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抗战时期浙江经济损失初探
2018-07-26 16:56:50  来源:杭州社科  点击:  复制链接

  一、战前浙江金融状况与日伪统治下的金融

  国民政府建立后,在金融业方面逐渐形成了以“四行二局”为主体的金融网络,实现了对全国大多数地区的金融统治。浙江地处东南沿海,近代以来经济较为发达,在国民党统治建立前就初步具备了近代化的金融雏形,因此国民政府极为重视对浙江金融业的控制,其四大银行先后在浙江建立了分行或分支机构。

  (一)战前浙江金融状况

  早在北京政府时期,两家国家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就已经在浙江设立了分行。其中,中国银行杭州分行不但担负着国家银行的职能,同时还兼有浙江省省银行的职能,因此它成为浙江境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银行。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迁到上海,纳入了国民政府的控制之下,当然该行在浙江的分支机构也就变成了国民政府在浙江的金融机构,不过从此浙江的中国银行职能与以前有所不同。根据1928年10月26日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国银行条例》,该行被改组成国际汇兑银行,主要职能是代理政府发行海外公债及经理还本付息业务、经理政府存在国外各项公款及收付业务、发展及扶助海外贸易、代理一部分国库业务。以前由该行代理国库的多数业务被移归国民政府的中央银行,代理省库的业务转移到浙江地方银行。

  中国银行在致力于国际汇兑业务的同时,在浙江地方事业建设中也起了比较重要的作用。在杭州电气公司新建发电厂、浙赣铁路修建、钱塘江大桥修建等项目中均给予大额贷款,此外中国银行杭州分行对全省丝绸、轻纺、盐业、造纸、交通等工商业也发放了大量的贷款,有力地支持了浙江的经济建设。战前,中国银行在浙江的20多个分支行、处拥有资产7000万元,放款3600万元,是浙江省实力最大的银行。②

  中国银行之所以成为浙江省最具影响的银行,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虽然其过去代理的国库、省库业务都已移出,但由于当时中央银行在浙江的分支机构较少,很多地区的代库业务还得委托中国银行代理,连浙江省的盐税和关税也是由中国银行代收。浙江地方银行的力量也不够强,一般省政府发行债券的经理工作也多委托中国银行办理。第二,由于传统的钱庄业的萧条,中国银行凭其较强的实力吸引了较多的储户。第三,中国银行在浙分行依靠总行对多余的资金进行调剂,保证了资金的流动。

  交通银行在北京政府时期也在浙江设立了分行,但影响不大。1928年11月16日,国民政府公布了《交通银行条例》,该行被改组成为全国发展实业银行。其主要职能是:代理公共实业机关发行债票及经理还本付息事宜;代理交通事业之公款出入事项;办理其他奖励及发展实业事项;经理一部分国库事项。该行改组后在浙江省内增设了分支机构,1930年又设了储蓄部和信托部,开始办理储蓄信托业务,业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1928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了新的国家银行——中央银行,它集中了全国的货币发行权并逐步实行了财政收支的统收统支。1929年5月,该行在杭州成立了分行。此外,1935年国民政府建立的中国农民银行也在杭州设立了分行。据统计,截止到1937年,浙江全省国家银行共设有37个分支机构。国民政府的“四行”通过大大小小的分支机构,基本上控制了浙江的金融业。

  在浙江除了上述“四行”的分支机构外,较有影响的银行还有浙江地方银行,但受国民政府金融垄断抑制。

  浙江地方银行创建于清末,民国初年实行官商合办,1923年官商分家,分出来的商股成立了浙江实业银行,是著名的“南三行”之一,官股改组为完全省办的浙江地方银行。国民政府建立后,浙江省政府对浙江地方银行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作为省立银行自然有许多其他银行不具备的特权,其中最主要的是省库的代理。该行通过政府出面在省内各县广设机构,使代库工作普及到每一个县城,通过代库业务该行获得了巨额的低息和无息资金;同时由于机构的普设,为其开展一般的存汇款业务也提供了便利。浙江地方银行代理省库、县库促进了浙江省财政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化,在省地方银行代理前,大部分县的库款上缴和下拨要用现款解送,风险较大,又极不方便,地方银行设行代库后就大大方便了各级政府。除了代库业务外,浙江地方银行在20世纪30年代还一度办理过发行的业务。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发生后,金融恐慌,现金缺乏,原有的发行银行因各地的挤兑风潮频频发生,相继减少发行额,致使货币供给不能满足市场要求;而浙江地方银行却利用此机会,在征得财政部批准的情况下,于1933年发出兑换券900万元,流通余额340万元,还在上海、苏州、无锡、南京等地设立兑换处,其发行业务直到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后才停止。为了扩大业务范围,1934年1月,浙江地方银行还在总行设立了农村贷款处,开始了农业贷款业务。

  国民政府的金融垄断特别是发钞权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浙江商业银行的实力。20世纪30年代早期,浙江的商业银行不论是外地来浙建立的银行还是本省的银行,资金积累都比较快,特别是具有发钞权的中国通商、中南、浙江实业、浙江兴业等通过发钞获得了大量低息或无息资金,从而取得巨额利润,但经过1935年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法币发行权被国民政府的三大银行所垄断,地方商业银行一落千丈。另外,国家资本还通过官股的形式加入一些商业银行以图对其控制,如四明商业储蓄银行在1935年被以官商合股的形式改组,但官股只是以公债抵充、商股则仅以一成半折价,即旧股每100元折成新股只值15元,使四明银行仅存商股33.75万元,国民政府则以366.25万元公债抵充官股。③

  国民政府的金融资本还逐渐向农村渗透。

  在国民政府建立初期,浙江省的农村经济萧条,农民收支不能相抵。据1927年和1928年的统计,金华等八县农民家庭收支不能相抵者达59.49%,负债农户与全村农户的比例也达58.81%,农民要维持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不得不通过各种方式来融资。一般主要有如下几种:第一,向地主或商家借贷。在浙西,短期借贷不需抵押,但仍需担保,除借贷现款外还包括借粮与赊粮,各地利率不等。第二,典质。浙江当时全省约有典当行300余家,农民可典当服饰或耕用农具,利率各地有别。第三,钱会。即农民在有急用时邀集若干友人每几个月或一年举行一次,积少成多。在上述这些办法中主要还是靠借贷,故农村的高利贷现象严重,极大地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导致了农村社会的萧条。

