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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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近代史资料
据康氏之说,此次北京政变,与其说是守旧、改革两党之
争,毋宁说是日、英党与俄党之争,若此际不i某使皇帝复权而制
俄党,则不唯皇帝有被就之祸,且无疑是悉举清国委之俄国矣。
故请日、英两国合援,用日、英之力以拯皇帝之难,而保清国安
宁与自立 O 卑职以为清国皇帝之密诏,与康有为日、英国之行之
目的,也不外乎此,故不可谓不善。
康有为来日本,是否有伤害英国感情之虞,从康氏的角度来
看,此际若违英国之厚意,亦甚为失策 O 卑职曾忠告其对此应加
以注意,但当初香港代理总督来访之际,曾询问过康有为今后的
行动计划 O 对此,康有为回答道,希望先去日本,然后由日本前
往英国 O 代理总督对此并无异议。由此可见,去日本应万元有损
英国感情之虞。看来康氏最后前往日本时,大概携弟子一名及数
名同伴前往。然而该氏素来清贫,且由于此次事变,自然亲朋故
旧之财产多被抄没,且更无其他资助 O 因此,下官设想康有为可
能于出发前请求旅费等资助。无论发生何事,将用电报具报,是
否可行,请妥议。谨呈。敬具。明治三十一年十月十日,驻香港
二等领事上野季三郎(印)致外务大臣伯爵大限重信。
[1-6-1-4-2-2 光绪二十四年政变 第 3 册] 该件上
注有:内阁通知;大臣大限(印)次官(签字)公使(印)参
事官志贺(印)政务局天野(印) 0
八二、大限重信外相致林权助代理公使电
(1898 年 10 月 11 日)
北京林 136 关于你的第 195 号、 196 号电报,你应以
我在第 125 号电报中提到的方式,强烈地再次向总理衙门施加压
力:有必要抑制过分的举动,这不仅是对黄遵宪,而且包括其他
改革派人士。大限。
[外交文书] 由英文译出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