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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毛泽东的民主主张与实践
2019-06-25 09:12:26  来源:炎黄春秋  点击:  复制链接

  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全体参议员合影。林伯渠(前排左二)被选为边区政府主席,民主人士李鼎铭(前排左三)被选为副主席

  1941年晋西北解放区离石县发动群众参加政权选举

  抗战时期是中国共产党走过长期曲折道路并在思想上、政治上成熟起来的时期,是毛泽东思想形成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党在历史上最重视民主政治的时期之一。抗日战争一开始,毛泽东就非常重视民主问题。他说:“民主是抗日的保证。”“没有民主,抗日是要失败的。没有民主,抗日就抗不下去。有了民主,则抗他十年八年,我们也一定会胜利。”为了实现民主,党中央一方面在中共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全面地实行了民主政治;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国民党进行民主改革。这两方面都进行了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和丰富的经验。1945年7月,毛泽东对来延安访问的黄炎培发表了中共决定以民主政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著名谈话,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全面实行民主政治

  1936年底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两党内战停止,经过多次谈判,1937年秋,国民党政府按照与中共代表达成的协议,宣布将陕甘(宁)边区改为国民政府行政直辖区,任命林伯渠、张国焘为边区政府正副主席;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任命朱德、彭德怀为正副指挥,开赴华北抗战。随后,又将中共留在南方八省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由叶挺、项英任正副军长,开赴华中地区抗日。八路军、新四军开赴华北、华中地区抗战后,依靠人民群众,配合中共地方党组织,很快就在敌后广大地区开展了抗日游击战争,建立起一块又一块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并在这些根据地中,按照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指示,建立了各级民主政权,认真实行民主政治,建立起一系列的民主制度。

  (一)建立“三三制”政权

  在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的初创时期,共产党员在政权机关中人数较多,其他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所占比例较少,这不利于充分调动各党各派和各阶层人民共同抗日的积极性。为了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1940年2月1日,中共中央指示全党要充分认识实行民主政治的重要性,强调指出,“没有民主政治,抗日胜利只是幻想”。3月6日,毛泽东又为中共中央写了《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党内指示,在指示中明确指出,在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中,“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上述人员的分配是党的真实的政策,不能敷衍塞责。为了执行这个政策,必须教育担任政权工作的党员,克服他们不愿和不惯同党外人士合作的狭隘性,提倡民主作风,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取得多数同意,然后去做。同时尽量地鼓励党外人士对各种问题提出意见,并倾听他们的意见。绝不能以为我们有军队和政权在手,一切都要无条件地照我们的决定去做。”为了保证党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毛泽东说:“必须使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只要有了这个条件,就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权,不必有更多的人数。”他还指出,“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毛泽东并特别警告全党说:“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共产党的这个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

  在中共中央实行“三三制”的政权的指示下达后,各抗日根据地都坚决贯彻执行。例如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选举政府委员时,各小组最初提出的候选人名单,共产党员较多,谢觉哉、王维舟、马文瑞等立即要求退出。正式选举结果,十八名政府委员中,有共产党员七人当选,超过了三分之一,徐特立又当即宣布退出。由于各根据地严格执行了“三三制”,结果就使许多其他党派人士、开明士绅、工商界人士、知识分子及社会名流有机会当选,参加民主政权,从而有利于扩大抗日民主政权的社会基础,充分调动各阶层人民的抗日积极性。

  (二)建立参议会制度

  1939年,陕甘宁边区及所属各县、各乡,首先建立起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条例》规定:“边区各级参议会为代表边区之各级民意机关”。“各级参议会之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之。”各级参议会有选举和监督各级政府等职权。如边区参议会有:“一、选举边区政府主席、边区政府委员及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二、监察及弹劾边区各级政府之政务人员;三,批准关于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及地方军事各项计划;四、通过边区政府所提出之预算案;五、决定废除或征收地方捐税;六、决议边区之单行法规;七、督促及检查边区各级政府执行参议会的议案”等等职权。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建立后,晋察冀等华北、华中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均以陕甘宁边区为榜样,纷纷制订了参议会组织条例,建立了参议会等各级民意机关。各地县以下民意机关所使用的名称不尽相同,但民意机关的性质、职权是相同的。如晋察冀边区,人民政权分为边区、县、区、村四级,民意机关亦分为四级:边区称参议会,县为议会,区为代表会,村为村民大会,均有选举和监督同级政府领导人的职权。