  为了改变农村的金融形势,将农村金融控制在政府之手,1928年6月,浙江省政府决定设立农民银行筹备处,根据省政府《浙江省农民银行条例》,农民银行之放款是专供农业生产之用,其放款以贷与农民所组织的信用合作社为限。中国农民银行杭州分行成立后,省政府将筹备处撤销,投资50万元,另向该行拨款38万元,用作农民低利放款,放与建设厅所认可的有限、无限和保证责任的各种合作社,由合作社再转放与农民,一般的放款利率为月息8厘或1分,这较之高利贷对农民来说无疑是很有利的。由于合作社成了农民与银行放款的中间机构,因此一时各地的合作社纷纷成立,这些合作社多数是信用合作社,全部合作社的股本总额137002元,其中以信用合作社为最多。④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在一定程度上使城市游资流向农村,客观上对当时的农业生产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不少地方,一些乡间豪强常以组织合作社为名,通过与官府结合,从农行借得低利贷款,然后再转借于农民,从中取利,成了剥削农民的新工具。也有的地方由于农行的借贷条件过细过苛,农民根本无法取得贷款,致使一些农行的资金难以流动,只得再流向城市的工商业部门,失去了其本意。1936年以后,浙江的信用合作业务转为发展桐油、棉花、蚕丝、茶叶等特产合作业务,当时浙西的蚕丝、浙东的棉花等大半均归合作社经营,这与前期的合作业务是不同的。⑤

  总之,战前浙江的金融状况是:国民政府基本上在浙江实现了金融资本的国家化,国家金融资本开始积极地投资各项建设事业,如工商业、农业等领域,这为浙江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遗憾的是,这个良性的开端被日本侵略战争打断了。

  (二)抗战时期浙江金融业的损失

  抗日战争时期,浙江金融业的损失首先表现为各金融机构库存物资和钞券的直接损失。

  日军侵略浙江首先是从杭嘉湖地区开始的,之后逐渐扩大到浙东和浙南等地,日军侵略所到之处,浙江的金融业也遭受了空前的掠夺和摧残。特别是在金融业较为发达的杭嘉湖地区、宁绍地区,日军对各地来不及搬迁的银行和钱庄强行劫夺,如杭州中国银行库存的铜圆数百箱及中行湖墅仓库所存的丝绸等抵押物资、湖州中国银行菱湖仓库均被抢劫一空。

  伴随着日军的军事侵略,日本占领当局开始建立自己的金融机构。在日军侵入杭嘉湖地区时日商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和台湾银行即到浙江开拓业务,台湾银行在嘉兴成立了办事处,横滨银行在杭州设立了支行,后来还在宁波、绍兴和金华等地设立了“出张所”(办事处)。日本这两大银行的主要功能是代理日本军用券的发行,拨付日军军晌,为敌伪机关和企业服务。其所发的军用券根本没有发行准备,也不编号,发行数额不定,可以根据需要任意印制和发行,强行上市,强迫人民使用,甚至还通过使军用券升值的办法来加强对人民的掠夺。军用券的实行打击了沦陷区法币的地位,攫取了民众劳力所得的物产。为了推行军用券,日伪方面是不遗余力,日伪的“贩卖协议会”通过军用券实施对物资的统制,凡各地在贩卖物品时,如不以军用券购买,禁止交易。⑥除办理军用券业务外,两大银行一度也在杭州和宁波等地举办个人储蓄业务,吸收一部分商业银行和钱庄的存款准备金和保证金。

  随着伪政权的建立,日本侵略者将金融掠夺的途径赋予了日伪政权所办的商业银行。伪维新政府成立后,1939年5月1日,在上海成立了华兴商业银行,发行纸币“华兴券”。1940年的华兴银行在杭州设立了支行,从事存、汇和推广发行等业务。华兴券以法币作为发行准备,并与之等价流通,实际上并无保证准备。为了达到打击法币的目的,伪华兴银行还伪造法币3500万元,通行于苏南、浙西、皖中等地,同时还谣传法币通货膨胀,以期动摇人们对法币的信心。不过尽管日伪想通过此举来排挤法币,达到控制和垄断沦陷区的货币金融,但由于浙江沦陷区人民的坚决抵制,其在浙江的发行数量并不多,未达到日伪的预期目的。1940年12月18日,日伪又在杭州成立了浙民银行,资本是华兴券50万元(其中商股40万元,伪华兴银行10万元)。后在吴兴和嘉兴成立了分行,在硖石设立了办事处,该行的资本总额定为50万元华兴券,既办理存汇业务也对本地工商业办理定活期抵押放款。

  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后,为了统一汪伪政权下属的金融业务,于1941年1月6日在南京成立了中央储备银行,作为伪中央银行,实际上这是一个完全由日本侵略者控制的傀儡银行,它完全秉承日本帝国主义的旨意,就连其资金的盈虚也得依赖日本横滨正金银行来调剂。日伪通过中央储备银行独占了货币的发行(该行成立后,华兴商业银行的发行权被取消),大量发行“中储券”,人民凡交纳税款、购买车票、支付水电费等开销必须用中储券,就连日伪的机关、企业发薪及收购物资也均用中储券,私营单位用中储券发工资,给予5%手续费,并以优惠的条件与商业银行、钱庄签订合约,代为推行中储券。日伪通过这些措施垄断了金融市场,强制集聚资金,扶持敌伪的垄断企业,掠夺资源物资,支持军工生产,为日本的侵略战争效劳。⑦1941年3月10日,伪中央储备银行在杭州成立了支行,次年4月,宁波沦陷后又在宁波设立了支行,此外在嘉兴、湖州、余姚、硖石、绍兴、镇海等处设立了办理处或办事分处,残酷掠夺浙江人民。据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储券收换的数目,估算它在浙江境内的流通数,平湖一县为67亿元,宁波地区1926亿元,湖州67亿元,总计约7000亿元。

  日伪为了更广泛地吸收社会游资、推广敌伪钞券,还在杭州、宁波等地扶持了大量的小规模商办银行和钱庄,承做与上海之间的款项汇划,通过汇划往来掌握游资,从事投机活动,取得利润。另外,日伪对原来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一些官办银行分支机构也进行了改组,纳入其金融体系之中。如杭嘉湖地区沦陷前撤往上海并成立了办事处的杭州、嘉兴中国银行,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被日伪强行劫持改组,并在杭州和嘉兴复业。汪伪浙江省政府在浙江地方银行停业后又在杭州另组了浙江省银行。无论是中储系统银行还是其他商业银行都须受制于日本特务机关的监督和控制,不但开业和创办要向特务机关申请,就是各分支机构对中储券的发行数额也得由特务机关最后决定。

  日伪的金融势力还深入到了占领地区的农村。1938年底,日伪打着“民营”的招牌,在浙西推行“合作事业”,到1940年时,成立的合作社有余杭的普济消费合作社、崇德运销合作社、嘉兴兴业纸筋生产合作社、吴兴农产运销合作社、平湖消费合作社、海盐运销合作社等。上述消费合作社不过是为日军推销仇货服务而已,而运销合作社则是为了便利日伪换取物资而已,这些合作社基本上由当地的汉奸所把持。⑧除了所谓民营合作社,日伪还成立有“官方”的合作社,这就是伪中国合作社在各地的分社,如杭州城市合作社、海宁、嘉兴、吴兴等县分社等。这些合作社更是为了方便日本占领当局掠夺物资的垄断机构。

