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日本学者眼中的日军性暴力问题———《发生在黄土村庄里的日军性暴力———大娘们的战争尚未结束》
2016-02-22 11:52:36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  点击:  复制链接

  这是一部由日本的大学教授、高中教师、律师、公司职员历时7年,前后经过18次采访、调查,积累了150盘录音磁带(每盘120分钟),并查阅大量的中日文文献资料后共同完成的口述历史著作。该书一经出版,即荣获当年度(2004年度)第二十四届日本“山川菊荣奖”。[2]这是一部让笔者感到欣喜而又汗颜的著作,欣喜的是这是一部难得的非常扎实的关于战时中国女性受害历史的著作,汗颜的是这样的著作却是由不占天时地利的日本学者来完成的。正是怀着上述复杂的心情,笔者读完了全书。

  全书从结构上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证言·资料篇》,内容为山西盂县20位(其中9位是受害妇女本人)受访者的证言记录。该记录内容又分两方面,一是受害妇女本人的亲身经历,二是受访者亲历的战争经过及耳闻目睹的受害妇女的受害史实,以及作者关于证言部分的解说。第二部分为《论文篇》,是对发生在黄土村庄的日军性暴力的研究论文集。全书虽然以上述方式完成,但读来并无结构分散之感,兹因所有的论文都紧紧围绕主题,或考察史实,或探索历史背景,或追究历史因缘,该涉猎的都涉猎到了。看来作者当初是费了一番心思进行精心设计和明确分工的,因而全书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读完后感觉是一本完整的关于战时山西日军性暴力受害妇女的口述历史著作,这是非常难得的。此外,该书在口述史研究的实际操作中也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下面就谈谈笔者读后的一些体会。

  一 学术目标和研究方法

  该书并非第一部关注山西日军性暴力受害妇女的著述。早在1992年,山西日军性暴力受害妇女万爱花首次以中国“慰安妇”的身份在东京作证后,已经相继有一些纪实作品和报道问世。因此,当1996年本书的作者开始涉猎调查时,在新闻性和社会影响方面似乎都显得落伍了。但在该书问世前,关于山西战时妇女性受害问题一直缺乏学术性著述,而中国国内相关的研究著述中,较多地是把这些妇女的受害情况作为史料或史实引用。与之前的各种调查不同,作者从一开始就抱着非常明确的学术目的。作者声称,“我们并不是以提起诉讼为前提并为此寻找原告、进行调查的”。[3]这在众多的日本调查团体中也许是独此一家。

  虽然作者一开始就抱着学术研究目的,但在调查之初,其学术目标并没有完全明确。作为主编的石田米子、内田知行教授均是历史学家,在调查访问的同时,更希望在档案文献上有所发现。为此,石田等人非常仔细地检索了山西省档案馆保存的从抗战末期到战后初期解放区政府和国民政府进行的抗战损失调查以及战犯调查的档案,并查阅了大陆、台湾相关档案馆编辑出版的战后损失调查或日军暴行资料等。石田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即在有关日军屠杀、焚烧、抢劫等调查统计中,都有大量的统计数字,唯独在强奸项下,记录的数字非常少,甚至多数是空白。这一点,与中国学者的发现相同。在性暴力伤害这个问题上,无论是中国民间和官方文献都是空白。因此,她“惊于性暴力记录件数之少”,以致发出“在遭受到日军侵略的中国农村,就受到性暴力伤害的女性而言,是什么使她们一直保持沉默?”从而导致的文献记录的空白;“仅仅可以用‘贞操观念’这样的东西来说明吗?”“其家族以及村庄一直要罩着守着的东西又是什么呢?”等一系列疑问。[4]而在原日本士兵中,也闭口不谈自己在战争中的强奸罪行,无论是加害者还是受害者似乎都集体失忆了。石田还发现,在上述战争损失调查记录中,同一地区、同类型损失统计在不同的调查问卷记录中数字都有差异,“无论如何都无法将这些数字无前提地作为损害实际数字使用”,同样也“不能成为具有客观性的确切的史料”。作者对待档案文献的谨慎态度,为我们在日军暴行史研究中如何规范地使用档案文献做出了榜样。

