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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火·附载〗长沙火灾之前后(摘要)
2019-11-22 16:31:43  来源:长沙大火  点击:  复制链接

  (此原件为毛边纸,油印稿,封面签有“本件应并高监察使调查长沙火灾报告交监委展阅。瀚涛代元·九”。本文共17项,兹略其第(一)、(三)、(五)、(六)、(十一)、(十四)、(十七))

  (二)火灾时之状况

  据灾民谈:12日晚7时后,街市上已不见警察岗位,各警察多携着枪枝、押着板车飞跑,同时汽车亦如流水般飞奔,但街头巷尾有少数士兵行动奇突。至夜半后(13日晨2时),全市市民均在睡梦中,闻得鬼哭神号,急惊起,所见者只是火光烛天;所闻者除呼号啼哭声外,并有裂炸声、倒塌声、枪声及手榴弹轰炸声(据闻枪弹声系炸毁未来及搬出之枪弹)。是时,街上东奔西窜者,皆是从火窟里逃生出来之灾民,其未及逃出者不葬身于火窟之中,即葬身于墙壁倒塌之下。更有幸而逃出之人,在街上极度纷乱中而不幸葬身汽车之下者,亦复不少。惟此等在街上除灾民以外,并不见有纵火队员臂章符号。每遇武装同志询问情形,均是慌张而气喘的说道:“敌人已到,还问什么?”于是满街万口同声:“不好!敌人到了!”哭的,啼的,扶老携幼的,肩着残余衣物的,只是带哭带跑。凄惨之状,实不忍睹。此段记载,系永言于灾后赴长沙,亲得之当日身历其境之灾民之口述,尚系实情,故特记之。

  查长沙此次大火,各报记载均称先后燃烧48小时,其实至17日仍有大火,中国银行即系是日被焚,但此为最后被灾之一屋,亦即纵火截止之一日。统计长沙此次大火,先后燃烧至6日之久。

  (四)火灾后各机关之态度(以下分甲、乙、丙、丁、戊、己6款,其“甲、省府”、“乙、军委会蒋委员长”2款略)

  丙、第九战区与政治部

  第九战区陈司令长官诚驻在长沙,立即调三十二军团长俞济时氏率部警备长株,维持秩序,恢复交通,并拨款5万元救济灾民政治部亦派大批工作人员在长办理灾区善后。

  丁、中央振济委员会

  (1)孔、许两委员长电第八救济区钟特派员回长办理善后(孔、许,指孔祥熙、许世英;钟特派员,为钟可托);

  (2)拨款10万元救济被灾难民;

  (3)香港许委员长又电长沙总站主任程永言赶回长沙,参加救济工作。

  戊、中央与监察院

  中央党部与监察院派张厉生、方觉慧赴长沙视察,并指示救济方针。

  已、湘鄂监察使署

  湘鄂监察使高一涵亲赴长沙视察。

  (七)交通之恢复……

  A、邮务:11月21日至23日,邮局先后在小吴门、火车站、北大马路及汽车西站设立临时支局,出售邮票,收寄信件。又于25日在北门外十间头成立长沙邮局。

  B、电报:上月30日,电局在陈家垅八福里设收报处,有线电直达电路有衡阳、常德、湘潭、浏阳、株州〔洲、宁乡、湘阴、平江等地。省际、国际均已开放,并收发商报。

  C、公路:自本月1日起,长潭站车因旅客拥挤,增开4次;长浏车开行一次;长常、常沅车迄今仍未通行。

  D、火车:南行车,自上月29日起,每日下午6时由长车站开出一次,夜间10时另开特别快车一次;北行车,至汨罗者,每日下午2点由北站开客、货车一次;至往浙赣线则到株州〔洲)换车。

  E、道路:自火灾后,全市皆在瓦砾之中,由临时救济会工程组向宁乡、湘潭及长沙四乡先后征来工人4千余人,每人每日给工资5角,分队、分区赶办,扫清街道,并拆除颓垣败壁。又雇拆墙之泥木工人,每人每天工资8角,工作至形紧张。(自)至〕上月27日止,各大马路均已畅达。

  (八)商业之恢复

  上月22日,有少数商人自动在南门口、沿河一带露天下设立临时商场。来救济会登记得发许可证者,至11月底已近百家,并贷金拾元。民众俱乐部及国货陈列馆皆为临时商场。各饮食处多为商人搭盖临时茅棚。至23日后,米已上市。又,市内各中心区,省府设临时外币兑换所,以稳定金融。

  (九)治安之维持

  自21日起,治安方面则由警备部宪兵及少数警察维持,巡逻队极多,但至晚间则特别戒严。

  (十)灾民登记状况

  火后临时救济会在长设收容所4处。计住所灾民:明德中学1600人,文艺中学450人,金盆岭马家冲200人,共2250人。不住所者,计11月28日开始,登记2256人;29日5059人;30日6356人,共13671人。另黎沌、螽斯港两处,收容孤儿150人。合共16071人,此系11月30日停止登记结束统计之数字。

  (十二)补行灾民登记

  估计灾民总登记数目,约在5万余人。

  (十三)津贴被灾房主清扫办法

  (1)住宅,每间面积在百方以上者为甲等,津贴8元;30方以上者为乙等,津贴4元;不满30方者为丙等,津贴2元。

  (2)商店,每门面长5丈以上者为甲等,津贴6元;:3丈以上者为乙等,津贴4元;不满3丈者为丙等,津贴2元。

  (十五)灾后损失之估计

  人口,据官方报告约死500人,已由掩埋队掩埋。(以下略。此件尾署“此篇系奉命治办长沙火灾善后之记录。二十七年十二月四日记录于长沙,十二月十三日定稿于沅陵)

  作者程永言,时为中央赈济委员会长沙救济总站主任,大火后奉命来长参加善后救济工作

责任编辑:李谷灿 最后更新:2019-11-22 16: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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