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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不失宽大:中国审判日本战犯的创举
2017-08-24 15:41:50  来源:人民法院报  点击:  复制链接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在押的日本战犯人数达到1109名。与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的政策不同,新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采取了以教育改造为主、惩治为辅的政策。

  对战犯重在思想教育和改造

  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对我国进行了长达14年的侵略战争。在此期间,日本违反国际法和人道,在我国烧杀抢掠,进行细菌战、化学战,制造了南京大屠杀等一系列骇人听闻的战争暴行。对于日本的战争暴行,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都表示强烈愤慨,纷纷要求战后严厉惩治这些战争犯罪。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战败投降。1946年反法西斯盟国依据国际法,开设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5名罪大恶极的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与此同时,遭受日本侵略的中国等国家也分别设立乙级战犯法庭,对5700多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通过审判,惩治了战犯,伸张了正义,受到国际社会的拥护。

  新中国建立后,国民党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已经结束,但被中国解放军俘虏的140名日本战犯尚未进行审判。而且,1950年中国政府又从苏联接收了969名犯有侵华罪行的日本战犯。

  中央政府抽调了一批政治思想过硬的干部到战犯管理所,对在押战犯进行思想教育和改造。在经过了长时间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后,1954年3月,根据中央政府的指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了东北工作团赴抚顺战犯管理所,并从东北工作团中抽调10人组成了太原工作组赴太原战犯管理所,对在押战犯进行罪行调查和审讯,开始了审判前的准备工作。

  宽大处理给了日本战犯新生

  在被押战犯的罪行基本调查完毕后,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国际形势和罪犯的悔改表现,决定对在押战犯予以宽大处理。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述决议和授权,1956年6月9日至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特别军事法庭,先后在太原和沈阳开庭,审判在押的日本战犯。根据中央的宽大政策,普通战犯没有受到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仅对罪行特别严重的4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审判的主要过程有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宣判等。为保证被告人的权利和审判的公正性,法庭为各被告人配备了辩护律师。

  法庭的起诉书控告45名日本战犯在中国犯下了包括策划、推行侵略政策,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进行人体活体试验,屠杀掠夺资财,毁灭城镇,强征慰安妇、强奸妇女,驱逐和平居民等一系列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令人发指的罪行。

  审判是分4个案件进行的。

  第一案为日本陆军军人战争犯罪案,包括铃木启久、藤田茂等8名战犯。该案于1956年6月9日-19日在沈阳北公审,法庭控告他们分别犯有积极执行侵略战争、指挥命令部下残杀、强奸、抓捕、掳劫中国人民和掠夺、强占、焚烧、破坏中国公共财产,施放毒气、制造细菌武器等罪行。

  第二案为日本特务富永顺太郎战争犯罪和间谍罪案。

  第三案为城野宏等8名战争犯罪和反革命案。他们主要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犯有罪行,又在日本投降后参加国民党军队和特务组织,参与中国内战。

  第四案是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名战犯的战争犯罪案。他们都是操纵伪满政权,制定和推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种侵略政策的首要分子,犯有屠杀、逮捕、刑讯、毒害、烧毁房屋、制造“无人区”等各种罪行。

  由于开庭前所有被告人都经过了思想教育,对自己所犯罪行都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在法庭上也都有悔改的表现。“受审战犯捶胸顿足,痛哭流涕,他们对自己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供认不讳,深感死有余辜,没有一个否认侵略罪行,没有一个要求减轻或免除惩处”。经过法庭审理,从6月19日始,特别军事法庭陆续对4个案件作出了宣判。尽管被告人都是罪恶深重,证据确凿,应予严惩,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关于对在押日本战犯宽大处理的精神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法庭对全体45名被告人都给予了宽大处理,没有一人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只判处了年限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从1956年6月至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对罪行较轻及表现较好的战犯分三批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遣返回国。到1956年8月21日最后一批战犯被宣布免予起诉后,新中国的日本战犯审判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由战争罪犯转变为和平卫士

  对于中国政府的宽大处理政策,被告人和千名免予起诉的战犯都感激不尽。被判处20年徒刑的原日本陆军第117师团长铃木启久在侵华战争期间指挥、纵容部下杀人放火,制造了鲁家峪惨案等多起屠杀中国人民的暴行,还在河北长城沿线进行“治安战”,大肆屠杀中国俘虏和平民,制造“无人区”。在其指挥、纵容下,5000多名中国人民惨遭屠杀。但鉴于其已经认错悔罪,法庭只判处他20年有期徒刑。在法庭宣判后他对记者说,这种宽大政策来自于“中国真正的和平政策”,并表示将用余生参加和平运动。另一名中将级战犯、日军第59师团长藤田茂犯下了一系列残暴的战争罪行,在我方耐心教育感化下,他承认了自己所犯的战争暴行,并表示悔罪。鉴于此,法庭从宽判处他18年有期徒刑。对此,他感慨地说:“我在胜利了的中国人民的法庭面前低头认罪。按我的罪行,杀一万个藤田茂也是应该的。凶恶的日本军国主义把我变成了吃人的野兽,使我的前半生犯下了滔天罪行。中国政府教育我认识了真理,给了我新的生命。我在庄严的中国人民的正义法庭上宣誓,坚决把我的余生,贡献给反战和平事业。”藤田茂说到做到。他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1963年被提前释放。回国以后,他积极开展日中友好、反战和平运动,被选为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会长。他多次率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代表团访华,都受到了周恩来总理接见。

  中国政府的战犯处理政策也获得了国内外舆论的高度评价。原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璈发表谈话说,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处理是“严正”的,同时也是“非常宽大的”。他指出,判决虽然是宽大的,但法庭作出这些判决却是“十分郑重的”。它们都经过了缜密的侦查和公开的审讯,不但人证物证俱全,而且被告人都有充分辩护的机会。“这样的审判程序是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法准则的”。梅法官对中国政府的战犯宽大处理表示支持,认为中国和日本是近邻,“为了和平的长远利益,我们应该着重看到未来,而不要只看到过去”。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时候,回顾这段历史,不忘日本军国主义犯下的战争罪行,做到以史为鉴,避免战争悲剧的重演,维护人类的和平与国际社会的繁荣发展。同时,在对日政策上,团结一切勇于反省历史、致力于民族和解的日本民众,共同为中日关系的改善和发展,实现中日世代友好而积极努力。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7-08-24 15: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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