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汪书怡 王晓慧 | 抗战时期妇女工作的论争:问题、观点与原因
2022-05-16 09:20:15  来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  点击:  复制链接

  作者:汪书怡 王晓慧,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2年 第2期

  摘要:1938年到1940年间,妇女工作者及关注妇运工作的人对“妇女该不该做妇女工作”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讨论中,主要呈现出“妇女应该做妇女工作”“妇女也可从事其他工作”以及“妇女不应该做妇女工作”三种观点。随着讨论的深入,论者也对延伸出的另一重要问题“男性该不该做妇女工作”进行了探讨。国家抗战需要和个人自由职业选择之间的矛盾、封建传统思想与男女平等思想之间的冲突是导致论争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中国妇女》;妇女工作;妇女;男性;观点

  在1938年至1940年间,以《中国妇女》为代表的一些著名妇女报刊对“妇女应不应该做妇女工作”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一时间,妇女工作者及关心妇运工作的人纷纷参与并各抒己见。其中,《中国妇女》报刊上的激烈争论颇具代表性。1939年7月,该刊第二期登载了《妇女应当做妇女工作》一文。作者文景华指出,妇女工作是妇女的天职。同年9月,第四期却迅速发表了另一位妇女工作者马虹桥的来信,她在信中反驳了文景华的观点,并反问“妇女一定要做妇女工作吗”。对这一问题的广泛讨论,舆论界最终呈现了三种观点:“妇女应该做妇女工作”“妇女也可从事其他工作”和“妇女不应该做妇女工作”。随着论争的深入,另一个延伸出的重要问题“男性该不该做妇女工作”也进入了论者的视野。

  这些议题至今仍有重要的探讨价值。由谁来做妇女工作,男性和女性谁更适合从事妇女工作,妇女能否摆脱种种束缚而自由地选择职业,男性又能否仅依照兴趣选择从事妇女工作等问题,都是值得探讨和关照的现实问题。回归历史,再审视这些问题,或能提供不同视角,获得某些答案。

  一、战时:妇女工作者与妇女工作

  日本制造发动“七七事变”后,民族危机日益严重。在民族危亡之际,中国共产党明确意识到,只有团结全国人民共同抗敌,建立民族统一战线,方能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也因此,占国民半数的妇女的重要性凸显了出来。通过对当时现实情况的分析,中国共产党指出,对妇女的动员与组织关键在于妇女工作者。进一步而言,因为妇女工作者的能力与水平决定着妇女工作的成败,所以女干部的培养是“妇女工作的中心一环”。

  然而,思想上高度重视妇女工作者以及妇女工作,却不代表实际的妇女工作已经取得了有效进展。当时妇女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弱点,如“最大多数妇女还没有组织”“妇女本身团结得不够,还时常发生不必要的摩擦”“各妇女团体联系不够”“妇女干部不够和许多新干部没有工作经验”,等等。其中最严重的,是知识女性存在着“轻视妇女工作”的不正确倾向。究其原因,是妇女对于妇女工作的认识和承担不够。基于此,以孟庆树为代表的论者们发出了“妇女应该做妇女工作”的呼吁。然而这一观点的相关文章发表后,拥护与反对的声音兼而有之,且逐渐演变为“妇女该不该做妇女工作”以及“男性该不该做妇女工作”的探讨。

  总而言之,构建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抵御侵略是抗战爆发后近代中国的重要命题,妇女的重要性由此被重新审视。在动员、组织妇女支援抗战的目标下,妇女工作的任务落到了妇女工作者的肩头。不过,“谁”应该做妇女工作的问题还有待厘清。有意思的是,从不同的立场与观点出发,对此问题的观点十分多元,有些观点甚至称得上“南辕北辙”。

  二、论争:妇女该不该做妇女工作

  回归到《中国妇女》报刊上的讨论。文景华认为,妇女的彻底解放有赖于妇女自身的努力,所以“妇女应当做妇女工作”,而且“做妇女工作是妇女的天职”;马虹桥拥护妇女做妇女工作的号召,但并不赞同“妇女非做妇女工作不可”的观点,她认为“妇女可以从事其他工作。这两种观点基本代表了当时的主流声音,得到了论者相当的拥护。此外,还有第三种声音不能被忽视,即“女性不应该做妇女工作”。

