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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史(1931-1945)》第二章全国性抗战的爆发 第三节
2017-03-22 09:43: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王秀鑫、郭德宏  点击:  复制链接

第二章全国性抗战的爆发

三、国共两党的抗战指导路线和战略方针

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问题解决以后,下一步就是如何抗日的问题了。国共两党代表不同的阶级利益,在怎样抗日的问题上自开始就存在严重的分歧。

(一)国民党的抗战路线和战略方针

九一八事变时,国民党实行对日不抵抗政策。一·二八事变后,改行“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政策。直到华北事变后,国民党的对日方针才逐渐有了转变。

1937年5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拟定了较为具体的对日作战计划,即《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计划按中日战争可能爆发于日苏战争的前后,分为甲乙两案。在甲乙两案的敌情判断中,都正确地指出日本在军备及物质方面占有优势,将采取积极进攻之攻势,而期速战速决,欲在短时期摧毁中国的作战意志。甲案设想日本首先向中国发动进攻,并将以主力先对我国采取攻势,但是将惹起俄日战或美日战,甚至中俄英美联合对日战。日本将以陆空主力应付俄军,海军主力应付英美,对我者只有一部兵力而已。乙案虽然指出日本将以主力对中国采取攻势,但设想中日战争在日俄战争之后爆发,日军必然不能全力对华作战。因此,这一计划忽略了日本大规模全面侵华战争的严重威胁,带有轻敌和速胜的思想。

七七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军事领导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和幕僚,从1937年7月11日直至8月12日,逐日在军政部长何应钦官邸举行汇报会,分析研究日本进攻的形势,商讨确定对付侵略的大政方针。这种商讨会议共开了33次,但对日本的进攻企图仍是若明若暗,对和战仍举措不定,对应采取的战略难以作出决断。

8月7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国防会议。经过深入讨论,确定以“持久消耗战”作为中国抗战的战略方针,即军事上采取持久战略,“以空间换时间”,逐次消耗敌人,以转变敌我优劣形势,争取最后胜利。8月20日,国民政府以大本营的训令颁发的战争指导方案和作战指导计划,也明确提出以“持久战”为作战指导的基本主旨。

但是,这种“持久战”战略、“持久消耗战略”,主要不是通过自己的积极作战,改变敌我力量总的对比,以达到最后战胜敌人的目的,而是拖延时日,以待国际形势的有利变化,依靠国际力量形成对敌优势,最后取得胜利。同时,这种持久战略只分为两个时期,经过第一期抗战后,就是转守为攻、转败为胜的时期,中间缺少一个关键的战略相持阶段。实现持久战略的途径,也主要是靠内线持久的阵地防御战。实际上,这种被动挨打的内线防御战,不能有效地歼灭敌人,很难实现战略持久。

1938年3月,国民党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3月25日,中共中央在致大会的电文中提出八项建议。其中关于战略方针指出,只有持久战,才能制日寇的死命,强调必须继续动员全国武力人力财力为保卫西北,保卫武汉而战。在前线,彻底执行阵地战、运动战、游击战三者适当配合的新战略。在敌人后方,坚决援助与发展广泛的人民自卫战。4月1日,大会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这个纲领吸收中共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的某些精神,对于抗战指导路线和战略方针也较之从前有一定的变化,从单纯强调政府军的正面防御作战转为同时“指导及援助各地武装人民,在各战区司令长官指挥之下,与正式军队配合作战,以充分发挥保卫乡土捍御外侮之效能;并在敌人后方发动普遍的游击战,以破坏及牵制敌人之兵力”。但是,国民党的转变是有限的和不彻底的。由于国民党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既想利用人民抗战,又害怕人民的力量在抗战中壮大起来;既不能不对人民的合理要求作出某些让步,又想坚持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因此,《抗战建国纲领》是一个具有两重性的纲领,它与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有着本质的区别。它的严重缺陷和消极因素在于:抗战纲领未对抗战的最后目的作出规定;虽提出实行总动员,但未对实施办法作出具体规定;在军事纲领中,只提到训练官兵、壮丁、抚慰伤亡官兵等,未规定正确的军事战略,未提出采纳积极的作战方针,反对单纯防御的消极的作战方针,也未提出改善军队和人民之间、军官和士兵之间关系等基本问题。因此,《抗战建国纲领》中体现的抗战指导路线和作战原则,基本上还是由国民党通过政府和军队包办抗战的片面抗战路线。

(二)共产党的抗战路线和战略方针

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即多次发表宣言,主张动员和武装民众,坚决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通过民族革命战争实现民族解放。后来又明确提出抗日战争是持久的,必须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七七事变爆发后,中共中央对全国抗战的战略基本方针以及重大国防问题,进一步提出了具体和细致的方案。7月2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目前形势的指示中提出争取实现全国性抗战、反对妥协的总任务及五项主张。7月23日,毛泽东针对当时国内存在的妥协退让的危险倾向,发表《反对日本进攻的方针、办法和前途》一文。7月底至8月初,在日军占领平津准备发动新的大规模进攻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强调“总的战略方针暂时是攻势防御,应给进攻之敌以歼灭的反攻,决不能是单纯防御”,“正规战与游击战相配合”,“发动人民的武装自卫战”,等等。

