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对陕甘宁边区银行历史贡献的几点认识
2018-03-22 14:14:48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金融时报 作者:雷和平  点击:  复制链接

  陕甘宁边区银行是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在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基础上组建的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的直接继承者,同时又是1948年12月组建的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前身之一——西北农民银行的主要组成部分。红色金融一脉传,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金融史上,陕甘宁边区银行起着极其重要的、承前启后的作用。

  薪火相接,红色金融一脉传

  长征结束后,陕甘根据地(1936年后发展为陕甘宁根据地)成为党和红军的落脚点和继续革命的出发点,新民主主义的红色金融事业亦在此得以延续。1935年11月下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进行重组,改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一度还称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林伯渠任行长,原国家银行业务处长曹菊如任副行长,内设营业、出纳、会计等科室。原陕甘根据地银行机构并入西北分行。原陕甘晋银行所属货币印刷所亦归西北分行领导,贺子珍任所长。国家银行西北分行行址初设瓦窑堡,1936年6月底瓦窑堡被国民政府军队占领,西北分行随党政领导机关从瓦窑堡撤退至保安(今志丹县)。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内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和国共两党关系的改善,以及陕甘宁苏区之改为陕甘宁边区并在行政上隶属于国民政府(国民党中央政府),使得陕甘宁边区在经济、金融等方面与国民党统治区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形势下,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经济、金融要不要与国民党统治区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要不要发行独立自主的货币,总之一句话,在统一战线的新条件下,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红色金融事业要不要继续发展,这显然是一个极其重要又急需回答的问题。

  1937年10月1日,陕甘宁边区银行在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的基础上于延安正式宣告成立,原西北分行行长林伯渠升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原西北分行副行长曹菊如为陕甘宁边区银行首任行长。

  作为苏维埃时期红色金融的唯一直接继承者,同时作为抗日战争时期最早设立的革命根据地银行,陕甘宁边区银行具有以下一些特点:首先,边区银行是边区政府的银行,它的最高决策机关为边区政府银行委员会,1943年后改由中央西北财经办事处领导。有关业务方针的制定及监督,发行数量的确定与检查,准备金数量的规定,预决算及各种报表的审核,资本之增减,分支行之废立,处以上行员之进退,50万元以上放款与投资,各种存款利率的规定,纯利的处置与分配,重要业务的监督等,均需通过上述两个领导单位。其次,边区政府及中共中央有关部门还授予边区银行特权,例如:发行货币的特权、代理政府金库的特权、经理公债的特权、领导和管理合作金融及货币交换所等金融事业的特权。再次,边区银行还是中共中央所在地的银行,是其他抗日根据地银行的先导和模范。陕甘宁边区是中共中央所在地,同时又是全国唯一的经过土地革命的长期斗争,依然保持完整的抗日根据地。因此,解放区的许多重要措施如减租减息、生产互助、经济建设、精兵简政、三三制、整风学习等,都曾首先在陕甘宁边区实行,然后在其他根据地推广,对其他根据地起着先导和示范作用。1938年到1940年冬,党中央成立了财政经济部,对边区银行工作进行直接领导;1942年冬又成立了中央西北财经办事处,作为边区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和直接领导者。毛泽东主席当时十分关心边区银行的工作。1941年8月,中共中央召开金融讨论会,毛泽东主席亲自到会并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边区金融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生产,并批评边区银行过去过于偏向于公营经济放款,以后要注重私营经济投资尤其要注意支持农业的发展。在《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这篇重要文献中,毛泽东强调了农贷的作用并在总结陕甘宁边区农贷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发放农贷的七项原则。凡此种种,都说明陕甘宁边区银行的许多方针、政策、经验、教训,都超出了边区的范围,成为敌后各抗日根据地金融工作的重要参考。

  陕甘宁边区银行是边区的唯一银行。它是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具有中央银行的许多特征;同时,它又兼理一般商业银行的存款、放款、汇款业务,并实行企业化的核算和管理。