  (一)妇女应该做妇女工作

  其一,妇女工作是妇女本身的责任。具体而言,妇女工作不仅是广大普通妇女要承担的责任,而且是妇女先进者和妇女干部要承担的责任。在《中国妇女》的编辑看来,因为“妇女她是妇女”,妇女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最大获益者,所以“妇女解放是妇女本身的事情”,“妇女工作是妇女的责任与义务”。彭德怀对当时有些妇女忽视妇女运动、不愿意从事妇女工作的现象感到失望,因为在他看来,“参加妇女工作这本是妇女的天然责任”,如果“妇女不做妇女工作,那我们该把妇女工作留给谁来做呢?”换言之,妇女应当去做妇女工作。他觉得,妇女工作即便艰苦,广大妇女也不能“灰心丧志”,而要“迎难而上”,还希望更多数的“妇女同志要参加妇女工作”。而作为妇女先进者或是妇女干部,更要承担起妇女工作的责任,“积极的起着先锋作用,领导作用”,去启发引导广大“落后的不懂事的姊妹们”打破重重阻碍,而奔向解放。

  其二,妇女工作就是妇女的工作。既然如此,妇女工作就该妇女去做。早在1930年,中共福建省委妇委在给中央妇委的信中就提到,有些人认为,“妇女运动是专门女人的事情,就是有派男同志去参加的话,也不过是帮助帮助而已,事实上非女人去干不可”。这种粗暴地将性别与职业画上等号的行为,导致在湖北省及江南省的妇女运动中,出现了“妇女工作由少数女同志去做,没有女同志没有妇女工作”的现象。虽然为提高妇女工作的地位,党组织要求每个同志都要将妇女工作与党的整个工作同等看待、共同负责,但是实际上,当妇女工作开展不顺利时,省委追究的还是妇委的责任。因为在省委成员的观点中,“男同志不过是帮忙而已”。

  其三,妇女做妇女工作是很自然的事。对于从事妇女工作的主体应该是妇女的观点,也影响着女性对于自身职业选择的认知,使她们产生并内化“妇女就应该做妇女工作”的观点。杨蕴玉在谈到自己如何成为妇女部长的经历时说:“不是所有地委都有妇女干部,是因人设事,因为我是女的,又有地委委员的资格,别的人都有职务,就给我安个妇女部长。”对于这样的安排,她是默认的,因为她认为“女的抓妇女工作也自然而然”。

  其四,女干部和女同志都要做妇女工作。章蕴认为,女干部不论身处何种行业,都要在现有的岗位上利用各种战线来开展妇女工作。她举例道:“做文教工作的可从团结学校儿童的母亲姐妹,开办妇女夜校,识字班着手;做医务工作的可从解除农村妇女疾病、生产的痛苦着手;做生产工作的可从改良纺纱、织布等生产技能着手;做农抗会工作的可利用广大进步的农民来推动与促进妇女的觉悟着手;做基层政权改造工作的可从登记女选民中进行宣传教育着手……”而康克清更是在总结华北妇女运动发展的特点时指出,正是因为党号召

  “每一个妇女同志都要做妇女工作”,才使华北妇女运动得以推动开展。这一判断也表明,康克清赞成且支持妇女同志都要做妇女工作的观点。

  (二)妇女也可从事其他工作

  其一,妇女工作是妇女的第一但非全部要务。就像“学生应该努力学习,而不包含学生不应该从事其他工作”一样[2],妇女应当做妇女工作,但也可从事其他工作。因为妇女从事工作本身,就是妇女为争取平等所做出了努力,“也是妇女解放工作的一部分”。中国女子大学虽然是一所专门培养革命的妇女干部的学校,但王明在其开学典礼时指出:“这并不是说,女大培养出来的干部只能做妇女工作,不能做其他部门的工作。我们希望的是,女大培养出来的人才,首先可以做妇女运动的工作,同时,如果环境需要和天才特别向某方面发展的话,同样而且应当做别种部门的负责工作。”

  其二,性别绝非妇女职业的决定因素。在马虹桥看来,妇女从事妇女工作与否,“适宜”“志向”以及“才能”是比“性别”更值得考虑的因素。所以,“适宜于妇女工作的,或有志于妇运的,可尽量让她去做;不适宜的,无志于此种工作的,亦不必相强,有专门才能,或更大天才的,可让其发挥,不必限制在妇运的范围内。”[2]与此类似的观点,还有认为妇女应根据自己的专门技能去选择职业。论者强调,如果妇女有专门技能的话,那么妇女从事其他职业,“不但不应该反对,而且是应该鼓励的”。

