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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再讨论》(二)
2016-08-22 10:59:21  来源:东京审判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作者:程兆奇   点击:  复制链接

记者: 东京审判否定派的主张最近又开始强化,他们的出发点是什么?

程兆奇:东京审判否定派的主张在晚近愈发强化,无疑与他们的“意识形态”立场有关,但也不能否认东京审判确实还留下不少待解的难题。其中法庭判决与个人责任,或者说判决书所述与个人责任的相关性,从法的角度看确实还不能说完全没有问题。这是“胜者的审判”论至今未休的一个原因。

大卫·科恩(DavidCohen)所著《韦伯战争罪判决草案——东京审判判决的另一视角》,第一次对庭长韦伯“判决书”作了深度解读和评论,推动了这一问题的解决。

科恩先生是西方战犯审判研究的开创者,为国际刑法的权威,曾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创立战争犯罪研究中心,2014年出任斯坦福大学新创立的国际正义研究所所长。

东京审判除了法庭(多数派)判决书之外,印、荷、法、澳、菲法官也提出了反对、持疑、修正、补充五份少数意见书,其中众所周知的韦伯意见书其实只是韦伯当时所写的意见的一个提要。除了这个简本之外,韦伯还有一份自题为“庭长判决”的未提交详本。

韦伯的这一“庭长判决”与法庭判决书的最大不同在于,法庭判决书主要是有关日本战争责任的宏大叙述,个人裁决部分仅占1211页判决书原稿中的66页,略当总量的5%,而“庭长判决”的个人裁决部分却占了总数637页中的374页,接近60%。

“庭长判决”和法庭判决有两个关键争点,即:一、凭什么证据、和从那一证据得出的什么推论,把每一位被告和被宣判的罪行联系起来。二、法官依据什么样的责任理论确定他们负有责任。

“庭长判决”针对法庭判决未能为被告个人责任提供充分的实质证据,而对每一位被告作了系统的“事实裁决”,为评估针对个人的裁决究竟有没有证据支持、有没有偏见或政治操控,提供了依据。

根据“庭长判决”对每位被告在反和平罪和普通战争罪中的应负责任的辨析,韦伯认为,除了荒木贞夫,其余被告均为有罪。

科恩先生认为如果“庭长判决”当时即能公开,对被告的定罪至少更为有力。但韦伯不愿让自己的意见造成外界对审判“不完整”而选择了束之高阁,科恩先生以“不幸”表示遗憾。

记者:除了韦伯庭长的“判决书”外,印度法官帕尔的意见书格外出名。在东京靖国神社中摆放了他的纪念碑,这是为什么?

程兆奇:帕尔在日本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存在,东京靖国神社、京都灵山护国神社、广岛本照寺、富山护国神社等处都有他的纪念碑。他的甲级战犯全员无罪的主张,早在东京审判判决之前已为被告方所知。

冗长的所谓“帕尔判决书”(个人著述不能作为“判决书”,日本右翼称“判决书”,无非是为了高抬帕尔)在日本结束占领的当年就已分别出版了节本和全本。以后帕尔的主张更是被右翼作为理据和“道义”的源泉而广泛援引。

翻开数量众多的否定东京审判的著述,帕尔的主张几乎为每书必谈。如日本辩护团副团长清濑一郎去世前夕出版的《东京审判秘录》,专设一节,称赞帕尔。

然而,细读帕尔的“判决书”和庭审记录的辩护方主张,却可见两者之间的若合符节。即以清濑一郎在开庭之初提出的管辖权质疑为例,他的理由几乎被帕尔原封不动地攘为己有。我们当然可以说,帕尔和被告方的一致只是“不谋而合”,因此不必说帕尔是“掠人之美”,但日本右翼刻意把帕尔的主张作为独明的先见,却使日本右翼挟“洋”以自重的心理跃然纸上。

最近《帕尔》中译本出版,封面的广告词很传神:在祖国印度已被掩埋于历史尘埃,在日本则被神话为“世纪伟人”。这本书的作者即是中里成章。中里先生在帕尔曾任职的加尔各答大学取得博士学位,通过查阅大量第一手文献,访问帕尔的同事和后人,还原了帕尔的本来面目。

中里先生此次的报告《印度的帕尔法官——围绕其政治、思想地位》进一步探讨了帕尔的思想和政治的立场,澄清了讹传已久的帕尔是笃信和平的“甘地主义者”的传言,证明在印度国内政治谱系中帕尔属于右派。

记者: 参会的学者,尤其是中国学者,还提出哪些新观点、新视角? 

程兆奇:还有很多,在这里只举几例。 

天皇的战争责任是东京审判研究史上不断被提及的一个问题。山田正行先生的报告没有对天皇的战争责任下有或无的明确结论,而是从文化、历史、战时天皇的作用等角度详细讨论了昭和天皇的表现和作用,辨析了各家有关昭和天皇战争责任的见解,提出了许多不同以往甚至看似“异想天开”的新解。如东条英机未击中心脏的自杀是出于既不能违背自己制定的不能生而为俘虏的“战时训”而必须死、同时又要为天皇背负责任而只能活的“算计”。不论事实是否离奇到这种程度,复杂化的审视已有陈说至少可以为我们提供不同的观察视角。

 武田柯代子《东京审判中的语言需求和口译安排》勾勒了东京审判特殊的语言交换体制。东京审判语言安排最突出的特点是层级化的设置,三组不同种族和社会背景的人员分别行使不同的翻译职责:庭审中的口译和笔译由日本人担任,日裔美国人(所谓“二世”)检查翻译的准确性,欧裔美国军官则负责仲裁翻译过程中产生的分歧。这种设计表明了美国=审判方对日本人甚至日裔美国人忠诚度的疑虑。因为确实存在没有(或难有)“中立”的译者的困难,所以如何在制度上保证和被告同一种群的译者没有偏向是不能不采取的措施。武田柯代子先生认为不仅是东京审判,其他涉及到西方语言以外的语言特别是小语种的审判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待续...)

  

责任编辑:王笛 最后更新:2016-08-22 11: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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