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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红色工商精神溯源及启示
2017-06-27 09:35:36  来源:中国工商报  点击:  复制链接

  烟台地处山东半岛中部,东连威海,西接潍坊,西南与青岛毗邻,北濒渤、黄二海,与辽宁省大连市隔海相望。烟台是中国共产党在山东省开展活动较早的地区之一,1924年底,烟台的第一位共产党员郭寿生建立了中共烟台小组,这是烟台乃至胶东地区成立最早的党组织。

  一、胶东红色工商发展脉络

  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积极抗战,开辟了胶东解放区。为支持抗战,打破敌人对解放区根据地的经济封锁与倾销阴谋,严禁解放区物资资敌,有计划地向敌占区输出剩余生产品并换回必需品,繁荣解放区经济贸易,1940年秋,胶东解放区内成立了胶东区贸易分局,下辖东海、西海、南海、北海4个专署的贸易支局,保护解放区内贸易自由,活跃市场,调剂供需,平衡物价,稳定金融。1942年,胶东区贸易分局改为胶东区贸易公司,各专署贸易支局亦相应改为贸易分公司。1943年12月-1944年4月,贸易公司及各贸易分公司相继撤销。1943年12月,胶东区工商管理局成立,设秘书室、统调室、干部科、稽征科、经营科、工矿科、合作科,直辖各专署工商管理分局。1945年9月,各级工商管理局撤销,重新组建烟台、威海、石岛、龙口4个工商管理局,管理所有公营商店,工商管理交由各级实业部门负责。胶东区行政公署实业处增设工商科,各专署和县政府实业科内相应设工商股,重点负责办理商人、商号登记、商标注册、商品检验等,并指导商会繁荣市场,统一度量衡,以保护工商业正常发展。1945年10月,胶东区行政公署恢复成立胶东区工商管理局,内设总务、干部、统调、税务、贸易、盐务等6个科,烟台、威海、石岛、龙口4个工商管理局仍保留,另外又增设乳山、昌潍掖、胶高即3处工商管理局,以上各局均受胶东区工商管理局领导。1947年11月,昌潍掖工商管理局改称西海工商管理局,胶高即工商管理局改称南海工商管理局。此后又将龙口工商管理局改为北海工商管理局,增设海莱经济工作队。1948年8月,撤销胶东区工商管理局所辖属各局及工作队,按行政专员区成立工商管理分局,单独成立烟台市工商管理局。在胶东区工商管理局领导下,新成立胶东贸易总公司,各分局成立贸易分公司。经调整后,胶东区工商管理局直辖有东海区分局、西海区分局、南海区分局、北海区分局、滨北区分局、烟台市局和胶东贸易总公司、油料公司、粉业公司和渔业公司。1949年4月,撤销胶东区工商管理局,成立胶东区行政公署工商处,内设行政、工商、统计科。各专署及县政府成立工商科,烟台市仍单设工商局。