  (三)实行普选制度

  毛泽东指出,抗日民主政权的产生,“应经过人民选举”。“凡年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男女、信仰、党派、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政策,在各抗日根据地都得到了认真实行。陕甘宁边区从1937年底起就实行了选举制度,并制定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为保证选举充分发扬民主,在《条例》中对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如第二条规定,“采取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之投票选举制”。第十八条规定:“各抗日政党及各职业团体,可提出候选人名单,进行竞选运动。在不妨害选举秩序下,选举委员会不得加以干涉或阻止。”

  在陕甘宁边区实行选举制度后,各抗日根据地均陆续实行了选举制度。为了搞好选举,晋察冀、冀鲁豫、晋绥、晋西北、山东区、苏中区等各抗日根据地均参照《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制定了本地区的选举法规,保证了各地的民主选举工作能依法正常进行。由于各根据地大多数选民文化程度不高,而且很多人不识字,为了使他(她)们都能参加选举,各地还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出了各种投票方法:识字多的选民采用票选法;识字不多的采用画圈法、画杠法;完全不识字的则采用投豆法、烙票法等。各根据地的选举,参加投票的选民一般都在80%以上。这也反映了广大农民对于民主选举制度的热烈拥护。周恩来指出:到1944年10月上旬为止,在中共领导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人口共达9千万,都建立了人民普选出来的地方各级政府,其中有“民选县政府591县,专员公署85处,民选的边区政府及行署12处,以上各项统计,陕甘宁边区均不在内”。

  (四)建立保障人权制度

  敌后抗日根据地不仅重视民主政权的建设,也非常重视保障人权。1940年12月,毛泽东明确指出:“关于人民权利,应规定一切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和工人农民有同等的人权、财权、选举权和言论、集会、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权。政府仅仅干涉在我根据地内组织破坏和举行暴动的分子,其他则一律加以保护,不加干涉。”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从1940年开始,各抗日根据地都陆续制订了保障人权的专门法规。如《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冀鲁豫边区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等等。

  各地保障人权的法规,都对人民(又称“国民”,包括地主资本家)应享有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规定:“凡中华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职业、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政治上一律平等。”“中华民国人民均享有建国大纲所规定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之权。”“在不违害抗战范围内,人民有下列之自由:(一)人民有身体与抗日武装之自由;(二)人民有居住与迁徙之自由;(三)人民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与通讯之自由;(四)人民有信仰宗教与政治活动之自由。”还应该指出的是,各地制定的人权法规,还针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容易产生侵犯人权错误的若干问题逐条作了详尽具体的规定,如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逮捕人犯应有充分的证据,依法定手续执行,不得草率从事;接受人犯的机关应在24小时内开始传讯,要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司法机关审理民刑案件不得超过30天,判决后要准许当事人按级上诉;对犯人的管教应按看守规则进行,不得虐待和随意处罚犯人;一般犯人应准其家人定期探视,患病者要尽量给予治疗,或批准其保外就医。

  (五)制定民主的施政纲领

  各根据地都用民主方法通过参议会制定了政府的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1939年1月首先制订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经边区第一届参议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这份纲领主要包括实行(一)民族主义(二)民权主义(三)民生主义三部分内容,每一部分又分为若干条,共28条。就实行“民权主义”来说,纲领规定政府要“发扬民主政治,采取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机构,增强人民之自治能力”;“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与通信之自由”;“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检举与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的罪行之自由”;“发扬艰苦作风,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腐化,铲除鸦片赌博”;“建立工作检查制度,发扬自我批评,以增进工作的效能”等11条。

  1941年11月,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又对上述施政纲领进行了修改,制定了新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修改后的纲领比原来的纲领内容更加充实,政策也更加具体完善,特别是将保障人权的内容列入纲领之中。如明文规定:“保障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除司法机关及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其职务外,任何机关、部队、团体不得对任何人加以逮捕、审问或处罚。而人民则有无论用何种方式控告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改进司法制度,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不重口供”等等。