  文献的缺失使作者的学术目标逐渐明确,即要探究文献中“未被记录的、深深铭刻在人的记忆中的现实”,尤其是对具体记述作了回避的一个一个或者说是众人的记忆。因为令作者“抓住记录中‘没有’的事态紧紧不放的原因,正是由于笔者眼前正面对着这一现实,即确实‘存在’着该事态的沉重的、持续长久的记忆”。[5]作者希望通过追求这样的学术目标,“让更多的日本人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黄土高原的村庄中,有许多遭受到日军性暴力侵害,背负着沉重的痛苦生活下来的女性”,同时,也希望通过调查研究方法以及达到的实情认识出发,积极地提出问题,由此形成一个加深对战争以及性暴力认识研究和讨论的共有平台。[6]追寻历史记录之外的历史,这正是口述历史的功用和目的之所在。

  作者亦正是抱着这样的学术目标,才使该书成为迄今为止第一部关于山西日军性暴力受害妇女问题的学术性著作。

  一般做日军暴行史研究的学者,往往把关注点集中在受害者和加害者方面,但该书的作者却显得与众不同,他们对受访对象的选择显然是做了深思熟虑的考虑。作者的眼光并没有仅仅局限于受害妇女身上,而是选择了三类访谈对象。一是受害妇女本人,即曾经在盂县西部的进圭社、西烟镇、河东村三个据点内受到日军性暴力侵害的女性。目的是要通过她们的亲身经历和感受,还原那段历史相。二是受害妇女的子女。目的是通过了解其得知母亲受害经历后的认识和感情,进一步探究,对生活在现在的受害人后代而言,性暴力受害记忆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三是经历那场战争后幸存下来的的村民,这些村民或直接目击了受害妇女的受害事实,或亲自体验了日军进攻、占领时的行动以及和八路军的战斗过程、村里的应对措施,目睹了村民和其他女性们(指接受调查的9位受害妇女之外的女性)的各种受害过程。作者这样选择受访对象的用心,是希望突破传统研究中“仅仅围绕日军和八路军、抗日势力的攻防这一华北战场上的日中战争、日军的暴行和抗日斗争这两条线索,将所有事实定位”的模式,而是要“从变为战场以及被日军控制的村庄的女性以及村里的视点出发,来重新把握日军行动、控制机构以及抗日的含义”[7],也就是试图通过民间的不同视角,多方面还原历史。

  在调查研究方法上,作者声称,其特征是“紧紧抓住个别的记忆,从其中的纪录来重新认识日军导致的加害和被害的全貌”。“试图具体地逼近这一性暴力的实情,抛弃通过以一般意义的框架、概念为前提的、对事态进行数量认识的方法,而是仅仅围绕个别的人、家属以及村庄,通过本质的认识来加深对战场性暴力实情的认识”。[8]这种方法,与其他学者在暴行史研究上倾向追求受害数字多少的方法有明显的区别。

  历史研究最忌孤证,口述历史如果不与历史文献资料相互印证,难免会落入自说自话的巢臼。口述资料与文献资料的印证其目的不外有两个:一是考证口述史实本身,这种考证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实等方面的内容,二是以开阔的视野通过对口述历史的背景、原因、规律等的追寻,以求全面地、多方位地还原历史真相。

  作者调查的的进圭社、西烟镇、河东村位于山西盂县西部,是非常偏僻、自然条件恶劣的穷乡僻壤,妇女们大字不识,对于伤害他们的日军部队、日军姓名、本人出生年月、受害时间、地点等都难以准确描述。鉴于上述原因,作者借助各种中日文文献加以考证,进而采取田野调查的方式,考察了驻扎在盂县的日军所属部队、兵团的指挥部所在地,以及属于各部队系统在山西省各地的“慰安所”遗址,日军拘禁、强奸受害妇女的窑洞、炮楼遗址。同时利用文献资料,考察了“慰安妇”问题与盂县发生的性暴力的关系,阐明盂县的事例与军队“合法化”的“慰安所”里发生的性强制虽然形式不同,但两者之间属于互相补充、相互助长的关系。

