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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之辩②|东京审判否定派的主张为何近期愈发强化?
2017-01-21 16:51:17  来源:澎湃新闻 毛晓  点击:  复制链接

在东京审判的研究史上,1983年在日本东京巢鸭监狱旧址上建造的太阳城召开的讨论会,被公认为是最具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不仅细谷千博、安藤仁介、儿岛襄、家永三郎等已有大名的日本研究者,当时风华正茂未满四十岁的粟屋宪太郎、大沼保昭等未来日本的重要研究者悉数参加了会议。

翻开与会者名单还可以看到,东京审判的荷兰法官伯纳德•维克多•A•勒林(B.V.A.Röling)、引起持久争议的《胜者的正义》的作者理查德·H·麦尼尔(Richaed H.Minear)、英文版庭审记录第一次出版的编辑者约翰·R·普理查德(Pritchard, R. John)等众多东京审判研究的标志性人物也都赫然在列。

甚至在听会的提问者中我们都能发现著有《审判东京审判》的岛田繁太郎的辩护律师泷川政次郎、重光葵的辩护律师乔治·A·弗内斯(George A. Furness)、小矶国昭的辩护律师阿尔弗雷德·W·布鲁克斯(Alfred W. Brooks)等东京审判的亲历者。

对从事东京审判研究的晚生来说,单是这些出席者,这次会议便已成了令人遐想的“传说”。会议的讨论从国际法、历史、探索和平及今天的意义四个方向展开,两天十分紧凑的报告、问答、讨论,大致包括了东京审判法庭争议以来的所有重要问题。但这次会议的影响力主要还不在于讨论或解决了哪些问题,而在于这次会议对推动真正意义上的东京审判研究起到了原动力的作用。

粟屋宪太郎先生说,正是此次讨论会促使了他前往美国等地搜集相关档案,开创了东京审判研究利用原始文献的新阶段。只要对东京审判研究史稍有了解,就会知道粟屋先生当仁不让的说法不是自夸,而是实情的写照。

上海交大东京审判研究中心成立之初,便考虑以1983年会议为榜样,期待能借一次国际讨论会的东风,对中国东京审判研究有一个大的推动。2013年11月12日东京审判宣判65周年之际,东京审判国际学术讨论会举行。在三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发表了三十篇报告,从多角度对东京审判进行了讨论。会议报告的汇编《东京审判再讨论》一书,近日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东京审判再讨论》封面书影

外国研究者的精彩报告对研究的推进是他山之石,而从长久关注东京审判的中国研究者的角度看,中国学者在几乎空白的领域中的探索更令人欣慰。
 

记者: 东京审判在中国受到瞩目仅仅始自近年,而且东京审判在中国的影响主要还是限于公共话语范围,对东京审判的研究还远远落于人后。国外的东京审判的研究是什么情况?

程兆奇(上海交大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 东京审判的研究,在日本几乎是伴随着审判同步开始的。大致来说,因美国占领的新闻管制和日本战败之初左翼力量的强盛,虽然仍出版了高柳贤三《东京审判和国际法》那样的否定著作,但学界尤其是媒体对东京审判的正面评价占据着主流。

随着美军占领的结束和日本的经济起飞,东京审判淡出了媒体的视野。从上世纪50年代起至80年代初约四十种以东京审判和战后审判为题的著述中,除了当事人的著作,如岛田繁太郎的辩护律师泷川政次郎的《审判东京审判》、东条英机的辩护律师清濑一郎的《东京审判秘录》等,有关的论述主要围绕战争责任的争论,如家永三郎的《如何看待东京审判》。日本真正的东京审判研究,如前所述始自1983年国际讨论会之后。近年随着档案查阅的便利(日本国立公文书馆、国会图书馆已公开了主要档案),开始出现建立在大量发掘史料基础之上的成果,和早期主要是观点的交锋已有很大的不同。

和纽伦堡审判被不断提及形成鲜明对照,东京审判自审判结束后在西方世界基本已从公共话语中消失,只有少数学者发表了有限的论著。其中最著名的是1971年出版的麦尼尔的《胜者的正义》。此书撰著的缘起是作者对美国越战政策的强烈批判,但这一左派立场却成了日本右翼的援军,为作者始料未及。

上世纪90年代起特别是近年西方开始有较多研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与日本近年的研究著作多从历史的角度不同,博伊斯特、卡莱尔的《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之再评价》对东京审判管辖权之争等法的问题,尤其是东京审判对以后国际法的发展和国际刑事法庭等战争犯罪法庭建设的影响等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记者: 日本学者对东京审判评价上持怎样的看法?

