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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新闻回顾】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2017-12-08 11:40:50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点击:  复制链接

  12月13日是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上午10时,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仪式。

  1937年的12月13日,侵华日军侵入南京实施长达40多天灭绝人性的大屠杀,30万生灵惨遭杀戮,人类文明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页。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13日10时整,公祭仪式开始。军乐团奏响《义勇军进行曲》,全场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唱毕,全场向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公祭现场拉响了防空警报。同一时间,南京全城警报响起,汽车、火车、轮船汽笛齐鸣。

  默哀持续一分钟。军乐团奏响低回空灵的《安魂曲》,16名礼兵抬起8个巨大的花圈,缓步走上公祭台,将花圈安放在“灾难墙”前。77名南京市青少年饱含深情地宣读《和平宣言》。

  随后,习近平同一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和一名少先队员一起,缓步走上公祭台,为国家公祭鼎揭幕。

  习近平在讲话中表示,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缅怀南京大屠杀的无辜死难者,缅怀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表达中国人民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崇高愿望,宣示中国人民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坚定立场。

  习近平指出,日本侵略者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震惊了世界,震惊了一切有良知的人们。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都对南京大屠杀惨案进行调查并从法律上作出定性和定论,一批手上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日本战犯受到了法律和正义的审判与严惩,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

  习近平强调,我们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中日两国人民应该世代友好下去,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共同为人类和平作出贡献。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一切罔顾侵略战争历史的态度,一切美化侵略战争性质的言论,不论说了多少遍,不论说得多么冠冕堂皇,都是对人类和平和正义的危害。

  习近平指出,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保卫人民和平生活坚强能力的伟大国家,中华民族任人宰割、饱受欺凌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中国人民正意气风发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中华民族的发展前景无比光明。

  习近平强调,中国人民也要庄严昭告国际社会:今天的中国,是世界和平的坚决倡导者和有力捍卫者,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愿同各国人民真诚团结起来,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而携手努力。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7-12-09 17: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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