  其三,认为妇女也可从事其他工作。虽然当时参加行政工作的女同志人数不多,但在共产党领导的边区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女乡长、女县长和女区长等。这从侧面说明,党认可妇女从事其他工作的观点。在当时,由四位女性所组成的安塞县行政班子是女性从政的典型代表。在质疑声中,年仅20出头的她们—邵清华、章岩、路岩、李蕴辉走马上任,分别担任安塞县的县长、秘书、民政及文教科长的工作。并且她们在工作中的优异表现,扭转了所谓“女人‘不顶事’”的片面观点。面对干部时,她们进退有度,不仅不计较县里原先一些干部的恶劣态度,反而在遇事时征求他们的意见;面对群众时,她们耐心细致,为了组建运盐队,她们坚持到群众中工作。邵清华回忆道:“我们常常和男同志一样,同老乡或脚户盘坐在土炕上,一天、半天地拉着话,帮助想加入运输队的人,一个一个、一笔一笔地计算他们的运盐得失,直到他们觉得

  划算了,才放心大胆地决定参加合作运盐队。”运盐任务的出色完成让她们受到了边区政府的褒奖。在党的支持下,不仅在边区,而且在华中地区,有很多女同志主持全面工作的例子。

  (三)妇女不应该做妇女工作

  持这一观点的论者,主要是已经做过妇女工作的女性。她们从切身体验出发,给出了妇女不应该做妇女工作的三个理由。

  其一,做妇女工作让人缺乏成就感。由于妇女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难以克服的困难,让妇女工作者感到挫败而缺少成就感。首先,动员与组织妇女会让人感到挫败。这是因为广大农村妇女的现状无法一时改变,她们受“文化程度的低落,根深蒂固的旧社会遗毒的束缚,家事儿女的捆扎”的影响,使得动员她们颇费力气“,决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没有成效。其次,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只会消减和磨灭工作热情。有人在做过妇女工作后说:“朋友,你要我加入一般的救亡团体是可以的,不过要我去妇女团体里工作,那真是致谢不敏,妇女工作我是干过的,没有勇气再干了。”当问及原因时,她们则直接说:“唉!你知道妇女工作多么难做啊!”

  其二,做妇女工作会影响职业发展。有人觉得自己的个性强,而“妇女工作太琐碎”,“两相矛盾,颇不适宜”;有些人则直接反问:“我根本不会做个女人,如何让我去做妇女工作呢?”在部分人看来,个性与妇女工作不匹配的妇女,就不应该做妇女工作,强行做妇女工作反而会影响她们的职业发展。还有一部分人,是觉得妇女工作没有职业发展前景。每次一到妇女工作的团体里,“听到里面叽叽喳喳说长道短”,有些妇女工作者就觉得自己“骤然矮了半截,心地骤然狭隘起来”,她们迫切想要离开,“不能就此老死在那里”。此外,做妇女工作是“绝对牺牲”的,“除了多了解一些婆婆妈妈的性情之外”,知识与技能“只有用出去,没有增进来”,既没有受到教育,也没有获得锻炼。

  其三,应该把妇女工作交给男性去做。有些妇女工作者超越了将“妇女与妇女工作”联系在一起的固定思维,直指另一主体—男性。她们质疑道:“妇女工作是否一定要妇女去做呢,这个观点我就有点怀疑。”从这一疑问出发,她们发出了“打破妇女专做妇女工作的观点吧,把妇女工作交给男子去做”的呼声。

  对“妇女应不应该做妇女工作”的讨论,除了“应该”与“不应该”的观点之外,还有“妇女也可从事除妇女工作外的其他工作”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论者认为,“妇女应该做妇女工作”与“妇女可以做其他工作”之间并无冲突,二者之间的空间值得商榷。而从一些在当时比较大胆的言论——“把妇女工作交给男子去做”出发,也不禁使得我们思考,男性与妇女工作之间是何种关系?男性是否应该从事妇女工作?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么又应该在何种程度上从事呢?