  二 特殊的性暴力形式

  对于山西受日军性暴力伤害的妇女,中国学术界一般将其界定为“慰安妇”,但本书的作者非常不赞同这样的界定。作者认为,发生在山西黄土村庄中的日军性暴力不同于“慰安妇”形式的性暴力,也不同于日军攻陷南京后实施的集团强奸形式,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性暴力。这种特殊形式的性暴力方式,在整个中日战争中则是一种更为普遍的性暴力方式。在历时7年,前后经过18次的调查访问中,作者弄清了位于盂县西部的农村中12位受害妇女的受害事实(有3位受害者是通过对其亲属的访谈确认的)。这些妇女受到性暴力伤害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日军占领村庄后,胁迫村里的“维持会”交出村中的妇女供其满足性的需要,并强占民居作为拘押、强奸妇女的场所。一些妇女由于各种原因被“维持会”交了出去,从而遭到日军的性暴力伤害。二是日军在“讨伐”作战中抓捕妇女(包括共产党员),并将其关押到炮楼或专设的窑洞中进行强奸。三是日军在村中随时随地在居民家中强奸、轮奸妇女,或胁迫、劫持妇女到炮楼或窑洞中进行强奸,有的妇女甚至长期被日军小队长霸占,成为其“专属”的女人。这些妇女短的被日军关押20天,长的达一年半,在遭受各种非人的折磨后,大多数妇女通过其家属筹钱将其赎回,少部分妇女想办法逃跑出来。

  关于盂县的日军性暴力方式,石田米子和内田知行的《山西省的日军“慰安所”和盂县的性暴力》一文,对此作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述。作者认为,上述发生在盂县农村前线地带战场上的性暴力,是有别于攻陷南京时日军集团性的强奸和设立“慰安所”强征“慰安妇”的暴行的,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类型,或者说是相对于后方有“慰安所”的前线型、末端型。“慰安所”类型和南京类型的性暴力形式是日军有组织的性暴力形式,而盂县农村的性暴力不能理解为是按照军方指挥系统命令下发生在都市的兵团性的性暴力,应被看作是高度分散在前线据点的日军中队以下部队的、由于一部分士兵违犯军纪行为的结果。这种以强奸形式表现出来的性暴力比以“慰安妇”和“慰安所”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问题更为广泛。日军这种对妇女的强奸行为“不仅仅在中国,在亚洲战场的所到之处都极为广泛,频繁发生着,从总数来说,可以认为超过了‘慰安所’的被害者和攻陷南京时集团强奸的被害者”[9],因此,作者不同意中国学者将盂县的日军性暴力问题简单地表述为“慰安妇”问题的观点。

  那么,这种前线型的日军性暴力形式与“慰安所”形式的性暴力有什么联系呢?作者考察了山西省会太原和部分县城在内的日军“慰安所”的设置情况后发现,在驻扎有日军大队以上部队的县城和城市,日军各部都设置了适应部队规模的“慰安所”。但是,即使有“慰安所”的存在,无论哪一级的日军部队,在进攻、“讨伐”作战中,都有强奸、轮奸发生,并且在反复“讨伐”的前线,强奸、轮奸现象经常发生。其原因何在?作者认为,日军有组织地设置“慰安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日军士兵对占领地妇女的强奸而造成反日情绪的高涨,同时亦防止日军士兵因为强奸而造成性病的蔓延。

  但是,由于“慰安所”的合法化,导致日军士兵认为对女人实施性暴力是合法的,因而没有任何罪恶感。推而广之,在作战中对敌方女人进行集团或个别的强奸也不会产生罪恶感。在长期的作战环境中,由于军方对士兵的纵容,使得“强奸是战争的附属品”成为士兵的“常识”。“慰安所”的设置,反而成为那些处于没有设置“慰安所”的前线士兵,或虽然设有“慰安所”但无钱消遣的士兵,以各种方式强奸占领地妇女的诱因。这样,事实上导致了日军性暴力畸形发展的方式:即军队中大量出现的强奸行为,促使军方设置了所谓的“合法的慰安所”,而“慰安所”的合法化又促进了日军强奸行为的日常化、普遍化。因此,发生在盂县的日军性暴力,实质上是“日军全体的有组织的性暴力、而且是常态的性暴力”在某一部队代表性的、乃至典型的事例,是日军总体性暴力的组成部分。[10]中国学者虽也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但较少深入探讨和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作者对“慰安所”和日军日常性暴力关系的分析无疑具有独到之处。

