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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早侵略中国究竟是在哪年?
2014-12-22 11:02:11  来源:李子迟 肖飞  点击:  复制链接

  

  一般认为,日本最早侵略中国是1894年的中日甲午黄海战争;其实不然,应该还要早整整20年,即1874年发生在台湾的“牡丹社事件”(“八瑶湾事件”)。

  日本经过明治维新逐渐强大以后,逐渐走上西方资本主义近代社会和右翼军国主义道路,因本土地域太狭窄、资源和市场均有限,开始实行对外侵略扩张。早在1868年4月6日明治维新拉开帷幕之时,天皇就在《五条御誓文》和《御笔信》中明确提出其对外方针是“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可追溯到1874年(清朝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的牡丹社事件,日本借八瑶湾事件而向台湾动武,事后清朝政府与日本签订《北京专约》。

  琉球王国原本在明朝时即为中国藩属国,中国与其宗藩关系有500余年之久。自明初以来,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就很密切,不断向中国进贡,历代国王都接受中国册封。但是日本在江户幕府时期武力迫使琉球王国向日本进贡,等于琉球同时跟中国(当时为清朝)与日本称臣进贡,所以日本明治政府建立后一直想让琉球只向日本政府进贡称臣,进而并吞琉球,因此便等待机会下手。

  而在台湾方面,清朝虽然在1683年顺利将台湾纳入帝国版图,但是对台的态度一直犹疑不定,所以对台的治理仅止于已开发区域,而对尚未开发区域则以划分界线的方式限制人民越界开垦,并不纳入统治范围内,因此成为后来日本出兵的有利条件。

  那是1871年10月,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末期,其小田县(今冈山县)宫古岛岛民上缴年贡的船队,有一艘在归途中遭遇台风,船上69人当中3人溺死,剩余66人漂流至台湾东南部八瑶湾(今屏东县满州乡九棚一带),登陆以后,有54人在牡丹社、高士佛社、竹社交界处被台湾原住民(排湾族部落,当地汉人称之“大耳之鬼”)杀害,仅12人在汉人营救下前往台南府城,然后转往福州乘船归国。

  宫古岛民被杀之后,死者之无头遗体即合葬在双溪口,头颅则于排湾族部落中摆祀。而牡丹社事件发生后,本应照惯例由清朝福州琉球馆处理,却被日方取走,由鹿儿岛县交给琉球王府葬于那霸,因此形成身首隔海、异地分葬的特殊情况。

  1873年11月,日本政府派外务卿副岛种臣以“中国派遣特命全权大臣”身份出使中国,针对宫古岛人遇害事件试探清廷态度。随员柳原前光到清政府总理衙门询问琉球漂流民被杀事宜。总理衙门大臣、吏部尚书毛昶熙及户部尚书董恂主张,遇害之宫古岛人皆已接受中国之抚恤及遣返处理,此事件与日本无关。副岛种臣则强调琉球为其属地,并问为何清朝不惩办台番,毛、董便以生番不服王化为理由推搪。又说:“生番系我化外之民,问罪与否,听凭贵国办理。”“化外之民”说法成为日本出兵台湾的依据。

  翌年,日本即利用清朝官员的糊涂,声称琉球是日本属邦,试图吞并清朝蕃属国琉球国;并以此为借口,5月10日于射寮(今屏东县车城乡射寮村)登陆,发动大举进攻台湾岛的军事行动。这是日本政府自明治维新以来第一次向国外发动的战争,也是清朝与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重要外交事件。此事中国方面称为牡丹社事件,而日本方面则称为台湾出兵或征台之役。

  《北京专约》(又名《中日北京专条》、《台湾事件专约》、《台事北京专约》或《台事专条》)于1974年10月签订。根据此约,清朝承认“台湾‘生藩’曾对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本方面还要求清朝承认其出兵是为“保民义举”,这就等于承认琉球是日本的属地,中止了中国(清朝)与琉球之间的藩属关系。而清朝的主权行使范围包括全台,也在日本签下条约之后不再有争议。

  日本虽然失败了,但仗着有美国撑腰,向清政府索赔了50万两白银。虽然对日本这样一个东瀛小国赔款十分有失大清帝国的体面,但考虑到1840年以来大清帝国积贫积弱的实际情况,清政府最终选择了花钱消灾。毕竟,一个和珅抄家就能抄出上千万两白银,50万两对于大清国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但此事还是在朝中激起了轩然大波。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牵头,群臣纷纷上奏,强调海防,引起年轻的光绪帝高度重视,由此展开一场关于海防战略的大讨论。在此过程中,直隶总督李鸿章前瞻性地指出:“日本近在肘腋,将永为中土之患!“

  综合各方面意见,朝廷最后决定:分别成立北洋水师和南洋水师,由李鸿章兼任北洋通商事务大臣(简称北洋大臣),总管北洋水师;沈保桢兼任南洋通商事务大臣,总管南洋水师。

  经过本次事件,清朝认识到了台湾的重要性,对统治台岛的态度有了极大转变,在最后统治的20年(1874-1894)中积极建设台岛。

责任编辑:李祖琨 最后更新:2014-12-22 1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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