  三、再论:男性该不该做妇女工作

  当问题延伸至“男性该不该做妇女工作”的讨论时,论争参与者的表述虽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意思相同—男性应该参与妇女工作。具体而言,妇女工作是妇女的责任,但“可以争取男子的帮助”,男性应以“有志”和“兴趣”为自己从事妇女工作与否的参考条件,决“不应该把男子摒除在妇运工作之外”。此外,在“男性应该帮助妇女工作”与“男性应该做妇女工作”两种观点之外,还有“男性不应该做妇女工作”的观点。

  (一)男性应该帮助妇女工作

  因近代中国以“救亡图存”作为时代主题,所以“中国女性主义的历史与中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息息相关,既互为前提,又相互依赖”。换言之,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与民族解放运动始终交织在一起。为了实现民族的彻底解放,妇女解放问题不单是妇女本身的问题,还“应当是男女共同努力的问题”;“妇女运动不光是妇女的事业,是男女应该共同努力的事业”。只有男女的共同努力,配合民族解放运动,“我国今后的妇女运动(才)是有着辽阔光明的前途的”。所以不仅妇女,男性也要关注妇女解放、帮助妇女工作。

  首先,男性的帮助有利于妇女工作的开展。余慧举例说:“我们女同志去见保甲长,他们不来理会我们,我们不得不到县政府去接洽这件事,一个指令下去,好了,训练班很顺利地成立起来。”因此在妇女工作困难仍很多的情况下,“我要求男同志都来帮我们的忙”。从更广的范围来说,不论什么身份地位的男性,都可以起到帮助动员妇女的作用。比如,“少先队,儿童团,可以动员他们的妈妈、嫂嫂、姐姐和妹妹。自卫军可以动员他们的老婆”,此外动员亲友中的积极妇女,“并集合临近的妇女组织姊妹会或妇女抗日工作队团体”。

  其二,妇女工作是男女共同的责任。对此,陈若克认为:“妇女解放问题是妇女的责任”,“但是不是男子一点也不要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妇女解放“同样是男性的责任”。男性要承担起这一责任,就“应该帮助妇女解放事业”,否则就“不是好男子,不是好干部,也不是好国民”。她指出,一定要反对男性不帮助妇女工作的倾向。

  其三,基于“如果没有女干部女同志和男干部男同志的帮助,妇女工作是不会得到这样的成绩”的认识,共产党支持男同志帮助妇女工作。为了鼓励男同志帮助妇女工作,边区党委还采取了评选模范妇孺工作者、对其进行精神奖励的办法。范文澜、林伯渠、冼星海等知名人士都因帮助妇女工作而受到了褒奖。

  (二)男性应该做妇女工作

  较“男性应该帮助妇女工作”观点更进一步的,是“男性应该做妇女工作”。论者们进行了如下的阐述。

  首先,男同志要填补妇女干部的空缺。在当时,有些地方仍然存在着缺少女干部的现实情况,所以希望“中共局和大多数地方党委中的负责同志兼任妇女工作”。在他们看来,妇女工作“可暂由适当的男同志兼任”,而且“必须是有时间与能力领导妇女工作”的男同志兼任。1942年,《中共中央通过根据地各级妇委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仅指出需要积极培养女干部以补足妇委职务空缺,还要求男同志去做本地区的妇女工作。

  其次,党内领导人也支持男同志要做妇女工作。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发布的《条例》在理论层面表明了男性应当做妇女工作的观点,那么党内领导人所发表的言论以及男性干部担任妇女运动机构主要领导人的事实,则从实践层面支持着这一观点。在抗战时期,基于对妇女在各个领域中均有重要作用的认识,毛泽东、朱德、张闻天等领导人都对妇女工作有过指导。1940年,毛泽东在对中央妇委的回信中分析了边区妇女工作成绩不理想的原因,认为造成此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认识到妇女在经济生产方面的作用,所以还未完全将妇女调动起来参加生产。在动员边区人民进行大生产时,朱德高度重视对妇女的动员,他认为边区妇女在农业、家庭副业方面“大有可为”。张闻天则从对妇女干部的建议出发,希望妇女干部能拥有坚定的革命立场、埋头苦干的精神,并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中引领广大妇女实现抗战建国的目标。其实,男性干部担任妇女运动机构领导人也并不罕见。早在中共六大时,项英就被选为开展妇女工作的主要部门——妇女运动委员会的负责人之一,彭湃也当选为这一组织的委员。王明则是为人所熟知的、在妇女工作领域更有成就的男性干部。作为妇女干部培养摇篮的中国女子大学的校长,王明在开学典礼上,通过对女大现实情况、培养目标、存在的困难的分析,指明了女大的前进方向。作为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的主任,王明不仅看到了将妇女问题作为一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的价值,还对妇女解放、民族解放、社会解放三者的关系进行了说明—民族解放是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前提,但只有彻底的社会解放才能实现妇女解放。