  三 性暴力的战争背景

  口述历史如果紧紧停留在对口述的记录,不对发生史实的因缘背景做进一步的考察,那么不仅原本鲜活的历史显得单调、苍白,也会陷入自说自话的境地,而所谓的口述历史也变成了史料的堆砌。

  山西盂县的日军性暴力与其他形式的日军性暴力都有明显的不同,这种形式的性暴力为什么会发生,发生这种性暴力的背景是什么,是作者着力的地方。作者在证言解说中,利用收集到的中日双方各部门的相关资料,将访谈和文献资料结合起来,对盂县发生性暴力的战争背景进行了考察,试图描绘出历史的真相。内田知行的《山西省盂县的日军占领统治和抗日运动》一文,以县一级为单位,对发生在盂县的“侵略和抵抗的历史”进行了考察,尤其着眼于盂县各村庄的政权形态(抗日或者亲日或者“两面”政权)的变化。

  堀井弘一郎的《山西省日军特务机关和傀儡政权机构———联系盂县发生的性暴力》一文,对“日军占领下对盂县住民的性暴力是在怎样的权力框架下成为可能的”进行了考察。上揭证言解说及两篇论文大致勾勒出如下的战争背景:

  1938年1月日军占领了盂县县城,日军独立混成第四旅团设司令部于阳泉。在日军进攻的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积极抗击着日军的侵略。1938年,晋察冀边区五台、定襄、盂县等县的抗日联合政权成立。在盂县的许多村庄也建立了抗日政权。

  1938年武汉会战以后,日军由于投入大量兵力用于“点和线”的占领,兵力不敷,因而停止了大规模的军事进攻,宣称要进行长期持久战。在这一过程中,日军在各地特别是偏远的农村配置了小股兵力的分遣队,这一配置被称为“高度分散配置”。1939年,日军独立步兵第十四大队进驻盂县,并在县城设立本部。1940年百团大战后,日军在华北推行“治安强化”运动,对抗日根据地进行反复“扫荡”和“蚕食”。由于盂县西部处于晋察冀边区的外延部,抗日武装力量活动频繁,因而被划入“准治安”区,遭到日军的残酷“扫荡”。在对晋察冀边区的“肃正”作战以后,占领盂县的日军分布态势大致固定下来。在县西部,日军独立第十四大队第一中队的本部设在进圭社,在西烟镇和河东村都分别配置了分遣队。日军在村外修筑了碉堡据点,由日军小队驻守,在村内由汉奸组成警备队或类似的傀儡部队驻守。警备队协助日军对根据地进行“讨伐”,并担任搜集情报,搜查、逮捕抗日分子的任务。

  为了维持在盂县农村的统治,日军在各村庄设立由当地居民组成的“维持会”,村长兼“维持会”会长。日军要求“维持会”向其提供情报,供给燃料、饮水、食品,并摊派人力,甚至摊派提供女性的任务。

  与此同时,日军从太原、阳泉、盂县自上而下设置了适应部队规模,由军方管理的“慰安所”;而派驻在西烟镇、进圭社、河东村的日军分遣队虽未设置“合法”的军队“慰安所”,但由于驻扎在分散的据点中,俨然成为一个小的军事独裁者。他们和中队本部孤立开来,长期龟缩在碉堡据点中,必然会导致军纪、风纪的混乱。这些分遣队肆无忌惮地在其驻地附近设置强奸妇女的场所。因而作

  者认为,高度分散配置下日军军纪的崩溃是性暴力最直接的原因。

  百团大战后,由于日军的“肃正”作战,盂县西部的农村抗日力量相对薄弱,各村庄长期处于抗日和亲日力量的拉锯战中。在亲日和抗日模糊不清的情况下,日军将“准治安区”及其周围的居民看成是“敌性”的,对这一带施加了“无秩序”的行为,这又成为持续性或者间断性地绑架、监禁女性并实施性暴力的温床。日军军纪崩溃,日军士兵的性暴力也呈现出蔓延化趋势。在调查的受害妇女中,她们均是这一期间遭到日军性暴力迫害的。

  在日军的性暴力犯罪背后,还有两个因素不能忽视。一是汉奸警备队的为虎作伥,他们帮助日军绑架、拘押女性。二是村民组成的“维持会”为了保护全村人的生命,在日军的胁迫下,也不得不为日军摊派女性,使她们遭受日军的性暴力迫害。因此,“在使性暴力成为可能的情况下,正是由于有警备队和维持会的协助,日军才那样自由行动,而将女性供出来的体系也是在末端傀儡政权下建立起来的”。[11]