  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颁布前后,各敌后抗日根据地都根据本地区情况,采用民主方法制订了施政纲领,如《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等等,这些施政纲领的制订和实施,对于建设边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保障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争取抗战胜利都起了重要作用。

  正是由于毛泽东和党中央在敌后根据地全面推行了民主政治,从边区到乡村各级政府的成员都由选举产生,广大干部在人民的拥护、支持与监督下工作,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与人民群众同生死共患难,故而使敌后抗日根据地成为敌人无数次进攻扫荡都打不垮的钢铁堡垒,并不断得到壮大和发展,根据地从抗战初期的一块发展到抗战胜利时的十九块,根据地人口从几百万发展到一亿。同时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也由抗战初期的三万多人,发展到抗战胜利时的100万人。此外还有220万武装民兵。党组织自身也得到了空前的壮大。这一情况,充分说明了中共在根据地实行民主政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也证明了民主政治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推动国民党进行民主改革,批判一党专政

  在抗战爆发前,毛泽东和党中央就把推动国民党进行民主改革、争取实现民主政治提上了重要日程。1937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报告上说:“争取民主,是目前发展阶段中革命任务的中心一环”。因为没有民主自由,便不能动员人民参加抗战。“没有人民的动员,抗战的前途便会蹈袭阿比西尼亚的覆辙”。因而,毛泽东提出:“中国必须立即开始实行下列两方面的民主改革。”“第一方面,将政治制度上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第二方面,是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没有这种自由,就不能实现政治制度的民主改革,就不能动员人民进入抗战,取得保卫祖国和收复失地的胜利。”

  七七卢沟桥抗战爆发后,毛泽东、党中央又以各种方式多次推动国民党进行民主改革,如8月25日,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向国民党、各抗日党派和全国人民提出的十大救国纲领中就有各项民主要求:人民应“有抗日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武装抗敌的自由”。“释放一切爱国的革命的政治犯,开放党禁”。“召集真正人民代表的国民大会,通过真正的民主宪法,决定抗日救国方针,选举国防政府。国防政府必须吸收各党各派和人民团体中的革命分子”等等。

  在中共的积极推动下,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第二天,蒋介石又发表了《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在谈话中承认了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在此前后,国民党也基本上承认了青年党、国社党、第三党、救国会、职教社、乡建派等各抗日党派的合法地位,释放了一批政治犯,并准许中共和各党派公开出版了《新华日报》、《新中国日报》、《前进日报》、《全民抗战》等抗日报刊。

  国共合作建立后,10月25日,毛泽东向国民党发出紧急呼吁,要求其加快民主改革步伐。毛泽东说:“为应付当前的紧急状态,我们提议召集临时国民大会。”“这个大会的职权,应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它决定救国方针,通过宪法大纲,并选举政府。”同时要“允许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武装抗敌的自由。”中共的主张,得到了在野各党派的支持。国民党虽不愿召开国民大会,但为团结各党派共同抗日,表示准备召开国民参政会。

  为推动国民参政会早日召开,1938年3月1日,中共中央又致电蒋介石,指出:“健全民意机关的建立已经为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并要求此民意机关,不仅有“对政府咨询的作用,而且能有商量国是和计划内政外交的权力。”在中共的推动下,国民党作出了设立国民参政会作为抗战时期全国民意机关的决定,确定参政员总数为200名,由国民党中央聘任。6月16日,国民党公布了第一批参政员名单,中共毛泽东、董必武等七人被聘为参政员,青年党、国社党、第三党、救国会、职教社、乡建派等各抗日党派的一些领导成员共30多人,也被聘为国民参政员。

  同年7月6日,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一次会议在汉口隆重召开,出席会议的参政员162人,列席会议的官员、外宾和中外记者共1000多人。会议历时十天,听取了国民政府各院和行政院各部有关军事、外交、内政、财政、经济、交通等工作报告,通过了《拥护国民政府实施抗战建国纲领案》等议案和《大会宣言》,并根据中共和各党派参政员的提案,通过了《设立省、县参议会案》,由于此案被通过,以后全国各地陆续成立了省、县参议会。大会结束前,又选出董必武、沈钧儒、张君劢、罗隆基、梁漱溟等25人为驻会委员会委员,负责处理参政会闭幕后的日常工作。由于这次会议开得比较民主和谐,在国内外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对推动当时的全国团结抗战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1938年底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国民党看到中共和各党派取得合法地位后,抗日民主活动力量得到发展,便认为对自己不利,在1939年1月召开的五届五中全会上,又决定重新加强一党专政,实行反共反民主的方针,设立了“反共委员会”,秘密发布了《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剥夺了人民已经取得的一些民主权利。但国民党的这种倒行逆施,立即引起了在野各党派的愤慨和强烈反弹。

