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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
2017-07-01 08:57:35  来源:中共天门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研究  点击:  复制链接

  抗日根据地的武装斗争,根本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组织发动群众是为了推动游击武装斗争的巩固与发展,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各项建设发展。

  (一)发展农业生产,组织生产自救

  天门的党组织深刻认识到根据地的经济是农民经济,根据地的抗日,农民是主力军,只有把农村经济工作搞好了,农民丰衣足食,就能积极支援抗日战争。所以在经济建设中,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

  1、兴修水利。天汉、天京潜是根据党中央发出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积极组织干部、战士,一手拿枪,打击敌、伪、顽的“扫荡”、“蚕食”、“清乡”,保卫根据地;一手拿镐,整修塘堰,疏通渠道,修筑堤垸,发展农业生产。1940年春,天东区在养黄修筑垸堤50华里。1943年冬,天汉县委领导养黄、倪家两乡农民万余人,围绕13个小垸筑起大垸堤,使两万三千亩农田受益。天京潜实验乡开沟19条(其中一条大沟宽2.2丈,深1.2丈,长30余里),长50余里,受益面积12825亩。

  2、鼓励开荒。在大生产运动中,天京潜县委组织部在简三家开荒5亩,收黄豆800斤。天京潜独立十二团利用战斗空隙,在吴家州一带开荒500亩,还养猪、羊,种菜、采藕、捕鱼,动员群众开荒。据统计,天汉县开荒68000亩。同时,天汉、天京潜两县抗日民主政府筹借资金,发放贷款,帮助农民解决种籽、耕牛等困难,保证不违农时。如天京潜实验乡一次就发放了89390余元的贷款。县政府在1942年借出谷种150万斤。1943年借出种子2.7万斤。由于县区领导高度重视农业,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大大鼓舞了群众生产积极性,涌现了不少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1944年春,天京潜抗日民主政府在简三家垸召开了全县劳模代表大会,进行了大力表彰。在组织大生产中,还打破了地域界限,组织相邻而不同乡、村的农民共同抗灾夺产。1945年农历4月,天汉久旱无雨,旱情严重。地处倪家、养黄交界处的养黄十保等地农救会协商召开了两乡农救会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救灾办法。协商后,在养黄附近开挖新沟渠,农历4月26日正式开工,各乡都争先恐后地派出劳力,很快开挖出新沟渠,为附近两乡几百户农民提供了车水方便,节省了三分之一的抢水人工,打破了被灌溉的车水界限,救治了100亩水田,保证了水稻丰收。

  3、发展副业抢种秋粮,战胜水旱灾害。1941年至1944年,天门遭受了较大的水旱灾害,受灾面积广,灾情重。特别是天北、渔北等盛产水稻的地方,均是先涝后旱,农作物枯死,土地龟裂,有的地方三分之一农作物颗粒无收,农民生活相当困难。在此严重灾害面前,天门的党组织和各级政府都认识到灾后农业生产的收入是解决不了农民的生活困难的,只有把副业生产搞上去,才能增加收入,以弥补农业生产的不足。于是各地利用当地优势,大力发展副业,改种秋粮。在这方面,天北区的工作尤为突出。他们所找的副业门路和抢种的金秋作物是:

  下湖:当时天北境内有西汊湖、周古、北汊湖、汪家湖、王家湖、江家湖等几个大湖,湖的面积大,多年未干过,湖中的菱、藕、鱼、虾较多。按封建陈规,这些湖又为某大姓族长、大地主等少数人把持,并派有“管湖佬”专职看守,广大农民是不准下湖的。对此,天北联乡办事处发出公告决定:“所有的大湖一律废除家族私有,归国家所有,允许群众下湖捕捞采挖”,这一决定受到了广大群众拥护。这样,天北基本区群众,采取自愿组合,下湖“滚挡”(把湖里的水草就地围起来捕鱼),一个主要劳力,一天可以分到8至10斤鱼虾。副劳力摘菱、挖藕,一天也可以弄到一筐菱角、野藕。妇女、老人、孩子们则在村子里附近干涸了的堰塘里挖野荸荠,一天也能挖上五六斤。取得的这些果实,不能贮藏的就吃掉卖掉,能贮存的就加工贮存,准备过冬。这项活动,解决了群众的口粮问题,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小买小卖:1941年冬,天北的党政干部组织当地群众到京山购买木炭、石灰、木梓油及其他土产品,挑到天门城和小板港、渔薪河等地销售,再买回粟米、黄豆等食品。这样,一人来回两天,可以赚上几升到一斗(每斗25市斤)粮食。还有的到小板、杨林贩蔬菜到钱场、瓦庙集去卖,一人两天可以获得同样的收入。