  综述以上各点,战时浙江金融方面的损失是极为严重的,但要初步估算出金融损失的大致数目还是很困难。因为除了金融机构的直接损失外,更重要的是金融方面的间接损失,包括国民政府在浙江的税收、浙江省政府的税收、日伪发行的伪钞券、日军发行的军用券、伪国民政府发行的公债等。要逐一统计出这些损失,因史料的局限,实在不太可能,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的遗憾,但我们仅仅从中储券约7000多亿元的流通数已可以看出日本侵略者对浙江人民的巨额掠夺。

  二、战前浙江的工业状况与战争的破坏

  (一)战前浙江工业状况

  一般认为,现代化的核心是工业化。近代以来特别是民国以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虽然比较艰难,但工业化还是有一些成就的。⑨近代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中有两个较为显著的特点:第一,沿海地区和内地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据统计,战前中国的3935家现代工厂有62%分布在江苏和浙江地区。⑩第二,产业结构中轻工业的比重大于重工业。浙江地处沿海,是近代资本主义侵略势力渗透较早的地区之一,资本主义的入侵催促了中国现代工业的产生,因此,浙江的现代工业较之中国内地的其他省份起步较早。在19世纪30年代就有宁波通久源轧花厂的建立,稍后又有杭州的通益公纱厂、萧山的通惠公纱厂的相继建立,揭开了浙江现代工业的序幕。20世纪初,浙江人投资办厂出现了第二次高潮,到1911年,浙江的各类工厂有2493家(包括手工工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忙于欧战,对中国的经济侵略暂时放松,再加上民国初年一些鼓励实业的政策导向,浙江的丝织、棉纺、针织、碾米、造纸等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实业的政策和措施,比较重要的有1929年的关税自主、1931年的裁厘改统、1933年的废两改元、1935年的法币改革等,这些措施为工业的发展创设了重要的条件。此外,从1927年至1937年的十年里,虽然在全国范围内内战不断,但总的来说,内战对浙江影响不大,这在客观上也是有利于浙江工业发展的。因此,经过十年的建设,浙江工业化水平还是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到抗战爆发前,可以说浙江的工业化进程在国内是比较为领先的。

  浙江的电力工业是战前发展最快的行业。早在1897年,杭州、宁波两地的一些工商业者就设法集资创办浙江省电灯公司和宁波电灯厂,但由于当时晚清政府的干预和商民筹办资金的困难等因素最终夭折。直到1911年,杭州大有利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终于正式建成了板儿巷电厂并向杭州城区供电,此后杭州、宁波、嘉兴、绍兴、温州、吴兴等地的一些富商士绅也竞相兴办电力企业。由于办电厂有较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就连一些较小的县城和集镇也逐渐办起了小电厂。国民政府建立后,制定了鼓励并规范民营电气工业发展的法规,到1929年,全省仅登记在册的民营电气企业就达104家。除了这些较大的电力企业外,这一时期,由于浙江各地新办工矿企业较多,对电的需求量增加,因此也刺激了浙江中小型电厂的发展。到1936年,浙江的电力工业已具有了相当的规模,电力工业的资本额也呈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电力工业的发展为其他工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动力保障。

  浙江自从清末以来即有少量煤矿得以开采,但浙江煤的储藏量较少,据国民政府中央地质调查所统计,浙江的煤矿储量为1亿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时,浙江只有长兴、寿昌两个较大的煤矿。1936年浙江全省的煤产量为242472吨(主要是长兴煤矿的产量)。

  战前浙江的机械工业虽然并不发达,但也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据统计,全省有106家机械工厂,主要分布在杭州、宁波、温州、镇海、吴兴等地,资本总额为354100元。

  浙江的造纸业长期以来主要是手工造纸,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浙江的机器造纸业也得到了较大发展。1927年,民族资本家竺梅先和金润庠在购买了嘉兴和丰纸厂(后易名为民丰)和杭州武林造纸厂(后易名为华丰)后,逐渐扩大生产规模,初期经营黄纸版。由于该品种本轻利重,再加上产品运输时所占吨位较高,而舶来品利润不大,所以纸版市场一直被看好,以后两厂又日渐扩大纸版品种。1936年民丰造纸厂依靠本国技术力量,试制成功了生产工艺复杂的卷烟盘纸,在市场上取代了外国进口货,并获得了国民政府实业部的专利。除华丰、民丰两大造纸厂外,温州的温溪造纸厂、杭州的美利利造纸厂、萧山的勤业造纸厂也都有一定规模。

  丝绸业是浙江传统的大宗产业。1924—1929年是浙江机械缫丝工业发展较快的一个时期,全省共兴办了机械缫丝厂19家。1929年以后,浙江的丝绸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不仅影响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而且也波及到了中国,浙江作为中国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自然免不了受冲击。此外,由于日本在1931年发动了“九一八”事变,1932年发动了“一二八”事变,将战火引向中国东北和上海等地区,这些地区正好是浙江丝绸工业品的重要销售区域,因此,20世纪30年代初期,浙江丝绸业一度处于极为艰难的境地。为了扭转困境,政府和商民都作了努力。在民族工商业者的推动下,浙江省建设厅先是颁布了四项救济办法:第一,由各县市的有关部门组织公共烘茧,烘成干茧储藏待售;第二,劝导蚕农成批收集蚕茧以便于脱销;第三,各县市银行及其他借贷机关发放低利干茧抵押贷款;第四,各地原有蚕行蚕库租给蚕农储存干茧。这些措施对于蚕农和厂商摆脱困境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国民政府后来又发行“江浙丝业公债”,用来改良蚕桑、救济工厂和改进丝厂设备。1932年浙江、江苏两省与国民政府实业部又商定各种办法,采取措施,帮助丝绸业走出低谷。