  (三)男性不应该做妇女工作

  既然有人认为“妇女不应该做妇女工作”,那么自然也有人持“男性不应该做妇女工作”的观点。持此观点者主要有以下两个理由。

  首先,男性比女性更不适合妇女工作。有些男性一开始“抱着绝大的热忱去做妇女工作”,但他们被不美好的过程和结果劝退了。这些男性描述道:“我们真不容易接近妇女啊”,即使接近了,“和她们谈话时,莫名其妙,不是对方表示出不自然的态度来,影响到自己说话感到拘束不方便,就是邻家看到不顺眼,觉得很奇怪,说我们不知道在搞什么鬼”,无奈和气愤让他们发出了“不干了!还是你们妇女自己去干吧”的感叹。而在边区,发生了男同志上门动员女学生,被女学生家属追赶而惨遭殴打、闹上法庭的事情。既然男性做妇女工作的阻力更大,那么男性就不应该做妇女工作。

  其次,男性怎么能做妇女工作呢?部分男性仍然存在着轻视妇女的思想,导致他们对妇女工作采取消极态度。正如女干部所言“:男同志对妇女工作不但没有兴趣,还有许多挖苦我们,耻笑我们的事实!……有一次召集一个妇女小组会议,请男同志参加,他们说‘哪个要参加你们女人的会!’”这从侧面证实了男同志对妇女工作的观点。更为严重的是,他们不但自己轻视妇女工作,而且阻止自己的家属去从事妇女工作。这种观点概括来说,就是妇女不应该做妇女工作,男性更不应该做妇女工作。

  四、冲突与矛盾:观点背后的原因

  舆论界何以对“妇女该不该做妇女工作”以及延伸而来的“男性该不该做妇女工作”这两个问题有如此不同的看法?结合论争的时代背景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隐匿于论者言论的背后,既有封建传统思想与男女平等思想之间的冲突,也有服从国家抗战需要和个人自由职业选择之间的矛盾。20世纪三四十年代,战争席卷了中国大地,广大知识分子由城市到了农村,物理空间的转移带来了思想的冲击。受妇女解放思想的影响,知识分子大多认同“女性要做妇女工作”“男性也要帮助和做妇女工作”;与此相悖的,受几千年延存的“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部分男性依然轻视妇女及妇女工作,他们自然地认为“男性不应该做妇女工作”,农村妇女也不应该出去从事包括妇女工作的一切工作。同时在抗战的特殊时期,国家要求知识女性首先承担起妇女工作的重任。然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使她们心生退意,她们希望有人能正视这些困难,发表“妇女不应该做妇女工作”的言论,实则是在为自己自由选择职业争取舆论支持。当然,也有人试图调和“做”与“不做”之间的矛盾,试图寻找折中的办法,所以呼吁“女性也可从事妇女工作”。正是在时代进步与落后思想并存,以及抗战引发的国家与个人职业选择方面的矛盾之中,展开了这场充满张力的论争。

  (一)观念冲突:封建传统思想与男女平等思想

  沉积了几千年的封建传统思想不会因为政权的进入而完全且快速地被颠覆,而是一个新旧思想不断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封建的意识还是不时的或明或暗的在作祟”。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论者特别是其中一些男性,极为自然地认为,“妇女不应该做妇女工作”,男性更“不应该做妇女工作”。

  首先,是传统的男女分工思想。以男权为中心所建构出来的思想已根深蒂固,如“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应该是“贤妻良母”,不应该出去“抛头露面”,等等。这些都让部分人觉得“妇女不应该做妇女工作”,甚至妇女就不应该进入职业领域。这样的思想表现在行为上则是:对于男性而言,会限制自己的女性亲属在外担任与妇女相关的职务;对于妇女自身,也会因舆论等原因不敢走出家门。

  其次,是男性仍然存在着轻视妇女的思想。在几千年的封建传统社会中,妇女大都依附于男性而活,她们的真实生存状态可概括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因此,当觉醒了的妇女想要走出家门、步入社会、参与职业时,争取舆论的支持需要较长的时间,获得男性的认可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尽管这样的成见可能只是个例—“女人教男人本来是天下的笑话,革命革了10年,现在还做妇女同志的学生,也真算倒霉”,但当时男性轻视妇女的思想却十分普遍。既然轻视妇女,又怎么会提出或赞同“男性应该做妇女工作”的观点呢?

