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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从狱中脱逃后又捕获枪决的日本战犯(下)
2017-08-23 12:24:29  来源:《上海警苑》  点击:  复制链接

  11时15分,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庭长石美瑜,审判官叶在增、张体坤,检察官王家楣,通译官王仁明,书记官宋定亚等一一到庭。该庭由资深法官石美瑜发话。庭上,首先发问中野久勇的籍贯、年龄、职业等基本情况。然后审判转入正题,问起中野久勇在华期间,特别是在崇明担任特高课课长时所犯的罪行,但是中野久勇的供词很狡猾,把罪行能推则推,能赖则赖,一会儿把其推给其上级日军驻崇明宪兵队队长大庭早志,说是执行长官命令,一会儿把其推给部下,说是他们胡作非为,欺压百姓。但是任凭中野久勇的巧言如簧,颠倒黑白,最终仍逃脱不了中国法庭的严正判决。

  “中日亲善”出胡言

  顽固不化命归天

  1948年4月8日,中野久勇的死期已到。当天上午11时,由上海军事法庭主任检察官王家楣率领通译官、书记官及宪兵独立第九团第二营五连宪兵一班,前往提篮桥监狱提押崇明宪兵队特高课课长中野久勇与他的顶头上司、日军驻崇明宪兵队队长大庭早志。在现上海监狱管理局3号楼和提篮桥监狱十字楼的空地布置了临时法庭。经复审后,在监狱刑场就地枪决。

  提篮桥监狱是抗战胜利以后全国最早审判日本战犯的地方,早在1946年1-9月间,盟军美国军事法庭在此审判过47名日本战犯。1946年4月22日,侵华日军第34军参谋长镝木正隆等5人在狱内的绞刑房被执行绞刑。自1947年开始,由上海军事法庭审判的日本战犯判处死刑的,除了被人称为“常熟之虎”的米村春喜和“江阴之狼”的下田次郎押解到上海宋公园(今闸北公园)执行外,其余都在提篮桥监狱刑场上被中国法警执行枪决。屈指数来,第一个在监狱刑场执行枪决的是1947年8月13日侵华日军第22师参谋部招抚工作班成员黑泽次男,其后还有日本驻溧阳宪兵队军曹富田德、日本宪兵队杭州情报组主任芝原平三郎、上海宪兵队准尉浅野俊勇、上海宪兵队浦东分队特高课准尉久保江保治、军曹野间贞二等6人。1948年4月8日,同时执行两名日本战犯,这在提篮桥监狱还是第一次。

  当大庭早志和中野久勇两人在监房内,突然听到看守通知他们穿好衣服,注意服装整洁,有法警提押。诡计多端的中野久勇看到监楼上比平时多了几个陌生面孔的警察,凭着直觉意识到他们可能死期已到,希望自己能干干净净地进入天堂,所以要求法警让他洗一次澡。在法警的应允下,中野快速地在自来水龙头下冲了冲身体,穿上衣服。大庭早志则强作镇定,默默无语,态度倔强,展目四顾不露声色。片刻间,他们两人都被法警铐上手铐,提押出监房,来到露天的临时法庭。

  大庭早志系日本福冈人,中野久勇是日本岐阜人。时年大庭33岁,中野32岁。尽管大庭早志是中野的顶头上司,但是中野久勇比大庭早志资格老,更阴险凶狠。中野衣着旧黄呢军服,大庭则穿黄斜纹军服(军装上的领章符号均被除去),手上加以镣铐,按照当时的司法程序,犯人被执行死刑时,法官必须到庭,由检察官主持仪式。当检察官王家楣宣读判决书后,宣布当场立即执行死刑。在执行死刑前,检察官还询问两犯有无遗言,让死刑犯作最后的一次陈述。中野久勇称:“我无罪而受罪,希望以我之牺牲,而使中日两国,永臻亲善。”大庭早志则说:“我实在冤枉,希望你们各位法官能再到崇明岛,再去作一次实地调查。”检察官理直气壮地说,我们的军事法庭对你们的审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程序规范。此次判处你们死刑,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你们在中国境内杀人放火罪行累累,你们今天死到临头,还说什么“中日亲善”,真是不知羞耻。现在我最后问你们一句话:你们要不要写遗书?你们如果要留有遗书,马上书写;如果没有遗书,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中野和大庭一看,苗头不对,马上软了下来,说:“报告长官,我们要写遗书,请提供书写工具。”检察官吩咐法警给他们暂除手铐,让他们在临时法庭边上的一张书桌上书写。中野和大庭立即伏案书写遗书,遗书写毕交给法警保管,代为寄送。他们提出还要求抽烟,检察官以“幸福”牌香烟给每人两支。他们经过吞云吐雾以后,法警把中野和大庭反铐,从监狱二大门走出,沿着监狱的围墙,经过上海警察医院(今上海市虹口区卫生综合大楼)来到监狱的刑场(监狱与刑场之间仅一墙之隔,但没有直接的通道)。由于临时法庭距离刑场有大约几百米的路程,日本战犯中野久勇和大庭早志为了壮胆,他们边行走边哼唱日本国歌,但是人还没有走到刑场,大庭早志却已神志昏迷,只好由两名法警左右各一边架着他行走;中野久勇则一如往常,自己行走。他们两人来到刑场的执行区域,当检察官一声令下,宪兵徐希冀、李公浩举起手枪,对准两人的后脑,扣下枪机。只听到“砰、砰、砰”三声枪响,两名日本战犯头颅中枪,均倒地身亡。当时大庭早志一枪毙命,中野久勇两枪毙命。他们两人血如泉涌,尸体面目狰狞可怕。军事法庭的相关人员对着尸体进行拍照,留下存档。事前通知到场的日侨互助会代表,即以白布覆盖两犯尸体,代为收殓。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7-08-23 12: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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