  建立独立自主的货币制度

  西安事变爆发不久,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于1937年1月由保安(今志丹县)迁入陕甘宁边区后来的首府延安。鉴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西北分行决定收回自己发行的纸币(即苏票),并设立营业部,按照6∶1(即6元苏票兑一元法币)的内部比价,用商品收回西北分行的纸币。此后,法币开始在边区作为本位币流通。

  抗战初期,法币在边区市场流通状况良好,只是在市面流通的多为五元、十元券,零星辅币十分缺乏,因此引起物价上升,影响人民生活和边区贸易的开展。为此,陕甘宁边区政府曾委托八路军西安办事处向国民党政府的中、中、交、农四行交涉,要求增拨辅币。但从1937年1月到1938年6月的一年半中,仅设在西安的国民党政府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兑出辅币2000元,这显然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到1938年6月,边区法币辅币缺乏已经成为严重的经济问题。于是边区政府决定,授权陕甘宁边区银行以“延安光华商店”名义发行代价券,作为法币的辅币投入市场流通。此券一发,当即遭到国民政府的责难和诬蔑。为此,边区政府郑重答复国民党西安行营、天水行辕以及国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等,指出边区之所以会有此举,完全因为法币固有的欠缺及国民党金融机构的故意刁难。同时指出:此举原系权宜便民之计,此券亦仅限于边区境内流通。由于光华代价券发行量小,复因持券可随时到光华商店如数兑换法币,因此商民自动推行,流通范围甚至达于边区之外。

  从1939年下半年开始,国民党政府加紧了对陕甘宁边区的包围和封锁,经常少发、拖发、欠发按规定应当拨付八路军的军事费用。为了应付突然事变,边区政府决定以陕甘宁边区银行名义印制面额为一元的主币,后又考虑到国共关系尚未明显恶化,为了不轻易给国民党以攻击边区的口实,故一直待而未发。

  1941年1月4日,皖南事变爆发,国民党政府对边区的经济封锁和破坏变本加厉,停发边区的一切经费,并使得边区外援断绝,财政拮据,物资紧缺,贸易停滞,整个经济面临严重危机。边区政府遂于1941年1月28日决定,由陕甘宁边区银行发行边币。

  边币发行后,有关部门基于政治、经济、金融等多方面的考虑,曾多次酝酿进行货币改革。1944年5月23日,西北财经办事处决定边区银行以“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名义发行“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简称流通券),代替边币流通,二者比价定为1∶20。当时认为发行流通券为权宜之计,目的是为了打击法币,整理金融,活跃市场,预备过一个时期再以新币收回流通券。后因抗日战争形势的迅速发展,有关部门无暇顾及新币发行,因而边币、流通券同时流通一年后,于1945年6月确立了流通券的本位币地位,直至1947年底陕甘宁边区银行与晋绥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西北农民银行,统一发行西北农民银行货币后,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才逐步停止流通。

  边币发行后,经过长期尖锐的货币斗争,在边区市场逐步站稳了脚根,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威信也不断得到提高。边币发行初期,遇到了许多困难,主要是因为边币的发行是在边区经济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出台的。为了支援战争,边区银行不得不以相当一部分发行款项用于弥补财政收支差额等;同时由于边区经济基础本来薄弱,许多重要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均仰给于国民党统治区及日伪占领区,贸易上长期存在大量逆差,而边区银行法币库存薄弱,法币供求矛盾尖锐。另外,法币、日伪货币在边区市场进行干扰破坏,也给边区的稳定带来了困难。而边区自身,在货币发行方面的经验明显不足,在货币政策的执行中也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由于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使边币在发行和流通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不少问题。主要是:边币的币值不断跌落,边币对法币的比价日益下跌,边币难以完全占领市场。经过反复考虑和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边区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开展货币斗争,以巩固和提高边币的信誉。