  战前浙江手工业仍然保持着传统优势,从事手工业的人数众多,1936年全省从事手工业者不下500万人,而此时全省的人口为2033万人,从事手工业者占到了总人口的25%。不少手工业品销往海外,从1933年浙江手工业产品的出口来看,主要有杭县的麻布、黄烧纸、草鞋、竹篮,海宁的羊皮、羊毛,富阳的纸、伞骨,于潜的桃花纸,海盐的土布、夏布、皮毛,平湖的小布,武康的帚把、竹筷、黄沙缸,德清的烛芯,鄞县的草、麻制品,奉化的纸,绍兴的锡箔,余姚的草帽,黄岩的草席,天台的棕线,衢县的花笺纸,江山的土纸等。到1936年浙江的草帽、草席、刺绣等输往美、法、英及南洋各国达1200万元以上,纸伞、纸扇、毛笔等手工业产品更是遍销国内外。应当指出的是,当时浙江的手工业虽然从业人员多,但其产值仍大大低于机制工业,我们从1936年浙江工业产品的产量和产值中明显可以看到这点。据统计,1936年全省机制工业产值为100480188元,手工业品的产值为20405000元,机制工业产值远远大于手工业品产值。这说明浙江工业结构中机制工业已具有了相当的规模和水平。机制工业与手工业的资本额也有较大的差异,以永嘉(温州)为例,1933年,手工业家数为632家,机制工业家数为77家,但前者的资本额为442175元,而后者的资本额达到了656175元,前者占整个工业资本额的40.3%,后者达到了59.7%。机制工业的资本额大于手工业的资本额,是浙江工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标志,虽然机制工业在整个地区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还不够大,“然而,在一个由劳动密集型生产方法和前现代技术占主导地位的庞大的经济体系之内,现代工业毕竟算是起步了。”

  从战前浙江工业资本中国家资本和民间资本的比例来看,战前即使在全国范围内,国家资本的比重也是远远低于民间资本的。据统计,1935年时,全国范围内的国家资本占整个资本额的12%,而民间资本则占到了88%。就浙江而言,国家资本的比重似乎还要低,除了在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运输领域外,工矿企业中基本上不存在国家资本。

  就浙江工业的区域布局来看,据国民政府经济部统计,战前浙江的工业厂家主要集中在杭嘉湖地区、宁绍地区及温州地区。这些统计虽然并不全面,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浙江工业在地域分布上的不平衡性。

  总之,我们可以这样概括战前浙江工业的基本情况:在浙江的产业结构中,重工业虽然并不算发达,但电力工业还是有相当的成就的,为其他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保障;煤炭工业虽然厂家不多,但生产规模还是有了提高;在造纸业中,传统的手工造纸业渐呈衰势,机器造纸业有了一定的规模;以丝绸业为主的轻工业在政府的苦心经营下,走出了世界性经济危机的阴影,仍然保持着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就全省的工业结构来看,机制工业厂数虽不及手工工业家数,但产值和资本额都远远超过了手工业。从投资的主体来看,官办工矿企业很少,民营企业占据着主导地位。就工业的区域布局而言,工业重心基本上在杭嘉湖地区、宁绍地区和温州地区,其他地区则相对薄弱。总体说来,浙江整个工业的局面呈现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战时浙江工业损失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当淞沪战役接近尾声之际,战火蔓延到浙江。12月下旬,杭州、嘉兴、湖州等地大部分沦陷。日本侵略者由此开始了对这一地区工商业的野蛮掠夺与摧残,钱塘江以北地区的工商业遭到了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此后,日军在1941年又发动了宁绍战役,1942年发动了浙赣战役,浙江的沦陷区进一步扩大到浙东、浙西南地区,原有的工业基础同样遭到了巨大破坏。战时浙江工业损失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由于日军的军事进攻,一部分原有的工业因工厂或机械被毁等原因失去了生产能力,从而造成了损失。

  战前浙江的电力工业有110余家,抗战期间损失惨重,如嘉兴永明电气公司事务所的房屋毁于战火,杭州电气公司在国民党军队退出杭城时曾将闸口新发电厂内的机器自动破坏了一部分,以防资敌。杭、嘉、湖地区沦陷后,华丰、民丰等大型造纸厂被日军强行霸占,耗资10万元筹建的温溪纸厂无法经营,一些勉强开工的纸厂也由于原料昂贵相继歇业。浙江的机械工业也同样损失巨大,规模较大的武林、大来、协昌、胡金兴、应镇昌等五家机器厂本来准备装箱运往四川,但只有一部分零件运到浙江尚未沦陷的地区,据当时浙江省政府主席黄 绍估计,杭州搬到金华的工业设备仅及整个设备的1/10。经历了整个抗日战争,到1945年,浙江的机械工业厂家只剩下了22家。丝绸业被破坏的情形更为严重,日本侵略者不仅给丝织业造成了濒于覆灭的境地,也给广大的蚕农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全省战前共有大小私人种场达105家,在战争中90%被摧毁,如杭州的西湖、萃盛、西溪、凤亭等种场,嘉兴的明明种场,都是规模较大的种场,均被战火毁坏。整个战争期间,浙江的桑园面积损失170万亩,改良种产量损失95万张,产茧量损失77万担,丝车损失4474台,茧行损失150家,产绸量损失250万匹。

  第二种类型是日本侵略者为了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采取了直接的掠夺,其中主要是对各地所存物资和工矿原料的掠夺。

  在整个战争期间,由于国民党抵抗乏力,仓促撤退使得人民生命财产遭到了更大损失。在永嘉,国民党党政军各机关大量物资未及时转移,仅中央各运输机关的桐油、锑、丝、茶等损失就达650万元左右;县仓库损失米3076斤,商会损失12万斤;商家损失1800万元左右,住户损失约200万元。在瑞安,据估计商家损失60万元,住户损失40万元,空袭损失26万元。在慈溪,日寇大肆劫掳,按户搜劫,致使中央贸易委员会暗中寄存庄桥(现属宁波市)之物资,全部被劫,而民众之粮食、金属器皿、财物等,亦尽行劫去,装载帆船30艘,运往宁波。

  在战争过程中,日本鉴于国内资源贫乏,十分重视对占领区工矿资源的掠夺。日本的“华中矿业公司”就是专门在华中、华东从事矿业掠夺性开发的机构,该机构通过直营矿山的采掘和买矿等手段将工矿资源大量运回日本。浙江的氟石资源特别丰富,战前日本已垂涎三尺,1941年日军发动宁绍战役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夺取氟石资源。至于其他战略物资,日军更是大肆掠夺。

  各类金属、木材也是日军掠夺的重点。日军占领当局指定日本的昭和通商、津下本洋行、庄保洋行等作为在杭州地区、宁绍地区、金华诸暨地区专事收购有色金属的商社;指定三河兴业、中国兴业、津下本洋等收购上述地区的铁类。据日本方面自己的统计,昭和十七年(1942)在浙东夺取的重要战略物资计有原木20945根、坑木311659根、坑木用原木235912根、有色金属652311斤、银币白铜币13982枚。昭和十八年(1943)在浙东的金华、兰溪、武义、义乌、东阳、诸暨、浦江等县夺取物资计有铁屑175094公斤、铜币179638公斤、其他有色金属143769公斤。昭和十九年上半年在浙江取得物资计有铜币3500公斤(14028911枚)、黄铜7000公斤、氟石16982吨、铅5000公斤、松材5826石(112405根)、杉材31384根。