  二、胶东解放区的工商管理工作

  (一)创建北海银行并发行北海币。北海币在中国货币历史以及中国革命史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不仅有效保障了我党革命战争时期的军、政开支,而且对新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坚实的奠基作用。1938年3月8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制定的发动抗日游击战争的十大纲领,中共掖县(今烟台莱州市)县委举行了武装起义,成立了山东最早的抗日民主政府—掖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了财经委员会。为了安定市场秩序,扭转金融混乱局面,加强军政建设,抵制日伪货币,拟筹建北海银行。1938年12月1日,北海银行在掖县县城内举行了规模隆重的开业仪式。从1938年至1949年期间,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一直是胶东地区乃至山东解放区的主货币。1948年12月1日,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在石家庄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但因工作需要,北海银行继续营业,直到1949年2月初才开始停止发行北海币。1949年4月,北海银行迁驻济南,11月1日,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北海银行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北海银行经历了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两个历史时期,其全部活动具有“战时金融”和“地方金融”的特点。北海银行所发行的北海币在抗日战争时期是山东革命根据地的主币,在解放战争时期成为山东解放区乃至华北、华中解放区的本位币。山东根据地发行、利用和发展北海币一直是在山东根据地工商局的指导、控制下运作的,其充分利用战略物资作为稳定物价、控制市场、打好贸易战的主要武器,是中国共产党在金融发展史上的一大创新,为人民币独立发行、加快国际化进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二)对经济主体实行规范化登记管理。企业登记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1942年,胶东行政主任公署颁布《商会登记办法》,规定凡建立商会组织的地区,工商企业及商人的登记注册,必须首先向商会领取并填写商人登记表,由商会汇齐交县政府审核无疑后发给营业许可证。1943年,冀鲁豫行政公署颁布《工商业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凡本境的工厂、作坊、店铺、行商及经营杂货土产等摊贩,均需登记,不登记者不得营业。商人中途歇业,要申请注销登记,呈缴营业许可证。随后烟台境内各县相继出台了一些登记管理政策,把登记对象分为“坐商”和“行商”,有固定营业门市的商户为坐商,营业额较大但无固定门面的商人为行商。坐商发营业执照,行商发营业证。1947年3月,胶东区行政公署颁布《领发营业牌照暨征收营业牌照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胶东区内一切营业(包括工业、商业、运输船运业、采矿业等),不论公营、私营、公私合营,均须照章具领营业牌照,缴纳牌照税,取得营业合法地位。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企业登记没有固定的登记事项,一直到1948年12月18日,华北区人民政府公布《工商业申请营业登记暂行办法》,才将登记事项规定为:1、名称;2、类别(独资、合伙、公司—有限、两合、股份两合、合作);3、地址;4、经理人;5、股东与股东会;6、制造或营业项目;7、创设年月。根据地和解放区内对工商企业的登记程序是按具保、铺保、证明、签章形式办理登记:军队所办工厂、军人服务社、抗日民主政府所办工厂、公营商店、机关生产单位须持直辖上级的具保,加盖公章和首长的名章,才能领取营业执照;一般的工厂(场)、坐商经由两家以上殷实铺保,填具保证书,经审查后发给营业执照;作坊须有一家以上殷实铺保或所在地村公所的正式证明,经审查后发给营业执照;机关生产经营的工商业,须有本机关的正式证明,经审查后发给营业证。1949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出台《工商业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凡市区现有公营、私营、公私合营工商业、合作社以及具有固定铺面或制造场所者,均应登记,经核准后由政府发给营业证,以取得合法经营地位。同时,前国民党政府颁发的各项证件,于申请登记时一并呈交注销。2005年7月,在莱州市平里店镇小兰埠村发现一张1946年(民国三十五年)11月颁发的“营业证”。此证长31.8厘米,宽23厘米,四周向里1.5厘米处印有花边,花边与文字均用墨蓝色墨印制,文字为繁体,以雕版印刷,上面盖有“掖县县政府印”以及县长和副县长印。此证可以充分说明,60多年前的烟台,虽然战争环境十分恶劣,但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商贸经济相对而言还比较繁忙,与之相伴的工商管理也相当规范。

  (三)加强集贸市场建设与管理。1861年,烟台开埠后,烟台各地的集市商品交易日益频繁,到了民国时期,境内始有集贸市场建设,当时由商务会兼管集市商务事宜,参与市场管理调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敌我割据,互相封锁,市场萧条,一些集市因战争而关闭,群众多在偏僻处聚集交易。在解放区内,我民主政府工商管理局负责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市场交易管理,打击不法行为,保障合法经营,进行对敌经济斗争,并筹集物资支援战争。1938年日军侵占烟台后,在飞机轰炸、战争摧残的情况下,中共胶东区特委组织人们寻找树木茂密、沟夼河滩等地形掩蔽的地方坚持赶集,由于有组织、有保护,解放区的集市比敌占区繁荣得多,每逢集市,粮食、布匹、棉花、肥料、农具和日用必需品上市较多,交易繁荣。1947年掖县沙河镇重获解放后,解放区各项政策迅速推行,仅2个多月时间,这个历史上有名的大集市迅速恢复了战前的繁荣景象,上市人数及成交额均比解放前扩大2倍以上,每集上市2万余人,昌邑、潍县、蓬莱、黄县等地商人也前来经商,至今沙河大集也是周遍地区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农村大集。1948年,华东财经办事处工商部和省工商局确定胶东区内重点集市有黄县城、沙河、南村、桃村、水沟头、古现、石岛、崖头、铺上等城镇,市场上配备统调人员,负责报道市场物价变化及有关经济情况。集贸市场的繁荣发展,一方面,扩大了商品流通,提高了百姓生活质量;另一方面,扩大了政府收入,支援了解放战争。

