾分别于1941年和1942年颁布关于奖励生产技术的暂行办法和优待专门技术干部的办法[16],以提高边区工业生产技术。例如,招贤煤矿规定凡煤厂看炉的、造模的、捏锅子的、巡窑的,都属于技术工人。技术工人的工资高于普通工人20%以上,但不能超过50%。煤厂不得开除技术工人,技工如有过犯,可请工会批评教育。技术工人的家庭有困难,经生产建设委员会调查属实者给与优待,供给救济。当窑厂不能开工之际或因故停工导致技工失业时,政府工会需给其介绍临时职业以维持生活。技工如教会2个徒弟时,工会需发给奖励并由政府登报表扬,工业建设委员会还需提出20%的基金给与奖励。技工如教会四名学徒以上者,政府给与养老保证,当其60岁以上时供给生活费用。[17]同时,边区政府还奖励各种技术和发明,如边区政府曾对刘全保改良的工具——掏炭锛子进行过奖励。[18]

  此外,为促进边区生产建设,发扬技术,增加产量,边区政府还组织了农业、纺织、工矿三领域的生产展览会。比如,离石招贤矿展出了自炼的焦炭。其产量虽然很少,但已给根据地军火工业以很大的帮助。以前边区不能提炼焦炭的,只是用煤面子烧成,热力很低。[19]焦炭是冶炼业的重要物资。边区焦炭业的发展为战争开展爆炸运动提供了有力保证。生产展览会的开展则有力促进了生产技术的扩展和交流。

  4.运销

  为调剂煤炭供需,便利群众购买,边区贸易机关还在各地建立了许多炭站合作社,以调剂供销,使缺炭地区群众买炭大为便宜。如偏关炭站成立一个月就运出15万斤,为工人增收72万元。[20] 1944年,兴县贸易局、市府与兴市运输队合作设立煤炭运输站。群众把煤驮到运输合作社卖,虽然比市价低10%,但挂炭就交钱,不耽误时间,一天至少能驮两回。群众到合作社买炭,比市价少5%,随时都可以买到。[21]又如临南歧道合作社在边区边缘地点建立炭站,便利沦陷区群众卖炭与本区群众买炭,卖价等于买价,调剂供给与需要,使炭价平稳,便利买卖双方。[22]

  5.税收

  在税收方面,边区政府对煤矿业实施减免政策。规定工业收入按八折计税。[23]修复的旧窑出炭后免征一年营业税。新窑一年内开掘出煤者免征营业税二年。开采期达一年以上免征三年。淡月不停工者,在淡月产煤折半计算收入。[24]抗战时期,煤炭营业税税率在各业中一开始处于较低水平,后有所提高。1940-1943年边区各工商业营业税税率范围为2-20‰,而煤炭业营业税税率1940年仅为2‰,1943年提高至10‰。[25]1944年边区政府规定各种生产合作社免征营业税[26],进一步推动煤矿业发展。

  6.劳资关系

  边区劳资关系一般由工会负责处理。工会处理劳资关系的原则是团结工人,提高产量,争取煤炭自给。煤矿工人工资,除正式工资外,还另有坐底钱、灯油工具钱、烧炭、月假、纪念日假、年假、红利等。[27]在处理劳资关系上,工会高度重视工人,经常指示窑主为工人加工资。如1944年腊月,离石三区工会干部王玉福到刘家山贸易局煤窑,窑上正在出炭。他叫人家把走人绳换上,他要下窑。下去后和工人开了一阵会,又上来叫窑上负责人马上把炭价增加20元,工人工资却增加了21元。厂方说增加炭价后由于工人增资超过所增炭价,实实等于减了一元炭价。[28]工会为工人争取利益,有时会到使窑主无利可图的地步。如离石四区大西局煤窑一天出炭80筐,每筐卖白洋2.5毛,共入洋20元;总支出洋16.4元,除开支外一天净余洋3.6元(放假未算入)。后工人因向厂主要放假费,到区打官司,在群众斗争下,结果胜利。厂主暗地哭过几次。[29]

  7.安全

  为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边区政府规定矿主应保证矿工生命安全。如发生水火及崩毁情形应立即停止工作从速修理。矿工因劳致病时,矿主应补助医药费(每日一斤半小米)。如因工受伤时矿主应负责医治,并照发工资。矿工因工受伤残废不能工作时,矿主应给一月至三月的生活费。死亡时,应负责棺木费,并发一月至三月工资。[30]