  纺纱织布:这门副业是天北地区的老传统。由于日军的掠夺和封锁,城市和国统区土纱布奇缺,江汉平原棉产区的土纱土布就成了畅销商品;加上纺纱织布成本小,利润大,更容易为群众所接受。天北区的党组织发动当地群众,掀起了纺纱织布高潮。在基本区,户户纺车转,家家机杼响。劳力多的家庭有几张织布机,和几架纺纱车,一个能手一天可以纺出半斤左右的纱,织出的土布,送到黄潭、渔薪河等地布庄出售,也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

  榨油:土榨榨油,也是天北的一项传统副业。抗战前,天北的棉籽大量外流。土榨油利润不大。沦陷区抗日民主政府对敌占区进行封锁,禁止棉籽流入敌区,农民就可以就地加工榨油,收入也大为可观。1941年冬,天北区一半左右的农户开始打榨,榨出的棉油挑到棉产区与农民兑换棉籽,60斤棉油可以换四百斤棉籽。一个劳工,十天半个月可以打一个榨,能赚五、六斤棉油和四百多斤棉饼。

  改种:1941年,天北地区大旱后,到六月初,农民才开始犁田改种,但种什么作物,心里还没有底,区委领导发现这一情况后,马上组织工作组进入各保进行检查,组织群众到湖区购粟种,赶到6月10日左右把粟谷种下去。开始,群众还担心种不好粟谷,而区委书记是湖区人,有种粟的经验,立即召开农救会,介绍了种粟的经验,讲明种粟的好处,解除了群众的顾虑,按区委的要求,把受灾田大部分种上粟谷。正好,粟种播下田,下了几场小雨,粟苗长的又齐又壮。到金秋季节时,粟谷获得大丰收,不但度过了灾荒,而且还支援了其他灾区和敌占区的人民。

  (二)兴办工业商业和对外贸易

  抗战爆发前,天门有工商业户6238户。其中小商小贩2049户,占32.85%;前店后厂经营的1800户,占25.66%;农民农闲经商的322户,占5.16%;饮食服务业1410户,占22.6%;栈号837户,占13.42%;外商代购代销店20户,占0.31%。天门沦陷后,全县有工商业5829户,1939年比1937年减少6.5%,1941年减少20%以上。工商业网点大多集中在县城、岳口、皂市、渔薪河、干驿、彭市河、麻洋、卢家口、张截港等镇市,共有工商业2950户,占全县经营户的50.6%,商业1671户(匹头、百货、杂货、医药、香烟、屠宰、服务行栈等),其中花行67户,杂粮行338户,其他行业363户。这些集镇以县城、岳口、皂市商业最为集中,各有大小商店数百家。境内虽无大工厂,但手工业较显著者为天门绢,岳口布和锁,有各类合作社42家,社员743人;贸易出口以棉花、大米、布匹、锁轮为大宗,麦及杂粮,蚕丝次之;商品输入以匹头、百货、杂货为主。

  日军的入侵,使天门的工商业遭受空前的浩劫。他们对沦陷区和游击区进行了严密的经济控管,对抗日根据地进行经济封锁,致使工商业经济呈畸形发展的势头。抗日根据地开辟建立后,各抗日民主政府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反封锁反控制。

  天门各抗日根据地多处于湖区和丘陵地区,连千人以上的集镇都没有。为了打破敌、伪、顽的经济封锁,满足军民抗战、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党组织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兴办了一些小型军工和民用工厂。军工方面有机械修理,枪弹制造,被服生产等厂。民用方面有榨油、卷烟、织布、制鞋等。这些厂大都是白手起家,土法生产,手工操作。有的有固定厂房,有的没有固定厂房,就分设在几个村的农户中。1945年以后,这些厂在为抗日战争服务中起了大的作用。如天京潜被服厂,设在潜北的严家台,从县城请来的技师,组织5台缝纫机,生产军用衣服、裹腿、粮袋,满足部队的需要。1946年“中原突围”前,为护送一批干部北上,被服厂日夜赶制了大批便服,解决了当时干部化装的困难。卷烟厂,由懂得卷烟技术的朱明静负责,组织干部家属生产。卷出来的烟,除在当地销售外,有的还运到敌占区沙洋、渔薪、石河等地销售,给根据地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

  天京潜县为了保证供给,促进物资交流,建立了合作社。在潜北的夏家场乡建立了购销站,除了保证根据地军民生活必需日用品外,还在站里设有专柜,用边币收购蚕丝、棉纱、土布,集装成件,然后由运输小组,运往石首的古长堤,湖南的津市等地销售;再买回西药、卷烟纸,保证军民有病能治、有烟可抽,或带回黄金、银元,作发展商业的再投资。在运销货物的往返途中,要冒着生命的危险,越过关口税卡,既要防备敌人的搜捕,又要防止土匪的抢劫。

