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正义的审判——中国审判侵华日军战犯纪实
2018-05-03 15:30:14  来源:新华社 记者 :石永红  点击:  复制链接

  南京,中山东路307号大礼堂静静伫立,送走了风风雨雨。

  侵华日军投降后,这座当年"励志社"所在的建筑,成为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它见证了中国人民对南京大屠杀刽子手谷寿夫、杀害300多名中国军民的田中军吉、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侵华日军第23军司令官酒井隆、侵华日军华南派遣军司令官田中久一等进行的一系列正义审判。曾经无恶不作的7名日本战犯在这里被判处死刑,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南京大屠杀"元凶受惩

  为审判重要在华日本战犯,当时的国民政府于1946年2月15日在南京正式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任命石美瑜为庭长,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等为审判官,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庭移交的重要日本战犯。

  这是正义与邪恶的大较量。石美瑜、叶在增等爱国法官以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伸张人类正义,严惩侵华元凶。

  军事法庭审判的第一个战犯就是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对南京人民欠下累累血债的谷寿夫。当时参与审判的审判官葛召棠的儿子葛文泉回忆说:"当年我曾经旁听过一次对谷寿夫的审讯,记得法庭大门上悬挂着白布黑字横幅,上书'国防部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的大字。"

  葛文泉回忆说,那天上午8时整,在工作人员宣布开庭规则后,5位法官及检察官、书记官登台依次入座。审讯开始后,审判长石美瑜宣布提审日本战犯谷寿夫到庭候审。约3分钟后,由两名武装宪兵押解着的谷寿夫低头走上了受审席。

  庭审开始,由公诉人、检察官陈光虞宣读起诉书。起诉书用确凿的证据力陈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中犯下的罪行。可谷寿夫却百般抵赖。

  石美瑜宣布:"把从中华门外的雨花台万人坑里挖掘出来的被害者颅骨搬出来!"这时,几位法警从房间里提出几个麻袋向一张铺着黑布的桌子走去。不一会儿,一颗颗白生生的颅骨从布袋里露了出来,堆满了一桌子,分别是刀砍、枪刺、中弹致死,骸骨中男女老幼都有。

  葛文泉回忆说,看到这些无辜被害的同胞尸骨,法庭内外顿时哭声一片,要求惩办战犯谷寿夫的口号声此起彼伏。谷寿夫也被这些颅骨震住了,他心惊胆战地走到摆着颅骨的桌子边,低头看了好一阵。面对如山铁证,最终谷寿夫瞠目结舌,哑口无言,他颓然地低下了头,俯首认罪。

  1947年3月10日,审判长石美瑜铿锵有力地宣读了万言判决书:谷寿夫在作战期间,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整个法庭立刻欢声雷动,几乎所有的人全都霍然起立,纵情欢呼。

  1947年4月26日上午11时,两个法警将谷寿夫从看守所提出来,押到监刑室。监刑法官葛召棠对谷寿夫验明正身之后,宣读了执行处决的命令。谷寿夫随即被五花大绑,押赴雨花台刑场。谷寿夫终于在他屠杀南京人民的地方结束了罪恶的生命。

  战犯末日

  南京国防部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随后又对酒井隆、矶谷廉介、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田中久一等战犯进行了审判。

  原侵华日军第二十三军司令官酒井隆是被"国防部军事法庭"处以死刑的第二个日军高级将领。此人在日本侵华期间曾任驻济南武官、参谋本部作战部中国课课长、驻天津日军参谋长、侵华日军第23军团司令官等。日本投降后,酒井隆因战犯嫌疑被中国政府扣留。