  然而时至抗战,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开展已逾几十载,男女平等的思想也渐入人心。舆论支持妇女走向职业,也认为妇女应该从最熟悉的妇女工作领域开始,大展身手。另一方面,舆论的支持也促使了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她们认识到,自己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也期待男女能在平等的基础上从事同样的工作。因此“妇女应该做妇女工作”的前提,是“男性应该帮助妇女工作”“,男性应该做妇女工作”。

  (二)现实矛盾:服从抗战需要还是自由职业选择全面抗战的局势,迫切要求对妇女进行动员与组织。然而随着战争的进行,“大量的男子,要涌上前线”,妇女则因受生理限制以及传统社会的限制,“绝大多数不能持枪在前线杀敌”,这就使得在后方“人民半数是女的,许多地方,女的比男的还要多”。基于这种现实,部分妇女工作者及关心妇运的人指出,为了抗战,留在后方的妇女应当承担起妇女工作。

  此外,这些论者之所以重申“妇女工作是妇女的天职”“女干部和女同志都要做妇女工作”等观点,还出于对当时普遍存在的“妇女不愿意做妇女工作”现象的深切忧虑。1939年后,他们发现在妇女工作中,诸如“许多妇女干部都情愿参加其他的,而不高兴做妇女工作了”,“有时女干部(除在妇女团体意外)没有一个人愿做妇女工作的”,想要“一个女同志真正做妇女工作,还要费很多说服功夫”,而且“经过说服后,才勉强做了”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作为妇女运动中的一个严重问题,甚至是“直到今天还不能克服的一个大危机”,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全民族的抗战工作。在其看来,妇女不愿意做妇女工作只是因为妇女“没有做妇女工作的决心”,面对困难“脆弱而韧性不够”,或者“受了旧社会贱视妇女的影响”。为了抗战,这些弱点“是必须克服,而且能够克服的”,要“把民族利益放在第一位,妇女本身的利益放在第二位”。同时为了抗战胜利,男性不仅应该帮助妇女工作,而且应该做妇女工作。

  与其说部分妇女工作者认为“妇女不应该从事妇女工作”,不如说她们更想借此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自由选择职业的机会。这批知识女性曾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于妇女工作第一线。然而,和农村妇女之间的隔阂、实际工作中令人挫败的困难、缥缈的职业发展前景却让她们发现,妇女工作既不符合自己的职业预期,又难以实现自身的价值。这让她们更加害怕“做了妇女工作也许就永远做下去了”。出于为自己离开妇女工作领域争取舆论支持的目的,她们积极参与到论争当中。持“妇女也可从事其他工作”观点的论者,则是希望在国家需求与个人自由职业选择之间寻求平衡,化解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矛盾,试图寻找折中的解决方法。

  五、结语

  自鸦片战争后,近代中国由主动封锁而被动开放。伴随着西方民主平等思想的传入,催生了以追求男女平等为目标的妇女解放运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女性想要实现自身解放,就需要走向社会,以公民身份承担起社会责任。就这一层面而言,妇女应该在抗战时期承担起妇女工作的责任。不过,这样的责任限度在何处呢?也因此,“妇女该不该做妇女工作”以及延伸而来的“男性该不该做妇女工作”的探讨变得十分必要。

  从论争的结果来看,此次论争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当时“妇女不愿意做妇女工作”以及“男性轻视妇女工作”的不正确倾向,为抗战时期妇女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而有效开展的妇女工作则为抗战取得最终胜利做出了有益的贡献。通过对这场论争中相关观点的梳理与反思,能为当今的妇女工作提供启示,即不应将性别作为个体从事妇女工作与否的标准,而应当让“有志”和“有兴趣”的人参与到妇女工作当中。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虽然妇女在当时得到了承认与重视,但她们能够选择和从事的工作种类却极为有限。如今女性工作已经拥有了越来越广阔的空间,却也要防止陷入历史的窠臼。

责任编辑:王语萱 最后更新:2022-05-21 09:01:58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从党的实践中汲取宝贵经验

下一篇:赵晓红 |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对日广播宣传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