  1939年9月,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在重庆召开,中共和各党派参政员以孙中山先生的民主宪政主张为武器,分别向大会提出了七项要求取消国民党一党专政、实行民主宪政的提案,经过激烈辩论,最后终于在大会上通过了《请政府明令定期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案》,并迫使国民党中央不得不表示接受这一决议。国民参政会结束后,各党派参政员又立即在重庆邀请各界人士举行大型的宪政座谈会,连续召开了八次会议,影响很大。同时,重庆的中国青年记者学会和一批青年团体、妇女团体,也分别召开了一系列宪政座谈会,一致要求国民党政府立即实行民主,切实保证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严禁非法逮捕和秘密杀害。接着,各党派参政员又联合各界人士共同发起成立了重庆各界宪政促进会筹备会,下设秘书处和宣传、联络、研究三个委员会,发表了宣言,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组织活动。在陪都重庆宪政运动的推动下,成都、桂林、昆明、西安、上海(租界)等城市和广东、江西、安徽、山西等省,各界人民也积极投入了民主宪政运动,纷纷召开宪政座谈会,建立宪政促进会,发表宣言和主张,编印宪政问题资料,创办宣传宪政的报刊,要求国民党早日结束党治,制定宪法,实行宪政。从而在全国形成了声势浩大的宪政运动。

  毛泽东和党中央对宪政运动非常重视。自宪政运动在重庆开展后,1939年10月2日和12月1日,中共中央两次向全党发出关于宪政运动的指示。指示说:一届四次国民参政会通过的《请政府明令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实施宪政案》,“不失为进步的决议,而且的确反映了全国人民目前的迫切需要”。我党各级组织应运用这一决议,积极参加宪政运动,“要求立刻实行民主政治,召集真正民选的全权的国民大会,实施宪政”。

  指示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根本主张,是要真正实现新式代议制的民主共和国。”为此,在宪政运动中,我们党必须提出和宣传下列主张:

  (1)立刻实现人民言论、集会、结社、出版、信仰自由之民主权利,作为召集国民大会实施宪政的先决条件,没有这一条件,所谓宪政是无法实现的。

  (2)彻底修改国民大会选举法。必须保证国民大会代表真正是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各民众团体直接选举的代表,反对由政府指定圈定办法。

  (3)扩大国民大会职权。国民大会应有选举和改组国民政府,决定政府各种基本政策之任务。在国民大会休会后,应设立常驻机关,以监督政府对宪法与各种政策之实施。

  (4)国民政府所宣布的宪法草案必须彻底修改,使新宪法真正成为实现民主政治保障民权的根本法,而不是国民党训政的装饰品。

  “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宪政。这种根本主张共产党是决不放弃的,即使一时不能实现,将来也还是要实现的。”

  指示要求全党应通过各种报刊、会议和谈话,广泛宣传本党的民主主张,“严厉批评各种反对国民大会、反对宪政、反对民主的言论与行动”。并应指出“袁世凯、曹锟、吴佩孚均曾因反对宪政而遭致灭亡的历史事实,指出没有宪政就会有亡国的危险。”

  由于中共中央的重视和支持,1939年11月、12月,延安新闻界、妇女界、青年和商人,分别成立了宪政促进会,并建立了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筹备会。1940年2月20日,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正式成立,毛泽东等46人被选为理事,吴玉章任理事长。这次会议后,在华北、华中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各界人民也建立了宪政促进会,并纷纷召开宪政座谈会,要求国民党政府结束党治,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制定真正民主的宪法,实行宪政,在解放区掀起了宪政运动的高潮。