  第三种类型是日军通过多种手段利用原有工业基础服务其侵略战争。

  日本入侵浙江后,为了维持长期占领的需要,设法利用原有的工业设备,为其侵略战争服务。日军入侵杭州后,将艮山门外的旧发电厂经修理后于1939年1月恢复发电,各项营业均由日军严密监视。为了全面控制京沪杭一带的电力工业,1938年6月日本占领当局还成立了华中水电有限公司,垄断该地区的电气水道事业。

  对于浙江的丝绸业,日本侵略者在占领了杭嘉湖地区后,即着手筹划对浙江丝绸业的“统制”。1938年8月,日本国内一些大的蚕丝团体与伪实业部在上海联合成立了“华中蚕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中公司”)。该公司通过浙江省伪建设厅先后在杭州、嘉兴等地设立了分公司(支店),在湖州、长安、硖石、海盐等地设立了办事处,具体执行“统制”事宜。从而在浙江沦陷区全面垄断了蚕丝业的各种环节。

  正是通过上述这些不同的形式,浙江在战前建立的工业化基础遭到了重大打击,浙江工业现代化的进程受到重创。

  对于浙江各地工业所受的损失,浙江省政府在战时就根据国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地将每次战事所受的损失加以调查并上报。从现存档案材料来看,各地上报到省政府的损失一般是在刚刚经历战事不久,对损失数量的调查和统计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一般来说只会存在因调查的仓促而导致的不全面性。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又组织各地和各部门对抗战时期的损失加以全面调查和统计。据此,浙江省形成了一组可以说是最低限度的抗战时期工业损失数据,战时浙江工业损失最大的是战前工业较为发达的杭嘉湖地区和宁绍地区。我们透过一些零星的统计数据也不难看出这些地区所受损失的程度:奉化县战时工业损失为145万元;桐乡县工业(主要为电灯厂、造船厂、榨油厂、碾米厂)损失为75250万元;嘉兴县战时直接工业(包括电业)损失为78万元;平湖县工业(包括电业)损失为40万元;鄞县工业(包括电业)损失为3151万元;浙江省在抗日战争时期各类工业的损失中,仅在国民政府经济部注册的269家工厂的损失就达1540万元。

  关于战争时期浙江工业损失比较完整的数据是战后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浙江分署所汇综的损失情况,详见下表:

  表1 战时浙江省工业损失总计

  从表1可知,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浙江仅沦陷区的直接工业损失就达392亿元(1945年12月的法币币值)。考虑到战前浙江官办工矿企业很少,因此这组数据也可以看做是浙江民营工业的大致损失。此数据中尚未包括电力工业和煤碳工业这样一些较大的行业损失,也未包括因战争所致的间接损失,因此这组数字还是相当不全面的。尽管如此,它毕竟是浙江省政府根据各县市各部门上报的原始数据汇总而成,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即使仅就这一组数据,我们也可以看出战前浙江建立的现代工业基础,在战争中遭到了重大的破坏,虽然在战争期间浙江省政府在大后方的处属地区也建立了一些工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的处属地区的工业发展,但这些工厂多与军需相关,战争一结束,这些厂家便多趋于萎缩,对于浙江区域的工业化进程没有特别的推动作用。战后的任务首先是对被破坏的工业基础的重建,这使得浙江这个原本在中国还算工业比较发达的省份的整个工业化进程大大放慢了。这是日本侵略者欠下浙江人民的一笔巨债,诚如有的史学家所言:“我们可宽恕他们的滔天罪行,但不能忘记这一笔总账。”

  三、战前浙江的交通状况与战争中的损失

  交通运输业与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非常重大的关系。在交通不发达的状况下,货物的运输成本昂贵,商品经济很难得到发展。中国的现代交通运输业虽然起步很晚,但在国民政府统治的前十年,还是有若干可圈点之处的。具体到浙江省,19世纪二三十年代浙江交通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铁路建设和公路建设的速度超过了以前任何一个历史时期。

  (一)战前浙江交通状况

  中国铁路的建筑始于1876年,至1912年,全国的铁路线只有9618公里,而且这些铁路基本上是外国列强在华投资的结果。而在1928—1937年这九年时间里,中国新建铁路达7995公里,是历史上铁路建设比较快的一个时期。浙江省境内的铁路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前,只有连接上海和杭州的沪杭线,全长195公里(省境内长119公里),杭州至宁波的杭甬线只有宁波至曹娥江段开通,杭州至曹娥江段一直未能开工。1927年国民政府建立后,在浙江启动了横跨浙江腹地的重大铁路线—浙赣线的建设。应当指出的是,该路的修建除了经济的因素外,还有政治上的考虑,即便于调运兵力“围剿”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的革命根据地。整个浙赣线全长947公里,在浙江境内的里程为325公里,前后修筑达八年之久,成为中国东南铁路网的主要干线。

  浙赣铁路的修筑与此前的其他铁路不同,其资金基本上来自本国。以中国银行杭州分行为主并有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地方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先后发放了八次建设贷款,共计2590万元,开创了国内银行投资铁路建设成功的先例。另外,中国银行杭州分行还担保了德国公司出借的铁路材料垫款,因此浙赣铁路也还是有一些中外合资修建成分的。在修筑浙赣铁路的过程中,为了连接钱塘江南北两岸,进一步沟通南北交通,浙江省政府决定修建钱塘江大桥,该桥是由中国工程技术人员自行设计的全国第一座铁路公路两用大型桥梁。1935年4月,大桥全面开工。到1937年9月26日,先是铁路桥通车,11月,公路桥也通车。浙赣铁路线沿途经过许多城镇,这些城镇又联系着许多公路或县道,通向广大的农村,该线的修筑极大地改善了浙江交通的基本面貌。

  公路建设与铁路建设相比成本较低,在民国以前,浙江省基本上没有适合汽车行驶的现代公路。但从1928年到1937年9年间,浙江省共增加通车里程3307公里。到抗战爆发前,浙江已初步形成了以省会杭州为中心的公路交通运输网络。全省除定海、玉环、庆元、泰顺、仙居等数县外,其他各县均已互相贯通。省际公路线可通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及上海等市。在扩大公路建设的同时,有关交通的各项设备也已逐步充实,省政府公路局计有客货汽车300余辆,在杭州设有规模较大的汽车修造厂,在各重要路线设有修车、停车、材料场所20余所。

  战前浙江省公路的营运基本上是以省营为主。省营公路的资本来源主要是靠加征田赋附捐和发行公路公债。省营运输业的主管部门是浙江省公路管理局(隶属于省建设厅),该局负责主管公路的保养、营业、运输及其他业务。1927年全省省营运输线路只有48.58公里,1928年,随着新建公路的不断增加,省营线路也进一步扩展,到1937年6月,省营运输量占全省总营运里程的63.22%。这一时期的运输状况是客运量大于货运量,由于运输成本低于规定运价,各线基本上每年均有盈余。

