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国际时评:“慰安妇”制度是不容否定的历史罪恶
2016-08-03 09:21:22  来源:工人日报 2005-06-15 (作者:吉平)  点击:  复制链接

  日本文部科学大臣中山成彬11日在静冈县举行的会议上再次极力否认日本的不光彩历史,强调日本“根本不存在”随军慰安妇问题。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了亚洲各国人民的愤慨,也遭到了日本国内有识之士的痛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细田博之13日不得不再次出面,重申“慰安妇”问题的确存在,并就否认“慰安妇”的言论致歉。

  “慰安妇”制度是二战期间日本政府强迫各国妇女充当日军性奴隶的制度,是日本政府和军部直接策划、各地日军具体执行实施的有组织行为。据历史学家估计,当时亚洲各国至少有40万妇女被日军强逼为性奴隶,受害者涉及中国、朝鲜半岛、东南亚各地、日本和少量在亚洲的白人妇女。

  “慰安妇”制度是违反人性的、不人道的,给受害妇女带来巨大痛苦。这些妇女非常悲惨,她们被押送到日军的据点,完全丧失了自由,每天遭受性蹂躏,有很多人在战争期间就被日军以各种方式杀害了,或者病死,也有一些幸存者活了下来,但活下来的人身心两方面都经受着极大的痛苦。在日本侵略战争中,中国慰安妇人数最多,地域最广,受难最深。日本侵略中国时,中国至少有20万妇女被逼充当过慰安妇,其中大部分被日军凌虐至死。

  “慰安妇”制度,与南京大屠杀、人体实验、战时劳工等问题一样,都是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日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罪行铁证如山。第一,日本战争时候的内阁和军部有大量文件表明,在战争时候,日本国家和军队实施了“慰安妇”制度;第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996年和1998年分别通过报告,确认了日本在二战期间实施“性奴隶”制度的这样一个事实,并且劝告日本政府应该认罪。

  然而,日本政府处理慰安妇问题的态度令人遗憾。为了讨回公道,十几年来,中国、韩国和朝鲜等国家的多名慰安妇幸存者前往东京,就慰安妇问题状告日本政府。仅中国,就有来自山西、海南、台湾等地的慰安妇提起了上诉。但她们的起诉大多以败诉告终。这表明日本政府和法院至今还没有深刻地反省历史,没有对二战时候它所实施的战争罪行进行谢罪和赔偿。这是完全违反国际法和人道主义的。

  中山成彬发表有关否认“慰安妇”制度言论的目的,旨在为侵略战争翻案,是为了适应日本国内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拉选票,要走向所谓的“政治大国”的道路。中山成彬所谓的日本国内教育体系对日本战争罪行涉及过多,“过分强调了日本是一个坏国家”;“我们需要教育学生为自己是日本人而自豪,”其实是一种托词。

  真实地表述历史与掩盖歪曲历史,究竟哪一种行为能够唤起真正的自豪感?至少前者反映出一种胆识,叫做“知耻而后勇”;而后者,则是一种懦夫行为,叫做“掩耳盗铃”。

  中山成彬的言论遭到亚洲一些国家政府和舆论的强烈谴责。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说,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军国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日本负责教育的内阁成员公然否认这个丑恶的历史事实,是对受害国人民感情的严重伤害。韩国执政党发言人也指责说:“负责日本教育的最高级官员拒绝承认过去的侵略,并发出如此无耻的言论,对此我们只能感到遗憾与愤怒。”

责任编辑:何青龙 最后更新:2016-08-03 09:22:25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中国慰安妇终生与病痛相伴 其中三成不能生育

下一篇:历史学者:“慰安妇”制度是不容否定的历史罪恶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