  国民党原先是想以假宪政来欺骗和敷衍人民,看到人民起来要求真正的民主宪政之后,他们非常害怕,先是用各种方法压制和破坏宪政运动,接着于1940年9月,国民政府又借口因各地交通不便,将原定于同年11月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的日期无限期推迟,并以种种规定限制宪政团体的活动,从而将一场长达一年之久、轰轰烈烈的民主宪政运动暂时压了下去。

  国民党将民主宪政运动压下去后,先后发动了两次反共高潮,强化了特务组织,逮捕了许多中共党员和民主人士,设立了不少集中营,全面加强了法西斯统治。但加强法西斯统治的结果,却使得政治更加腐败黑暗,各级官吏无法无天、贪污成风,用各种手段大发国难财和榨取民脂民膏,军队也大搞走私并克扣军饷,使官兵失去斗志,从而引发了国统区的政治、军事、经济危机,这不仅引起了全国各党各派、各界人士和同盟国的强烈不满,而且人民群众的反抗也越来越激烈,这种危机到了1944年已经发展到难以收拾的地步。

  1944年9月,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大会在重庆召开,此时反法西斯战争同盟国已纷纷转入反攻,而国民党军队却在豫湘桂战役中发生大溃败。为了挽救危局,中共参政员林伯渠在国民参政会上代表中国共产党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了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召集国是会议,成立各党派民主联合政府的要求。

  10月10日,周恩来在延安发表演讲,又进一步阐明了中国共产党要求召集紧急国是会议,取消一党专政,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理由和主张。在这次演讲中,周恩来首先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制度对国家民族造成的严重危害。他说:“中国现在正面战场正处在严重的失败之中。河南战役,44天工夫,失掉了45个城市。湘桂战役,又连失长沙、衡阳、零陵、宝庆、肇庆、梧州等这样多的大城市,敌人现在已逼近桂林,威胁柳州,甚至昆明、贵阳亦成为敌人窥伺的目标。沿海战役,温州、福州相继失陷,从此沿海较大的港口,都不在我们手里了。”这一连串的失败绝非偶然,这是国民党片面抗战、消极抗战、制造内战的结果,也是“由于国民党在其统治区内实施一党专政、排除异己、压迫人民、横征暴敛的法西斯主义的政策所造成”。

  周恩来强调指出:“在政治方面,国民党当局是死死守住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绝不容许有多党政治、人民民主的。”在大后方,“只有党治,绝无民选。各级参政会,由县而省而全国,都是指定的。各级官吏,由保甲长直到国民政府主席,都是党部委派的。而这些指定、委派,又为国民党少数统治集团所包办,党内广大党员及民主领袖是得不到这种权利的。所以,与其称为党治,毋宁称为寡头专制。”周恩来还指出,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制度,实际上是法西斯政治,“剥夺人民自由,实行官办自治,箝制舆论,摧残文化,垄断专卖,横征暴敛,纵使特务机关蹂躏人权……这种政治,请问不是法西斯主义的政治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关于废除一党专政、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尽管得到了国统区各抗日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民的热烈响应,但却遭到国民党的顽固拒绝。1945年元旦,蒋介石发表广播讲话,表示待军事形势好转后,即提前召开国民大会,“颁布宪法,还政于民”。以此来进行搪塞。

  接着中国共产党又建议,首先召开由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三方代表参加的党派会议,作为国是会议的预备会。这一建议又被蒋介石拒绝。

  1945年4月下旬,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开幕,毛泽东在向大会所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再次严厉地抨击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制度,他指出:国民党内的主要统治集团实行一党专政,坚持独裁统治,残酷地压迫人民的民主运动,不愿实行丝毫的民主改革,贪污成风,廉耻扫地,造成了民生凋敝、民怨沸腾、民变蜂起的严重危机。现在“中国人民要求废止这个反人民专政的呼声是如此普遍而响亮了,使得国民党当局自己也不能不公开承认‘提早结束训政’,可见这个所谓‘训政’或‘一党专政’的丧失人心,威信扫地,到了何种地步了。在中国,已经没有一个人还敢说‘训政’或‘一党专政’有什么好处,不应该废止或‘结束’了,这是当前时局的一大变化。”