中共中央还拟定了《全国抗战之战略计划及作战原则案》,提交8月中旬在南京召开的国民政府军事会议。这个文件深入分析了战争中中日两国国情、优势和劣势以及所处的国际环境,提出了对日战略方针及作战原则,其主要内容是:(1)我之战略方针为持久的防御战,战略上是持久战,但战役战斗上应为速决战;(2)基本作战原则是运动战,即在适当时机,集中优势兵力实行决然突击,避免单纯的阵地消耗战;(3)在必要的战略要点和政治经济中心设立坚强工事,置足够兵力,以钳制敌人;(4)阵地构筑,应狭小其正面,伸长其纵深,守备部队应机动灵活,防止单纯死守;(5)战略上我居于内线作战,但在战役指导上应为外线作战,以求歼敌;(6)在敌之左右前后,开展广泛的游击战,造成主力运动歼敌之有利时机。

8月11日,出席国民政府军事会议的周恩来、朱德等中共代表在会上分别发言,对中共提出的战略方针与作战原则又作了补充说明。周恩来说:“当前战争中,必须培养出可以独立持久的能力。在正面防御上,不可以停顿于一线及数线的阵地,而应当由阵地战转为平原与山地的扩大运动战。另一方面,则要采取游击战。”朱德说:“抗日战争在战略上是持久的防御战,在战术上则应采取攻势。在正面集中兵力太多,必然要受损失,必须到敌人的侧翼活动。敌人作战离不开交通线,我们则应离开交通线,进行运动战,在运动中杀伤敌人。”朱德还说:“在抗战中发动民众甚为重要,在战区应由下而上及由上而下把民众组织起来。游击战是抗战中的重要因素,游击队在敌后积极活动,敌人就不得不派兵守卫其后方,这就牵制了它的大量兵力。”中共中央提出的国防问题意见和战略方针、作战原则,以及中共中央代表在会上的重要发言,对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制定抗日战争指导案,起了积极的作用。

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冯家村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上通过毛泽东起草的《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其要点是:(1)打倒日本帝国主义;(2)全国军事的总动员;(3)全国人民的总动员;(4)改革政治机构;(5)抗日的外交政策;(6)战时的财政经济政策;(7)改良人民生活;(8)抗日的教育政策;(9)肃清汉奸卖国贼亲日派,巩固后方;(10)抗日的民族团结。这十大纲领是中国共产党全面抗战路线的具体体现。会上还通过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决定指出:中国的抗战是一场艰苦的持久战。争取抗战胜利的关键,在使已经发动的抗战发展成为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战。

根据敌强我弱的形势和红军的特点,中共中央在会上确定了红军应执行的战略方针。毛泽东指出红军的基本任务,是坚持独立自主的游击战,并在有利条件下进行运动战,创立敌后抗日根据地,钳制与消灭敌人,配合友军作战,保存与扩大红军。会议确定:红军在敌人后方放手发动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使游击战争担负起配合正面战场、开辟敌后战场、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战略任务。

洛川会议后,中共中央和许多领导人对游击战的战略战术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和发展。9月21日,毛泽东在致彭德怀的电报中指出:“今日红军在决战问题上不起任何决定作用,而有一种自己的拿手好戏,在这种拿手戏中一定能起决定作用,这就是真正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争(不是运动战)。要实行这样的方针,就要战略上有有力部队处于敌之翼侧,就要以创造根据地发动群众为主,就要分散兵力,而不是以集中打仗为主”。后来,中共中央又根据战争形势的发展,将山地游击战发展到平原游击战。1938年4月21日,毛泽东、洛甫、刘少奇在致朱德、彭德怀等电中指出:“根据抗战以来的经验,在目前全国坚持抗战与正在深入的群

众工作两个条件之下,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扩大的发展抗日游击战争是可能的,而且坚持平原地区的游击战争,也是可能的。”“党与八路军部队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应坚决采取尽量广泛发展游击战争的方针,尽量发动最广大的群众走上公开的武装抗日斗争。”

为了总结全国抗战的经验,批驳当时流行的“亡国论”、“速胜论”等各种错误观点,系统地阐明抗日战争的方针和道路,毛泽东于1938年5月发表了《论持久战》的著名讲演。在此之前,他还发表了《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在这两篇著作中,毛泽东着重阐明了三个问题。