  (四)稳定货币金融等市场秩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山东工商管理机构采取“物价本位”货币政策,以粮食等战略物资作为“外汇储备”,积极稳定根据地物价,保障供给,稳固解放区金融秩序,取得了良好成效。1941年,在薛暮桥主持山东省工商管理局日常工作期间,规定工商管理机构的具体任务是:货币斗争、贸易管理、扶助生产,保障供给;即对外进行对敌经济斗争(包括货币斗争和贸易斗争),对内扶助和发展生产。当时山东根据地发行的北海币信用不及法币,为此工商管理机构坚持“物价本位”策略,秋冬时节增发货币收购农产品,春天抛售农产品回笼货币,使物价基本稳定,完成了“驱逐法币,稳定物价”的货币斗争。之后,根据地工商局又把海盐、花生油、粮食、棉花等作为重要战略物资,控制了当时贸易的货币结算权,敌占区不得不持有一定数量的北海币作为“外汇储备”。这与美国的美元国际货币战略的设计几乎同步。薛暮桥在回忆这段历史时提到,“银行发行的货币,必须一半交给新成立的工商局,用来收购各种农产品,随时吞吐,以此稳定物价。我们发行的货币没有金银、外汇作储备,是用物资来作储备的。随着物价的涨落,工商局随时吞吐物资,调节货币流通数量,以保质币值和物价的稳定。当时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实行金本位制,我们这种从实践中取得的规律性认识,可能是货币学说史上的一个新创举。由此可见,当时工商管理机构的有效监管,对促进解放区经济秩序稳定、保障战争需求是起了积极的作用的。

  (五)开展经济检查。经济监督检查是国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我民主政府就在烟台境内开展经济检查工作,当时以打击各类投机倒把行为为主。上个世纪40年代初期,胶东抗日根据地政府为发展经济、支持抗战,积极开展打击违反金融管理、扰乱根据地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据工商史料记载,1940-1942年,胶东区行政联合分理处在辖区内查获伪造假北海币大案5起。1944年,胶东区工商管理局在打击不法商人的投机倒把行为中,对扰乱金融管理的私人钱庄采取强硬措施给予取缔,对黑市伪钞交易行为给予严厉打击。1945—1949年,胶东区工商管理局开展查禁走私毒品、走私洋布纱、违反烧酒专营以及违反外汇管理等扰乱解放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

  三、胶东红色工商蕴含的精神与传承

  纵观胶东解放区工商管理的历史,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厚重的文化底蕴。

  一是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斗争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解放区和根据地的工商管理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历经变迁,无论是沦为敌占区,还是敌人对我们进行经济封锁,从未间断过,期间经过名称变化、机构变迁、职能调整,但老一辈工商人从未停止对工商管理事业的探索和追求,不怕牺牲,敢于斗争,使之在逆境中前行,并作为一个机构保存下来,成为现代工商管理事业的滥觞。

  二是立足实际、敢于实践的创新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商管理工作完全是一种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规律可循,老一辈工商人结合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无论是机构、职能的变化调整,还是应对敌人的封锁和倾销,均是为应对时局变化而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例如,北海银行以物资作为储备、摒弃资本主义国家金本位制度发行北海币,成为稳定物价、控制市场的主要武器,是我国金融发展史上的一大创新。

  三是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工商管理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其发展历程充满着艰辛曲折。一方面,面临着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政府的封锁和围剿;另一方面,没有全国统一的模式以及强大的执政党政权支撑。在这种环境下,工商管理能够成长壮大,离不开老一辈革命者不怕吃苦、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他们身处逆境,积极拼搏进取,在夹缝中求生存,使我们的工商管理事业在风雨中茁壮成长。

  四是牢记宗旨、不辱使命的奉献精神。对党忠诚、对事业执着是老一辈工商人的坚定理想信念。从红色工商的发展历程中,我们不难看出,任何一个时期工商管理工作都是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稳定市场秩序,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应该说,工商管理工作为支持抗战、支持解放,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传承好、发扬好红色工商精神,我们认为应做到“四个结合”:

  把传承红色工商精神与创新发展工商事业相结合、把传承红色工商精神与工商文化建设相结合、把传承红色工商精神与推进工商职能到位相结合、把传承红色工商精神与工商队伍建设相结合。注意把服务发展的理念贯穿到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提升工作效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注意把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监管执法的全过程,推行人性化管理,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注意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消费维权的全过程,提高维权水平,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参考文献:

  1.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志》,中国工商出版社,2008年;

  2.宋鸿兵:《货币战争③》,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1年,第209-212页。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6-27 09: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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