  综上可知,由于各级党、政重视,边区政府从经营、资金、税收、运销、技术、工人工资、安全等方面予以扶持,边区煤矿业有了很大发展。这不仅有力保护了工人的利益,使战争时期工人工资及福利都有较高程度的改善,也促进了边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抗战顺利进行起了重要作用。

四、边区煤矿业发展的作用

  晋绥边区煤矿业的恢复与发展,不仅对于恢复边区经济,而且对于支持抗战,保证军民供给起了重要作用。

  首先,促进了边区工业经济发展。抗战期间,农业虽在边区经济结构中占绝对优势,也是保障军民生活和抗战的第一要义。但煤炭亦是军民生活的必需品和日用品。随着边区煤矿业的逐渐恢复和发展,特别是公营、合作社煤矿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边区工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对边区整体经济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有力保证了抗战时期的军民需要。

  其次,保证了抗战时期的军民煤炭供给。煤业是关系军民烧火吃饭的重大问题。农民会因缺煤、煤贵而耽误耕作时间。煤业的发展紧紧联系着军民生活。煤业的发展不仅保证了军民的日常生活,也为战争顺利进行提供了技术保证。

  再次,煤矿业发展为平抑边区物价、稳定金融起到一定作用。抗战时期,边区物价不稳。新政权成立后,为稳定物价,刺激生产,于1940年5月成立西北农民银行,并发行农币。农币在边区运行的过程中,曾于1940年冬、1942年秋、1944年春发生过三次较大的波动。[31]边区公营煤矿经常以较低价格出售煤炭,并鼓励使用农币,部分地起到了平抑物价、稳定金融的作用。如1941年,当私人煤卖二角一筐时,兴县公营煤厂则卖一角五分,前后达2万余筐。私窑拒用农钞,兴县公营煤厂则欢迎农钞。在私窑以物易炭时,公营煤厂按一元出售一大筐,每筐约60余斤。[32]

  第四,为工人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工人素质。煤炭业的发展部分地拯救了失业工人。1941年边区政府收购旧窑后,得到工作的煤业工人有396人。[33] 此外,边区政府还规定,窑主应保证工人每日一小时的学习制度,并供给必要的书籍和文具等。[34]厂矿门口都挂有“识字牌”,帮助工人认字。[35]这些举措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人的文化程度和素质。

  第五,边区煤矿业的发展促进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新政权成立后,边区政府废除了煤矿业中旧的封建剥削的劳资关系,确立了新型的劳资关系,并发展了多种工业经营方式。在新条件下,工人积极改良与研究生产技术,煤矿业培养了大批生产建设的干部和工人。这表明,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工业结构及生产方式有利于发挥多种生产积极性。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在根据地发展壮大的表现。

五、结语

  抗战时期晋绥边区政府对煤矿业采取了扶植和鼓励其恢复和发展的措施。这些措施涉及经营方式、资金、技术、运销、税收、劳资关系、安全等方面。边区政府扶植推广工矿业的政策和中共的正确领导是煤矿业产量得以恢复和发展,以及工人工资上升的决定性原因。无可否认,晋绥边区煤矿业的发展也有失误和教训。比如在劳资关系方面,在处理劳资纠纷时,有时工会偏重工人眼前利益,对煤矿业的整体发展则有所忽视。又如雇工制度,煤窑在雇佣工人时需经过工会开介绍信。这种繁琐的雇工制度,使得不少地方出现煤炭供不应求、工人却失业的不平衡状态。在管理方面,有过工作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如有的工会干部经常随心所欲,不听窑头命令。对于分到的红利,有的工会干部不及时分给工人。在技术方面,有技术交流不畅的现象。有的煤窑,技术人员的本领成为神秘的私有物,不外传。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边区煤矿业的进一步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边区政府在发现这些问题时,总是及时披露并积极纠正,从而促使煤矿业健康发展。这说明边区政府在纷繁复杂情况面前具有果断处理经济发展问题的能力。晋绥边区煤矿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共在根据地实施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成功实践,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的优点。

  Coal industry in Jin-Sui border area in the period of Anti-Japanese war

  ZHANG xiao-ling

  (Economics schoo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Hohhot 010070,China)

  Abstract: Jin-Sui border area government had recovered and developed the coal industry activelyin the period of Anti-Japanese war.The government had taken active measures in business practice, fund,transportation and sale ,tax,industrial relations and safety .This not only ensured the supply of the military and civilian, but also supported the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raised the salaries of workers, improved the livelihood of the people.the development of coal industry was the successful practic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new democratic economic construction ,which embodied the advantages of new democratic economic system.