  在该书之前,尚未有研究者深入探究过盂县这种形式的性暴力与其它形式的性暴力方式有何不同,更没有研究者深入分析过造成这种性暴力方式的原因背景。以往的著述都将这一切归结于日军侵华这一大背景,缺少足够的史料积累,更欠缺深入细致的分析和史实重建,大而化之,缺乏说服力。该书作者通过对盂县这一地区特殊的性暴力方式的分析,把侵华日军性暴力研究推向了深入,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四 探索加害者的内心世界

  在对山西省日军性暴力受害妇女的调查访问中,作者一直力图走近造成这一悲惨史实的加害者———原侵华日军士兵,探求其内心世界,追寻其加害原因。在战争中,整个军队系统自上而下有组织的集体犯罪,除了满足生理需要外,还有其他原因和动机吗?对加害者内心世界的探索无疑对包括“慰安妇”在内的战时日军性暴力问题研究都有积极的意义。但正如作者所预料的,响应他们的原日军士兵很少,因而作者不得不转向文学作品中寻找答案。在本书中,这一探索是通过池田慧理子的《田村泰次郎描写的战场上的性———山西省·日军支配下的买春和强奸》一文来实现的。

  选择田村泰次郎作为研究对象,作者是经过慎重思考的。田村泰次郎1911年生于日本三重县四日市,从大学时代,他就写作小说、评论。1934年其作品在《新潮》杂志上发表,由此走红文坛。

  1938至1939年田村周游中国东北,成为大陆开拓文艺恳谈会会员。1940年11月田村被召集入伍,初被分配到山西辽县,后被配置到独立混成第四旅团第十三大队的第十四小队,分到阳泉旅团司令部宣抚班,与作者考察的加害者同属一个军队系统,直到1946年回国。田村在山西的从军体验对自己的一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他将其定位为自己一生中的“决定性时期”,并反复地将它写到自己的作品中。

  回国后,田村以自己在山西战场的从军体验为基础,先后写了《肉体的恶魔》、《给故国》、《太行山脉》、《肉体之门》、《春妇传》等作品。这些作品成了记录占领山西的日军实际生存状态的珍贵资料。此外,田村的小说以及随笔基本是以自己的恋爱和性体验为基础而写的,虚构与写实的界限非常模糊,描写山西战场的作品虽然采用了小说的形式,但也忠实地反映了他自己的从军体验。基于上述诸因素,作者希望“可以从他的作品获得接近山西省日军性暴力的实际状态和士兵内心世界的线索”。为了慎重起见,作者也对田村的战友作了调查采访。

  那么,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作为个体的日军对占领地妇女的性暴力,是基于怎样的心理支配呢?作者认为,首先是受千百年来传统的男人至上思想的支配。这一点,在田村1946年所作的《肉体的恶魔》中有极为露骨的表述。该书描写1942年八路军女兵张泽民被俘,作为日军士兵的“我”暗恋上了她,并诱惑其与自己发生了关系。在这过程中,我不仅满足了性欲,同时又看到张苦恼于自己与侵略军的这种关系,我却因为让张感到苦恼而感到无上的喜悦。田村的内心想象着有理性的女性由于肉体关系而被男性控制,男性则满足于对女性的征服感,并由此而产生虚荣感。

  其次,把对女性的暴力看作是男人之间的权力斗争、攻击敌人并进行复仇的手段。田村在书中写到:“你一夜之间从革命的斗士转变为叛徒。一个侵略军的士兵和抗战爱国的少女的肉体互相追求并结合在一起,这是多么残酷的讽刺啊!”

