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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的臂章标志
2015-03-30 15:13:06  来源:网络  点击:  复制链接

  新四军从1937年10月12日建军到1947年1月撤销番号,近十年间曾使用过多种臂章标志。

  最早的臂章是“抗敌”布质臂章,描绘了一名持枪战士冲锋陷阵、英勇杀敌的画面,极富动感和感染力,表现了新四军将士尽忠报国的大无畏精神,左下方印有“抗敌”二字,该臂章是由马达设计。1938年刚成立不久的新四军军部由武汉迁至南昌,集中改编南方八省14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叶挺和项英指示设计新四军臂章。当时八路军曾佩戴有“抗敌”二字的臂章,美术工作者吕蒙等人受此启发,提议新四军臂章上画上一个身背斗笠、左手持枪右手指向前方的战士,并在左下角标明“抗敌”二字,以表明南方各省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开赴前线抗日的决心。此臂章得到叶挺等新四军指挥员的认可,用木刻当印版,着蓝色印在白布上,发给指战员佩戴。这就是最初的新四军臂章。

  为反映新四军挺进大江南北开展抗日游击战,新臂章以行进中的一队新四军为图案,上方标有新四军英文缩写“N4A”,右下方标明“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度用”,即1939年开始佩戴。

  带有“抗敌”字样和一个持枪冲锋者图案,上方书写誓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臂章,是版画家马达的作品,臂章右侧的“1940”明确了这枚臂章的佩戴年份。

  此后又使用“新四军”布质臂章为1940年度佩用。

  但佩带时间之长、影响之大莫过于“N4A”臂章。1941年1月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爆发后,蒋介石取消了新四军番号。中共中央军委于1941年1月20日发布命令重建新四军,为适应抗日形势发展的需要,新四军急需一个新的、统一的标志。华中鲁艺美术系教师庄五洲、许幸之、莫朴接受了设计新臂章的任务。庄五洲是一位华侨,从小酷爱画,在学校专攻西洋绘画,对美术设计颇有造诣。庄五洲等人以原有臂章为蓝本,精心设计了“N4A”布质方形臂章“N”为英文“新”字的开头字母,“A”为建制“军”的代号,“N4A”即新四军。

  另一种“N4A”臂章,外方内圆、蓝白二色,中间书写“N4A”,两上角缀有五角星,中标一九四一年黑体字的臂章在上方加两颗五星和“1941”年代。背面印所属部队番号、佩带者姓名及编号等。“N4A”臂章用石版印刷,线条简洁流畅,配以白底蓝字,醒目有力。蓝色表示蓝天,椭圆形中的白色象征光明,寓意中华民族前途无量,抗战必将取得最后胜利。不久该臂章很快便在新四军中发放佩带、广泛使用,成为新四军统一的新标志,从1941年一直使用到1947年初新四军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为止。

被简化为仅有“N4A”字样的蓝白色臂章

  新四军最终款式的臂章,正面直接印有新编第四军的简称“新四军”,下方的佩戴年份表明是1946年。这是新四军最后佩戴的一款臂章式样了(上图)。

  此外,在1940年,即民国二十九年,新四军驻外人员还使用佩带过“国民革命军新四军”铜质圆形胸章。

  这几种臂章、胸章,伴随着新四军走过了艰难而又光辉的岁月,曾令日本侵略者望而生畏、闻风丧胆。它在历史长河中虽然只存在短短的瞬间,但它作为新四军辉煌历史的见证,将永载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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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江鹏 最后更新:2015-03-30 15: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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