  在对外(根据地外)贸易方面实行统制。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保护正当自由贸易,严禁奸商垄断居奇,统制对外贸易。”实行粮食统制,严禁奸商偷运资敌及囤积居奇,调济粮食,平定米价。并成立了贸易总局。1941年10月成立了天汉贸易局,1942年冬天京潜成立了贸易管理所(所长王子安),沿县河设卡,对上从青龙庵、观音湖,下到黄土潭运输的物资进行管制。同时,对几十家榨坊和粮站店主,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促使他们为根据地军民服务。由于实行对外统制,挫败了日伪“以战养战”的阴谋,打击了不法奸商,活跃了根据地内的合作社经济。

  根据地的经济斗争,是错综复杂的。初创时期,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就有五种:即日本的“军用票”,伪政府的“储备卷”,国民党的“法币”,银元和铜元。这五种货币同时流通,币值不一,引起市场物价时涨时跌,变化无常,弄得人心不安。1941年县行委会作出决定,允许使用法币,提倡通用边币(鄂豫边区建设银行在根据地内部发行的纸币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的票面),绝对禁止日本军票及伪币在根据地内部流行。天京潜贸易管理所还规定:外来的客商要购买商品,一般实行以物兑物为主。如果客商在天京潜县境内购买豆饼等物质,必须以食盐、医药、文具、生发油等急需生活和军用物资相兑换。如没有带物资的外来商人,必须到税卡将外币换成边币,然后才能进入天京潜县境内经商。这样,既掌握了部分外币,又提高了边币的价值,对稳定金融,增加财政收入,起了很大的作用。

  (三)减租减息和财税工作

  1944年4月,天京潜县召开县委会议,县委书记陈建新传达了边区党委提出的“以巩固为中心,组织人民大多数”的指示精神,并作为本年度党的工作中心。县委决定由民运部长李钧负责,抽调各区区委书记在县委机关所在地夏家场搞试点,取得经验,再推广到区乡。

  天京潜县“组织人民大多数”工作全面开展。地、县两级试点工作结束后,渔北区石东乡建立了农救会、妇救会、青救会、儿童团等群众组织。具体落实了扩军优属工作。农救会将优属所需的耕牛、种子、劳力等交给最可靠的青壮年来办理,使优属对象感到很满意。此时的征兵出现了父送子、妻送夫,当兵要带大红花的感人局面。

  天汉县“组织人民大多数”工作展开后,县农救会发出号召,拥护边区确定的11月为拥军月。在已上交的5000石粮食的基础上,做好三件事:(1)继续开展一把米粮运动。(2)做八千双拥军鞋。(3)每个乡基干队种一百亩拥军田,交500斤鱼和500斤野鸭,支援前线的抗战部队。

  减租减息是“组织大多数”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各级抗日政府秋收时的一项中心工作。当时,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地租和高利贷,所以减租减息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1941年秋,为了做好减租减息工作,天门县委先后召开农救代表会、参议会、佃农会,组织成立各级评租会、秋收委员会,在各地开始减租减息,使农民的觉悟和农救会威信得到提高。边区行政公署颁发了《鄂豫边区1942年度减租办法》规定:凡佃田的租课无论公私田,一律按其原定实付租额减25%,如减后租额仍超过主要收成之实收量375%时,须减至375%,在水旱荒地,须按欠收数规定租额,再按规定租额实行二五减租。此办法公布后,一切黑课、干课、塌课一律禁止。天汉、天京潜两县同时普遍开展了二五减租、分半减息的运动。如果减租的同时,也强调佃农交租;如果超过两倍者,本利停付。在减租的同时,也强调佃农交租,照顾佃主的利益。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对对抗运动的顽固地主分子,由农救会出面组织说理斗争,打击其嚣张气焰,为农民撑腰鼓气。天京潜县观杨乡二保农民陈明华,租种田课,一个地主两亩荒田,地主称:只要把田种熟了,任种几年不收租,可陈明华把田耕熟,一季没种上,地主便将此田租给了别人。为此,陈参加农救会,反映了这一情况。农救会上召开大会,让地主在大会上承认错误,并补偿了陈明华8斗小麦以作工资,陈明华高兴地说:“农民有了自己的团体,就有这样的好处。”北港乡地主邓其清,在减租斗争中阳奉阴违,表面承认减,暗中将比较软弱的佃户的租谷又逼回来。他还将荒地租给佃农,答应种5年,待佃农把田一年种熟后,他便把田收回,乡公所、乡农救会得知此情,立即召开了近200人参加的业主、佃户会议。通过说理斗争,邓其清当场认错,并退还了要去的租和佃农种熟了的田,佃农们高兴地说:“要不是农救会撑腰,我们怎能有田种,又减租!”

  通过减租减息,改善了贫苦农民的生活,调动了他们的生产和抗战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7-01 08: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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