  民间资本的介入是浙江公路建设的一个重要特色。1928年以后,浙江省政府允许并鼓励商民集资经营承筑公路、办理营运业务,并许以20~30年的专营权,这些措施对商民是较有吸引力的。这一时期有七家汽车公司共承筑公路221.23公里,但由于商人所集资金多用于筑路,在添置和改进汽车设备上资金就较为短缺,所以这些商营者只有个别公司如绍曹蒿、金武永等能够盈利,多数公司经营效果不佳,最后只得请省政府给价收回。从1931年起,浙江省又采取了省筑公路租商营业的办法,即民营公司付给省政府一定数目的筑路借款和保证金后可获得15~30年的专营权。这些措施实施以来,商人纷纷租营,到1937年抗战前,全省有23家商营汽车公司经营着1297.82公里的路线,占全省营运里程的35.63%,而且绝大多数能够获利,从而在浙江各行业中成为民族资本比重较大的行业。

  浙江省的公路运输中还有一种形式是官商合营。较为典型的是“衢广”与“缙丽”两家官商合营的汽车公司。

  浙江境内内河纵横,且又属于沿海省份,因此航运业也构成了整个交通业的重要方面。浙江的航运业在20世纪30年代也有了较大发展,外海轮船航运业中轮船吨位等级有了明显提高,1000吨级以上、3000吨级以下的轮船由1911年的3艘增至1935年9艘,500吨级以下的小轮船由1911年的7艘增至1935年78艘,增长了十倍多。外海轮船业的中心在宁波、海门、温州等地,基本上形成了中国民族轮船占优势地位的航运格局。杭嘉湖地区的内河航运竞争激烈,到1932年共有小轮企业43家,拥有汽船86只,计988.13吨,航线遍及各主要内河,并延至上海、苏州等地。这些内河航运企业多为民营,但规模最大的内河航运企业还是1930年浙江省建设厅承租的“招商局内河轮船公司”(承租后改名为“浙江省内河轮船营业处”),该公司由政府经营,但由于管理不善,1935年又交还招商局。

  总之,国民党统治初期的浙江交通运输业虽然不能说有很大的成就,但它毕竟比以前有了较大发展,如果没有战争的巨大破坏,交通状况的改善必将会对整个经济建设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战争中浙江交通损失

  1937年11月,日军侵入浙江,先是交通比较便捷的杭嘉湖地区沦陷,此后,日军不断扩大占领区。到1942年,日军又发动了规模更大的浙赣战役,浙江境内的沦陷区进一步扩大,至抗日战争结束时,浙江全省沦陷的地区计有1市69县。战前迅速发展起来的交通业在八年战争时间里遭到了巨大破坏。

  1.首先来看铁路方面的损失。沪杭铁路连接上海与杭州,早在抗日战争爆发之前,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该线即开始遭到战争的破坏。据当时的统计,沪杭铁路损失客车6辆,货车3辆,损失价值15.8万元。沪杭路路轨、桥梁、建筑物受损价值2万元左右,营业损失91.4万元。全面抗战爆发后,随着杭嘉湖地区的沦陷,沪杭线也被日军控制,杭甬线的杭州至曹娥江段,是在抗战爆发前刚刚完工的一段铁路线,却因战争的爆发无法发挥其作用。

  抗战期间浙江铁路损失最大的还是浙赣铁路线。浙赣线的损失首先是钱江大桥被破坏。1937年12月,国民政府军从杭州撤退之前,为了防止该桥资敌,自行炸毁该桥。随着钱江大桥的破坏,钱塘江边西兴至湄池段国民政府军也做了自动破坏。1939年3月,日军向修河进犯,浙赣路西段受到威胁,中国守军自动将南昌附近莲塘至向塘路轨拆除,稍后从向塘向东拆至进贤,向西拆至樟树,路线因之中断。只留东乡以东机车29辆,樟树以西车辆则运往湘桂路存放。在此时期,东段浙江境内的湄池至诸暨段也开始拆除。浙赣线只剩下东段诸暨至邓家埠435公里,西段的樟树至株州281公里。1942年,日军沿浙赣线发起了大规模的浙赣战役,浙赣线受到了更为严重的破坏。同年8月,日军在玉山以东开始拆除浙赣铁路,一直拆到兰溪,并将拆下的铁轨、枕木等设施全部运到沈阳制造武器。该战役结束后,国民党当局于1943年8月修复了江山至上饶段,当时仅余机车9辆,客车13辆,货车89辆。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浙赣线只能维持部分路段的营运,而且营运线路也是逐年下降。1938年为998公里,1939年为438公里,1940年为414公里,1941年为414公里,到战争结束时只有86公里。

  除沪杭线和浙赣线外,浙江境内还有一条京沪线支线—苏嘉铁路线。这条线本来是国民政府在战前为了国防运输修建的一条线,它连接浙江境内的嘉兴和江苏境内的苏州,全线长74公里,建成于1936年。它的修建,使由南京到杭州的运输不必再经过上海,但战争期间该线被日军拆除。

  2.再看公路运输方面的损失。公路运输损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战争的直接影响所导致的公路毁损,如日军通过空袭等手段对道路实施的破坏,此外也包括中国军队出于防止资敌的战略考虑,不得不对原有道路所进行的破坏;第二个方面是日本侵略者在占领区内利用原有设施实施“以战养战”的战略,形成对公路营运的霸占,从而造成政府和民间的间接损失。

  抗日战争爆发后,京沪各地相继沦陷,浙江省政府公路局奉命迁移衢州,浙西沦陷区内的各公路线,相继被日军破坏。杭州修造厂内的一应设备及浙西各路储存的器材、油料等大部分物资遭毁,所存各种车辆也多尽落敌手,仅有150辆车撤到尚未沦陷的金华等地。此外,1937年年底,国民党当局出于防止资敌的考虑,对浙东沿海公路自动实施了破坏,造成了重大损失。随着日本侵略的不断扩大,浙江的交通路线越来越短。到1941年,浙江的公路仅剩下江山、金华、丽水、浦城的一圈,及金华、寿昌、淳安通徽州的一线。1942年浙赣战役期间,日军深入浙东腹地,各条公路线更是遭到了重大破坏,全省的公路只剩了云和赤石至福建浦城枫岭的195公里。事后虽然修复了江山至浦城一段以及常山至皖南一段,但由当时的临时省会云和到淳安去,须经过福建的浦城、江西的广丰、上饶、玉山等地才可以到达。除了公路遭到破坏外,在金华、丽水等地的交通器材设备大部分损失,仅有的一些汽车也缺乏燃料,不得不使用樟脑油、松香提炼油、木炭作燃料。更多的运输工具则是靠极为原始的手拖双轮车, 在有些地方则多赖老百姓肩挑。时任省政府主席的黄绍就曾看到缙云壶镇至仙居的路上,挑盐的民夫不下二三千人。浙江省的交通元气大伤。