  首先是开展货币的阵地斗争。为了保证边币顺利占领市场,边区政府颁发一系列禁令、指示,明确规定边币为唯一合法的通货,边区一切交易、记账、计算、支付,均需以边币为单位。边区内部严格禁止法币、银元流通,否则即属违法。同时,边区十分重视对法币的管理,实行出境准许证和兑换证明书制度等。边区政府还授权边区贸易局、银行组织货币交换所,以保证外贸必需法币的正常兑换。凡是私行买卖法币,进行货币投机者,由保安、部队与金融等方面力量配合厉行缉私,依法惩处;情节特别严重者,一经查明,即以破坏金融法令论罪,科以徒刑甚至枪毙。除了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外,边区政府还通过各种渠道,向边区群众广泛宣传拒用法币、日伪币、扩大边币阵地的重大意义,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开展货币斗争的重要性。这一切之外,更重要的是利用各种经济手段树立和提高边币信誉,使边币顺利流通。

  其次是开展比价斗争。所谓比价斗争,就是灵活地掌握边币与敌币、法币的比价,原则上要使边币与敌币、法币的比价订得高一些,并在执行中将敌币、法币币值的跌落与边币币值的提高,及时地用比价表现出来,使群众从自身利害关系上意识到使用敌币、法币吃亏。特别是在边区自卫战争后期,在法币大崩溃的形势下,猛提边币对法币的比价,从而打击法币并加速其崩溃。经过反复的比价较量,边币信誉日益提高,边区内法币逐渐绝迹,边币不仅占领了边区市场,而且在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同时,不断扩展自己的市场。

  总之,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陕甘宁边区建立和健全了独立自主的货币发行制度,并进行了长期持久的对敌货币斗争,使货币发行有力地支持了边区经济发展和革命战争的顺利进行。

  发展边区经济,支持革命战争

  为了实现陕甘宁边区财经状况的根本好转,并有力地支援革命战争的胜利发展,陕甘宁边区银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1940年10月以后,尤其是皖南事变以后,为了帮助边区财政经济摆脱严重困难的情况,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自力更生、生产自给的指示,边区银行一方面以大量资金直接支持财政周转;另一方面针对生产资金严重缺乏的情况,大量增发农业生产、机关性生产、盐业建设、商业贸易等方面的贷款,到1942年底,边区银行各种放款达6226万元边币。

  1942年9至12月,陕甘宁边区召开高级干部整顿财经会议,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和发展公私经济、支持财政周转、发行调剂货币的银行工作任务;毛泽东同志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报告中,更把增加农贷作为发展边区经济的重大政策提了出来。遵照这些精神,边区银行更加积极地支持财政,更加主动地投资生产,更加有力地促进边区经济的发展。到1945年底,边区财政基本上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耕地面积由抗日战争前的843万亩扩大到1520万亩,年产粮食由1941年的163万石增加到1944年的200万石;而救国公粮则由1941年的20万石减至1945年的12万石;到日本投降前,边区的重工业和化学工业从无到有,已能炼铁、炼油、修造机器、配置军需品;轻纺工业方面则年产布15万匹以上,年产纸二万令,并创立了火柴厂。与此相适应,边区银行的各种贷款到1945年底共计达211567万元边币。

  抗日战争胜利后,边区内外物价暴跌,本币退藏,引致工商业停滞,合作社大量垮台。为此,边区银行在紧缩货币的情况下,发放相当的贷款,扶持这些企业渡过难关。1946年初,根据当时边区的经济需要,边区银行决定继续开展放款业务;但鉴于以往的许多贷款效益不高,有的甚至“有去难回”,因此决定首先清理过去的放款,纠正恩赐观点、平均观点和赖债思想,积极建立有借有还、有经济核算的借贷关系。随即又决定运用部分准备金投资商业贸易,以壮大资金力量。1946年10月,边区银行行长联席会议决定抽出1000两黄金,折33250万元边币发放农贷。后来,由于自卫战争爆发,这些贷款没有完全放出,但对1946年的生产起了一定作用。

  1947年3月,自卫战争爆发,边区财政发生严重困难,边区银行即以大部分资金支持战争开支。当年3月至12月,边区银行累计放款223.5亿元,其中财政借款达197.3亿元,占88.5%。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8-03-22 14:15:56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银行纸币

下一篇:抗战烽火中的江淮印钞厂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