第一,深刻地揭示了中国抗日战争必须经过持久抗战取得胜利的客观根据。毛泽东指出:中日战争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帝国主义的日本之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的一个决死的战争”。基于这样的时代条件,构成了战争双方互相矛盾着的四个基本特点:敌强我弱,敌退步我进步,敌小我大,敌寡助我多助。这些特点决定了中日战争的进程和结局。敌强我弱,决定了日本帝国主义能够在中国有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的横行。中国的抗战不可避免地要走一段艰难的路程,抗日战争是持久战,而不是速决战。然而,日本之强又被其小国、退步、寡助等不利因素所减杀;中国之弱又可以得到大国、进步、多助等有利因素的补充。在战争过程中,各种因素必将依其本性而发生变化,这就决定了日本不可能在中国横行到底,最后必然失败。中国不会亡,中国将经过持久抗战,取得最后的胜利。基于这种分析,毛泽东指出抗日持久战将经过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三个发展阶段。通过这三个阶段,在双方力量的对比上,中国必将由劣势到平衡到优势,而日本则必将由优势到平衡到劣势。其中,战略相持阶段的时间将相当长,遇到的困难也将最多,然而它是整个战争转变的枢纽。中国能否胜利,取决于全民族在这个阶段努力的程度。如能坚持抗战,坚持统一战线和坚持持久战,中国将在此阶段中获得转弱为强的力量。

第二,规定了人民战争的抗战路线。毛泽东指出:为了实现“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国”的目的,必须坚持人民战争的抗战路线,动员和依靠群众进行战争。“兵民是胜利之本”,“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全军全民动员起来了,“就造成了陷敌于灭顶之灾的汪洋大海,造成了弥补武器等等缺陷的补救条件,造成了克服一切战争困难的前提”。战争是政治的特殊手段的继续。进行人民战争,必须在全军全民中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毛泽东指出:军队的基础在士兵,要用进步的政治精神贯注于军队之中,要实行官兵一致的原则,以激发官兵最大限度的抗战热忱。军队必须和民众打成一片,因为只有人民的军队,才能无敌于天下。

第三,规定了抗战的作战方针和作战形式,论述了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地位。毛泽东指出,抗日战争必须执行主动地、灵活地、有计划地“防御中的进攻,持久中的速决,内线中的外线”的作战方针。只有执行这种方针,才能积小胜为大胜,改变敌我优劣形势,取得最后胜利。同这种作战方针相适应的作战形式主要是运动战。作战形式将依据敌我双方在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而变化。在战略防御阶段,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和阵地战是辅助的;在战略相持阶段,游击战上升到主要地位,运动战和阵地战是辅助的;在战略反攻阶段,运动战再次上升为主要形式,而辅之以阵地战和游击战。正面战场主要是运动战,敌后战场则主要是游击战。因此,在战争的第一、第二阶段中,八路军和新四军的作战方针是“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毛泽东强调要“把游击战争的问题放在战略的观点上加以考察”,是由于日本侵略者少兵临大国,战线过长,兵力不足,只能占领交通沿线和重要城镇。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军队可以在敌后广大农村,依靠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抗日根据地,开辟广大的敌后解放区战场,有效地打击和消灭敌人。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持久抗战的理论和作战方针、作战方法的论述,不仅指明了坚持持久抗战中国人民必胜的光明前景,而且提出了一整套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在持久抗战中不断削弱敌方优势,壮大人民力量,实现胜利目标的有效方法。正因为如此,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和《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这两篇光辉著作,成为指导全国抗战的军事理论纲领,极大地鼓舞和坚定了全党、全军和广大人民争取抗战胜利的信心和决心。

毛泽东指导中国抗日战争的战略思想和战略方针,使国民党的高级将领也不得不佩服。程思远在回忆录中写道:“毛泽东《论持久战》刚发表,周恩来副主席就把它的基本精神向白崇禧作了介绍。白崇禧深为赞赏,认为这是克敌制胜的最高战略方针。后来白崇禧又把它向蒋介石转达,蒋也十分赞成。在蒋介石的支持下,白崇禧把《论持久战》的精神归纳成两句话:‘积小胜为大胜,以空间换时间’。并取得了周公的同意,由军事委员会通令全国,作为抗日战争中的战略指导思想。”伊斯雷尔·爱泼斯坦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以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依据,详细地制定了怎样对一个起初较强大的侵略者进行持久的人民战争的理论。蒋介石在他早期的抗战演说中借用毛泽东的很多提法。”傅作义将军读了

《论持久战》后,感到抗战中的重大问题,都在这本书中找到了明确的答案,他让军官们阅读并指示在该部军政干部学校研究学习。卫立煌将军在《论持久战》发表后,即让秘书陪他阅读,该书使他对八路军深入敌后进行游击战的意义有所了解,认识到抗战要经过一个很长的相持阶段,这对他的“速胜论”和“唯武器论”观点有所触及。

历史证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武装的代表中国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正确的抗战路线和战略方针,不仅指导了敌后战场的胜利进行,而且对抗日战争的整个进程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3-22 09: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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