  日军在尚未占领的地区对公路线及设施实施了破坏的战略,而对其所占领的地区即沦陷区则是通过各种手段霸占原有的公路线并垄断营运权,从而全面操纵了浙江沦陷区的汽车运输业。日伪先后成立了几大运输公司,凭借特权,独霸业务,获取厚利。日本侵略者所得便是浙江商民所失,这也是抗日战争时期浙江交通运输业蒙受损失的一个重要方面。

  除铁路和公路损失外,浙江航运业在战争期间也遭到了巨大损失。海上航运和内河航运在日军的军事封锁下,很难开展,运输设备多被日军所毁。

  战时交通运输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指的是铁路、公路、县道、桥梁及运输工具等方面的损失,间接损失主要指的是因交通的破坏使交通部门和商家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其他经济损失。对于直接损失我们从各种统计中可以看出一个大致情况,而间接损失一般是很难统计分析的,本文重在分析直接损失。

  从1939年开始,浙江省根据国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就开始了对各项战争损失的调查,其中交通运输损失也列入调查范围。抗战结束后,浙江省政府根据国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全省更是进行了大范围的战争损失调查。其中,关于铁路方面的损失由国民政府的铁路部门负责调查,其他交通损失由省政府组织各地县市政府展开。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交通运输业是浙江省损失比较大的一个行业。

  根据调查,战时浙江的交通运输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浙江省公私车辆损失(包括手车);第二,交通工程器材、油料、汽车修理机械等损失;第三,主要公路及各县县道的损失;第四,航运船舶损失。

  世界近现代历史表明,交通运输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交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近代以来浙江的交通现代化进程虽然不敢说有很大的成就,但毕竟还是比以前有很大进步的。抗日战争时期浙江交通的损失一方面是白白地耗费了浙江人民经历了几代人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一方面,浙江人民不得不在战后相当长的时期再花费更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修复被战火所毁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这必然会影响到浙江现代化的整体进程。

  四、农村经济的基本状况与战时损失

  抗日战争爆发前,浙江虽然具备了现代工业起步的若干条件,但就全省人口从业状况来看,绝大多数仍然是从事传统农业,农村经济仍然比较落后。具体表现在:第一,浙江省的农业人口众多,而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工具基本上是几千年来延续下来的传统农耕工具,土地与人口的比例严重失衡,粮食短缺;第二,浙江农村的生产关系状况仍然是传统的租佃关系,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在农村基本上不存在,农民生产动力严重不足;第三,自然灾害频繁。农村经济的这种状况一旦遭遇战争,势必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总之,战前浙江人多地少的自然条件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严重地制约着浙江农村经济的发展。浙江农村经济既难御天灾,更难御人祸。

  由于战前浙江的农村经济本身就比较脆弱,因此战争对浙江农村经济而言简直是雪上加霜。概况地讲,日本侵略对浙江农村经济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土地资源的直接掠夺和破坏

  日军在完成军事占领后,强占大量耕地用做军火仓库、公路网、封锁沟、兵营等。浙江在这方面的损失虽不及东北沦陷区和华北沦陷区严重,但日军在浙江实行“清乡”时期,为了防止抗日力量深入到敌占区,日军在广大的占领区广筑篱墙,圈占土地,从而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在有些地方,日本占领当局为了获利,强令当时农民把稻田改为桑田,从而造成耕地的巨大损失。在有些地方则为了解决其薪柴问题,下令大肆砍伐树木,如杭州的松木场、古塘、老东岳等地及留下沿线、里西湖等地的树木均被大量砍伐。又如浙西的天目山以及浙东的四明山,原来都出产大木材,但在沦陷期间,被砍伐殆尽,这些树木被日军用来取暖或建筑桥梁。这些林木的损失,使许多的林山变成了荒山,雨水难以吸收,常常会一泻如注,成为暴洪;泥沙冲积,淤塞河床,使农田水利发生严重问题,并造成当地长期的生态恶化。

  (二)对农村劳动力的屠杀与野蛮奴役

  一方面,日军在战争过程中和维持占领的过程中,大量屠杀民众,被屠杀者多数是农民,从而造成了浙江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损失;另一方面,日军为了实现其以战养战的战略意图,强征浙江各地的农民为其做苦役,仅汤溪县就被日军强征劳工达3546人,计服役55491工。特别是日军在浙江进行掠夺性开采氟矿资源的过程中,从各地强征了大量劳工,其中有不少被折磨致死。据估计,仅在茅洋矿中死亡的劳工就达2700多人。

  (三)苛捐杂税

  日伪在占领地区的农村整理田赋账册,按户征收田赋,此外还有营业税、自治户捐、自卫队捐、船户捐、箔税、特别人口税、货物进出口税等。在浙西,到1944年时,各种税赋增加到了35种之多,不但名目多,而且数量大。据统计,当年日伪在浙西所征的田赋、营业税、户捐等税收为6292595元;1943年上半年为25255823元,下半年更增加到了71599792元。

  (四)对农村副业的摧残

  战前杭嘉湖各县蚕丝业较为发达,当地农民每年在蚕丝业上的收入超过每年产米的收益。以吴兴为例,在1927年,吴兴有丝织厂35家,缫丝厂12家,织丝电机2000余架,吴兴人的收入大半依靠丝业。但战争期间,当地丝业一落千丈。大小丝织厂仅存10家,丝厂4家,织绸电机只剩了战前的1/10。在浙东沿海地区,渔业也遭到了巨大破坏。战前定海、象山、奉化各县借渔业为生者达20余万,有大捕船1000余只,但在抗战期间,海盗横行,捕鱼困难,加之有若干种为修建渔具所必需的物资,如桐油、苎麻之类,国民政府出于防止资敌的考虑,禁运出口,以致渔具无法修建。特别是自太平洋战事爆发后,海运断绝,来自菲律宾的制网主要工具—渔烤,供应不继,捕鱼业的处境更是不利。

  (五)日军对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进行直接掠夺

  日军为了维持占领的需要,大量征用军粮,有时候由伪政权和组织来进行,有时则是日军直接出面。在扫荡时期更是如此,而且还给各地下达任务,如1944年下达到金华地区的军粮征集任务为11375吨、浙东地区5700吨、诸暨5000吨、湖州地区7000吨。除粮食外,各种土特产品也是其强征的对象。蚕丝、茶叶是其掠夺的重点,日本的三井洋行及下面承办的白木公司、阿部市洋行、木丸洋行等都是经营茶叶的机构,日军在战争过程中对浙茶的直接掠夺就更多了,仅中国茶叶公司浙江办事处在浙江所存茶叶就损失了18336箱,价值1226861元。