  在审判中,酒井隆被指控参与制造济南惨案、逼迫民国政府签订《何梅协定》、在驻广州和香港期间进行血腥大屠杀。

  1946年8月27日,南京军事法庭经审理认为,酒井隆比谷寿夫罪恶更重,他不仅和谷寿夫一样纵兵杀人,而且亲自挥刀杀人,并参与制造济南惨案,中国外交交涉员蔡公时就是酒井隆带人杀害的。军事法庭判处酒井隆死刑。当年9月30日下午,酒井隆被押往雨花台刑场,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向井敏明、野田毅二人在进攻南京期间,两人相约进行"杀人比赛",谁先杀死100个中国人,谁就算赢。在他们碰头的时候,向井已杀了106人,野田已杀了105人,两人拿着砍缺了口的军刀相对狂笑。他们虽都超过了100人的纪录,但无法断定谁先杀够100人,于是相约再比,看谁先杀够150人。这一残忍的"比赛"激起了全中国人民的怒火。田中军吉在南京期间,手持"助广"军刀,一人就砍杀无辜市民300余人,犯下了无可饶恕的滔天罪行。他们均被南京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受到正义的惩处。

  铁证如山

  在南京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中,这些战犯无一例外都提出了狡猾的诡辩。为了挫败他们的负隅顽抗,揭穿他们的真实面目,中国审判官们进行了艰苦细致的工作。

  谷寿夫在受审时,矢口否认自己直接指挥了"南京大屠杀",声称自己的部队很快转防,即使有屠杀事件,也是别的部队所为,借此推脱罪责。

  为彻底清算谷寿夫的罪行,使其认罪服法,审判官石美瑜、叶在增,检察官陈光虞等人请南京红十字会负责人和掩埋尸体的人陪同,到中华门外花神庙的万人坑实地视察,又从南京中山码头、草鞋峡、燕子矶、东岳庙、斩龙桥等地取回大量证据。南京军事法庭还贴出布告,发动南京市民出来作证,揭露谷寿夫的罪行。

  在审讯中,南京市民白增荣、梁廷芳、姚加隆,红十字会副会长许传音,美籍金陵大学教授史密斯,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等先后登上证人席,证实谷寿夫在南京中山码头、中华门等地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行。原国民党中央军校教导总队营长、《陷都血泪录》作者郭岐也出庭作证,以自己亲眼目睹的事实证实谷寿夫部队的兽行。

  为制服谷寿夫,石美瑜庭长命令在法庭上放映日军拍摄的新街口屠杀现场纪录片和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处拍摄的谷寿夫部队在中华门附近的暴行影片。当谷寿夫看到自己在屠杀现场指挥的镜头时,一时瞠目结舌,哑口无言。面对如山铁证,谷寿夫不得不承认罪行。

  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野田毅在受审时为逃脱罪责,竟一口咬定"杀人比赛"是他们和记者"开玩笑"的,不是事实。中国审判官出示当时的日本报纸《东京日日新闻》,其上以醒目的位置刊登了一幅照片:两个日本军官手举日本武士刀,狰狞狂笑,标题是《超纪录的百人斩》。主审法官龙钟煜谴责两个战犯的"杀人比赛"受到日本军部的大力宣传,许多日本青年受到蛊惑,挥舞起日本武士刀到中国进行丧心病狂的大屠杀。

  残杀300多名中国人的田中军吉在法庭上也是百般抵赖,只承认在战场上杀过人。检察官出示他挥舞军刀杀人的照片,他看到照片上确是自己,无法抵赖,便又辩解说:"照片上的自己系穿衬衫,显在夏天,而攻占南京却是在冬天,可见该照片仅能证明本人在另一地方斩杀一人,不能以此证明我在南京杀了300人。"法官龙钟煜当即严词驳斥说:"被告所言纯属狡辩之词,要知道他在挥刀奋力猛斩之际,为便利动作,纵在冬令脱卸外衣,本属常事,而且连续斩杀300余人,怎能不热?事实俱在,已不容狡辩。"田中军吉被驳得哑口无言。(新华社南京2005年8月12日电)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8-05-03 15:31:56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亲历者忆审判日本战犯

下一篇:中国北平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