  Key words:the period of Anti-Japanese war,Jin-Sui border area,coal industry

  作者简介:张晓玲(1984-),女,山西忻州人,内蒙古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

  [1]郝平曾对近代山西煤矿业的研究现状进行过较为详细的梳理,兹不赘述。他同时指出现有近代山西煤矿业研究在革命根据地煤矿业方面存在薄弱。见郝平:《太行、太岳革命根据地煤矿业发展》,《抗日战争研究》2012年第3期。

  [2] 主要研究成果有:梁继宗:《抗日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工业建设》,《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7年第3期;李运元:《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公营工业》,《经济科学》1980年第2期;侯天岚:《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公营工业》,《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2期;杨树祯:《陕甘宁边区发展公营工业经营初探》,《陕西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1期;景占魁:《抗战时期边区民营工业的发展》,《经济问题》1983年第8期;王礼琦:《山东抗日根据地公营工业的改革》,《历史教学》1984年第1期;汪海波:《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国营工业》,《江西社会科学》1985年第6期;张水良:《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公营工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夏阳:《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私营工业》,《甘肃社会科学》1991年第5期;陈群哲:《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公营工业》,《江西社会科学》1994年第7期;赵保佑:《抗日根据地军事工业发展史概述》,《中州学刊》1995年第6期;李金铮:《论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的公营工业》,《中国抗战与民族振兴》,新华出版社,1996年;阎庆山:《论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工业建设》,《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2期;霍新宾:《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工业私营经济实践探析》,《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曹敏华:《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军事工业述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11期;杨洪等:《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公营工业改革探析》,《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王晋林:《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私营工业》,《抗日战争研究》2009年第1期;曹敏华:《论抗日根据地兵器工业的建立与兵工企业之运作》,《抗日战争研究》2009年第1期;徐建国:《沈鸿与陕甘宁边区工业的发展》,《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不难看出,已有成果较多集中在对陕甘宁边区工业的论述上,少数成果对山东、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工业进行了探讨。而关于晋绥边区工业的相关成果则很少见到。

  [3]李金铮:《近20年来华北抗日根据地经济史研究述评》,李金铮:《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经济探微》,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61~572页。

  [4]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3页。

  [5]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93页。

  [6]《边区工矿业概况》,《抗战日报》1945年7月8日。

  [7]《晋绥边区的战斗生产与建设》,《解放日报》1944年12月28日。

  [8] 《民营工矿工运问题》,《抗战日报》1945年7月29日。

  [9] 《民营工矿工运问题》,《抗战日报》1945年7月29日。

  [10]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史料丛书编辑室:《中国供销合作社史料选编》(第二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第561页。

  [11]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73页。

  [12]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63页。

  [13] 《晋绥六年来工矿建设》,《解放日报》1946年5月3日。

  [14] 《边区工矿业概况》,《抗战日报》1945年7月8日。

  [15] 《晋绥解放区行署发放工业贷粮千石,解决工矿业困难扶助工人翻身》,《新华日报》1945年5月26日。

  [16]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341、345页。

  [17]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343~344页。

  [18] 《边区工矿业概况》,《抗战日报》1945年7月8日。

  [19] 黎军:《战斗生产展览会上——生产部分》,《抗战日报》1944年12月22日。

  [20] 《边区工矿业概况》,《抗战日报》1945年7月8日。

  [21] 《兴市设立煤炭运输站》,《抗战日报》1944年9月26日。

  [22]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史料丛书编辑室:《中国供销合作社史料选编》(第二辑),第558页。

  [23] 《边区工矿业概况》,《抗战日报》1945年7月8日。

  [24]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70页。

  [25] 山西省财政厅税务局等:《晋绥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1938.2—1949.12)》,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49、178页。

  [26] 山西省财政厅税务局等:《晋绥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1938.2—1949.12)》,第279页。

  [27]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75页。

  [28]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74页。

  [29]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103页。

  [30]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358页。

  [31]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金融贸易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6~138页。

  [32]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13页。

  [33]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13页。

  [34]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工业编》,第358页。

  [35] 郎觉民:《生产战线上的晋西北工人》,《抗战日报》1943年5月1日。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9-14 08: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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