  作者认为,与其说强奸是为了满足男性的性欲,不如说它是为了破坏女性的人格和存在,使其承认男性的地位优越并作为控制女性的手段使用。因此,它成了男性之间权力斗争的道具,也成了攻击敌对的一方、进行复仇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看,战争性暴力就不能简单理解为男性的“本能”,而是具有非常明显的政治学含义。只要战争还存在,那么田村所代表的士兵的意识就会被作为“战场的现实”接受下去。[12]

  此外,日军对占领地妇女的性暴力,还受到基于对死亡的恐惧而产生的自暴自弃心理的支配。在田村的作品中,有多处描写日军官兵因为对死亡的恐惧而对占领地居民尤其是女性的残暴行为。作者认为,由田村的作品进而推及到在盂县农村日军建造强奸场所,对女性们长期轮奸也就不是意外了。像山西省那样高度分散配置、展开“三光”作战的地域,一支部队或分遣队完全依靠队长的素质来控制,因此就有可能产生无数残酷的行为。由于和八路军的激烈战斗而导致的战况恶化,以及身处抗日、亲日势力互相交错存在的各村庄而产生的紧张感,都使士兵们走上了“反正是一死,所以干什么都无所谓”这一自暴自弃的道路。

  日军对占领地人民的暴行对日军士兵的心灵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在田村的作品中也有反映:

  日军对住民们令人毛骨悚然的作为,这在我长达七年的战场生活中见到过好多场面……我正因为从那一凄惨的场面活了过来,所以即使在战后十年的现在,即使再次叫唤要挽回民族优越的自信,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根本没有那种心情。我不再相信作为日本人之一的自我本身,同时也无法轻易地相信人类全体。对于日本人不相信的念头恐怕贯通我的生涯也不会改变了吧。[13]因这场战争而对自己民族,包括人类产生的不信任感,是作为加害者的日本军队和士兵自己酿成的恶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战争从来就没有胜利者。

  对加害者内心世界的探索,较少有中国学者涉及,因此,日本学者的探索,未尝不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正如作者所言,由于资料的缺乏,通过田村泰次郎的作品也仅是找到了可以触及日军士兵们内心世界的零星线索,今后的路对于各国学者来说,仍然是任重道远。

  五 两点商榷

  如前所述,该书作者认为发生在盂县西部农村中的日军性暴力不同于“慰安妇”形式的性暴力,也不同于日军攻陷南京后实施的集团强奸形式,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性暴力。因此,对于盂县的受害妇女不能界定为“慰安妇”。至于何为“慰安妇”,日本学者较为认同的解释是,系指在日本军队管理之下,在战场或日军占领地区所设置的“慰安所”内,供日军官兵发泄性欲的女性[14];“慰安妇”制度是战时日军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

  上述界定虽有其合理性,但忽略了战时日军推行“慰安妇”制度中的实际情况。要对“慰安妇”一词作出合乎事实的界定,应该从准确理解“慰安妇”制度入手。联合国人权组织把日军推行的“慰安妇”制度定性为“日本战时军事性奴隶制度”。按照这一解释,在这一制度下的日军“慰安妇”应该是指那些在日军侵华战争期间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根据日本政府和军部的指令,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这些妇女既包括由日军有组织有计划征集,在指定的“慰安所”内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妇女,也包括那些在战争前线被日本军队随意掳掠或骗招来的甚至于不是在固定的“慰安所”内被迫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受害妇女。

  战时日军在其本土以及朝鲜有组织征集的“慰安妇”,对她们的身份界定比较容易。在曾经被日军占领过的中国和东南亚及太平洋一带,绝大多数“慰安妇”是被日军无组织任意强掳的,特别是在前线或偏远的山区,根本没有条件建立正规的“慰安所”。

  战时日军在占领地强征的各国妇女充当“慰安妇”的方式较为复杂,除一部分在较为固定的、正式的“慰安所”为日军提供性服务外,大部分都是日军以掳掠、抓捕的方式带到其驻地、据点、炮楼内为日军充当性工具的受害妇女。这部分妇女比较普遍,人数也较多。她们虽然不是在“慰安所”为日军提供“服务”,但这部分妇女,具有“慰安妇”最基本的特征。第一,她们是被日军强行抓去而非自愿的;第二,她们被关押的唯一目的是满足日军的性需要;第三,她们都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短则二十天,长的达两三年)作为日军发泄性欲的工具,与偶尔一次、两次被日军强奸的受害妇女不同;第四,她们与那些在日本和朝鲜被日军强征的“慰安妇”一样,从她们被害的那一天开始,她们的命运就一样悲惨。