程兆奇:这次有几位学者从历史意义的高度对东京审判做了评价。在此介绍一老一“少”两位日本学者的看法。一位是荒井信一,一位是户谷由麻。

荒井先生年近九旬,年龄仅次于出席开幕式的东京审判中国检察组秘书高文彬。在长期致力于日本战争责任等问题研究的同时,他还担任日本战争责任资料中心和韩国·朝鲜文物归还委员会的代表,在行动上为追究日本战争责任身体力行。

户谷先生为生长在日本、学成于西方、在美国任教的学者。2008年她的《东京审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法和正义的追求》的英、日文版分别由美国哈佛大学出版社和日本みすず书房出版。此书体现的户谷先生对东京审判研究的功力,奠定了她在时下东京审判研究领域的举足轻重的地位。我觉得在目前中生代学者中她是最有成绩的两位之一(另一位是年龄长她一旬的日暮吉延)。

东京审判之争起于法庭检、辩两方的争论,如果说今天仍然主张“胜者的正义”的否定派大体继承了审判时辩护方的衣钵,另一方“超越”论者已与当年“文明的审判”主张有很大的不同。即使今天“左派”的观点,也已非复当年对东京审判的高度评价可比。

荒井先生的观点反映的是日本“左派”的典型立场。荒井先生认为东京审判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只占受害人数一成的西方国家却占了东京审判的七成法官,“殖民地宗主国代表占多数的东京法庭,没有成为直接审判加诸当地民众受害的场所”。第二,没有以反人道罪起诉日本,“对战后赔偿等几乎所有问题都产生了影响”。第三,东京审判提前结束,使大量本应受到审判的战犯嫌疑人重回政界,而且“给了日本保守领袖以免罪意识和被害者意识,不久就酿成了大骂‘东京审判史观’的氛围,以至于反而将追究战争责任和战争犯罪的论者视为加害者”。

荒井先生用了一半以上的篇幅论述了美国为首的“西方殖民地宗主国”对罪行的选择性审判,他列举了应审而未审的美国对东京等日本城市的轰炸和日本对中国城市的轰炸以及日本对中国实行的细菌战、化学战。荒井先生在报告中还特别以战后美国轰炸朝鲜、越南、伊拉克的“不对等战争”的暴行说明东京审判未审罪行的贻害。

户谷由麻先生的报告细致回顾了东京审判的过程,认为研究战犯审判的意义在于:“通过对审判功罪的考察来检讨我们自身的司法意识”。她认为通过对东京审判的研究可以看到我们期待的是什么样的“司法权力”和如何“实现正义”。通过东京审判考察对适用法、司法手续、被告权利、个人刑事责任的司法理论等问题的探讨,启示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司法权力”和“实现正义”这一人类的普遍性难题。

记者: 东京审判否定派的主张最近又开始强化,他们的出发点是什么?

程兆奇:东京审判否定派的主张在晚近愈发强化,无疑与他们的“意识形态”立场有关,但也不能否认东京审判确实还留下不少待解的难题。其中法庭判决与个人责任,或者说判决书所述与个人责任的相关性,从法的角度看确实还不能说完全没有问题。这是“胜者的审判”论至今未休的一个原因。

大卫·科恩(David Cohen)所著《韦伯战争罪判决草案——东京审判判决的另一视角》,第一次对庭长韦伯“判决书”作了深度解读和评论,推动了这一问题的解决。

科恩先生是西方战犯审判研究的开创者,为国际刑法的权威,曾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创立战争犯罪研究中心,2014年出任斯坦福大学新创立的国际正义研究所所长。


大卫·科恩

东京审判除了法庭(多数派)判决书之外,印、荷、法、澳、菲法官也提出了反对、持疑、修正、补充五份少数意见书,其中众所周知的韦伯意见书其实只是韦伯当时所写的意见的一个提要。除了这个简本之外,韦伯还有一份自题为“庭长判决”的未提交详本。

韦伯的这一“庭长判决”与法庭判决书的最大不同在于,法庭判决书主要是有关日本战争责任的宏大叙述,个人裁决部分仅占1211页判决书原稿中的66页,略当总量的5%,而“庭长判决”的个人裁决部分却占了总数637页中的374页,接近60%。

“庭长判决”和法庭判决有两个关键争点,即:一、凭什么证据、和从那一证据得出的什么推论,把每一位被告和被宣判的罪行联系起来,二、法官依据什么样的责任理论确定他们负有责任。

“庭长判决”针对法庭判决未能为被告个人责任提供充分的实质证据,而对每一位被告作了系统的“事实裁决”,为评估针对个人的裁决究竟有没有证据支持、有没有偏见或政治操控,提供了依据。

根据“庭长判决”对每位被告在反和平罪和普通战争罪中的应负责任的辨析,韦伯认为,除了荒木贞夫,其余被告均为有罪。

科恩先生认为如果“庭长判决”当时即能公开,对被告的定罪至少更为有力。但韦伯不愿让自己的意见造成外界对审判“不完整”而选择了束之高阁,科恩先生以“不幸”表示遗憾。

记者:除了韦伯庭长的“判决书”外,印度法官帕尔的意见书格外出名。在东京靖国神社中摆放了他的纪念碑,这是为什么?