  为争取抗战胜利和战后建立一个和平民主的新中国,在报告中,毛泽东再次向国民党提出了废除一党专政,建立联合政府的要求。他提出,其办法可分为两步走:第一步,“目前时期,经过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的协议,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第二步,“将来时期,经过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但这一要求又被国民党拒绝。国民党坚持于1945年11月12召开由它包办的“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并拟在本年七月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上,“强迫通过许多具体办法,以便实行国民党的反动决议”。

  国民党的顽固态度激起毛泽东等人的极大愤慨,因此,中共中央宣布:中共参政员决定不出席七月在重庆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以示抗议。这样,国共两党的关系就变得非常紧张,内战随时可能重新爆发。

  毛泽东与黄炎培在延安纵论民主政治

  由于国共两党关系紧张,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国民参政员黄炎培、褚辅成等人担心爆发内战,便决定出面调停。1945年7月1日,黄炎培、褚辅成、章伯钧、左舜生、冷?、傅斯年六参政员飞抵延安访问,受到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人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接待,毛泽东等人除和黄炎培等进行了多次会谈并取得一致意见外,又请他们参观了工厂、农场、商店和延安大学等单位,让他们与延安劳动模范及各界人士会见,使六参政员亲眼看到了延安党政军民上下团结、同心同德的精神面貌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给他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临别前,毛泽东与黄炎培两人作了一次亲切的交谈,讨论了我国自古以来政治成败的原因及其规律,在交谈中,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的殷切希望时,发表了他决定以民主政治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著名谈话。

  对这次谈话,黄炎培在《延安归来》一书中作了详细的记载。

  黄炎培写道:“有一次毛泽东问我感想怎样?”我说:“我生60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成多数,到风气形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

  接着,黄炎培又说:“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毛泽东满怀信心地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黄炎培赞同毛泽东的看法,他说:“我想,这话是对的,大政方针决之于公众,个人功业欲才不会发生。只有把每一个地方的事,公之于每一个地方的人,才能使地地得人,人人得事。把民主来打破这个周期率,怕是有效的。”

  这段谈话表明,毛泽东当时已深刻地认识到民主政治的巨大优越性和极端重要性,认为只有建立民主制度才能使国家实现长治久安。这的确是一条重要的真理,它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历史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黄炎培对毛泽东的这次谈话非常重视,当天就在日记中作了详细的记载,回到重庆后又将这段谈话写在《延安归来》一书中,并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将该书在重庆出版,后来此书又在重庆、上海等地多次再版和翻印,总数达到数十万册,在国民党统治区各界人士中广为流传,产生了极大的政治影响。

  毛泽东对民主政治的这种深刻认识不是偶然产生的,而是他在长期革命生涯中不断研究、探索的结果,特别是对抗战时期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毛泽东就指出:“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主义。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制度,将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一个重要的武器。”“红军的物质生活如此菲薄,战斗如此频繁,仍能维持不敝,除党的作用外,就是靠实行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官长不打士兵,官兵待遇平等,士兵有开会说话的自由,废除烦琐的礼节,经济公开……这些办法,士兵很满意。尤其是新来的俘虏兵,他们感觉国民党军队和我们军队是两个世界。他们虽然感觉红军的物质生活不如白军,但是精神得到了解放。同样一个兵,昨天在敌军不勇敢,今天在红军很勇敢,就是民主主义的影响。”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毛泽东又深有感触地说:“中国缺少的东西固然很多,但是主要的就是少了两件东西:一件是独立,一件是民主。这两件东西少了一件,中国的事情就办不好。”在整个14年抗日战争中,毛泽东作为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的主要领导人,又从两方面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一方面,在与国民党的交往和斗争中,他清楚地看到,国民党蒋介石由于坚持了一党专政和个人独裁,结果是政治腐败,贪污成风,民怨沸腾,民变蜂起,从而造成了严重的政治、军事、经济危机,使国民党政权风雨飘摇;另一方面,共产党由于相信人民群众,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全面实行民主政治,结果是政治清正廉洁,深得民心,使根据地成为抗日的中坚并不断扩大,同时人民军队和共产党的力量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有了这两方面的深刻体会,毛泽东便自然能够得出“只有实行民主,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才不会人亡政息”这个符合历史规律的科学结论。

责任编辑:徐为 最后更新:2019-06-25 09: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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