  事实上,战时日军“慰安妇”制度在中国战场的实施是以军队有组织、有计划地征集妇女、经营“慰安所”和士兵无组织、自发地抓捕、监禁妇女两种现象并存为特征的,而且肆意抓捕、监禁妇女的性暴力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战争期间。因此,如何界定盂县黄土村庄受日军性暴力伤害的妇女的身份仍然有待于商榷。

  在日军性暴力问题研究中,研究者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让受害者开口。“口述史家的工作就是把受访者从怀旧的情绪中抽离出来,坦然而富批判性地正视过去。”[15]但是,曾经失去自尊的女人是很难正视自己的过去的。这些妇女不仅一辈子默默地忍受着沉重的精神折磨,并且患有程度不同的精神创伤后遗症,简称PTSD(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当再次看到讲着伊里哇啦日语的日本人重新出现在她们面前时,她们恐惧得浑身僵硬,直打哆嗦。不仅如此,与这些妇女同村的村民也无法正视过去。因为这些受害妇女是“敌人的女人”,“是被敌人蹂躏过的女人”,所以她们的存在就对集体的名誉造成了伤害,从而导致被侵略的民族、国家“由于集团的生存和集团的自尊”,在战后没有将这些被害妇女列为“历史性记忆的调查对象”,更没有追究日军的战争罪责。如何打开受害妇女的记忆之门,唤起她们尘封了几十年的记忆呢?虽然作者声称,并不是以提起诉讼为前提并为此寻找原告、进行调查的;从最初开始听取,一次也没有劝对方提起诉讼。但是,作者同样告诉了接受调查的受害者,与她们有同样受害经历的人已经有人提起诉讼,有这样一条道路供他们选择。无疑诉讼是快速打开受害者之口的最简单的捷径。正如作者所言:“以个人为原告的诉讼是促使性暴力受害者打破沉默这一重要变化的条件。”[16]但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目前包括“慰安妇”在内的战后遗留问题的解决过程中,诉讼被频繁地使用,导致作为受害者的一方对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期待很高,没有认识到日本学者和市民团体希望通过诉讼促进日本人民对战争责任问题认识的初衷,而更多地是关注诉讼的胜败,一旦败诉,舆论哗然,也容易引起中国人民对日本市民团体和正义学者的误解。因此,在战后遗留问题研究中,如何慎重地使用诉讼手段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何让受害者开口,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注释:

  [1]石田米子、内田知行主编,日本创土社2004年版, (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赵金贵译。本文所引均为中文版。

  [2]该奖项是为纪念日本女性解放运动的先驱者、对日本女性问题研究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山川菊荣而设立的,授予当年度“在关于女性问题上进行了扎实的研究、调查,并取得显著成绩,期待将来取得更好成绩的个人、组织、团体”。

  [3]石田米子:《对盂县西部性暴力受害者的访谈调查概要》,《发生在黄土村庄里的日军性暴力———大娘们的战争尚未结束》(此

  后简称《黄土村庄》),第10页。

  [4]石田米子:《关于日军性暴力的记忆·记录·记述———来自山西省的战场性暴力调查》,《黄土村庄》,第195页。

  [5]石田米子:《关于日军性暴力的记忆·记录·记述———来自山西省的战场性暴力调查》,《黄土村庄》,第177页。

  [6]石田米子:《写在中文版出版之际》。

  [7]石田米子、内田知行主编:《黄土村庄》,东京:日本创土社2004年版前言。

  [8]石田米子、内田知行主编:《黄土村庄》,东京:日本创土社2004年版前言。

  [9]石田米子、内田知行主编:《黄土村庄》,第202、201页。

  [10]石田米子、内田知行主编:《黄土村庄》,第228页。

  [11]堀井弘一郎:《山西省日军特务机关和傀儡政权机构———联系盂县发生的性暴力》,《黄土村庄》,第312页。

  [12]石田米子、内田知行主编:《黄土村庄》,第267-268页。

  [13]田村:《蝗》,《黄土村庄》,第277页。

  [14]矢野玲子:《慰安妇问题研究》,第2页,辽宁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15]〔美〕唐纳德·里奇著,王芝芝、姚力译:《大家来做口述历史》,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16]石田米子:《对盂县西部性暴力受害者的访谈调查概要》,《

责任编辑:吴步璇 最后更新:2016-02-22 11:54:22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侵华日军南京慰安所调查与研究

下一篇:又一慰安妇辞世韩持续抗议让日还公道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