靖国神社“帕尔显彰碑”

程兆奇:帕尔在日本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存在,东京靖国神社、京都灵山护国神社、广岛本照寺、富山护国神社等处都有他的纪念碑。他的甲级战犯全员无罪的主张,早在东京审判判决之前已为被告方所知。

冗长的所谓“帕尔判决书”(个人著述不能作为“判决书”,日本右翼称“判决书”,无非是为了高抬帕尔)在日本结束占领的当年就已分别出版了节本和全本。以后帕尔的主张更是被右翼作为理据和“道义”的源泉而广泛援引。

翻开数量众多的否定东京审判的著述,帕尔的主张几乎为每书必谈。如日本辩护团副团长清濑一郎去世前夕出版的《东京审判秘录》,专设一节,称赞帕尔。

然而,细读帕尔的“判决书”和庭审记录的辩护方主张,却可见两者之间的若合符节。即以清濑一郎在开庭之初提出的管辖权质疑为例,他的理由几乎被帕尔原封不动地攘为己有。我们当然可以说,帕尔和被告方的一致只是“不谋而合”,因此不必说帕尔是“掠人之美”,但日本右翼刻意把帕尔的主张作为独明的先见,却使日本右翼挟“洋”以自重的心理跃然纸上。

最近《帕尔》中译本出版,封面的广告词很传神:在祖国印度已被掩埋于历史尘埃,在日本则被神话为“世纪伟人”。这本书的作者即是中里成章。中里先生在帕尔曾任职的加尔各答大学取得博士学位,通过查阅大量第一手文献,访问帕尔的同事和后人,还原了帕尔的本来面目。

中里先生此次的报告《印度的帕尔法官——围绕其政治、思想地位》进一步探讨了帕尔的思想和政治的立场,澄清了讹传已久的帕尔是笃信和平的“甘地主义者”的传言,证明在印度国内政治谱系中帕尔属于右派。

记者: 参会的学者,尤其是中国学者,还提出哪些新观点、新视角? 

程兆奇:还有很多,在这里只举几例。 

天皇的战争责任是东京审判研究史上不断被提及的一个问题。山田正行先生的报告没有对天皇的战争责任下有或无的明确结论,而是从文化、历史、战时天皇的作用等角度详细讨论了昭和天皇的表现和作用,辨析了各家有关昭和天皇战争责任的见解,提出了许多不同以往甚至看似“异想天开”的新解。如东条英机未击中心脏的自杀是出于既不能违背自己制定的不能生而为俘虏的“战时训”而必须死、同时又要为天皇背负责任而只能活的“算计”。不论事实是否离奇到这种程度,复杂化的审视已有陈说至少可以为我们提供不同的观察视角。

武田柯代子《东京审判中的语言需求和口译安排》勾勒了东京审判特殊的语言交换体制。东京审判语言安排最突出的特点是层级化的设置,三组不同种族和社会背景的人员分别行使不同的翻译职责:庭审中的口译和笔译由日本人担任,日裔美国人(所谓“二世”)检查翻译的准确性,欧裔美国军官则负责仲裁翻译过程中产生的分歧。这种设计表明了美国=审判方对日本人甚至日裔美国人忠诚度的疑虑。因为确实存在没有(或难有)“中立”的译者的困难,所以如何在制度上保证和被告同一种群的译者没有偏向是不能不采取的措施。武田柯代子先生认为不仅是东京审判,其他涉及到西方语言以外的语言特别是小语种的审判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再来说说中国学者,以往中国东京审判的相关论述多从“大处著眼”,从大处著眼自有宏观驾驭的难处,但更有不受文献约束的方便。依今天的标准,这样的宏观泛论不能算“学术”和“研究”。在这次讨论会上有不少中国学者的文章均为深入文献基础上的成果,如果说东京审判研究在中国有了很大的推进,这可以说是一个标志。

例如曹树基的《国际条约与民族主义:东京审判秦德纯之证词与质证》,秦德纯“七七”时为北平市长,东京审判时为国防部次长,是出庭作证的第一位中国证人。由于倪征燠先生在《淡泊从容莅海牙》中回忆“秦德纯到庭作证时说日军‘到处杀人放火,无所不为’,被斥为空言无据,几乎被轰下证人台”,因此秦德纯作证被作为中方准备不足的象征已广为流传。曹树基先生通过庭审记录和国民政府外交部的相关档案,对秦德纯的证词和双方的质证作了细致辨析,认为秦德纯有关“七七”的答询恰当得体,有关“九一八”等超出他知识范围的回答则未免张皇失措。倪先生的回忆虽非全无根据,但也有失准确。曹树基先生在复原了秦德纯作证的史实后更提出了一个假想:如果当时对《辛丑条约》有充分认识,以此为基础展开论述,将会使被告方辩无可辩。

附录:

澎湃新闻与“国际法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ciil2015)下设的东京审判研究频道合作推出“东京审判之辩”系列文章,试图从国际法角度厘清东京审判的争议问题。东京审判研究频道史料和研究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吕凤 最后更新:2017-01-21 16: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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