  (六)农民生活资料被破坏

  房屋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战争期间,由于日军频繁的军事攻击和空袭,使农村房屋遭受巨大损失。如武康、长兴等县,其损失百分比基本上在90%以上。特别是沿京杭国道的上柏、武康、三桥埠、埭溪、长兴一带,为敌我争夺的游击区,日军为施行扫荡,将交通沿线房屋焚毁一空。运河塘岸之北靠近太湖的地区,所有村镇的房屋,亦多焚毁。其次如义乌、江山、嵊县等地,民房损失均70%以上。至沿海一带,如奉化、镇海各县,灾情亦颇严重。如1940年7月,日军第一次登陆时,镇海县武宁镇,原有房屋1200余间,差不多全部夷为平地,居民多流为乞丐。据战后的初步统计,浙江全省在抗战期间被毁房屋达732900间,由于大批农民无家可归,被迫沦为难民,到战争结束时,各县农村因战争导致的难民人数2268557人。这些统计只是一些零星的数据,离完整的损失数目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但从中我们也不难看出浙江农村在八年全面抗战中所遭受损失的情形。

  日军侵略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浙江农村经济的全面衰退。据统计,战争期间浙江受害农村地区占总数的40%。杭州地区的农业产量仅及战前的二成。战争造成了农民收入减少和生活的空前恶化。以浙江衢县上埠头村为例,抗战前村里有10余户借债,1942、1943年两年增至45户,其中中贫农有3/4借款。浙江省政府在战后的调查材料中指出:“自抗战以来,本省粮食迭遭敌伪抢掠,各县因受战争影响,民不聊生,无可耕作,即有耕耘,辄遇窜扰,民须远避,任其荒芜,枯蒿遍野,且以连年水旱成灾,遂致歉收,人民以糠夫树皮草根充饥,饿殍随见,不忍目睹。”

  我们根据战后初期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的调查与统计材料,将农村经济的各项损失分类列举如下:

  1.农业损失。主要包括耕牛损失、耕作面积损失、粮食遭劫损失、粮仓毁损等四大项,兹分述于下,损失价值以1945年底的法币币值为计算单位。

  (1)耕牛损失:浙江省农户估计为40万余户,八年间先后受敌蹂躏者达3/4以上,即30万余户,估计耕牛损失以1/3计,即全省损失耕牛达10万头,每头以最低市价5.2万元,总计损失52亿元。

  (2)耕作面积损失:全省耕作面积2800万亩,八年间先后受敌蹂躏及因劳力缺乏而荒废者估计为10%,计280万亩,每亩春秋两季平均生产3市担,每担以2000元市价计,八年总计1344亿元。

  (3)粮食遭劫损失:包括公有粮食和私有粮食两类(见表2)。粮食遭劫损失按每担2000元市价计,共约658亿元。

  表2 抗战期间浙江农村粮食损失

  (4)粮仓毁损(见表3)。粮仓毁损作价计2亿元。以上各项农业损失累计达2056亿元。

  2.桑蚕损失。主要包括桑园损失、茧行损失、蚕种损失、蚕户损失等四项。各项损失情形如下:桑园损失约100万亩,每亩作3万元,计300亿元;茧行损失约150家,每家作100万元计,计3亿元;蚕种损失约90家,每家作2000万元,计18亿元;蚕户损失约100万户,每户50000元,计500亿元。以上各项桑蚕损失共计821亿元。

  3.渔业类损失。渔船16000艘,计值160亿元;每年淡水鱼50万担,八年计值400亿;每年海产物损失4000担,八年计值4000亿元。以上渔业类损失总计4560亿元。

  4.水利设施损失。浙江境内河道纵横,水利兴则农业旺,水利毁则农业损。战争期间,钱塘江工程遭到较为严重的毁损:全毁石塘及斜坡石塘计5376米;局部损坏石塘计2825米,局部损坏石坦水护塘工程3904米,被毁土塘护石工程计10115米,局部毁坏水闸7座。此外,沦陷区各县旧有水利工程也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经敌沦陷或遭流窜,凡被敌破坏之水利工程,包括闸坝堤蓄水库等水利设施,或正在兴筑工程,被敌破坏损失的约40余县,平均按照每县500万元计算,合计(现时币值)2亿元。测量仪器损失经纬仪9架、水平仪8架及其他水准平板仪等。气象测量器材及设备等损失计有水银气压表、自计风向风速计、湿度计、电讯设备等,共计大小5万套。这些项目在战后初期的战争损失调查中均未作价,我们姑且不计,只计各县水利设施毁损数2亿元。

  综合上列农业、桑蚕、渔业、水利等各项损失,八年全面抗战时期,浙江农村经济的直接损失就在7439亿元(1945年法币币值)以上,这还不包括因战争所致的间接损失。巨大的损失使本来就很脆弱的农村经济更是遭到了灭顶之灾。

  五、结论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入侵浙江,一方面破坏了浙江近代以来所积累的现代化建设基础;另一方面,日本占领者利用浙江的人力和物力,将浙江的资源用于其侵略战争,对浙江人民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盘剥,浙江遭受了巨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金融业方面,浙江原来的官、商银行所存物资和现钞大量被日伪抢夺,日本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浙江大量发行军用券,并扶持伪政权建立银行,发行“华兴券”、“中储券”等伪券,通过这些手段建立起了掠夺浙江商民的伪金融系统,致使浙江金融和人民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但具体损失难计。工业方面,日军的军事进攻使浙江原有的工业因工厂或机械被毁失去生产能力,日军占领当局为了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对浙江重要的工业资源采取了直接的掠夺,还通过“统制”等多种手段垄断经济,为侵略战争服务,从而使浙江的工业基础受到了极大摧残,战争损失严重,仅直接工业损失就达392亿元(1945年底法币币值,下同)。交通运输方面,战争期间铁路、公路及相关设备都遭到重大破坏,仅公路交通的损失达到168亿元。农村经济方面,浙江的各项农业损失达2056亿元、桑蚕损失821亿元、渔业损失4560亿元、农村水利设施损失2亿元,总计7439亿元。

  综述以上各项,浙江有据可考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7999亿元,如果按1945年12月美元与法币1∶20的比价,共值约400亿美元。这些损失绝大部分是民间的损失,这还不包括因统计资料缺乏而无法列入的许多重要经济项目的直接损失,也基本上不包括各种间接的损失。由于战争给浙江造成了如此大的破坏,浙江的现代化进程因而受到重创。一般认为,直到战后的1952年,整个经济才恢复到战前的最高水平。

责任编辑:叶子 最后更新:2018-07-26 17:01:44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抗战时期慈溪市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调研报告

下一篇:抗战期间富阳文物古迹和文献典籍的损失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